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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依法从人大、政协聘请十名省级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聘书颁发仪式于2006年6月19日举行。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范堆相同志,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茂设同志,山西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同志,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赵建新同志以及受聘的十位监督员出席了仪式。山西省政府秘书长李政文出席并主持仪式。
在当前大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新形势下,聘请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无疑是一项新的举措,对全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意义十分重大。为此,范堆相副省长、赵建新主任、义务监督员代表分别作了讲话和发言。
范堆相副省长首先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给予肯定:“一是党组领导正确、工作思路清晰;二是工作措施得力、具有创新意识;三是方法、手段务实,取得的效果明显”。同时指出:政府采购是一项新兴事业,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支新杠杆,是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我省,搞好政府采购工作不仅可以大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更有利于推动自主品牌的扶持、调产政策的落实以及对外开放工作的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主体,如何发展、向什么方向发展,直接影响着这一经济制度的落实和功能的发挥。现阶段,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机构监督体系的建设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事业发展作用积极、至关重要。
范堆相副省长说,在当前大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大环境下,采购中心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主动聘请义务监督员、建立封闭评标室等一系列做法是正确的、有效的、超前的。其重点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延伸触角,拓展领域,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义务监督员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开了个好头,政府采购工作的本质和核心是公平竞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是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将政府采购监督工作与当前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政府采购领域是今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硬头戏,要与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摸清商业贿赂的渠道、形式、认清商业贿赂带来的危害性,找准症结,加强防范来促进政府采购监督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手段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治理商业贿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长效机制,
三是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与建立诚信山西和对外开放环境结合起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是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活动中各采购主体的诚信在营造诚信山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营造良好对外开放形势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都要自觉构建和维护诚信体系,共同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范堆相副省长指出,监督不仅仅是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先代表了对人民的一种责任,其次,要参与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就要代表对政府采购事业的一份责任。因此,义务监督员要投入到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研究问题、发现问题,并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与职业道德培养,不断提升监督水平,为政府采购制度保驾护航,努力开创政府集中采购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发言说,依法聘请义务监督员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性,营造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市场氛围的又一重大举措。
赵建新主任指出,山西省政府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有赖于良好的监督管理环境,建立内外互动、软硬件配套、监督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搭建了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平台。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自律氛围。二是规范内部业务流程,构建内部制衡机制。规范内部业务流程,构建内部制衡机制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三是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内部监管力度。 四是建立封闭评标室,科学组织评标活动。
在治理商业贿赂大形势下,聘请义务监督员,是拓宽政府采购监督渠道,加强外部监督的新手段。主要目的在于对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及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监督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义务监督员代表发言认为,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行时间不长,但各方面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政府采购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监督,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实施政府采购不仅可以有力地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义务监督员代表表态说,作为省级首批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我们深知肩上担子的分量,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监督能力;熟悉、掌握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积极宣传政府采购知识,积极参加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供监督意见和建议,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保守政府采购工作和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机密,努力践行义务监督员的神圣职责,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当前大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新形势下,聘请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无疑是一项新的举措,对全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意义十分重大。为此,范堆相副省长、赵建新主任、义务监督员代表分别作了讲话和发言。
范堆相副省长首先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给予肯定:“一是党组领导正确、工作思路清晰;二是工作措施得力、具有创新意识;三是方法、手段务实,取得的效果明显”。同时指出:政府采购是一项新兴事业,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支新杠杆,是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我省,搞好政府采购工作不仅可以大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更有利于推动自主品牌的扶持、调产政策的落实以及对外开放工作的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主体,如何发展、向什么方向发展,直接影响着这一经济制度的落实和功能的发挥。现阶段,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机构监督体系的建设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事业发展作用积极、至关重要。
范堆相副省长说,在当前大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大环境下,采购中心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主动聘请义务监督员、建立封闭评标室等一系列做法是正确的、有效的、超前的。其重点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延伸触角,拓展领域,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义务监督员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开了个好头,政府采购工作的本质和核心是公平竞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是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将政府采购监督工作与当前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政府采购领域是今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硬头戏,要与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摸清商业贿赂的渠道、形式、认清商业贿赂带来的危害性,找准症结,加强防范来促进政府采购监督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手段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治理商业贿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长效机制,
三是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与建立诚信山西和对外开放环境结合起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是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活动中各采购主体的诚信在营造诚信山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营造良好对外开放形势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都要自觉构建和维护诚信体系,共同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范堆相副省长指出,监督不仅仅是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先代表了对人民的一种责任,其次,要参与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就要代表对政府采购事业的一份责任。因此,义务监督员要投入到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研究问题、发现问题,并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与职业道德培养,不断提升监督水平,为政府采购制度保驾护航,努力开创政府集中采购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发言说,依法聘请义务监督员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性,营造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市场氛围的又一重大举措。
赵建新主任指出,山西省政府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有赖于良好的监督管理环境,建立内外互动、软硬件配套、监督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搭建了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平台。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自律氛围。二是规范内部业务流程,构建内部制衡机制。规范内部业务流程,构建内部制衡机制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三是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内部监管力度。 四是建立封闭评标室,科学组织评标活动。
在治理商业贿赂大形势下,聘请义务监督员,是拓宽政府采购监督渠道,加强外部监督的新手段。主要目的在于对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及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监督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义务监督员代表发言认为,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行时间不长,但各方面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政府采购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监督,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实施政府采购不仅可以有力地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义务监督员代表表态说,作为省级首批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我们深知肩上担子的分量,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监督能力;熟悉、掌握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积极宣传政府采购知识,积极参加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供监督意见和建议,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保守政府采购工作和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机密,努力践行义务监督员的神圣职责,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