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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考评的意义
绩效考评是一个信息流通和反馈的过程,是增强地质工作者责任心的重要手段,是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服务的重要途径。通过绩效评价建议的反馈,完善和调整相关方针、政策和管理程序,提高决策者的能力和水平,进而达到提高和改善投资决策效益的目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益性地质工作绩效评价方面作了长期的探索,指出了公益性地质工作效益难量化等问题。2004年底,财政部先后下发《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预算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两个绩效评价文件关于评价依据、指标、方法、评价原则进行了规定和说明,也为地质行业地质工作项目的管理指明了方向。
三、绩效考评的原则
因地质找矿工作因有其效益后续性、非直观性、长远性和难量化性等特点,使对地质找矿工作绩效考评存在很大难度,绩效考评工作必须结合地质工作实际和特点,建立具体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标准。
1.地质工作绩效评价要围绕地质工作的最终目的进行,评价方法和指标的选取应能够正确评价地质工作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情况。
2.要根据地质工作产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别建立不同产品类型的评价指标。在考评中,既要兼顾地勘单位的实际利益,还应考虑管理者及地质技术人员的技术贡献。
四、绩效考评方法
1.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考评。指国家出资或受财政资助,以寻找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为目标的先行性、基础性的地质工作。公益性地质工作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为全社会服务,提供公共产品,其成果一部分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按投资主体分为中央财政出资开展的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地方财政出资的地方性公益工作两部分。
现阶段中国公益性地质工作指的是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主要包括:区域性地质调查。如区域地球物理勘查、区域地球化学勘查、区域遥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及地下水资源远景或潜力调查评价、地质环境与灾害调查评价和专项防治;地质科学与技术研究。为区域生产力布局、城乡建设规划及重大工程规划开展的前期地质调查,以及工程示范、技术示范和为政府管理服务的其他地质调查工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的地质勘查工作。
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成果在短时期内难以形成明显的价值,其成果只能提供一定的找矿信息和找矿靶区,很难直接转化为可供开采的矿产地。对于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的考评应以项目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及完成的时效性和管理措保障等为基础,由专家重点对其实施项目的过程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工作量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为重点,在综合考评中应占主要权重。
2.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考评。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经济评价为基础,实行有偿服务和成果有偿转让的地质工作。是与企业本身利益紧密结合,最终以赢利为目的,由企业投资,为企业自身发展服务的工作。经营性地质工作包括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等。
商业地质工作包括由国家和省财政出资的矿产勘查项目的考评,除了按公益地质工作考评的各项因素外,主要以地质找矿的成果(提交的资源/储量)和目前的实用价值进行考评,资源/储量应以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认定的为标准,其实用价值也要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对找矿成果的激励机制
在绩效考评中对勘查单位实行相应的奖励措施,会大提高地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也是搞活地勘单位经济体制的有效尝试。
1.公益性地质工作在其各方面都圆满完成并汇交了相关资料后,能够选出一定数量的矿产地,可以加分甚至给予物质奖励。如在省两权项目申报时可以有优先申报,对于新发现重大找矿线索和矿产地的,可以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商业性地质工作(指财政出资矿产勘项目)在其工作完成后,根据其提交的成果,可以通过三种途径给予奖励:
(1)勘查出的能源矿产和大型以上的金属矿产。由国家通过招、拍、挂等方式有偿配置给国有大型企业的,给地勘单位20~30%出让款作为奖励基金。
(2)勘查出的中小型矿产地。如果地勘单位原意开发,应优先由地勘单位实施开发,返还国家前期投入的勘查资金,鼓励地勘单位走探采一体化,促进地勘单位可持发展。
(3)若一些优势企业愿意参与开发,地勘单位以前期的勘查成果转化成部分股分,以弥补地勘单位资金的不足。
3.对于一些重大的找矿成果,除了给地勘单位一定的奖励之外,应给予有特殊贡献的技术人员相应的物质奖励。
绩效考评是一个信息流通和反馈的过程,是增强地质工作者责任心的重要手段,是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服务的重要途径。通过绩效评价建议的反馈,完善和调整相关方针、政策和管理程序,提高决策者的能力和水平,进而达到提高和改善投资决策效益的目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益性地质工作绩效评价方面作了长期的探索,指出了公益性地质工作效益难量化等问题。2004年底,财政部先后下发《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预算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两个绩效评价文件关于评价依据、指标、方法、评价原则进行了规定和说明,也为地质行业地质工作项目的管理指明了方向。
三、绩效考评的原则
因地质找矿工作因有其效益后续性、非直观性、长远性和难量化性等特点,使对地质找矿工作绩效考评存在很大难度,绩效考评工作必须结合地质工作实际和特点,建立具体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标准。
1.地质工作绩效评价要围绕地质工作的最终目的进行,评价方法和指标的选取应能够正确评价地质工作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情况。
2.要根据地质工作产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别建立不同产品类型的评价指标。在考评中,既要兼顾地勘单位的实际利益,还应考虑管理者及地质技术人员的技术贡献。
四、绩效考评方法
1.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考评。指国家出资或受财政资助,以寻找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为目标的先行性、基础性的地质工作。公益性地质工作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为全社会服务,提供公共产品,其成果一部分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按投资主体分为中央财政出资开展的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地方财政出资的地方性公益工作两部分。
现阶段中国公益性地质工作指的是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主要包括:区域性地质调查。如区域地球物理勘查、区域地球化学勘查、区域遥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及地下水资源远景或潜力调查评价、地质环境与灾害调查评价和专项防治;地质科学与技术研究。为区域生产力布局、城乡建设规划及重大工程规划开展的前期地质调查,以及工程示范、技术示范和为政府管理服务的其他地质调查工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的地质勘查工作。
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成果在短时期内难以形成明显的价值,其成果只能提供一定的找矿信息和找矿靶区,很难直接转化为可供开采的矿产地。对于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的考评应以项目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及完成的时效性和管理措保障等为基础,由专家重点对其实施项目的过程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工作量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为重点,在综合考评中应占主要权重。
2.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考评。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经济评价为基础,实行有偿服务和成果有偿转让的地质工作。是与企业本身利益紧密结合,最终以赢利为目的,由企业投资,为企业自身发展服务的工作。经营性地质工作包括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等。
商业地质工作包括由国家和省财政出资的矿产勘查项目的考评,除了按公益地质工作考评的各项因素外,主要以地质找矿的成果(提交的资源/储量)和目前的实用价值进行考评,资源/储量应以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认定的为标准,其实用价值也要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对找矿成果的激励机制
在绩效考评中对勘查单位实行相应的奖励措施,会大提高地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也是搞活地勘单位经济体制的有效尝试。
1.公益性地质工作在其各方面都圆满完成并汇交了相关资料后,能够选出一定数量的矿产地,可以加分甚至给予物质奖励。如在省两权项目申报时可以有优先申报,对于新发现重大找矿线索和矿产地的,可以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商业性地质工作(指财政出资矿产勘项目)在其工作完成后,根据其提交的成果,可以通过三种途径给予奖励:
(1)勘查出的能源矿产和大型以上的金属矿产。由国家通过招、拍、挂等方式有偿配置给国有大型企业的,给地勘单位20~30%出让款作为奖励基金。
(2)勘查出的中小型矿产地。如果地勘单位原意开发,应优先由地勘单位实施开发,返还国家前期投入的勘查资金,鼓励地勘单位走探采一体化,促进地勘单位可持发展。
(3)若一些优势企业愿意参与开发,地勘单位以前期的勘查成果转化成部分股分,以弥补地勘单位资金的不足。
3.对于一些重大的找矿成果,除了给地勘单位一定的奖励之外,应给予有特殊贡献的技术人员相应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