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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的兴起有助于国内消费,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一般而言,电子商务就是在网络上做生意,在线销售商品和服务然后下线配送;或者在线销售数字化产品并在线配送。过去两年中,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并呈继续增长趋势。
网络普及和日趋重要的电子商务活动,已促使国内外立法机构为此出台新的法律措施以适应并促进其发展。电子商务的管控单靠一个国家或政府是不行的。 各国有必要合作协调各自现有的规定,为电子商务活动环境提供所需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当今互联网特别是电子商务,是所有商务活动的基石。网络让公司拥有全球性存在,对有意从事跨国贸易的新生小公司和实体而言至关重要。这种电子媒介创造了很多可能性:1、降低运营成本。2、由于准确度和速度的提高而增加效率。3、拓宽在本地、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销路。4、允许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5、 由于存在大量的数据库,允许做专业化市场营销。因此,有远见的公司纷纷开通网站,促进和加强业务发展和运营效率。
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实际上正在改变着中国及中国外的实体市场。电子商务所依赖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所采用的用于规范它的法律工具,在充分实现其全部潜力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电子商务规范总体情况
现行的网上交易法律体系,主要以2010年7月1日中国工商总局颁布生效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
该“办法”的涵盖范围包括管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维护网上商品交易的市场次序、保证网上交易商家及顾客的合法权益。201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共十二条款,这一更为全面的框架与法律的效力等同。
上述规定的目的,是加强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和维护公共利益,要求网民在与网络服务供应商签署服务接入协议时使用真实姓名。《决定》包括网民身份管理的政策,要求网民实名使用网络服务,包括互联网和电信运营商的服务。以下是中国有关电子商务及数据保护的其他相关立法:
1 工信部于2012年3月15日颁布生效的《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标准化管理总局于2011年1月30日联合颁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3 商务部于2011年1月颁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以及于2011年10月颁布的《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我们还应考虑以下法规:
1 国务院于1993年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法案”);
此外还有一个政治决策,即:
2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12月28日第19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禁止误导消费者以促销产品和服务。
以下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的权利:《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及《商标法》。必须指出的是,大多数规范实体交易的法律规章制度,目前仍然作为网上交易的法律基础。
正确认识中国网上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
在中国做销售可谓一项艰巨任务,比起在其他国家,需要更多耐心、资源及投入。有意在中国通过电子网络拓宽市场的商家,需要了解当地人的喜好并据此调整产品和服务。
必须注意的是,大多数中国消费者对价格非常敏感。在中国这个把个人社会地位视为一种投资的社会,某些消费者不惜高价购买被他人视为能够展示个人成功的衣服、手机或汽车。不同于西方消费者的是,中国消费者一般总是寻求物美价廉的产品。他们寻求那些提供售后支持及保修的公司。确实,如果商家在中国有实体存在,潜在消费者就可以直接接触自己钟爱的品牌,会对产品更有信心。
但是,中国人之间在品位、收入、购买行为各个方面差别巨大,外国公司在确定销售何种产品之前,要先确定自己的目标和潜在消费人群的划分。现在,中国中产阶级不断扩大,已占总人口25%,年收入在7250 到62500美元之间,均受过高等教育(国家统计局数字)。一般情况下,他们寻求的是物超所值的产品,但在子女教育和健康问题上除外。近期曝光了中国玩具产品安全隐患恶性新闻后,家长们都高度关注产品的安全问题并愿意多花20%的钱买更放心的儿童用品。无论如何,这个新兴的富贵阶层给有意拓展中国市场的奢侈品牌提供了巨大商机。
另一方面,单身贵族人士会用可支配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购买有助于提升他们社会职位或地位的产品。中国已成为奢侈品第二大消费国, 对于高端汽车、房地产、时装及其他昂贵产品的需求都有待开发。随着新的消费习惯的形成, 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提包、劳力士(Rolex)表、乔治·阿玛尼(Giorgio Armani)时装等国外奢侈品牌已开始关注中国,高端奢侈品牌店在北京、上海、广州生意都很兴隆。
互联网对中国人生活的影响及电子商务未来的影响
中国网民比例的显著增长,是中国网络通讯设施发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普遍提高的结果。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超过了5亿,而其中一半年龄在25岁以下,很多人是通过平板电脑,特别是智能手机等无线产品接入网络的。根据美国市场调查公司(IHS iSuppli)的资料显示,2012年中国国内智能手机发货数量为1.64亿部。北京经济信息技术委员会表示,未来3年,将安装超过20万个无线网络接入端点,使免费高速网络覆盖全北京。
2012年在上海,中国移动与星巴克咖啡连锁店联手,在全市200多家星巴克店推出了免费无线接入端口。按照新的五年计划规划,上海“I-SHANGHAI”工程到2015年为止将把全市打造成一个无线网络城。据报道,为了大部分市民能连接网络,上海市政府正在全市公交站点安装无线接入端口,将很快在公交车上进行安装。在中国其他地区,无线网和公交部门的合作已成为热门话题。北京、香港、广州地方政府机构已在公交站点安装了无线设备,不仅让乘客能查询到公交运行状态,也能使用自己的设备连接到互联网。
互联网对经济增长极为重要。网络在市场渗透方面代表了一个独特的市场。另外,互联网也减少了商业准入的经济障碍。无论身在何处,只要登录网站就可以完成一笔电子交易。我们应把电子交易与书面或口头合同一视同仁地予以尊重,为此,必须建立可靠而精确的法律体系对其加以规范。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一种新的配送渠道,因此有意在中国扩展业务、促进销售的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
中国新的五年计划把消费放在核心,以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只有重视电子商务才能实现“消费”。事实上,为了抓住电子商务的全部潜力,中国立法机构正在整理规范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框架。
无疑,电子商务代表了扩展中国市场或加速销售的关键策略之一。美国弗雷斯特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 Inc.) 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是亚洲网上电子零售业的最大市场。预计2013年销售额将高达1700多亿美元,并且每年会以20%的速度增长,到2016年将达到3560亿美元。然而,中国目前只有约40%的网络用户通过互联网购物。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商机:4年之内,中国电子商务有潜力超过任何其他市场。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国的网络零售市场俨然与美国旗鼓相当,而美国的网络零售市场的增长速度却只是中国网上市场的几分之一。
随着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加之未来几年大量的商业合同(B2B交易)和消费者合同(B2C交易)将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管理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就显得尤为重要。规范“网络”特别是电子商务的法律工具,其实应当创造一个有利于而不是阻碍其增长的氛围。
现行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虽然有效,而且似乎也充分回应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需求,但还有待于进一步精细化和合理化。政府也因此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制定一套新的法规让法律环境更安全似乎很有必要,这对增强消费者信心、为提供进行网上商务活动所需的可预见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网络普及和日趋重要的电子商务活动,已促使国内外立法机构为此出台新的法律措施以适应并促进其发展。电子商务的管控单靠一个国家或政府是不行的。 各国有必要合作协调各自现有的规定,为电子商务活动环境提供所需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当今互联网特别是电子商务,是所有商务活动的基石。网络让公司拥有全球性存在,对有意从事跨国贸易的新生小公司和实体而言至关重要。这种电子媒介创造了很多可能性:1、降低运营成本。2、由于准确度和速度的提高而增加效率。3、拓宽在本地、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销路。4、允许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5、 由于存在大量的数据库,允许做专业化市场营销。因此,有远见的公司纷纷开通网站,促进和加强业务发展和运营效率。
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实际上正在改变着中国及中国外的实体市场。电子商务所依赖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所采用的用于规范它的法律工具,在充分实现其全部潜力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电子商务规范总体情况
现行的网上交易法律体系,主要以2010年7月1日中国工商总局颁布生效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
该“办法”的涵盖范围包括管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维护网上商品交易的市场次序、保证网上交易商家及顾客的合法权益。201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共十二条款,这一更为全面的框架与法律的效力等同。
上述规定的目的,是加强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和维护公共利益,要求网民在与网络服务供应商签署服务接入协议时使用真实姓名。《决定》包括网民身份管理的政策,要求网民实名使用网络服务,包括互联网和电信运营商的服务。以下是中国有关电子商务及数据保护的其他相关立法:
1 工信部于2012年3月15日颁布生效的《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标准化管理总局于2011年1月30日联合颁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3 商务部于2011年1月颁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以及于2011年10月颁布的《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我们还应考虑以下法规:
1 国务院于1993年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法案”);
此外还有一个政治决策,即:
2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12月28日第19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禁止误导消费者以促销产品和服务。
以下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的权利:《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及《商标法》。必须指出的是,大多数规范实体交易的法律规章制度,目前仍然作为网上交易的法律基础。
正确认识中国网上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
在中国做销售可谓一项艰巨任务,比起在其他国家,需要更多耐心、资源及投入。有意在中国通过电子网络拓宽市场的商家,需要了解当地人的喜好并据此调整产品和服务。
必须注意的是,大多数中国消费者对价格非常敏感。在中国这个把个人社会地位视为一种投资的社会,某些消费者不惜高价购买被他人视为能够展示个人成功的衣服、手机或汽车。不同于西方消费者的是,中国消费者一般总是寻求物美价廉的产品。他们寻求那些提供售后支持及保修的公司。确实,如果商家在中国有实体存在,潜在消费者就可以直接接触自己钟爱的品牌,会对产品更有信心。
但是,中国人之间在品位、收入、购买行为各个方面差别巨大,外国公司在确定销售何种产品之前,要先确定自己的目标和潜在消费人群的划分。现在,中国中产阶级不断扩大,已占总人口25%,年收入在7250 到62500美元之间,均受过高等教育(国家统计局数字)。一般情况下,他们寻求的是物超所值的产品,但在子女教育和健康问题上除外。近期曝光了中国玩具产品安全隐患恶性新闻后,家长们都高度关注产品的安全问题并愿意多花20%的钱买更放心的儿童用品。无论如何,这个新兴的富贵阶层给有意拓展中国市场的奢侈品牌提供了巨大商机。
另一方面,单身贵族人士会用可支配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购买有助于提升他们社会职位或地位的产品。中国已成为奢侈品第二大消费国, 对于高端汽车、房地产、时装及其他昂贵产品的需求都有待开发。随着新的消费习惯的形成, 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提包、劳力士(Rolex)表、乔治·阿玛尼(Giorgio Armani)时装等国外奢侈品牌已开始关注中国,高端奢侈品牌店在北京、上海、广州生意都很兴隆。
互联网对中国人生活的影响及电子商务未来的影响
中国网民比例的显著增长,是中国网络通讯设施发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普遍提高的结果。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超过了5亿,而其中一半年龄在25岁以下,很多人是通过平板电脑,特别是智能手机等无线产品接入网络的。根据美国市场调查公司(IHS iSuppli)的资料显示,2012年中国国内智能手机发货数量为1.64亿部。北京经济信息技术委员会表示,未来3年,将安装超过20万个无线网络接入端点,使免费高速网络覆盖全北京。
2012年在上海,中国移动与星巴克咖啡连锁店联手,在全市200多家星巴克店推出了免费无线接入端口。按照新的五年计划规划,上海“I-SHANGHAI”工程到2015年为止将把全市打造成一个无线网络城。据报道,为了大部分市民能连接网络,上海市政府正在全市公交站点安装无线接入端口,将很快在公交车上进行安装。在中国其他地区,无线网和公交部门的合作已成为热门话题。北京、香港、广州地方政府机构已在公交站点安装了无线设备,不仅让乘客能查询到公交运行状态,也能使用自己的设备连接到互联网。
互联网对经济增长极为重要。网络在市场渗透方面代表了一个独特的市场。另外,互联网也减少了商业准入的经济障碍。无论身在何处,只要登录网站就可以完成一笔电子交易。我们应把电子交易与书面或口头合同一视同仁地予以尊重,为此,必须建立可靠而精确的法律体系对其加以规范。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一种新的配送渠道,因此有意在中国扩展业务、促进销售的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
中国新的五年计划把消费放在核心,以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只有重视电子商务才能实现“消费”。事实上,为了抓住电子商务的全部潜力,中国立法机构正在整理规范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框架。
无疑,电子商务代表了扩展中国市场或加速销售的关键策略之一。美国弗雷斯特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 Inc.) 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是亚洲网上电子零售业的最大市场。预计2013年销售额将高达1700多亿美元,并且每年会以20%的速度增长,到2016年将达到3560亿美元。然而,中国目前只有约40%的网络用户通过互联网购物。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商机:4年之内,中国电子商务有潜力超过任何其他市场。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国的网络零售市场俨然与美国旗鼓相当,而美国的网络零售市场的增长速度却只是中国网上市场的几分之一。
随着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加之未来几年大量的商业合同(B2B交易)和消费者合同(B2C交易)将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管理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就显得尤为重要。规范“网络”特别是电子商务的法律工具,其实应当创造一个有利于而不是阻碍其增长的氛围。
现行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虽然有效,而且似乎也充分回应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需求,但还有待于进一步精细化和合理化。政府也因此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制定一套新的法规让法律环境更安全似乎很有必要,这对增强消费者信心、为提供进行网上商务活动所需的可预见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