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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经研究沦证,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33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25项,向区级下放行政审批权限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