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要完善培养培训体系,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可见,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已经成为了我国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根本保障。而广大的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数量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同时,如何对这些少的骨干教师进行有效管理,则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农村教育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
从骨干教师培养的初衷或者最终目的来看,面对农村教育发展滞后的现状,组织和管理部门都是为了发现和培养一批能在教育教学领域起带头作用的中坚力量,以他们为榜样,充分带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但就目前农村骨干教师培养情况来看,这些被确定为骨干教师的人员,多年来除了个别人员在教育教学领域能够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外,绝大多数人员都未能真正发挥骨干作用,把自己等同于一个普通教师,没有表现出一个骨干教师应有的责任和创新意识,也不能够发挥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忽视了自己肩上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对“骨干教师”这个概念也存在误解,骨干教师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得不到充分发挥。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骨干教师队伍涣散,质量不高,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不到应有的推动作用。要在农村地区切实提高骨干教师的培养质量,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龙头作用,我作如下几个方面建设性意见思考:
一、要进一步规范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确定过程
首先,我们在培养骨干教师时就应该有一个定位,骨干培养出来了,是给教师一个“名”的作用,还是让他在一定范围内来帮助发展、示范及引领作用,还是通过这评选让教师获“利”的作用,我认为他们应该是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方面能为人师(起榜样作用);教学方面一专多能(起示范作用);教育方面造诣较深(起咨询作用);教育科研方面成果突出(起带头作用),能操作现代化教育技术,并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竞争意识、自信自尊、尊重他人、讲究效率,有乐观向上的健康人格,向“四高”目标发展。其次是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最终确定需要一个过程,其中包括教师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专业成长和长期性的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的积累。最终成为一名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课堂教学基本功、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很强的业务创新能力,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拥有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的专家型和研究型教师,所以成长过程应该是合格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培训缺失
有些农村教师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后,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没有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未做出具体规划,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和激励机制,致使“骨干教师”形同虚设,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个别学校在对待骨干教师培训的问题上,出现了“一次性”现象,即如果某人上次参与了学校或者上级组织的教学研讨或者培训观摩活动,下次就不能再派他(她)去,这样的机会让大家轮着来。校长的做法不是说没有可取之处,他的初衷也许是让大家都有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让大家都得到发展。但殊不知,这样一来,本来可以树立的典型和榜样就没有了,没有了专业引领,打造不出几个可以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研究型人才,大家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没有对比,没有竞争,当然更谈不上创新,学校教学改革和校本教研工作就没有了特色和创新。另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对骨干教师的培养重视不够,近年来我们地方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和在对待骨干教师培养过程,有很多方面值得改进,一是在每年的教师培训计划中应该对骨干教师的培训提出具体的目标,应突出骨干教师培训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式要有具体规划。那么对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有哪些?应该重点放在对师德、教育理论、新观念和专业知识的升华,否则,很难起到专业引领和示范作用,同行的咨询处。在培训方式上,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质量,当然,要使学员的教育观念发生转变,就必须在培训的方式、方法上有重大的变化。农村学校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被确定为各级骨干教师的人员中,平均年龄基本符合骨干教师培养要求。但在工作业绩方面,能够将教学实践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成果,并且多次承担县或乡级的公开课和观摩课教学任务,或在省市级教育刊物发表论文者,确实寥寥无几。大多数人除了按常规管理要求范围内能基本完成所带班级科目的教学任务外,不能够在提高本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研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和专业引领作用。“骨干教师”成了一顶空帽子,失去了作用,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应在教育教学和校本教研工作的计划制定中突出骨干教师的作用。
对骨干教师除了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外,还应将他们的工作实绩与考核考评挂钩,使他们在充分享受专业成长中的各种优惠政策的同时,能够感受到来自内外的压力和自身的责任,促使他们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真正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骨干教师的评定不能是终身制
这就是说,骨干教师的评选周期制,不能让骨干教师终身享受,应该每一年严格对骨干教师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所以也就出现有的骨干教师不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和咨询作用。
在农村教师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我们期待的业务部门对骨干教师科学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挖掘他们的潜在能力,让他们的智慧、创新充分發挥出来,在农村学校发挥巨大作用。
农村教育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
从骨干教师培养的初衷或者最终目的来看,面对农村教育发展滞后的现状,组织和管理部门都是为了发现和培养一批能在教育教学领域起带头作用的中坚力量,以他们为榜样,充分带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但就目前农村骨干教师培养情况来看,这些被确定为骨干教师的人员,多年来除了个别人员在教育教学领域能够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外,绝大多数人员都未能真正发挥骨干作用,把自己等同于一个普通教师,没有表现出一个骨干教师应有的责任和创新意识,也不能够发挥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忽视了自己肩上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对“骨干教师”这个概念也存在误解,骨干教师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得不到充分发挥。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骨干教师队伍涣散,质量不高,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不到应有的推动作用。要在农村地区切实提高骨干教师的培养质量,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龙头作用,我作如下几个方面建设性意见思考:
一、要进一步规范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确定过程
首先,我们在培养骨干教师时就应该有一个定位,骨干培养出来了,是给教师一个“名”的作用,还是让他在一定范围内来帮助发展、示范及引领作用,还是通过这评选让教师获“利”的作用,我认为他们应该是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方面能为人师(起榜样作用);教学方面一专多能(起示范作用);教育方面造诣较深(起咨询作用);教育科研方面成果突出(起带头作用),能操作现代化教育技术,并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竞争意识、自信自尊、尊重他人、讲究效率,有乐观向上的健康人格,向“四高”目标发展。其次是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最终确定需要一个过程,其中包括教师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专业成长和长期性的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的积累。最终成为一名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课堂教学基本功、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很强的业务创新能力,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拥有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的专家型和研究型教师,所以成长过程应该是合格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培训缺失
有些农村教师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后,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没有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未做出具体规划,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和激励机制,致使“骨干教师”形同虚设,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个别学校在对待骨干教师培训的问题上,出现了“一次性”现象,即如果某人上次参与了学校或者上级组织的教学研讨或者培训观摩活动,下次就不能再派他(她)去,这样的机会让大家轮着来。校长的做法不是说没有可取之处,他的初衷也许是让大家都有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让大家都得到发展。但殊不知,这样一来,本来可以树立的典型和榜样就没有了,没有了专业引领,打造不出几个可以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研究型人才,大家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没有对比,没有竞争,当然更谈不上创新,学校教学改革和校本教研工作就没有了特色和创新。另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对骨干教师的培养重视不够,近年来我们地方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和在对待骨干教师培养过程,有很多方面值得改进,一是在每年的教师培训计划中应该对骨干教师的培训提出具体的目标,应突出骨干教师培训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式要有具体规划。那么对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有哪些?应该重点放在对师德、教育理论、新观念和专业知识的升华,否则,很难起到专业引领和示范作用,同行的咨询处。在培训方式上,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质量,当然,要使学员的教育观念发生转变,就必须在培训的方式、方法上有重大的变化。农村学校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被确定为各级骨干教师的人员中,平均年龄基本符合骨干教师培养要求。但在工作业绩方面,能够将教学实践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成果,并且多次承担县或乡级的公开课和观摩课教学任务,或在省市级教育刊物发表论文者,确实寥寥无几。大多数人除了按常规管理要求范围内能基本完成所带班级科目的教学任务外,不能够在提高本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研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和专业引领作用。“骨干教师”成了一顶空帽子,失去了作用,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应在教育教学和校本教研工作的计划制定中突出骨干教师的作用。
对骨干教师除了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外,还应将他们的工作实绩与考核考评挂钩,使他们在充分享受专业成长中的各种优惠政策的同时,能够感受到来自内外的压力和自身的责任,促使他们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真正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骨干教师的评定不能是终身制
这就是说,骨干教师的评选周期制,不能让骨干教师终身享受,应该每一年严格对骨干教师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所以也就出现有的骨干教师不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和咨询作用。
在农村教师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我们期待的业务部门对骨干教师科学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挖掘他们的潜在能力,让他们的智慧、创新充分發挥出来,在农村学校发挥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