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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颁布的《保险法》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监管和指导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进一步的开放和深入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现行《保险法》的很多内容已经滞后或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针对受益人这一概念提出了三条看法,以期与同行商榷,一道促进《保险法》的完善和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向法制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