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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出现对传统的公司团体理论带来了挑战。当原有理论不能周延所有公司形式时,需要以另一个视角从本质上思考公司的团体性问题。公司团体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集合,它以独立于自然人的“意思”为出发点,以区别于个人财产的“财产”为基础,以保证其运转的“组织关系”为保障。这一“生产要素集合”的分类方式可以周延所有公司,是一种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