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引 言
最近笔者和几位同行翻译了R.W.兰盖克(R.W.Langacker)的Foundations of CognitiveGrammar (I)(该书中文版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认知语言学的经典著作,在翻译过程中,大家常常为书中一些术语的汉译而感到“头痛”。为此,笔者特意前往该书作者所在大学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访学半年,就一些术语的理解零距离求教于作者,稍稍尝到了“一名之立,旬月踟躇”的滋味。笔者在此结合自己的一点儿英语语言学经典著作汉译实践,以及对语言学术语的了解,就汉译语言学术语的使用和理解,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各位方家。
一 语言学汉译术语的使用
术语学研究包括术语学理论建设、术语学教育、术语规范化以及术语的翻译和使用等问题。关于术语的使用,不少学者坚持术语的使用要统一的观点。赵忠德认为,多年来,语言学英语术语的汉译存在不统一的问题,许多中国学者在阅读和撰写语言学论文和著作时颇感棘手。只有统一译名,才能达到互明;赵世开在谈到语言学术语译名中的新问题时大声疾呼:“术语译名不统一的现象早就存在,但近年来随着语言学的发展,新的术语和观念不断出现,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了灾难。”戴卫平分析了术语不统一的成因,提出了解决术语不统一的对策和办法。英国学者傅兰雅建议,统一译名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使用已有之名,二是创造新名。
就术语的使用要统一的问题,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王宗炎在谈译名的三个问题时,第一个谈的就是原名与译名的对应问题。王先生认为:“一个原名是否只应有一个译名呢?我看也不可一概而论。从教学看,从逻辑看,一个原名最好只有一种译法;可是从实际使用看,一个原名未必处处能用同一种译法。”
笔者同意王先生的观点。汉译术语的使用要统一,或者说要规范化,是我们要实现的目标,毋庸置疑。但是,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应当允许不同译名的m现和使用,因为术语统一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实现,而不可能是先有一个统一的术语,然后再去使用。下面尝试在认知语言学“以使用为基础(usage-based)”的理论框架下,谈谈汉译术语的使用。
“以使用为基础的模型”这一术语是由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兰盖克教授创造的,首次出现在他的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里。按照兰盖克的观点,一个语言表达式的使用就是运用储存在我们头脑里的语法规约单位( conventionalunit)将这一表达式范畴化为规约单位的一个实例(instance)。换句话讲,语言使用就是说话人运用语法的规约单位构成一个个具体的使用实例(usage-event),如一个词的使用、一个短语的使用、一个句子的使用等。比如,“拔楼助长”这一实例的使用:我们是用“拔苗助长”这个规约单位对其进行范畴化,也就是以“拔苗助长”为标准、“拔楼助长”为目标,对其适切程度的高低进行评估,经过反复出现、丰富细节、减少差异、沉淀和固化,“拔楼助长”这一表达式成为“拔苗助长”这一规约单位的一个实例,作为人们语言知识的一部分进入人的大脑,在具体的语言交际活动中被使用。显然,“拔楼助长”这一短语不是按照语法规则(rule)造出来的,也不是从一定的底层结构派生而来的,而是在具体的语言运用中使用出来的。按照认知语法的这一思想,我们尝试将一个语言学汉译术语看作是一个语言表达式(a linguistic expression)。这样的表达式源于我们对原文的理解和汉译,是在具体的语言使用中频繁出现、固化和沉淀下来,成为人们语言知识的一部分。
下面以认知语言学“构式”这一汉译术语为例加以说明。“构式”译白英语的construction -词。结构主义语言学81里的construction.学界翻译为“结构”。到了认知语言学里,国内学者们曾将con-struction或grammar construction翻译为构块、构架、结构式、句式、构造、构式等,每个译名都不同程度地出现在语言学研究的文献中。随着学者们对construction -词的深入了解,构块、构架、句式、构造这些译名逐渐让位于“构式”,现在国内语言学界基本上都接受了“构式”这一译名,研究文献中几乎看不到使用别的译名。
“构式”这一汉译术语给我们的启示是:首先,“构式”这一译名被普遍接受,不是人为规定的,而是语言运用者频繁使用的固化或沉淀。其次,当不同译名在文献中纷纷出现时,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担心。虽有人提议要有一个统一的译名,但也并没有人说只能有一个译名,其他译名必须废除。再次,“构式”这一译名被普遍接受,不光是因为汉语“构式”这个词的含义,更主要原因是学者们对construction -词的深入研究和了解。就笔者所知,结构主义语言学里的construction翻译为“结构”,很容易就被大家接受了,但认知语言学里的construction却出现了诸多不同的译文。这是因为前者原文的意义简单明了,而后者原文的意义是不断发展起来的,含义相当丰富。首先将grammarconstruction -词引进认知语言学的是菲尔墨(Fillmore)等人发表在1988年的一篇研究let alone的文章。该文发现,一个grammar construction里包括有句法形态结构、语义解释原则和具体的语用功能信息。后来,构式语法的领军人物戈尔德贝格(Goldberg)在她的专著里将construction定义为“形式和意义的对子”。接着,在她2006年出版的书里又将其修正为“形式和功能的对子”。在这里,一个具体句子、短语、词汇,甚至一个图式性的句式(如SVOO)都可以看作是构式。随着人们对英语construction 一词的深入研究,很容易发现我们使用构块、构架、句式、构造来翻译construction难以涵盖语言运用者大脑里的抽象的、规约性的意象图式这些construction的基本信息。结果,这些译文就自然被放弃,“构式”这一译名被沉淀下来。因为“构式”既强调了其结构,又表明这样的结构是一种式(pattern),有其象征意义。 这一事实表明:英语construction这一术语汉译名的统一,不是人为规定的,而是频繁使用固化和沉淀下来的,是一个语言使用中的自然扬弃。
另外一种情况,在具体的语言使用中,根据汉语的表达习惯,同一个术语可能需要不止一个汉译名。来看我们翻译中遇到的例子:
(1)1 will use the term ground to indicate thespeech event,its participants,and its setting. (我将使用“情境”这一术语来指称言语事件、言语事件参加者及其言语事件情形。)
(2)一.but is and is standing are epistemicallygrounded (hence deictic).[但是,1S和is standing在认知层面植入了情境成分(因此为指示性的)。
在(1)中,我们把名词ground译为“情境”。在(2)中,我们把动词ground译为“情境植入”。如果要一味追求译文统一,一个原文对应一个译文,(2)中的ground就很难翻译了。
因此,我们主张,语言学汉译术语的使用应当允许不统一现象的存在,因为术语的统一是在具体的语言运用实践中实现的。正像王宗炎先生所说的,根据表达的需要,一个原文应当允许使用不同的译文。
下面来谈笔者对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理解。
二 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理解
怎样去理解语言学汉译术语呢?辜正坤在谈到外来术语翻译与中国学术问题时指出,“为了学术研究本身的精密性和准确性,我们首要的工作就是对所有的学术术语(尤其是经过翻译而来的术语)进行甄别、校正。否则,根本就谈不到在学术和理论建设上有什么贡献。”那么,怎样去甄别、校正经过翻译而来的术语呢?辜文举了英文personality译为“人格”的例子。
再从我最近读的一本专论中国人国民素质的书来看,作者在论人格素质的一章中开首就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论点:“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作者也说这种论断使他的中国同胞感到不快,并遭到他们的反对。然而作者却解释说,他所谓的“人格”,来源于外来词personality的译名,其根据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关于“人格”一词的解释:“每个人所特有的心理一生理性状(或特征)的有机结合,包括遗传的和后天获得的成分,人格使一个人区别于他人,并可通过他与环境和社会群体的关系表现出来。”所以,作者进一步说,他所谓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并非指的是不讲个人的道德品质,而指的是不承认“个人”,即不承认人的独立存在状态。如果“人格”这两个汉字真可以让人看出作者所说的含义,那当然不错。但是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既然这个术语是以汉语形式出现在书中,当然首先要符合汉语本身的表意规范,中国人望文生义,把人格理解为人的品格,这当然没有错。他们会理所当然地拒绝作者关于“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的论点。这样作者心中的“人格”概念和普通国人心中的“人格”概念是矛盾的。这一矛盾是如何造成的呢?我认为是由于术语翻译不当而造成。……有趣的是,作者眼睛看着汉字,心里想的却是《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规定的定义,没有想到或不知道这个汉语词组在字面上与外国人的定义并不一致,拿了似是而非的翻译术语当标准用,遂得出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的结论。
这里,辜先生提出,为了学术研究本身的精密性和准确性,对所有的学术术语(尤其是经过翻译而来的术语)进行甄别、校正,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我们怎样去甄别、校正呢?是根据汉译术语,还是根据原文术语?辜先生坚持要顾及汉语本身的造词、造句、表意规律,值得称道。但是,我认为辜先生批评的“作者眼睛看着汉字,心里想的却是《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定义”,是值得商榷的。
汉译术语的理解应以原文术语的意义为准,不能根据汉译术语的意义去甄别或校正译文。当对一些汉译术语的理解有困惑时,一定要去看原文,而不仅是盯住汉译文,更不应当凭汉译文去发挥、延伸。
首先,汉译术语要达到与原文绝对对等恐怕是不可能的,译文与原文之间多少都还会有些差异。所以,对汉译术语的理解必须到原文中去,深刻理解原文,才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汉译术语的意义。举个例子,《大河报> 2012年5月18日刊登的“网络新词”里提到“马杀鸡”这个词。文章是这样说的:马杀鸡是massage的音译,按摩、推拿的意思,源于日本。“推拿”原本是以一对一的人体之间接触为服务形式、以现金支付为结算方式的一种保健活动。“马杀鸡”给人最直接的理解是“一匹马干掉了一只鸡”,如果不结合原文massage,我们怎样理解这一汉译的诡秘、抢眼之处呢?
其次,应当避免凭借汉语译文去理解语言学汉译术语,更不应当凭借汉语译文去发挥和延伸。罗天华在研究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时谈到,目前ergatlve的通译是“作格”,这个译名的意义不够明朗,不能够“望文生义”。初识“作格”的人会问:“作格”是个什么格?这时大概需要说明:“作”是“动作”,“作格”是标记施事的格。按照罗先生的说法,“作格”就可以理解为表示“动作施事的格”了。这样的解释容易引起误导。对于“作格”这一汉译术语的理解,绝对不应当将其拆开去断义,应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更为重要的是,应当根据原文ergative的意义来理解作格。来看哈杜默德·布斯曼( Hadumod Bussmann)等人编写的Routledge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对ergative的解释:
The marked case, the ergative serves to expressthe agent of transitive. ...The patient of transitiveverbs and the single argument of intransitive verbs aretreated alike morphologically and, in a consistentergative language, syntactically as well. In contrast,nominative languages such as English treat the agentof transitive verbs and the single argument ofintransitive verbs in the same way.
很显然,ergatlve作为一种格标记,是指像Basque这样的作格语言里,及物动词的宾语与不及物动词的主语用相同的形式,及物动词的主语称为“作格”。所以,人们就把英语The window broke和The tree broke the window里’broke作不及物动词时的主语和作及物动词时的宾语的形式相同,因此动作的施事者类似于作格主语。根据这样的英语原文的意义,再去理解“作格”这一术语可能就比较清楚了。
有时,根据汉译术语的意义去理解一些语言学术语可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问题。我们看到一篇讨论汉语中动句NP+VP+AP语义表达特点的文章。作者明确指ILIJ,文中所说的汉语中动句就是像英语The car drives easily和The book sells quickly之类的句子,如“这辆车开起来很轻松”和“这把刀子切起来挺顺手的”。作者在解释中动句语义时,认为中动句在意义上具有通指性的情状类型特点,把中动句的句式意义概括为:NP有这样一种属性,在VP的时候,它通常表现出这样一种状态。例如,“白巡长已有四十多岁,脸上剃得光光的,看起来还精神。”可以解释为,“‘白巡长’有这样一种属性,在‘看’他的时候,他表现出‘很精神’这样一种状态。”我们认为,作者把中动句扩大化了,可能是对英语middleconstruction这一术语的界定不太清楚的缘故。石定栩也发现,国内“对生成语法文献的了解还不够充分,也不够全面。拥护者也好,反对派也好,有时候不得不将自己的分析建筑在二手、三手,甚至是四手资料的基础上,这就可能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解,对语言学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三 结语
本文基于笔者的汉译实践和对语言学术语研究的了解,就汉译英语语言学术语的使用和理解谈了个人的粗浅看法。笔者认为,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统一是在具体的语言运用实践中实现的。有时,根据表达的需要,一个原文应当允许使用不同的译文,交给“语言使用”去裁定、选择和沉淀。新术语不断涌现,犹如大浪淘沙,“沙子”将会被遗弃,“金子”将会沉淀下来。
关于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理解,当对一些汉译术语的理解有困惑时,包括对汉译术语的甄别和校正,一定要去看原文,而不是死盯住汉译文,更不应当凭个人对汉译文的理解去发挥、延伸。
最近笔者和几位同行翻译了R.W.兰盖克(R.W.Langacker)的Foundations of CognitiveGrammar (I)(该书中文版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认知语言学的经典著作,在翻译过程中,大家常常为书中一些术语的汉译而感到“头痛”。为此,笔者特意前往该书作者所在大学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访学半年,就一些术语的理解零距离求教于作者,稍稍尝到了“一名之立,旬月踟躇”的滋味。笔者在此结合自己的一点儿英语语言学经典著作汉译实践,以及对语言学术语的了解,就汉译语言学术语的使用和理解,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各位方家。
一 语言学汉译术语的使用
术语学研究包括术语学理论建设、术语学教育、术语规范化以及术语的翻译和使用等问题。关于术语的使用,不少学者坚持术语的使用要统一的观点。赵忠德认为,多年来,语言学英语术语的汉译存在不统一的问题,许多中国学者在阅读和撰写语言学论文和著作时颇感棘手。只有统一译名,才能达到互明;赵世开在谈到语言学术语译名中的新问题时大声疾呼:“术语译名不统一的现象早就存在,但近年来随着语言学的发展,新的术语和观念不断出现,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了灾难。”戴卫平分析了术语不统一的成因,提出了解决术语不统一的对策和办法。英国学者傅兰雅建议,统一译名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使用已有之名,二是创造新名。
就术语的使用要统一的问题,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王宗炎在谈译名的三个问题时,第一个谈的就是原名与译名的对应问题。王先生认为:“一个原名是否只应有一个译名呢?我看也不可一概而论。从教学看,从逻辑看,一个原名最好只有一种译法;可是从实际使用看,一个原名未必处处能用同一种译法。”
笔者同意王先生的观点。汉译术语的使用要统一,或者说要规范化,是我们要实现的目标,毋庸置疑。但是,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应当允许不同译名的m现和使用,因为术语统一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实现,而不可能是先有一个统一的术语,然后再去使用。下面尝试在认知语言学“以使用为基础(usage-based)”的理论框架下,谈谈汉译术语的使用。
“以使用为基础的模型”这一术语是由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兰盖克教授创造的,首次出现在他的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里。按照兰盖克的观点,一个语言表达式的使用就是运用储存在我们头脑里的语法规约单位( conventionalunit)将这一表达式范畴化为规约单位的一个实例(instance)。换句话讲,语言使用就是说话人运用语法的规约单位构成一个个具体的使用实例(usage-event),如一个词的使用、一个短语的使用、一个句子的使用等。比如,“拔楼助长”这一实例的使用:我们是用“拔苗助长”这个规约单位对其进行范畴化,也就是以“拔苗助长”为标准、“拔楼助长”为目标,对其适切程度的高低进行评估,经过反复出现、丰富细节、减少差异、沉淀和固化,“拔楼助长”这一表达式成为“拔苗助长”这一规约单位的一个实例,作为人们语言知识的一部分进入人的大脑,在具体的语言交际活动中被使用。显然,“拔楼助长”这一短语不是按照语法规则(rule)造出来的,也不是从一定的底层结构派生而来的,而是在具体的语言运用中使用出来的。按照认知语法的这一思想,我们尝试将一个语言学汉译术语看作是一个语言表达式(a linguistic expression)。这样的表达式源于我们对原文的理解和汉译,是在具体的语言使用中频繁出现、固化和沉淀下来,成为人们语言知识的一部分。
下面以认知语言学“构式”这一汉译术语为例加以说明。“构式”译白英语的construction -词。结构主义语言学81里的construction.学界翻译为“结构”。到了认知语言学里,国内学者们曾将con-struction或grammar construction翻译为构块、构架、结构式、句式、构造、构式等,每个译名都不同程度地出现在语言学研究的文献中。随着学者们对construction -词的深入了解,构块、构架、句式、构造这些译名逐渐让位于“构式”,现在国内语言学界基本上都接受了“构式”这一译名,研究文献中几乎看不到使用别的译名。
“构式”这一汉译术语给我们的启示是:首先,“构式”这一译名被普遍接受,不是人为规定的,而是语言运用者频繁使用的固化或沉淀。其次,当不同译名在文献中纷纷出现时,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担心。虽有人提议要有一个统一的译名,但也并没有人说只能有一个译名,其他译名必须废除。再次,“构式”这一译名被普遍接受,不光是因为汉语“构式”这个词的含义,更主要原因是学者们对construction -词的深入研究和了解。就笔者所知,结构主义语言学里的construction翻译为“结构”,很容易就被大家接受了,但认知语言学里的construction却出现了诸多不同的译文。这是因为前者原文的意义简单明了,而后者原文的意义是不断发展起来的,含义相当丰富。首先将grammarconstruction -词引进认知语言学的是菲尔墨(Fillmore)等人发表在1988年的一篇研究let alone的文章。该文发现,一个grammar construction里包括有句法形态结构、语义解释原则和具体的语用功能信息。后来,构式语法的领军人物戈尔德贝格(Goldberg)在她的专著里将construction定义为“形式和意义的对子”。接着,在她2006年出版的书里又将其修正为“形式和功能的对子”。在这里,一个具体句子、短语、词汇,甚至一个图式性的句式(如SVOO)都可以看作是构式。随着人们对英语construction 一词的深入研究,很容易发现我们使用构块、构架、句式、构造来翻译construction难以涵盖语言运用者大脑里的抽象的、规约性的意象图式这些construction的基本信息。结果,这些译文就自然被放弃,“构式”这一译名被沉淀下来。因为“构式”既强调了其结构,又表明这样的结构是一种式(pattern),有其象征意义。 这一事实表明:英语construction这一术语汉译名的统一,不是人为规定的,而是频繁使用固化和沉淀下来的,是一个语言使用中的自然扬弃。
另外一种情况,在具体的语言使用中,根据汉语的表达习惯,同一个术语可能需要不止一个汉译名。来看我们翻译中遇到的例子:
(1)1 will use the term ground to indicate thespeech event,its participants,and its setting. (我将使用“情境”这一术语来指称言语事件、言语事件参加者及其言语事件情形。)
(2)一.but is and is standing are epistemicallygrounded (hence deictic).[但是,1S和is standing在认知层面植入了情境成分(因此为指示性的)。
在(1)中,我们把名词ground译为“情境”。在(2)中,我们把动词ground译为“情境植入”。如果要一味追求译文统一,一个原文对应一个译文,(2)中的ground就很难翻译了。
因此,我们主张,语言学汉译术语的使用应当允许不统一现象的存在,因为术语的统一是在具体的语言运用实践中实现的。正像王宗炎先生所说的,根据表达的需要,一个原文应当允许使用不同的译文。
下面来谈笔者对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理解。
二 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理解
怎样去理解语言学汉译术语呢?辜正坤在谈到外来术语翻译与中国学术问题时指出,“为了学术研究本身的精密性和准确性,我们首要的工作就是对所有的学术术语(尤其是经过翻译而来的术语)进行甄别、校正。否则,根本就谈不到在学术和理论建设上有什么贡献。”那么,怎样去甄别、校正经过翻译而来的术语呢?辜文举了英文personality译为“人格”的例子。
再从我最近读的一本专论中国人国民素质的书来看,作者在论人格素质的一章中开首就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论点:“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作者也说这种论断使他的中国同胞感到不快,并遭到他们的反对。然而作者却解释说,他所谓的“人格”,来源于外来词personality的译名,其根据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关于“人格”一词的解释:“每个人所特有的心理一生理性状(或特征)的有机结合,包括遗传的和后天获得的成分,人格使一个人区别于他人,并可通过他与环境和社会群体的关系表现出来。”所以,作者进一步说,他所谓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并非指的是不讲个人的道德品质,而指的是不承认“个人”,即不承认人的独立存在状态。如果“人格”这两个汉字真可以让人看出作者所说的含义,那当然不错。但是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既然这个术语是以汉语形式出现在书中,当然首先要符合汉语本身的表意规范,中国人望文生义,把人格理解为人的品格,这当然没有错。他们会理所当然地拒绝作者关于“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的论点。这样作者心中的“人格”概念和普通国人心中的“人格”概念是矛盾的。这一矛盾是如何造成的呢?我认为是由于术语翻译不当而造成。……有趣的是,作者眼睛看着汉字,心里想的却是《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规定的定义,没有想到或不知道这个汉语词组在字面上与外国人的定义并不一致,拿了似是而非的翻译术语当标准用,遂得出中国人自古不讲人格的结论。
这里,辜先生提出,为了学术研究本身的精密性和准确性,对所有的学术术语(尤其是经过翻译而来的术语)进行甄别、校正,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我们怎样去甄别、校正呢?是根据汉译术语,还是根据原文术语?辜先生坚持要顾及汉语本身的造词、造句、表意规律,值得称道。但是,我认为辜先生批评的“作者眼睛看着汉字,心里想的却是《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定义”,是值得商榷的。
汉译术语的理解应以原文术语的意义为准,不能根据汉译术语的意义去甄别或校正译文。当对一些汉译术语的理解有困惑时,一定要去看原文,而不仅是盯住汉译文,更不应当凭汉译文去发挥、延伸。
首先,汉译术语要达到与原文绝对对等恐怕是不可能的,译文与原文之间多少都还会有些差异。所以,对汉译术语的理解必须到原文中去,深刻理解原文,才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汉译术语的意义。举个例子,《大河报> 2012年5月18日刊登的“网络新词”里提到“马杀鸡”这个词。文章是这样说的:马杀鸡是massage的音译,按摩、推拿的意思,源于日本。“推拿”原本是以一对一的人体之间接触为服务形式、以现金支付为结算方式的一种保健活动。“马杀鸡”给人最直接的理解是“一匹马干掉了一只鸡”,如果不结合原文massage,我们怎样理解这一汉译的诡秘、抢眼之处呢?
其次,应当避免凭借汉语译文去理解语言学汉译术语,更不应当凭借汉语译文去发挥和延伸。罗天华在研究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时谈到,目前ergatlve的通译是“作格”,这个译名的意义不够明朗,不能够“望文生义”。初识“作格”的人会问:“作格”是个什么格?这时大概需要说明:“作”是“动作”,“作格”是标记施事的格。按照罗先生的说法,“作格”就可以理解为表示“动作施事的格”了。这样的解释容易引起误导。对于“作格”这一汉译术语的理解,绝对不应当将其拆开去断义,应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更为重要的是,应当根据原文ergative的意义来理解作格。来看哈杜默德·布斯曼( Hadumod Bussmann)等人编写的Routledge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对ergative的解释:
The marked case, the ergative serves to expressthe agent of transitive. ...The patient of transitiveverbs and the single argument of intransitive verbs aretreated alike morphologically and, in a consistentergative language, syntactically as well. In contrast,nominative languages such as English treat the agentof transitive verbs and the single argument ofintransitive verbs in the same way.
很显然,ergatlve作为一种格标记,是指像Basque这样的作格语言里,及物动词的宾语与不及物动词的主语用相同的形式,及物动词的主语称为“作格”。所以,人们就把英语The window broke和The tree broke the window里’broke作不及物动词时的主语和作及物动词时的宾语的形式相同,因此动作的施事者类似于作格主语。根据这样的英语原文的意义,再去理解“作格”这一术语可能就比较清楚了。
有时,根据汉译术语的意义去理解一些语言学术语可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问题。我们看到一篇讨论汉语中动句NP+VP+AP语义表达特点的文章。作者明确指ILIJ,文中所说的汉语中动句就是像英语The car drives easily和The book sells quickly之类的句子,如“这辆车开起来很轻松”和“这把刀子切起来挺顺手的”。作者在解释中动句语义时,认为中动句在意义上具有通指性的情状类型特点,把中动句的句式意义概括为:NP有这样一种属性,在VP的时候,它通常表现出这样一种状态。例如,“白巡长已有四十多岁,脸上剃得光光的,看起来还精神。”可以解释为,“‘白巡长’有这样一种属性,在‘看’他的时候,他表现出‘很精神’这样一种状态。”我们认为,作者把中动句扩大化了,可能是对英语middleconstruction这一术语的界定不太清楚的缘故。石定栩也发现,国内“对生成语法文献的了解还不够充分,也不够全面。拥护者也好,反对派也好,有时候不得不将自己的分析建筑在二手、三手,甚至是四手资料的基础上,这就可能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解,对语言学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三 结语
本文基于笔者的汉译实践和对语言学术语研究的了解,就汉译英语语言学术语的使用和理解谈了个人的粗浅看法。笔者认为,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统一是在具体的语言运用实践中实现的。有时,根据表达的需要,一个原文应当允许使用不同的译文,交给“语言使用”去裁定、选择和沉淀。新术语不断涌现,犹如大浪淘沙,“沙子”将会被遗弃,“金子”将会沉淀下来。
关于语言学汉译术语的理解,当对一些汉译术语的理解有困惑时,包括对汉译术语的甄别和校正,一定要去看原文,而不是死盯住汉译文,更不应当凭个人对汉译文的理解去发挥、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