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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竞争力的“软肋”——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广东是我国第一经济大省,当前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的九分之一,财税总收入占全国的七分之一,外贸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三分之一,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国的四分之一。而作为广东腹地的珠江三角洲,是广东更是我国工业化程度最高、发展最快、全球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但也是我国“廉价劳动力”这一“软肋”的“集大成者”。
据统计,珠三角所用外来工占了整个广东省75%以上,从用工密度来看,在珠三角的每1平方公里土地上,都站着至少2000名外来工。尽管如此,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报告显示,2004年珠三角仍缺口民工200万,缺工比例为10%。“廉价的劳动力”成为珠三角最有力的竞争优势,同时却又暴露出与珠三角的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极不相称的另一面。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调查,在珠三角地区,92.04%的企业存在加班,近七成的企业每周加班时间超过10小时,有的甚至达到28小时。而高强度加班的同时是低廉甚至拖欠的工资。据调查,1992—2004年, 12年来,珠三角民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还赶不上2004年上半年食品价格的增长幅度。在深圳市的一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中,发现欠薪企业653家,占被查企业总数的40%多,涉及员工10多万人。另外广东省劳动争议案件当前已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左右,仅2005年1至5月,广州市共发生群体性事件300多宗,其中30人以上的重大群体性纠纷事件200多宗,占群体性事件总数的77%。
珠三角企业劳资关系的恶化必然引发劳动成本的反弹,从而使得社会责任的缺失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民工荒”正是这反作用的一个典型例子。而对于主要以加工贸易为支撑的珠三角来说,更主要的冲击应该是以SA8000表现出来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直接作用。
SA8000与珠三角竞争力
SA8000标准重点推广的领域包括:零售业、跨国公司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正是珠三角经济的敏感地带也是最能挫败珠三角竞争优势的领域。
作为世界上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生产链上的重要一环:全球零售业已经把我国当作其最为重要的采购基地。中国具有出口优势的基本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此SA8000标准一方面通过将劳工标准与订单挂钩实现对资本权力的制约,强行要求我方实施SA8000的认证和维护,增加了我方产品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舆论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使其在同质中找出异质,以便区别对待。从而为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设置障碍,来达到抵消我国在国际竞争中最大的比较优势——劳工成本低。因此,作为深受SA8000影响的珠三角,除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把国际贸易与企业社会责任挂钩外,更需加大力度寻求新的竞争优势,减少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依赖,构建不受SA8000影响的新核心竞争力。
按照潘汉尔德在《公司核心竞争力》中最早定义,核心竞争力是“能使公司为客户带来特别利益的一类独有的技能和技术。”随着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企业竞争制胜“招数”的多元化,目前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y)的认识也逐渐不同。巴顿( D.B.Barton)认为:企业的核心能力不只是技术和人力技能,更是一种制度化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能够识别和提供竞争优势的企业知识体系,且组织开发核心能力的方式必须是一种制度化、系统化、长期化的行为,其重点是构建能够为公司创造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正是这知识或制度体系的有机构成。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在建立核心竞争力上还把竞争意识停留在传统观念上,传统的市场竞争表现为质量、价格二要素为基础的竞争模式,即认为能生产出高质价廉的商品,就能取得竞争优势,从而赢得市场,达到自己的经营目标。但随着商品经济的日渐深入,以及商品的日渐丰裕甚至相对过剩的出现,“价廉物美”已不再具有经济学上的“稀缺性”。相反同质产品后面的社会公德和公众形象在人们心中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同样是“价廉物美”的产品竞争中,如何鹤立出来赢得订单显得尤为关键。在产品的物质属性上已无法凸现独特价值时,企业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树立就显得甚为重要。长期来不少企业滥用竞争要素,企图通过大打广告战、价格战等外在直接的策略来获取市场机会。但这样的方式并无益于增强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反而容易造成企业财力、人力、物力甚至人心的耗失。

同样珠三角这种建立在“廉价劳动力”基础上甚至靠篡夺工人“血汗钱”维系起来的竞争优势是不能长久也是不可能形成竞争力的。为此企业必须转变观念、长远入手不能仅仅满足于眼前的既得利益,必须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无形的内在的东西中构建核心竞争力,从而维系竞争优势。
珠三角竞争力与企业社会责任
目前全球化竞争格局中,发展中国家占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丰裕且价格便宜的优势,缺乏资本和技术,而发达国家则具有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的步步增进,西方国家的竞争优势已远离了传统的竞争领域,但却牢牢占据着价值链前端的诸如技术、研发、品牌等环节。它们不仅改变了竞争的领域,而且力图改变竞争的规则(黎友焕)。如在企业社会责任、反倾销、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方面,一些西方国家早已通过世贸组织制定了严密的规则。面对这些障碍,发展中国家想在价值链前端提升竞争力变得更加困难,从而对发展中国家形成新式贸易壁垒。目前这些贸易壁垒主要集中在农产品、服装、制鞋、化工原料和纺织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而SA8000正适时地充当了设置人为贸易障碍的角色,为此沃尔玛、迪斯尼、耐克、雅芳、家乐福等跨国公司都争相把SA8000要求加入其国外采购商品订单中的附加条款中。从而使企业不得不对SA8000进而整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形成机制进行新的审视。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珠三角核心竞争力的重构
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是多方面的,它包括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依法经营、企业家遵纪守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保证、企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企业在妇女、儿童保护等多方面宽领域的社会责任和职能。没有这些社会责任的逐一实现,是不可能真正形成珠三角的核心竞争力的。其中企业的质量保证社会责任、依法经营社会责任以及社会保障社会责任直接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并且扮演着目标和手段的双重角色。
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需做好质量保证社会责任。企业通过质量保证向社会传达了企业通过产品和服务质量向社会负责的信息。在以产品质量说话的今天,企业要赢得稀缺的市场,就必须搞好产品的质量保证,通过质量保证措施的得力来赢得客户的信赖,从而获得订单,带来效益。
对于珠三角或者说整个广东企业来说,通过了IS09000系列标准要求的质量体系认证,就将因此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也就意味着企业可以打开更多的国际市场。所以切实搞好质量,保证社会责任建设强化了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这无论对企业的所有者和员工还是使用方、分承方还是社会都会都是有益的。
切实保证依法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社会责任,依法经营通常都是通过企业文化和企业的经营理念表现出来。同时企业作为一个“社会人”,在追求自身的赢利活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除了受法律规范和制约外,也受社会道德和人文精神以及社会舆论的影响和约束。另外在与法律的关系上,企业更多地表现为企业认同基础上的自我行为要求。
做好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企业社会保障责任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强化社会成员的保障工作,并不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而是社会责任逐渐被微观化、逐步向企业内化,也即社会责任。社会保障的建设逐渐变成了企业的自身和自觉行为,成为企业经营行为之一,变成了企业必须承担和确保实现的职责和责任;社会保障的目的在于使生产能得以持续尤其是要保证劳动力的持续不中断,作为生产活动主体的企业,为了使自身经营活动不中断,则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责任。企业界要充分认识到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使之成为企业赢利经营行为的一部分,是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关键,是企业实现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与企业社会保障责任的建设并不矛盾和也不冲突,相反搞好企业社会保障责任更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社会保障一方面从整体上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因劳动力的生存条件不能保证而中断,另一方面在市场的运作过程中,企业可以把社会责任当作标榜和凸现自身价值的手段,让其成为企业自我要求的内在素质和品质,进而成为企业在市场中战胜对手的竞争能力和手段。这也是市场经济由“无序”走向“有序”的一个必然过程,并且自发地把企业的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当作一个品牌、当作企业核心竞争力来经营,那么企业才能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充分调动“人”的优势,这是竞争力形成中最关键也是最基本的一环。而要切实调动“人”的优势,企业首先得做到认真履行劳动者保护的职责。所谓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保护同样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企业对劳动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在劳动法意义上保证劳动者实现其就业和择业权、劳动报酬获取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权、职业技能培训享受权以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待遇取得权等劳动权利的法律义务,同时也包括企业按照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对劳动者担负的道德义务。任何一个企业忽视劳动保护社会责任,总是冀望于通过裁员、降低雇员薪金、削减劳动安全保护和员工培训开支来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或通过延长劳动者劳动时间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等都是很难形成企业持久核心竞争力的。为此企业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兼顾劳动者的利益,这不仅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更是企业如何增强自身竞争优势的问题。
企业的其他社会责任比如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企业家遵纪守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在妇女、儿童保护等无不对企业在市场经济下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同时许多社会责任本身就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一部分。通过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来提高珠三角竞争力很是必要,另外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融入到当前珠三角的改革与实践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整个珠三角地区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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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和产生机理
企业社会责任SRC(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Corporations)在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Stanford Institute)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 Stakeholder)概念后,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弗里曼、多纳德逊、布莱尔、米切尔等著名学者明确指出“企业对界定清晰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该理论的构建突破并拓宽了长期来简单地把企业作为 “自私”的“经济人”的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理论的分析范式,使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渐趋成熟并自成体系。
企业社会责任是随着市场经济(或者说资本经济)的高度发展而产生,是工业化、市场化的共同产物。从产生的内在机理来看,它是企业在尊重企业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个体的赢利行为前提下,企业需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西方经济学中企业是“自私”的“经济人”,经济人的本能决定了企业这个“自私”的个体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企业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承担与自身成本核算无关的社会责任,也即企业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
正基于市场经济下这样的假设前提,常常让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认为社会责任是政府的事,是社会团体的职责,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除了自身盈利以外,没有促成和建设社会责任的功能,也没有此方面的义务。作为社会的微观单元,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社会责任的建设必然对企业个体产生影响,反过来企业行为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结构的安定和谐的氛围的构建。正如彼德·德鲁克所言:一个健康的企业和一个病态的社会是很难共存的( Drucker,1973)。况且社会之所以进入“病态”,企业本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于1997年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SA8000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SA8000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和不同发展规模的公司,是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的国际标准。
SA8000是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竞争的产物,是外部强加的SRC的国际强势非官方道德规范标准,是SRC在工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高度发展后由一国走向世界,向全球延伸的产物,是企业社会责任在国际范围内的量化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