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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国内流行的各种音乐赛事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文化现象,是改革开放的结果。这些赛事或具公益性或具商业性,但都发挥了推进中国音乐发展,发现新人、推出新作的作用。比赛为新人提供表现平台,为大众提供了看台。
新世纪以来,中国的音乐赛事逐渐由敏锐的传媒主导向专业行业主导转变。由政府型、行业型设定赛事如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合理科学设计、成为优秀品牌且可持续性发展就成为重要的事情了。
社会上对“央视歌手大赛”议论最多的就是三种唱法分类由较为科学到不太科学的历史认识的转变,对此我也十分赞同。在1998、2000年出现了“李琼现象”,她的这种民通演唱有着广泛的大众认知和欣赏基础,但是流行组不爱,民族组也排斥,被评委称之为“报错户口了”。社会上的反馈意见与专家都希望改变比赛设计,提倡有利于创新型的跨界歌手和新型作品的生成的赛制改变。
最近中国音协召开“金钟奖”发展研讨会,确定歌唱专业分类评比,尤其将流行音乐分类出来无疑是种进步。但是在广州举办的新人大赛仍然维持原来的计设“混评混比”就是不分唱法、评委也不分组(流行演唱可用话筒了)。文化部在重庆举办“第六届声乐大赛”分组赛但评委不分组,央视将采取在三种唱法上增加了原生态民间唱法和各类组合演唱无疑满足了人们对学院派民歌及流行多样式的诉求。从上述三种比赛不难看出赛事都在求变。许多对希望歌唱多样性发展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是选择做法则不同。一个是“压缩混比法”,一个是“分类扩张法”。
对于“压缩式”的混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最主要的是混评的标准不易细划,而评委的专业知识面不够,弱化评委的专业权威性,使歌唱赛手不服,结果大相径庭,有失公允。比较而言“分类扩张法”是一种进步,世界上的成功大赛范例无不是因不断细划专业分类而发展的。如“格莱美”奖项是因不断涌现的音乐形式而不断设定新的奖项分类,从而树立了权威性、国际性、大众性的风格。国际上的声乐比赛类别中可划为两大类就是传统演唱也称古典类,另外就是大众流行类。民族类均在两类中得以体现,美声唱法和流行唱法的民族性问题都有充分体现。而民间歌唱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中国教育形成固态模式,用美声训练的所谓民族唱法更趋于中国美声,但已成大势,(这里先不讨论学术专题)。既然存在着中国特色的三大类唱法,约定俗成,存在着的即有合理的因素。不如在些基础上扩张细化,而不是压缩混评。我们应当采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当以最后结果论成败。因为本末倒置的做法不会产生歌唱多元化的良好结果。
按专业形式细划分类,即大类与小类,是一种市场需求,是一种发展趋势,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前沿引导。比赛计划会反映出主办机构的信息量、知识性、专业性、市场性强弱态势,也反映出设计者的文化理念和市场观念。
我的意见是以三大类唱法(传统唱法、民族民间唱法、流行唱法)分类或以作品(艺术歌曲、民族民谣歌曲、流行歌曲)分类。
在民族民间类唱法上细划出:学院民歌(美声方法训练的民声)、通俗民歌(即李谷一、于文华、汤汕、陈思思)、民间民歌(即贺玉堂、王尚荣、阿宝)以及民歌组合等形式类别。
在流行音乐专业细划出:传统流行演唱、民谣流行演唱(包括校园、乡村、城市民谣也包括所谓民通)、爵士及蓝调、R
新世纪以来,中国的音乐赛事逐渐由敏锐的传媒主导向专业行业主导转变。由政府型、行业型设定赛事如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合理科学设计、成为优秀品牌且可持续性发展就成为重要的事情了。
社会上对“央视歌手大赛”议论最多的就是三种唱法分类由较为科学到不太科学的历史认识的转变,对此我也十分赞同。在1998、2000年出现了“李琼现象”,她的这种民通演唱有着广泛的大众认知和欣赏基础,但是流行组不爱,民族组也排斥,被评委称之为“报错户口了”。社会上的反馈意见与专家都希望改变比赛设计,提倡有利于创新型的跨界歌手和新型作品的生成的赛制改变。
最近中国音协召开“金钟奖”发展研讨会,确定歌唱专业分类评比,尤其将流行音乐分类出来无疑是种进步。但是在广州举办的新人大赛仍然维持原来的计设“混评混比”就是不分唱法、评委也不分组(流行演唱可用话筒了)。文化部在重庆举办“第六届声乐大赛”分组赛但评委不分组,央视将采取在三种唱法上增加了原生态民间唱法和各类组合演唱无疑满足了人们对学院派民歌及流行多样式的诉求。从上述三种比赛不难看出赛事都在求变。许多对希望歌唱多样性发展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是选择做法则不同。一个是“压缩混比法”,一个是“分类扩张法”。
对于“压缩式”的混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最主要的是混评的标准不易细划,而评委的专业知识面不够,弱化评委的专业权威性,使歌唱赛手不服,结果大相径庭,有失公允。比较而言“分类扩张法”是一种进步,世界上的成功大赛范例无不是因不断细划专业分类而发展的。如“格莱美”奖项是因不断涌现的音乐形式而不断设定新的奖项分类,从而树立了权威性、国际性、大众性的风格。国际上的声乐比赛类别中可划为两大类就是传统演唱也称古典类,另外就是大众流行类。民族类均在两类中得以体现,美声唱法和流行唱法的民族性问题都有充分体现。而民间歌唱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中国教育形成固态模式,用美声训练的所谓民族唱法更趋于中国美声,但已成大势,(这里先不讨论学术专题)。既然存在着中国特色的三大类唱法,约定俗成,存在着的即有合理的因素。不如在些基础上扩张细化,而不是压缩混评。我们应当采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当以最后结果论成败。因为本末倒置的做法不会产生歌唱多元化的良好结果。
按专业形式细划分类,即大类与小类,是一种市场需求,是一种发展趋势,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前沿引导。比赛计划会反映出主办机构的信息量、知识性、专业性、市场性强弱态势,也反映出设计者的文化理念和市场观念。
我的意见是以三大类唱法(传统唱法、民族民间唱法、流行唱法)分类或以作品(艺术歌曲、民族民谣歌曲、流行歌曲)分类。
在民族民间类唱法上细划出:学院民歌(美声方法训练的民声)、通俗民歌(即李谷一、于文华、汤汕、陈思思)、民间民歌(即贺玉堂、王尚荣、阿宝)以及民歌组合等形式类别。
在流行音乐专业细划出:传统流行演唱、民谣流行演唱(包括校园、乡村、城市民谣也包括所谓民通)、爵士及蓝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