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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志,广东德庆人,中共党员,1965年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系国际贸易专业。历任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广东分会会长,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高级经济师。中共十四、十五大代表,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从最底层的业务员开始,一直干到省外经贸委主任,徐老在广东外贸干了近40年,尤其是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到90年代中期的这十余年,他称得上是广东外贸改革的重要实践者和参与决策者。
访问者:我们这次来您这里,主要是想请您谈一谈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外贸大包干”的一些情况。
徐德志:广东“外贸大包干”的起源大概可以追溯到1979年4月,当时,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和省委书记王全国去北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两人在向中央领导人汇报工作时提出,希望中央允许广东发挥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在外贸领域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带动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这个设想之所以形成,并不是因为领导者的一时头脑发热,它是在通过周密调研之后,经由省委开会集体讨论决定的。
那时的外贸不像现在,它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一律统负盈亏,办出口基地也好,办其它外贸也好,都是由国家统一拨钱来搞的,大部分都是亏损的。说是亏损,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经营亏损,而是由于国家政策所造成的亏损。比如,汇率是由国家通过行政命令定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们国家把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定为1比1.56,这样的比例订得很不科学,太低了。像我们广东的陶瓷,工艺精美是出了名的,在国外很受欢迎,可一拿到国际市场上去卖,按一块五毛多人民币换一块美金的比例,基本都是亏的。我们花了三块多人民币收购来的陶瓷,却只能以一块五毛多的价格来换取一美元的外币,亏损额度差不多达到60%,亏下来的钱,最后都由国家财政包了起来。
70年代末期,就在大陆经济踯躅前进的同时,包括香港在内的“亚洲四小龙”已经实现了经济腾飞,它们的经济转型也已经开始了,应该说,这是我们广东外贸面临的一个机遇。省委在分析了这些形势之后,组织我们外贸口的同志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外贸局长严亦峻向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等省委领导汇报了广东外贸发展的一些情况,并指出,我们广东应该抓住世界产业转移的机遇,发挥自己毗邻港澳的优势,通过建立外贸出口基地,实现先走一步的目标。省委对严亦峻的汇报很重视,后来又叫我们外贸口的同志组织了多次考察和座谈,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报告和纪要最终构成了外贸大包干各项政策的重要来源之一。1979年5月中旬,中央派出以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为首的工作组来广东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谷牧副总理多次肯定了省委在外贸方面所提出的改革设想。
经过充分酝酿和准备,省委于1979年6月6日向中央递交《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提出要发挥广东优势,扩大对外贸易,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并试办出口特区。7月15日,中央就批转了广东省委和福建省委的两个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即中央50号文件。)至此,中央对广东外贸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也就正式成型了,具体而言,就是要向地方和外贸企业下放经营权,实行定额包干,通称“外贸大包干”。①
访问者:“外贸大包干”只在广东实行吗?
徐德志:不是,还有福建。先是我们广东提出来的,后来,福建提了出来,中央批了。1984年,中央决定结束3年包干的时候,在福建开了一个会,省委书记任仲夷和常务副省长杨德元参加了会议,当时我已是省外经贸委副主任,作为外贸部门的代表作了主题发言。我记得很清晰。会上,谷牧副总理同时问任仲夷和福建省委书记项南:“你们两位书记谁先发言?”任仲夷表现得很谦虚:“我嘛,只不过是空手道,具体负责的同志是杨德元,他是常务副省长,我们省委研究过,来这里开会,由他来发言。”于是,杨德元同志就广东包干的实行情况,有什么特点,总结出什么经验等问题作了发言。之后,项南便开始发言,他也很谦虚地说:“完全同意广东的发言,我们的包干是受广东启发,在广东带动之下搞起来的,过程也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完全同意广东的意见。”
访问者:当时,省委的主要领导是如何支持“外贸大包干”新政策出台的?
徐德志: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接连几任的书记、省长,像习仲勋、刘田夫、任仲夷等同志,对外贸工作都很重视。尤其是任仲夷同志,1980年,他从辽宁来到广东,上任没几天,就到我们外贸口调研来了。任老在外贸局召开的那次座谈会,我在会上发了言。我当时在发言中指出,广东外贸现在是“四无”,一是无资金,即没有启动资金;二是无技术,国外很多先进产品的技术,不要说我们不了解,甚至可能都不知道;三是无经验,我们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太久了,与外国人做生意,我们没有经验;四是无市场,这是最重要的,以前,我们只有一些农副产品和初级工业品销往港澳,除此以外,别无销路。任老听了以后表示,小平同志要我们广东先走一步,“杀出一条血路”来,也给了我们“特殊政策,灵活措施”,那你们外经贸委就要动脑筋想办法了。省委不能给你们多少钱,我呢,就送给你们一句话,“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搞活,对下更加放权”。我们听了以后很振奋,心里也就有底了,既然省委领导这样有魄力,那我们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
访问者:最早提出“外贸大包干”的人是谁呢?
徐德志:具体谁提出来的,已很难考证了,应该说,这是一个集体智慧的结晶。当初,习仲勋同志从北京来到广东,对外贸工作提出指示:广东外贸在全国排名第三,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十分之一,应该大有所为,“杀出一条血路”,更上一层楼才行。他认为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具有其它省份无法比拟的地缘、人缘优势,同时,亚洲“四小龙”的工业化已接近尾声,向东南亚的产业转移正在起步,这也是广东参与世界分工,进入国际市场的一个契机。于是,省委就把外贸系统作为一个“排头兵”的形式推了出来,希望我们为广东外贸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子。省委问我们外贸局:“你们有什么办法没有。”我们说:“现在的外贸政策肯定是不行的,中央把外汇都收上去,盈也收,亏也收,完全包起来,这样的话,我们下面怎么会有积极性呢?如果包干了,情况就会不同。我们把该上缴的外汇上缴以后,剩下的就可以自己支配了,可以进口物资、设备和原材料,扩大再生产,下面也就有积极性了。”后来,省委又对包干的可行性进行多次调研,才把这一政策确定下来,具体时间大概是1979年4月。 访问者:外贸政策一放开,民间有没有走私活动,严重不?
徐德志:民间走私是很少的,具体到老百姓个人,当时根本就没有多少钱,不可能去走私。即使有走私现象,大部分也都是单位行为。地方留下来的外汇,有的省里集中了,有的没有集中,一些单位手里有了外汇,就拿去进口物资搞倒卖赚钱。出现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什么呢?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和制度来约束,人们做这些事的时候,大都也是无意识的。很多违规行为都是后来变得严重了以后才被明令禁止的。改革开放的过程本来就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嘛。
访问者:“外贸大包干”政策推出以后,外贸局具体是如何执行的?
徐德志:对于我们而言,执行“外贸大包干”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因此,唯有充分发挥出我们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吃透中央政策,才能做到灵活运用。当时,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省委的要求,把国家关于外贸方面的政策都通学了一遍,看现有的政策有没有我们发挥的空间,找到空间以后,再灵活地运用这一空间。通学了以后,我们果然发现了一些可以灵活运用的空间。比如引进外资,在改革开放以前,虽然地方是不允许自行引进外资的,但是,政策却允许我们在经过批准以后接受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友好商人向内地捐赠的物资。我们灵活地运用了这一政策,设法把“海外捐赠”变为“外资引进”,这就等于为我们的引进外资开辟了一条合理的路子。这条路子实际上就直接催生了珠江三角洲一带在80年代初期以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三来一补”企业。现在,一些官方文件把1978年8月31日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澳门纺织品有限公司在珠海毛纺的合作视为广东“三来一补”的起源,可实际上,这还不是最早的。广东最早的“三来一补”企业,应该是南海大沥公社一个与香港商人合作的塑胶厂。②那也是在1978年,大概6、7月份吧。当时,香港有位广州籍的程姓商人跟我说,他有很多项目想放到我们内地来做。我听了很感兴趣,就问他有什么项目。他举了一个合作生产塑胶袋的项目。他说:“国内的包装业太落后了,像饼干包装纸,用的都是旧报纸,旧报纸上面有油墨,怎么可以拿来包吃的东西呢?现在,香港和国外都是用塑胶袋来包东西,对它的需求量很大。你们为什么不尝试搞一个这样的项目呢?”我觉得很有道理,就对他说:“这个项目不错,但是,我们现在既无资金、设备,也无技术人员,你能不能送我们一些设备和技术人员呢?”他说:“没问题。”于是,双方约定,他“赠送”我们一台机器、3000吨塑胶原料和派来一名技术人员,我们则提供劳动力和场所,生产出来的塑胶袋由他销售,我们纯收加工费。后来,我陪他到南海大沥公社考察,发现这里有一个现成的生产再生塑料制品的工厂,基础虽然较差,最后还是把合作场所定在了那里。
“三来一补”产生以后,在广东发展很迅猛。表面上看来,这样一种新形式,在改革初期的政治气氛下,可能要冒一定风险。实际上,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那时候,中央的领导也好,省里的领导也好,大家有一个共识,就是如何才能尽快地把广东经济搞起来,为改革开放开辟出一条新路。记得“三来一补”刚冒起来那会,国务院和外经贸部曾派调查组来广东,要调查这个事。开始,我们还有点忐忑不安,后来,调查组经过调查,不仅认为我们没有违反政策,反而鼓励了我们的做法。没过多久,国务院又发文肯定了广东的“三来一补”,使它名正言顺了,并赋予它合法地位。
访问者:是不是可以说,自从有了“三来一补”,我们就不存在没有钱的问题了,也就不需要搞“包干”了。
徐德志:我们之所以搞“外贸大包干”,主要就是要解决地方发展的资金问题,从而调动地方积极性,把经济搞活。“三来一补”搞起来以后,地方和企业通过收取“工缴费”弥补了资金的不足,从而也就不完全依靠中央的补贴了。但是,这还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则在于,通过发展“三来一补”,我们的外贸产品在海外的销路越来越开阔了,再也不用担心收购来的产品卖不出去了。关于这点,我是有切身体会的。1983年,我被任命为省外贸局副局长,我上任之后主管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口转内销”。以前,我们的外贸产品在海外没有销路,外贸公司辛辛苦苦收购回来的产品拿到海外卖不出去,结果,大量的外贸产品又不得不退回来。于是,我们就把这些退回来的外贸产品放到国内来卖。那时候,国内市场物质还很匮乏,而出口的产品往往都是质量和工艺皆佳的产品,因此,“出口转内销”的产品一般都很受国内消费者的欢迎。80年代初、中期,我们外贸系统一有“出口转内销”的剩余产品,就会到广州市文化公园搞“出口转内销”展销会,那阵势,真是人山人海,特别热闹。“出口转内销”的繁荣,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这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个特殊现象,它所折射出来的,是物质的匮乏和外贸的落后。到1985年以后,随着广东外贸的突飞猛进,“出口转内销”逐渐由盛转衰。现在,我们的外贸产品再也不用靠“转内销”才卖得出去了。
访问者:以前采访一些老同志,他们都提到一点,即“外贸大包干”和“财政大包干”在广东改革开放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您觉得这个地位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徐德志:最重要的方面,无疑是为广东改革开放储备了建设资金,开拓了发展路子。“财政大包干”我不太了解,“外贸大包干”我是深有感触的。像包干以后兴起的“三来一补”,这种有效利用外资和筹集资金的形式很快就引入了公共建设领域。改革开放以前,广东的公共设施是十分落后的,行路难,用电难,通信难,像珠江三角洲地区,虽然是河网密布,但是却一直缺桥少路。坐车从珠海到广州,150公里左右的路程,却要过四个渡口,耗时达到七、八个钟头。当时的公共财政,一则国家财政本身很困难,二则计划体制比较死板,效率很低,指望在体制内解决问题,难度太大。于是,就有香港商人给我们提建议:“外国为了解决公共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已经开始采取收钱使用的模式,国内何不借鉴呢?”有关部门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就向省委打了一个报告,陈述了这一模式的优势:“既可以解决修路、修桥的资金问题,又可以把基础建设搞起来,发展经济,还能解决就业问题。”省委很快也批准了我们的报告。之后,“以路养路”、“以桥养桥”、“以电养电”等模式便在广东最先兴起来了,很多海外资金进入国门,参与国内的公共设施建设,促进了广东经济的全方位发展。在此期间,一大批粤港、粤澳的合资、合作项目纷纷建了起来,广深高速公路、虎门沙角电厂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除了引进外资,使用美元额度,把额度直接转化为建设资金,在当时也是一个颇为有效的办法。80年代,省委的办公条件很差,但是又没有修缮和改建的资金,后来,便找到了我们外经贸委,问我们有没有办法解决。我们就说:“钱是没有,但我们有美元额度。”后来,省委便通过美元额度解决了悬而未决的办公楼问题。
访问者:美元额度是如何具体转化成建设资金的呢?
徐德志:你有美元额度,就等于说你有使用美元进口物资的权力,相当于你有了一个许可证。最初,美元与人民币的比率,国家定为1比1.56,后来又定为1比2.8,这都是低于市场价的,实际上,这个比例达到了1比5,甚至1比6。比如,100万美元进口一批化肥,按国家规定的汇率,是280万人民币,但是,这批化肥在国内市场的实际价值则是500万,甚至600万人民币,其中的差价达到了300多万之多。这笔差价,如果我们好好利用起来,无疑就是一笔不小的建设资金。
访问者:最后,请您对广东这三年的“外贸大包干”做一个总体评价。
徐德志:评价“外贸大包干”,不能单从赚了多少钱来讲,它的作用无法量化。
首先,“外贸大包干”培养了我们广东一种“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才有了我们今后的外贸体制改革,才有我们今天辉煌的成就。讲到“敢为天下先”,我就不得不提一下当初那些广东改革开放的元老们,像任老、刘田夫、梁灵光等老领导,还有那些支持广东改革开放的中央领导们,像邓小平、胡耀邦、谷牧等人,他们真的才是“敢为天下先”。1992年,我去北京参加第十四届党代会,住的宾馆房间刚好与任老相邻,任老就跟我讲了一些改革之初的艰难处境。比如,80年代初期,广东办特区,引进外资,实施灵活政策,被很多人诟病,认为这是在搞资本主义,甚至有老同志向中央进言,广东改革开放必须缓一缓,步伐不能太快了。听了这些议论,当时的中央领导人赶紧将省委书记任仲夷和省长刘田夫叫到北京,询问真实情况。任老一进京,就去见了胡耀邦总书记,面陈相关事宜。听了任老的汇报,胡耀邦显得很淡定,彷佛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你们认为对的,你们就去做。”他又指出,广东“先行一步”的路子要走下去,方向不会变,但要及时总结经验,一些出格的,明显不对的行为必须立刻停止。胡耀邦的表态,顿时让任老吃了“定心丸”。于是,任老趁机向胡耀邦讨“说法”:“那我这次是不是到中央来检讨了呢?回去以后,我们还要不要向省里的干部群众传达这次检讨的精神呢?”胡耀邦笑着说:“是不是检讨,这个由你们省委自己来定。”回来以后,省委便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开会,传达中央精神。会上,任老指出,一方面,我们要严厉打击在经济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要有太多的思想束缚,要继续扩大开放,加大改革的步伐。本来外界都预测,广东的改革开放有可能因非议和流言而停滞不前,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任老由京返回以后,广东却吹响了进一步改革的号角。
其次,“外贸大包干”使我们解放了思想,积极进行外贸体制改革,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广东“大经贸”格局。以往地方没有外贸出口权,出口必须由省里统一来搞,这无疑会加大成本、丧失机遇。于是我们就把外贸出口权下放到各市(区),汕头、海南、湛江、韶关等,包括一些山区市(区),都有了外贸出口权。后来,我们还将外贸出口权下放到一些企业,让它们有经营自主权,从而促进它们的积极性。外贸垄断体制打破以后,就如同打通了经济发展的脉络。随着外贸的搞活,整个经贸都活了起来,通过“三来一补”和“中外合资”,很多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都引进来了,正所谓,“动一子而全盘皆活”。广东搞活后,全国各地的外经贸考察团纷纷来广东考察,他们中有些人看了以后就回去总结出一条经验:广东为什么能搞活?关键就是广东形成了一种“工农兵学商,全部来经商”的氛围。于是,这些省就开始学广东,号召人们都来经商。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不太理想的。他们哪里知道,“工农兵学商,全部来经商”,只是一个表象,而根源,则是通过实施“外贸大包干”之后广东所形成的灵活外贸机制。我们广东是实施“外贸大包干”的,而其他省则还处于全国一盘棋的国家统包体制之下,因此,我们搞“大经贸”可以带动各行各业发展,促进企业积极性,而其他省搞“大经贸”则变成了“工农兵学商,全部来经商,通过外贸吃中央”。
最后,通过实施“外贸大包干”,让我们认识到一条宝贵经验,即“敢字当头不越轨,灵活之下要守法”。中央赋予我们广东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走一步的权力,这是一件好事,但是,这同时也是一件“高风险”的事。你如果在搞活的同时,太过火了,越了轨,违反了国家法律,问题就严重了。举一个例子:从1991年开始,国家取消外贸补贴,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是对路的,但实施之初却出了问题。当时,全国各地利用退税政策漏洞,通过开假发票来骗税的现象很普遍。有人认为,这个乱子源于广东,于是,外经贸部派了一个部长来广东。会上,这位部长说:“这个风气(骗税)是在广东刮起来的。”我听了,当即就站起来表了个态:“部长,你说的没错,但是,需要调整一下,骗税不是首先在广东刮起来的,而是首先被我们广东发现的。”此言一出,下面响起一片掌声。我说:“广东确实存在一些‘四自三不见’行为,③但这种行为并非我们广东独有,只不过,首先被我们发现了,发现以后,我们上报给了国家相关部门,同时,我们也对这些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听了我的解释,部长开始频频点头,表示认可。骗税,是一些企业利用“出口退税”政策的不完善在钻空子,这种现象哪里都有,只不过广东加工贸易企业比较多,所以,表现也就稍微突出一点。因此,不能把骗税归于广东的“灵活措施”,归于“三来一补”和加工贸易这些有效的利用外资形式。面对“莫须有”的指责,我们要敢于反驳,而面对“灵活政策”,我们又要守住法律的底线。1995年和1996年间,走私骗税问题比较严重,有人把矛头对准了加工贸易,广东是加工贸易第一大省,自然也就成了众矢之的。在这种氛围下,传出高层有意压制加工贸易的传言。为此,省长卢瑞华同志和我商量:“广东加工贸易占到了出口的80%,要是加工贸易得到压制,我们怎么办?”我说:“不独我们广东,上海、北京、江苏,他们的加工贸易都占到了60%-70%,不要怕,不会压制的。”1996年,国务院召开省长会议,专门讨论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我于会前接到通知:火速进京,准备在会上汇报。我马上飞到北京,当晚,李岚清副总理和吴仪部长就在外经贸部的宾馆接见了我,他们跟我说:“明天,朱镕基总理要主持召开关于加工贸易政策制定的会议,你准备一下,谈一谈加工贸易的利弊。”我就和他们讲了我的看法。他们(还包括外经贸部一些副部长)都表示赞同,鼓励我明天把握好20分钟的发言时间。第二天,我在会上讲了我的观点:“加工贸易,起到了资金原始积累的作用,这一点勿庸置疑。同时,不单中国,放到全世界,加工贸易直到现在也还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方法。”当时,我列举了美国波音飞机生产有世界100多个国家参与加工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朱总理说:“加工贸易是你们广东外贸的大头,可是,你们广东加工贸易中的走私骗税现象也很严重。(湛江)走私食糖,把广东的糖厂打垮了,把广西的糖厂也打垮了,这怎么算?你们怎么管理?”我回答:“总理,我调查过,(湛江)走私食糖是事实,但这并不是我们外贸部门批的。”总理又问:“那是谁批的,难道是广东省政府批的?”我回答:“也不是省政府批的,是国务院特区办批的,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冒用了加工贸易的名号,直接报国务院特区办批的。”后来,总理又问何椿林同志,最终核实了我的回答。于是,加工贸易保住了,继续得到中央的支持,没有被压制。为了贯彻好“敢字当头不越轨,灵活之下要守法”的精神,我在外经贸委提出四种管理办法,即“排污不排外、创汇不创伤、变通不变质、放权不放管”。“排污不排外”这里就不说了。“创汇不创伤”,是指我们创汇的时候,不能什么项目都引进来,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像造纸厂、挖河沙,等等,我们在引进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轻易批准。还有一些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传统道德不相容的项目,我们也要把握住,不能引进来。“变通不变质”,是指我们在引进和利用外资时要敢于变通,但又要守住我们的政策底线。比如,修洛溪大桥的时候我们缺资金,霍英东便给我们出了一个主意。他提出,现在国内汽车很紧张,他愿意“捐赠”100辆汽车给我们,每辆只收成本价。由于是“捐赠”,可以不用交税,这样就可以省下差不多1万美元一辆的税钱,而这笔省下来的税钱,便可以作为我们修筑洛溪大桥的资金了。“放权不放管”,是指我们把经营权力下放给各外贸企业同时要加强对它们的管理,不让它们乱来。1991年,李岚清副总理来广交会视察期间主持召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他问我:“你们广东的外贸改革开放以来,为什么能保持这么高速的发展?”我回答:“这是由广东的大经贸格局所促成的。在我们广东,我不敢说全民都经商,但是,广东各行各业,包括民营企业,都参与到进出口贸易中来了,这是我们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之源。”李副总理一听,似乎有所触动,他打断我的话,问我:“国家不是不允许民营企业参与进出口贸易吗?你们广东是怎么做的呢?”他的问话听似责备,实则是想听我的解释。我不慌不忙地解释:“我们是知道国家政策的,因此,决不会违反政策。我们赋予民营企业出口权,其实是一种出口代理权。产品由民营企业自己生产,销路也由它们自己找,我们只是和它们签合同,帮助它们出口和办理结汇,外贸公司纯收手续费。”李副总理很满意,他说:“这是代理出口啊,没有违反政策,怎么不可以呢?”事实证明,赋予民营企业出口权,是一个调动民营企业积极性的好办法,后来国家慢慢也放开了。我们把权力下放给企业以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管了,相反,我们管得很严格。比如,在对民营企业的法制化规范管理上,我们在1980年就着手研究、起草《广东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暂行条例》,这比国家颁布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早了整整8年。这也算是我们的一个首创。
注释:
①据《广东外贸志》:广东“外贸大包干”的具体实施时间为1981年至1983年,主要内容包括:国家下放计划权,由广东自订出口计划;下放经营权,除成品油、钨砂外,其余商品由广东自行对外成交出口,地方外汇进口由广东自主经营,在财务体制上变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为核定基数(换汇成本)、自负盈亏,核定出口收汇基数,超基数出口实行中央与广东倒三七分成;下放利用外资审批权,“三来一补”、合资经营项目,凡不涉及国家综合平衡的,由广东自行审批;允许广东在港澳设立外贸业务机构;使广东获得了在本省范围内统筹生产与外销、出口与进口以及发挥地方优势的自主权。
②有关第一家“三来一补”的争论,一直都没有定论,除文章提到的两家以外,还有顺德的大进制衣厂和东莞的太平手袋厂也号称是全国首家“三来一补”企业。
③ 所谓“四自三不见”,是指出口企业违反外贸经营的正常程序,在“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货物、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出口交易”业务。
访问者:我们这次来您这里,主要是想请您谈一谈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外贸大包干”的一些情况。
徐德志:广东“外贸大包干”的起源大概可以追溯到1979年4月,当时,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和省委书记王全国去北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两人在向中央领导人汇报工作时提出,希望中央允许广东发挥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在外贸领域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带动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这个设想之所以形成,并不是因为领导者的一时头脑发热,它是在通过周密调研之后,经由省委开会集体讨论决定的。
那时的外贸不像现在,它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一律统负盈亏,办出口基地也好,办其它外贸也好,都是由国家统一拨钱来搞的,大部分都是亏损的。说是亏损,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经营亏损,而是由于国家政策所造成的亏损。比如,汇率是由国家通过行政命令定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们国家把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定为1比1.56,这样的比例订得很不科学,太低了。像我们广东的陶瓷,工艺精美是出了名的,在国外很受欢迎,可一拿到国际市场上去卖,按一块五毛多人民币换一块美金的比例,基本都是亏的。我们花了三块多人民币收购来的陶瓷,却只能以一块五毛多的价格来换取一美元的外币,亏损额度差不多达到60%,亏下来的钱,最后都由国家财政包了起来。
70年代末期,就在大陆经济踯躅前进的同时,包括香港在内的“亚洲四小龙”已经实现了经济腾飞,它们的经济转型也已经开始了,应该说,这是我们广东外贸面临的一个机遇。省委在分析了这些形势之后,组织我们外贸口的同志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外贸局长严亦峻向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等省委领导汇报了广东外贸发展的一些情况,并指出,我们广东应该抓住世界产业转移的机遇,发挥自己毗邻港澳的优势,通过建立外贸出口基地,实现先走一步的目标。省委对严亦峻的汇报很重视,后来又叫我们外贸口的同志组织了多次考察和座谈,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报告和纪要最终构成了外贸大包干各项政策的重要来源之一。1979年5月中旬,中央派出以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为首的工作组来广东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谷牧副总理多次肯定了省委在外贸方面所提出的改革设想。
经过充分酝酿和准备,省委于1979年6月6日向中央递交《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提出要发挥广东优势,扩大对外贸易,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并试办出口特区。7月15日,中央就批转了广东省委和福建省委的两个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即中央50号文件。)至此,中央对广东外贸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也就正式成型了,具体而言,就是要向地方和外贸企业下放经营权,实行定额包干,通称“外贸大包干”。①
访问者:“外贸大包干”只在广东实行吗?
徐德志:不是,还有福建。先是我们广东提出来的,后来,福建提了出来,中央批了。1984年,中央决定结束3年包干的时候,在福建开了一个会,省委书记任仲夷和常务副省长杨德元参加了会议,当时我已是省外经贸委副主任,作为外贸部门的代表作了主题发言。我记得很清晰。会上,谷牧副总理同时问任仲夷和福建省委书记项南:“你们两位书记谁先发言?”任仲夷表现得很谦虚:“我嘛,只不过是空手道,具体负责的同志是杨德元,他是常务副省长,我们省委研究过,来这里开会,由他来发言。”于是,杨德元同志就广东包干的实行情况,有什么特点,总结出什么经验等问题作了发言。之后,项南便开始发言,他也很谦虚地说:“完全同意广东的发言,我们的包干是受广东启发,在广东带动之下搞起来的,过程也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完全同意广东的意见。”
访问者:当时,省委的主要领导是如何支持“外贸大包干”新政策出台的?
徐德志: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接连几任的书记、省长,像习仲勋、刘田夫、任仲夷等同志,对外贸工作都很重视。尤其是任仲夷同志,1980年,他从辽宁来到广东,上任没几天,就到我们外贸口调研来了。任老在外贸局召开的那次座谈会,我在会上发了言。我当时在发言中指出,广东外贸现在是“四无”,一是无资金,即没有启动资金;二是无技术,国外很多先进产品的技术,不要说我们不了解,甚至可能都不知道;三是无经验,我们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太久了,与外国人做生意,我们没有经验;四是无市场,这是最重要的,以前,我们只有一些农副产品和初级工业品销往港澳,除此以外,别无销路。任老听了以后表示,小平同志要我们广东先走一步,“杀出一条血路”来,也给了我们“特殊政策,灵活措施”,那你们外经贸委就要动脑筋想办法了。省委不能给你们多少钱,我呢,就送给你们一句话,“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搞活,对下更加放权”。我们听了以后很振奋,心里也就有底了,既然省委领导这样有魄力,那我们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
访问者:最早提出“外贸大包干”的人是谁呢?
徐德志:具体谁提出来的,已很难考证了,应该说,这是一个集体智慧的结晶。当初,习仲勋同志从北京来到广东,对外贸工作提出指示:广东外贸在全国排名第三,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十分之一,应该大有所为,“杀出一条血路”,更上一层楼才行。他认为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具有其它省份无法比拟的地缘、人缘优势,同时,亚洲“四小龙”的工业化已接近尾声,向东南亚的产业转移正在起步,这也是广东参与世界分工,进入国际市场的一个契机。于是,省委就把外贸系统作为一个“排头兵”的形式推了出来,希望我们为广东外贸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子。省委问我们外贸局:“你们有什么办法没有。”我们说:“现在的外贸政策肯定是不行的,中央把外汇都收上去,盈也收,亏也收,完全包起来,这样的话,我们下面怎么会有积极性呢?如果包干了,情况就会不同。我们把该上缴的外汇上缴以后,剩下的就可以自己支配了,可以进口物资、设备和原材料,扩大再生产,下面也就有积极性了。”后来,省委又对包干的可行性进行多次调研,才把这一政策确定下来,具体时间大概是1979年4月。 访问者:外贸政策一放开,民间有没有走私活动,严重不?
徐德志:民间走私是很少的,具体到老百姓个人,当时根本就没有多少钱,不可能去走私。即使有走私现象,大部分也都是单位行为。地方留下来的外汇,有的省里集中了,有的没有集中,一些单位手里有了外汇,就拿去进口物资搞倒卖赚钱。出现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什么呢?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和制度来约束,人们做这些事的时候,大都也是无意识的。很多违规行为都是后来变得严重了以后才被明令禁止的。改革开放的过程本来就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嘛。
访问者:“外贸大包干”政策推出以后,外贸局具体是如何执行的?
徐德志:对于我们而言,执行“外贸大包干”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因此,唯有充分发挥出我们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吃透中央政策,才能做到灵活运用。当时,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省委的要求,把国家关于外贸方面的政策都通学了一遍,看现有的政策有没有我们发挥的空间,找到空间以后,再灵活地运用这一空间。通学了以后,我们果然发现了一些可以灵活运用的空间。比如引进外资,在改革开放以前,虽然地方是不允许自行引进外资的,但是,政策却允许我们在经过批准以后接受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友好商人向内地捐赠的物资。我们灵活地运用了这一政策,设法把“海外捐赠”变为“外资引进”,这就等于为我们的引进外资开辟了一条合理的路子。这条路子实际上就直接催生了珠江三角洲一带在80年代初期以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三来一补”企业。现在,一些官方文件把1978年8月31日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澳门纺织品有限公司在珠海毛纺的合作视为广东“三来一补”的起源,可实际上,这还不是最早的。广东最早的“三来一补”企业,应该是南海大沥公社一个与香港商人合作的塑胶厂。②那也是在1978年,大概6、7月份吧。当时,香港有位广州籍的程姓商人跟我说,他有很多项目想放到我们内地来做。我听了很感兴趣,就问他有什么项目。他举了一个合作生产塑胶袋的项目。他说:“国内的包装业太落后了,像饼干包装纸,用的都是旧报纸,旧报纸上面有油墨,怎么可以拿来包吃的东西呢?现在,香港和国外都是用塑胶袋来包东西,对它的需求量很大。你们为什么不尝试搞一个这样的项目呢?”我觉得很有道理,就对他说:“这个项目不错,但是,我们现在既无资金、设备,也无技术人员,你能不能送我们一些设备和技术人员呢?”他说:“没问题。”于是,双方约定,他“赠送”我们一台机器、3000吨塑胶原料和派来一名技术人员,我们则提供劳动力和场所,生产出来的塑胶袋由他销售,我们纯收加工费。后来,我陪他到南海大沥公社考察,发现这里有一个现成的生产再生塑料制品的工厂,基础虽然较差,最后还是把合作场所定在了那里。
“三来一补”产生以后,在广东发展很迅猛。表面上看来,这样一种新形式,在改革初期的政治气氛下,可能要冒一定风险。实际上,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那时候,中央的领导也好,省里的领导也好,大家有一个共识,就是如何才能尽快地把广东经济搞起来,为改革开放开辟出一条新路。记得“三来一补”刚冒起来那会,国务院和外经贸部曾派调查组来广东,要调查这个事。开始,我们还有点忐忑不安,后来,调查组经过调查,不仅认为我们没有违反政策,反而鼓励了我们的做法。没过多久,国务院又发文肯定了广东的“三来一补”,使它名正言顺了,并赋予它合法地位。
访问者:是不是可以说,自从有了“三来一补”,我们就不存在没有钱的问题了,也就不需要搞“包干”了。
徐德志:我们之所以搞“外贸大包干”,主要就是要解决地方发展的资金问题,从而调动地方积极性,把经济搞活。“三来一补”搞起来以后,地方和企业通过收取“工缴费”弥补了资金的不足,从而也就不完全依靠中央的补贴了。但是,这还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则在于,通过发展“三来一补”,我们的外贸产品在海外的销路越来越开阔了,再也不用担心收购来的产品卖不出去了。关于这点,我是有切身体会的。1983年,我被任命为省外贸局副局长,我上任之后主管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口转内销”。以前,我们的外贸产品在海外没有销路,外贸公司辛辛苦苦收购回来的产品拿到海外卖不出去,结果,大量的外贸产品又不得不退回来。于是,我们就把这些退回来的外贸产品放到国内来卖。那时候,国内市场物质还很匮乏,而出口的产品往往都是质量和工艺皆佳的产品,因此,“出口转内销”的产品一般都很受国内消费者的欢迎。80年代初、中期,我们外贸系统一有“出口转内销”的剩余产品,就会到广州市文化公园搞“出口转内销”展销会,那阵势,真是人山人海,特别热闹。“出口转内销”的繁荣,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这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个特殊现象,它所折射出来的,是物质的匮乏和外贸的落后。到1985年以后,随着广东外贸的突飞猛进,“出口转内销”逐渐由盛转衰。现在,我们的外贸产品再也不用靠“转内销”才卖得出去了。
访问者:以前采访一些老同志,他们都提到一点,即“外贸大包干”和“财政大包干”在广东改革开放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您觉得这个地位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徐德志:最重要的方面,无疑是为广东改革开放储备了建设资金,开拓了发展路子。“财政大包干”我不太了解,“外贸大包干”我是深有感触的。像包干以后兴起的“三来一补”,这种有效利用外资和筹集资金的形式很快就引入了公共建设领域。改革开放以前,广东的公共设施是十分落后的,行路难,用电难,通信难,像珠江三角洲地区,虽然是河网密布,但是却一直缺桥少路。坐车从珠海到广州,150公里左右的路程,却要过四个渡口,耗时达到七、八个钟头。当时的公共财政,一则国家财政本身很困难,二则计划体制比较死板,效率很低,指望在体制内解决问题,难度太大。于是,就有香港商人给我们提建议:“外国为了解决公共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已经开始采取收钱使用的模式,国内何不借鉴呢?”有关部门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就向省委打了一个报告,陈述了这一模式的优势:“既可以解决修路、修桥的资金问题,又可以把基础建设搞起来,发展经济,还能解决就业问题。”省委很快也批准了我们的报告。之后,“以路养路”、“以桥养桥”、“以电养电”等模式便在广东最先兴起来了,很多海外资金进入国门,参与国内的公共设施建设,促进了广东经济的全方位发展。在此期间,一大批粤港、粤澳的合资、合作项目纷纷建了起来,广深高速公路、虎门沙角电厂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除了引进外资,使用美元额度,把额度直接转化为建设资金,在当时也是一个颇为有效的办法。80年代,省委的办公条件很差,但是又没有修缮和改建的资金,后来,便找到了我们外经贸委,问我们有没有办法解决。我们就说:“钱是没有,但我们有美元额度。”后来,省委便通过美元额度解决了悬而未决的办公楼问题。
访问者:美元额度是如何具体转化成建设资金的呢?
徐德志:你有美元额度,就等于说你有使用美元进口物资的权力,相当于你有了一个许可证。最初,美元与人民币的比率,国家定为1比1.56,后来又定为1比2.8,这都是低于市场价的,实际上,这个比例达到了1比5,甚至1比6。比如,100万美元进口一批化肥,按国家规定的汇率,是280万人民币,但是,这批化肥在国内市场的实际价值则是500万,甚至600万人民币,其中的差价达到了300多万之多。这笔差价,如果我们好好利用起来,无疑就是一笔不小的建设资金。
访问者:最后,请您对广东这三年的“外贸大包干”做一个总体评价。
徐德志:评价“外贸大包干”,不能单从赚了多少钱来讲,它的作用无法量化。
首先,“外贸大包干”培养了我们广东一种“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才有了我们今后的外贸体制改革,才有我们今天辉煌的成就。讲到“敢为天下先”,我就不得不提一下当初那些广东改革开放的元老们,像任老、刘田夫、梁灵光等老领导,还有那些支持广东改革开放的中央领导们,像邓小平、胡耀邦、谷牧等人,他们真的才是“敢为天下先”。1992年,我去北京参加第十四届党代会,住的宾馆房间刚好与任老相邻,任老就跟我讲了一些改革之初的艰难处境。比如,80年代初期,广东办特区,引进外资,实施灵活政策,被很多人诟病,认为这是在搞资本主义,甚至有老同志向中央进言,广东改革开放必须缓一缓,步伐不能太快了。听了这些议论,当时的中央领导人赶紧将省委书记任仲夷和省长刘田夫叫到北京,询问真实情况。任老一进京,就去见了胡耀邦总书记,面陈相关事宜。听了任老的汇报,胡耀邦显得很淡定,彷佛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你们认为对的,你们就去做。”他又指出,广东“先行一步”的路子要走下去,方向不会变,但要及时总结经验,一些出格的,明显不对的行为必须立刻停止。胡耀邦的表态,顿时让任老吃了“定心丸”。于是,任老趁机向胡耀邦讨“说法”:“那我这次是不是到中央来检讨了呢?回去以后,我们还要不要向省里的干部群众传达这次检讨的精神呢?”胡耀邦笑着说:“是不是检讨,这个由你们省委自己来定。”回来以后,省委便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开会,传达中央精神。会上,任老指出,一方面,我们要严厉打击在经济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要有太多的思想束缚,要继续扩大开放,加大改革的步伐。本来外界都预测,广东的改革开放有可能因非议和流言而停滞不前,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任老由京返回以后,广东却吹响了进一步改革的号角。
其次,“外贸大包干”使我们解放了思想,积极进行外贸体制改革,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广东“大经贸”格局。以往地方没有外贸出口权,出口必须由省里统一来搞,这无疑会加大成本、丧失机遇。于是我们就把外贸出口权下放到各市(区),汕头、海南、湛江、韶关等,包括一些山区市(区),都有了外贸出口权。后来,我们还将外贸出口权下放到一些企业,让它们有经营自主权,从而促进它们的积极性。外贸垄断体制打破以后,就如同打通了经济发展的脉络。随着外贸的搞活,整个经贸都活了起来,通过“三来一补”和“中外合资”,很多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都引进来了,正所谓,“动一子而全盘皆活”。广东搞活后,全国各地的外经贸考察团纷纷来广东考察,他们中有些人看了以后就回去总结出一条经验:广东为什么能搞活?关键就是广东形成了一种“工农兵学商,全部来经商”的氛围。于是,这些省就开始学广东,号召人们都来经商。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不太理想的。他们哪里知道,“工农兵学商,全部来经商”,只是一个表象,而根源,则是通过实施“外贸大包干”之后广东所形成的灵活外贸机制。我们广东是实施“外贸大包干”的,而其他省则还处于全国一盘棋的国家统包体制之下,因此,我们搞“大经贸”可以带动各行各业发展,促进企业积极性,而其他省搞“大经贸”则变成了“工农兵学商,全部来经商,通过外贸吃中央”。
最后,通过实施“外贸大包干”,让我们认识到一条宝贵经验,即“敢字当头不越轨,灵活之下要守法”。中央赋予我们广东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走一步的权力,这是一件好事,但是,这同时也是一件“高风险”的事。你如果在搞活的同时,太过火了,越了轨,违反了国家法律,问题就严重了。举一个例子:从1991年开始,国家取消外贸补贴,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是对路的,但实施之初却出了问题。当时,全国各地利用退税政策漏洞,通过开假发票来骗税的现象很普遍。有人认为,这个乱子源于广东,于是,外经贸部派了一个部长来广东。会上,这位部长说:“这个风气(骗税)是在广东刮起来的。”我听了,当即就站起来表了个态:“部长,你说的没错,但是,需要调整一下,骗税不是首先在广东刮起来的,而是首先被我们广东发现的。”此言一出,下面响起一片掌声。我说:“广东确实存在一些‘四自三不见’行为,③但这种行为并非我们广东独有,只不过,首先被我们发现了,发现以后,我们上报给了国家相关部门,同时,我们也对这些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听了我的解释,部长开始频频点头,表示认可。骗税,是一些企业利用“出口退税”政策的不完善在钻空子,这种现象哪里都有,只不过广东加工贸易企业比较多,所以,表现也就稍微突出一点。因此,不能把骗税归于广东的“灵活措施”,归于“三来一补”和加工贸易这些有效的利用外资形式。面对“莫须有”的指责,我们要敢于反驳,而面对“灵活政策”,我们又要守住法律的底线。1995年和1996年间,走私骗税问题比较严重,有人把矛头对准了加工贸易,广东是加工贸易第一大省,自然也就成了众矢之的。在这种氛围下,传出高层有意压制加工贸易的传言。为此,省长卢瑞华同志和我商量:“广东加工贸易占到了出口的80%,要是加工贸易得到压制,我们怎么办?”我说:“不独我们广东,上海、北京、江苏,他们的加工贸易都占到了60%-70%,不要怕,不会压制的。”1996年,国务院召开省长会议,专门讨论加工贸易政策的问题。我于会前接到通知:火速进京,准备在会上汇报。我马上飞到北京,当晚,李岚清副总理和吴仪部长就在外经贸部的宾馆接见了我,他们跟我说:“明天,朱镕基总理要主持召开关于加工贸易政策制定的会议,你准备一下,谈一谈加工贸易的利弊。”我就和他们讲了我的看法。他们(还包括外经贸部一些副部长)都表示赞同,鼓励我明天把握好20分钟的发言时间。第二天,我在会上讲了我的观点:“加工贸易,起到了资金原始积累的作用,这一点勿庸置疑。同时,不单中国,放到全世界,加工贸易直到现在也还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方法。”当时,我列举了美国波音飞机生产有世界100多个国家参与加工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朱总理说:“加工贸易是你们广东外贸的大头,可是,你们广东加工贸易中的走私骗税现象也很严重。(湛江)走私食糖,把广东的糖厂打垮了,把广西的糖厂也打垮了,这怎么算?你们怎么管理?”我回答:“总理,我调查过,(湛江)走私食糖是事实,但这并不是我们外贸部门批的。”总理又问:“那是谁批的,难道是广东省政府批的?”我回答:“也不是省政府批的,是国务院特区办批的,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冒用了加工贸易的名号,直接报国务院特区办批的。”后来,总理又问何椿林同志,最终核实了我的回答。于是,加工贸易保住了,继续得到中央的支持,没有被压制。为了贯彻好“敢字当头不越轨,灵活之下要守法”的精神,我在外经贸委提出四种管理办法,即“排污不排外、创汇不创伤、变通不变质、放权不放管”。“排污不排外”这里就不说了。“创汇不创伤”,是指我们创汇的时候,不能什么项目都引进来,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像造纸厂、挖河沙,等等,我们在引进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轻易批准。还有一些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传统道德不相容的项目,我们也要把握住,不能引进来。“变通不变质”,是指我们在引进和利用外资时要敢于变通,但又要守住我们的政策底线。比如,修洛溪大桥的时候我们缺资金,霍英东便给我们出了一个主意。他提出,现在国内汽车很紧张,他愿意“捐赠”100辆汽车给我们,每辆只收成本价。由于是“捐赠”,可以不用交税,这样就可以省下差不多1万美元一辆的税钱,而这笔省下来的税钱,便可以作为我们修筑洛溪大桥的资金了。“放权不放管”,是指我们把经营权力下放给各外贸企业同时要加强对它们的管理,不让它们乱来。1991年,李岚清副总理来广交会视察期间主持召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他问我:“你们广东的外贸改革开放以来,为什么能保持这么高速的发展?”我回答:“这是由广东的大经贸格局所促成的。在我们广东,我不敢说全民都经商,但是,广东各行各业,包括民营企业,都参与到进出口贸易中来了,这是我们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之源。”李副总理一听,似乎有所触动,他打断我的话,问我:“国家不是不允许民营企业参与进出口贸易吗?你们广东是怎么做的呢?”他的问话听似责备,实则是想听我的解释。我不慌不忙地解释:“我们是知道国家政策的,因此,决不会违反政策。我们赋予民营企业出口权,其实是一种出口代理权。产品由民营企业自己生产,销路也由它们自己找,我们只是和它们签合同,帮助它们出口和办理结汇,外贸公司纯收手续费。”李副总理很满意,他说:“这是代理出口啊,没有违反政策,怎么不可以呢?”事实证明,赋予民营企业出口权,是一个调动民营企业积极性的好办法,后来国家慢慢也放开了。我们把权力下放给企业以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管了,相反,我们管得很严格。比如,在对民营企业的法制化规范管理上,我们在1980年就着手研究、起草《广东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暂行条例》,这比国家颁布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早了整整8年。这也算是我们的一个首创。
注释:
①据《广东外贸志》:广东“外贸大包干”的具体实施时间为1981年至1983年,主要内容包括:国家下放计划权,由广东自订出口计划;下放经营权,除成品油、钨砂外,其余商品由广东自行对外成交出口,地方外汇进口由广东自主经营,在财务体制上变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为核定基数(换汇成本)、自负盈亏,核定出口收汇基数,超基数出口实行中央与广东倒三七分成;下放利用外资审批权,“三来一补”、合资经营项目,凡不涉及国家综合平衡的,由广东自行审批;允许广东在港澳设立外贸业务机构;使广东获得了在本省范围内统筹生产与外销、出口与进口以及发挥地方优势的自主权。
②有关第一家“三来一补”的争论,一直都没有定论,除文章提到的两家以外,还有顺德的大进制衣厂和东莞的太平手袋厂也号称是全国首家“三来一补”企业。
③ 所谓“四自三不见”,是指出口企业违反外贸经营的正常程序,在“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货物、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出口交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