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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实施。《条例》确立了"公平补偿原则"和"市价补偿标准",并对"公共利益"有了较清晰的界定,但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却迟迟没有出台。由于历史原因,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别适用不同的标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既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