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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香港成立廉政公署,它是直接隶属于我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独立的反贪行政机构,其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肃贪倡廉,成绩斐然。香港廉政公署有其特殊的地位与组织机构,以《防止贪污条例》、《防止贿赂条例》、《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构建的反腐倡廉的法律体系赋予香港廉政公署超乎其余公权力机关的权力,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以防官官相护。本文对我国香港廉政公署进行了研究,以期对我国内地反腐倡廉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