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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取士”是古代中国的特色之一。在1300多年的科举历史中,作为一种相对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它较好地畅通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渠道,使贫寒子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可能。但科举的公平是相对的,对高官和皇族常有优待,不但其子弟可上较好的学校,而且有门荫制度,“官二代”可通过门荫直接进入仕途。就是参加科举考试,也容易得到考官关照。
明万历八年(1580),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第三子考中状元,大儿子考中进士。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众议嚣嚣。因为3年前,张的二儿子中了榜眼。有人为此作诗讽刺:“状元榜眼姓俱张,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相公坚不去,六郎还作探花郎。”
鉴于“科举制”对“官二代”的特殊关照,许多朝代对官宦子弟参考进行限制和监督,对作弊者严厉处罚。一些正直的考官有意识地将抑制官员子弟应试作为奖掖寒士、体现公平的手段。唐朝王起主持考试时,明确提出“科弟之选,宜与寒士,凡为子弟,议不可进”;宋代专门创立了“牒试”制度,规定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专送别处考试;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内阁首辅翟銮的两个儿子同登进士,时人讥之“一鸾当道,双凤齐鸣”。嘉靖皇帝震怒之下,将翟銮父子罢黜为民;清康熙时要求大臣子弟参加考试单独编字号,规定取中名额,以实现“大臣子弟既得选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
这些限制“官二代”的措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许多贫寒子弟在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家栋梁。相反,一些“官二代”因为出身官宦之家而失去竞争优势。宋太宗时有个叫李宗谔的考生参加殿试,当时的殿试有个规矩,每个考生要当着皇帝与考官、众考生的面,自报家门、履历。快轮到李时,他非常紧张,因为父亲是宰相。一报家门,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宰相儿子,如有人质疑,必定舆论哗然。想到此,他推说身体不舒服,放弃了可能到手的“进士及第”。
宰相的儿子不但没沾上老爸的光,反而害怕“有人质疑”,在竞争进士时成了“弱势群体”,这种“反常”发人深思。应当承认,“官二代”中也有人才,限制他们参与科举竞争是不公平的。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古代权力的特征之一就是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钻空子、捞好处,对“官二代”作一定的限制是必要和难能可贵的。
然而,古时的科举对“官二代”有种种限制,今天的一些招聘和考试却对“官二代”情有独钟,不是“萝卜招考”就是“内部应试”。
其实,科举也好,考试也罢,都只是保持公平的一个工具。如果这个工具被权势霸占,公平就难以存在。
在发达国家,为了保证公民的机会平等,法律上禁止政府机构中的裙带关系,建立官员回避制度是普遍做法。美国联邦法律就禁止官员雇用、任命、推荐或提升亲属到他们控制的任何机构和部门工作。19世纪的英国法律专家梅因在所著《古代法》中,曾这样概括人类历史的发展走势:“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而今天某些单位和部门“官二代”破格录用的现象恰恰相反,它退步为“从契约到身份”的运动,即从现代以来的契约平等复辟为中世纪不平等的身份世袭。
古往今来,社会精英多是“打出来”“考出来”的,发达国家是“选出来”的,而今天的“官二代”多是“生出来”的。如果官僚政治比古代科举更无章法,就让人搞不懂社会在前进还是后退。“英雄莫问出处”,平等向上流动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基本价值诉求。一个社会对待人才的态度,决定了社会的兴衰。当“王侯将相都有种”,“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官二代”通吃的时候,社会裂痕会越来越宽,社会断裂难以避免。因为,“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与它抗衡的人和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
(选自《同舟共进》2012年第9期)
明万历八年(1580),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第三子考中状元,大儿子考中进士。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众议嚣嚣。因为3年前,张的二儿子中了榜眼。有人为此作诗讽刺:“状元榜眼姓俱张,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相公坚不去,六郎还作探花郎。”
鉴于“科举制”对“官二代”的特殊关照,许多朝代对官宦子弟参考进行限制和监督,对作弊者严厉处罚。一些正直的考官有意识地将抑制官员子弟应试作为奖掖寒士、体现公平的手段。唐朝王起主持考试时,明确提出“科弟之选,宜与寒士,凡为子弟,议不可进”;宋代专门创立了“牒试”制度,规定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专送别处考试;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内阁首辅翟銮的两个儿子同登进士,时人讥之“一鸾当道,双凤齐鸣”。嘉靖皇帝震怒之下,将翟銮父子罢黜为民;清康熙时要求大臣子弟参加考试单独编字号,规定取中名额,以实现“大臣子弟既得选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
这些限制“官二代”的措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许多贫寒子弟在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家栋梁。相反,一些“官二代”因为出身官宦之家而失去竞争优势。宋太宗时有个叫李宗谔的考生参加殿试,当时的殿试有个规矩,每个考生要当着皇帝与考官、众考生的面,自报家门、履历。快轮到李时,他非常紧张,因为父亲是宰相。一报家门,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宰相儿子,如有人质疑,必定舆论哗然。想到此,他推说身体不舒服,放弃了可能到手的“进士及第”。
宰相的儿子不但没沾上老爸的光,反而害怕“有人质疑”,在竞争进士时成了“弱势群体”,这种“反常”发人深思。应当承认,“官二代”中也有人才,限制他们参与科举竞争是不公平的。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古代权力的特征之一就是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钻空子、捞好处,对“官二代”作一定的限制是必要和难能可贵的。
然而,古时的科举对“官二代”有种种限制,今天的一些招聘和考试却对“官二代”情有独钟,不是“萝卜招考”就是“内部应试”。
其实,科举也好,考试也罢,都只是保持公平的一个工具。如果这个工具被权势霸占,公平就难以存在。
在发达国家,为了保证公民的机会平等,法律上禁止政府机构中的裙带关系,建立官员回避制度是普遍做法。美国联邦法律就禁止官员雇用、任命、推荐或提升亲属到他们控制的任何机构和部门工作。19世纪的英国法律专家梅因在所著《古代法》中,曾这样概括人类历史的发展走势:“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而今天某些单位和部门“官二代”破格录用的现象恰恰相反,它退步为“从契约到身份”的运动,即从现代以来的契约平等复辟为中世纪不平等的身份世袭。
古往今来,社会精英多是“打出来”“考出来”的,发达国家是“选出来”的,而今天的“官二代”多是“生出来”的。如果官僚政治比古代科举更无章法,就让人搞不懂社会在前进还是后退。“英雄莫问出处”,平等向上流动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基本价值诉求。一个社会对待人才的态度,决定了社会的兴衰。当“王侯将相都有种”,“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官二代”通吃的时候,社会裂痕会越来越宽,社会断裂难以避免。因为,“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与它抗衡的人和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
(选自《同舟共进》201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