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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在整个村民自治体系中虽然层级不高,但是作为乡村自治组织,却有着很重要的功能和意义,发挥着乡村村组时空衔接、乡村自治助手和利益表达传输机的治理功效。但是,在鲁宝华村、河边村和团结村实际调研过程中却发现,理论上的功能和现实中的运行样态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坚持“两委”班子在乡村自治的核心地位、规范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关系、调动组长工作积极性与创新性、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建设等,来改善村民小组建设,才能保障村民自治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