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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文学翻译过程中,源语风格的分析工作至关重要。翻译风格论认为译者需要领会文学作品迥然各异的源语风格,进而探寻如何再现这些作品的风格,才能将源语中所蕴含的美学意蕴挖掘得更深。人物的个性化语言是文学作品的一大文体特征,是作品风格的具体表现之一,同时也是文学翻译的一大难点。杨必译《名利场》是我国译苑中的一株奇葩,本文将以风格论作为翻译实践的理论指导,具体分析杨先生译作中的人物对话,领略其再现原作语言美、艺术风格美的深厚功底,感受其带给读者的审美享受。
关键词: 翻译风格论 文学翻译 《名利场》 人物对话
一、引言
文学作品反映现实生活,在由话题、交际参与者、交际媒介等组合而成的情景中,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会打上社会地位、文化修养、职业、时代背景、地域环境之类的种种烙印,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自成一体的、符合人物身份的语言风格,体现什么人说什么话的主旨。因此,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必须掌握作家对人物的定位,译出其身份地位、教育背景、个性特征,还原其内心世界,从而有效地再现原作风格。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活饱满,作家借助或生动、或通俗的对话把人物刻画得惟妙惟肖、跃然纸上,每个角色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语言风格,不仅折射出人物鲜明的个性、推动了小说情节发展,而且形成了《名利场》独特的风格之美。
苏联翻译理论家列维认为文学翻译是一种艺术,文学翻译的目的应该使读者从译作中得到美的享受,感到与原作相应的艺术感染力。茅盾说:“文学翻译是使用另一种语言,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本文将依据刘宓庆提出的翻译风格论,解析杨译《名利场》的人物对话,探究杨必先生是如何成功地再现原作风格,更深层次地挖掘她在文学翻译中蕴藏的美学力量的。
二、翻译风格论概述
翻译风格论所关注的中心是源语风格意义所在,以及在对源语的风格意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获得译文风格对源语文风格的“适应性”,也可以说它研究的不仅是源语的风格表现手段,而且包括如何使译文在与源语的对应中力求在风格表现上做到“恰如其分”(appropriateness)。
风格表现为一定的符号体系,即在源语的语言形式上可以被认知的风格标记。认识风格标记,是能够在译文中表现源语风格意义的最基本的一步。风格标记分为形式标记与非形式标记两类。
1.形式标记。任何风格设计都要考虑如何将它赋形于语言,而语言是一种符号体系,因此风格必不可免地被语言符号化了。风格的符号化形式标记体系是由以下六类属性标记组成的:(1)音系标记;(2)语域标记;(3)句法标记;(4)词语标记;(5)章法标记;(6)修辞标记。掌握以上六类符号标记,就能使我们从语言形式上认识原作所承载的风格意义。这是风格分析直观的一步,也是最基础的一步。
2.非形式标记。在翻译中我们不但要掌握风格的形式标记,抓住直观的东西,更要细心掌握风格的非形式标记;不忽视种种非直观的,属于意念的、心理的和情态的因素,这在美学上称为“非定量模糊集合”。非形式标记风格符号系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表现法,即作家对题材的选择、处理方式及技法;(2)作品的内在素质,它包括思想和感情两个方面,也就是作品的格调;(3)作家的精神气质,作品的语言形式、思想内容及情态风貌,无不受作家本人的精神气质的支配,这就是所谓的“风格即人”;(4)审美主体的因素,作品本体外的非稳态结构的内涵(包括对意境、神韵、情致等的审美感应),取决于接受者,也就是审美主体的审美个性。
在认识了源语风格之后,译者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恰如其分地来表现原作的风格。风格翻译的关键,在于与原作风格的适应性。为此,我们可以采用以下风格符号的换码模式来实现译文的风格再现。
(1)对应式换码(corresponding),即一般所谓的模仿(imitation)。模仿在风格的翻译中具有最广泛、最切实可行的意义。
(2)重建式换码(recasting)。重建式风格转换的实质是风格意义的再创造。一般来说,重建式换码属于最高层次的风格转换。
(3)淡化式换码(decolouring)。淡化式风格转换是一种权宜性对策,“淡化”的实质是在确保概念意义的前提下不得已放弃(或部分放弃)风格意义。
三、杨必译《名利场》人物对话分析
《名利场》的汉译版本较多,其中不乏翻译佳作。杨必先生的译作近乎完美地传达了原作人物的个性化交际言语,达到了“得意忘形”的化境,使读者能够获得与原文风格一致的美感。在杨先生的译作中,翻译风格论的实践与自然运用随处可见,值得我们在文学翻译的探索过程中学习借鉴。
1.音系标记的风格美。人类的语言首先诉诸听觉,因此语言文字系统的音系特征就成了语体最基本的特征。音系标记可以构成语言独特的风格美。但是英汉两种语言的音系符号迥然各异,如何自然而不失源语风格的转换音系标记之美值得推敲。萨克雷在人物对话中经常使用大写字母、错误拼写等处理手法来塑造各个人物的语言特点,使之符合各自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说话时的心理活动等。作者通过这种手法彰显了小说的通俗化的风格,但为译者再现这种风格美增加了难度。下面来看看杨必先生是如何来处理这些难点的:
Example 1:“What a beautiful,BYOO-OOTIFUL song that was you sang last night,dear Miss Sharp,”said the Collector.“It made me cry almost;‘pon my honor it did.”(Chap.4)
收税官说:“亲爱的夏泼小姐,你昨天晚上唱的歌儿真是美……依……极了。我差点儿掉眼泪。真的不骗你。”
原作中用BYOO-OOTIFUL来代替beautiful,是为了让收税官拉长了语调来奉承夏泼小姐的形象栩栩如生,而杨先生用了汉语中押韵的两个字“依”和“极”来对应源语中的音系标记之美,恰到好处地再现了原文风格。
同样是大写字母,有些是无法通过汉语的音韵来表现的,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Example 2:“MISS JEMIMA!”exclaimed Miss Pinkerton,in the largest capitals.“Are you in your senses?Replace the Dixonary in the closet,and never venture to take such a liberty in future...”(Chap.1)
平克顿小姐一字一顿地大声嚷道:“吉米玛小姐,你疯了吗?把字典仍旧搁在柜子里,以后不准这么自作主张。”
萨克雷用大写的MISS JEMIMA来强调说话者不满和警告的语气,杨先生则采用了添加状语来修饰引述词的方法,间接强调了引述内容,实在不失为一种智慧的风格再现手段。对于原文中用错误拼写若干单词来显示各个人物的语言特征的表现手法,突出引述词也是可以减少源语风格的流失的。
Example 3:“Put down the letter,Dobbin replied,“no gentleman readth letterth.”(Chap.5)
都宾刁嘴咬舌地说:“把信放下来。君子不看人家私信。”
readth letterth即reads letters,在引述词前增加“刁嘴咬舌”一词,巧妙再现了都宾说话时的语气和神态。
2.词语标记的风格美。区别文学作品中的各个人物,赋予他们各自的语言特点,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在词语的选择上因人而异,有文野雅俗之分。原作中人物对话的用词可谓为量身定做,不但表现了人物特征,而且刻画出了作品的时代特征,这些都是萨克雷独具魅力的语言风格。下面就两个例子来欣赏一下杨先生译文的审美再现:
Example 1:“The girls were up at four this morning,packing her trunks,sister,”replied Miss Jemima,“we have made her a bow-pot.”
“Say a bouquet, sister Jemima, ’tis more genteel.”
“Well,a booky as big almost as a haystake;I have put up two bottles of the gillyflower water for Mrs. Sedley, and the receipt for making it,in Amelia’s box.”(Chap.1)
吉米玛小姐答道:“女孩子们清早四点钟就起来帮她理箱子了,姐姐。我们还给她扎了一捆花儿。”
“妹妹,用字文雅点儿,说一束花。”
“好吧。这一簇花儿大得像个草堆儿。我还包了两瓶子丁香花露(gillyflower water用来洗涤膏药遗留在皮肤上的污垢),送给赛特笠太太,连方子都在爱米丽亚箱子里。”
bow-pot和booky都是bouquet通俗的、口语化的表达,在姐妹俩的日常对话中完全可行,但是姐姐Miss Pinkerton却一再强调并要求妹妹使用正式的词语,从中不难看出她们各自的修养和个性,而作者对Miss Pinkerton不失时机的嘲讽也入木三分。杨先生在翻译时挑选了“捆”、“簇”、“束”这三个正式化程度依次递增的词语,举重若轻地实现了风格的换码模式。
Example 2:“What have we for dinner,Betsy?”said Baronet.
“Mutton broth,I believe,Sir Pitt,”answered Lady Crawley.
“Mouton aux navets,”added the butler gravely(pronounce,if you please,moutongonavvy),“and the soup is potage de mouton a I’Ecossaise.The side-dishes contain pommes de terre au naturel,and choufleur a I’eau.”(Chap.8)
从男爵说:“蓓翠,今天咱们吃什么?”
克劳莱夫人答道:“毕脱爵士,大概是羊肉汤吧?”
管酒的板着正经脸说:“今天吃Mouton aux navets,(他读得很像“木头窝囊废”)“汤是potage de mouton a I’Ecossaise,外加pommes de terre au naturel和 choufleur a I’eau。
[注]法国是著名讲究饭菜的国家,因此用法文菜名,显得名贵,实际上吃的菜不过是羊肉萝卜,苏格兰式羊肉汤,添的菜是白煮马铃薯和菜花。
原作中会出现一些外语来体现时代特征,如果直接译成汉语,就会损失原文风格,杨先生选择了保留法语原文,另外增加注释的方法,可谓原汁原味的风格再现。
3.修辞标记的风格美。修辞是一种不可忽视的风格手段,总的说来,各种修辞格都是属于表现法变异。所有修辞格的功能都是为了加强语言效果,因此可以作为一种风格手段来加以适当运用。
Example 1:(Mr.Osborne)“My father didn’t give me the education you have had,nor the advantages you have had,nor the money you have had.”(Chap.21)
“我爹没有给我受好教育,没有给我各式各样的好机会,没有给我这么多钱,我哪能跟你比?”
原文使用了一组排比句来强调父亲挖苦儿子的尖锐的语气,如果翻译时只是选择“没有……没有……”的排比句型,看似实现了对应式换码,实则削弱了语言的力量,淡化了原文写实、批判的风格。反观杨先生在句末增加的设问句,完全弥补了汉译本纯粹模范的不足,生动地表现出了父亲语气的强硬和不可侵犯的权威。
头韵作为一种音韵上的修辞手法通常被认为是很难翻译的,原作中也出现了这一修辞格,杨先生努力尝试再现这种修辞的风格美,但由于语际的文化障碍,这并没有成为十分成功的淡化式换码。
Example 2:“Yes,hang it”,said Sir Pitt(only he used,dear,a much wickeder word),“how’s Buty,Hodson?Buty’s my brother Bute,my dear——my brother parson.Buty and the Beast,I call him,ha,ha!”(Chap.8)
“哼,对了!”毕脱爵士还用了一个非常下流的字,他说:“霍特生,别滴怎么了?亲爱的,别滴也就是我弟弟别德——那个当牧师的弟弟。我说他一半是别滴一半是野兽,哈,哈!”
[注]指童话“美女与兽”,美人(Beauty)和别滴(Buty)同音。
四、结语
一部成功的文学译著既取决于原著作本身的艺术价值,也取决于译作的艺术价值。文学翻译“二次创作”的属性决定了在实践过程中对原文的艺术模仿和对译文的艺术创造的必要性。译者应该对源语中表达方式、篇章结构、交际意图的审美要素尽量予以保留,即保留原文的风格。
杨必先生的《名利场》译作在译坛长久以来享有美誉,是不可多得的学习和赏析文本,通过对上述人物对话翻译的研究与分析,我们窥探到风格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实践,进而更加深入地理解和领悟,语际转换时如何恰如其分地表现原作的风格与审美情趣。
参考文献:
[1]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修订本)[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2]秦秀白.英语语体和文体要略[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3]傅仲选.实用翻译美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3.
[4]毛荣贵.翻译美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5]黄源深.翻译的风格[M].重庆:重庆人学出版社,1994.
[6]冯庆华.文体翻译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7]冯建文.神似翻译学[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
[8]杨必.名利场(译)[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9]Thackeray,W.M.Vanity Fair[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5.
[10]王守仁,方杰.英国文学简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关键词: 翻译风格论 文学翻译 《名利场》 人物对话
一、引言
文学作品反映现实生活,在由话题、交际参与者、交际媒介等组合而成的情景中,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会打上社会地位、文化修养、职业、时代背景、地域环境之类的种种烙印,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自成一体的、符合人物身份的语言风格,体现什么人说什么话的主旨。因此,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必须掌握作家对人物的定位,译出其身份地位、教育背景、个性特征,还原其内心世界,从而有效地再现原作风格。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活饱满,作家借助或生动、或通俗的对话把人物刻画得惟妙惟肖、跃然纸上,每个角色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语言风格,不仅折射出人物鲜明的个性、推动了小说情节发展,而且形成了《名利场》独特的风格之美。
苏联翻译理论家列维认为文学翻译是一种艺术,文学翻译的目的应该使读者从译作中得到美的享受,感到与原作相应的艺术感染力。茅盾说:“文学翻译是使用另一种语言,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本文将依据刘宓庆提出的翻译风格论,解析杨译《名利场》的人物对话,探究杨必先生是如何成功地再现原作风格,更深层次地挖掘她在文学翻译中蕴藏的美学力量的。
二、翻译风格论概述
翻译风格论所关注的中心是源语风格意义所在,以及在对源语的风格意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获得译文风格对源语文风格的“适应性”,也可以说它研究的不仅是源语的风格表现手段,而且包括如何使译文在与源语的对应中力求在风格表现上做到“恰如其分”(appropriateness)。
风格表现为一定的符号体系,即在源语的语言形式上可以被认知的风格标记。认识风格标记,是能够在译文中表现源语风格意义的最基本的一步。风格标记分为形式标记与非形式标记两类。
1.形式标记。任何风格设计都要考虑如何将它赋形于语言,而语言是一种符号体系,因此风格必不可免地被语言符号化了。风格的符号化形式标记体系是由以下六类属性标记组成的:(1)音系标记;(2)语域标记;(3)句法标记;(4)词语标记;(5)章法标记;(6)修辞标记。掌握以上六类符号标记,就能使我们从语言形式上认识原作所承载的风格意义。这是风格分析直观的一步,也是最基础的一步。
2.非形式标记。在翻译中我们不但要掌握风格的形式标记,抓住直观的东西,更要细心掌握风格的非形式标记;不忽视种种非直观的,属于意念的、心理的和情态的因素,这在美学上称为“非定量模糊集合”。非形式标记风格符号系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表现法,即作家对题材的选择、处理方式及技法;(2)作品的内在素质,它包括思想和感情两个方面,也就是作品的格调;(3)作家的精神气质,作品的语言形式、思想内容及情态风貌,无不受作家本人的精神气质的支配,这就是所谓的“风格即人”;(4)审美主体的因素,作品本体外的非稳态结构的内涵(包括对意境、神韵、情致等的审美感应),取决于接受者,也就是审美主体的审美个性。
在认识了源语风格之后,译者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恰如其分地来表现原作的风格。风格翻译的关键,在于与原作风格的适应性。为此,我们可以采用以下风格符号的换码模式来实现译文的风格再现。
(1)对应式换码(corresponding),即一般所谓的模仿(imitation)。模仿在风格的翻译中具有最广泛、最切实可行的意义。
(2)重建式换码(recasting)。重建式风格转换的实质是风格意义的再创造。一般来说,重建式换码属于最高层次的风格转换。
(3)淡化式换码(decolouring)。淡化式风格转换是一种权宜性对策,“淡化”的实质是在确保概念意义的前提下不得已放弃(或部分放弃)风格意义。
三、杨必译《名利场》人物对话分析
《名利场》的汉译版本较多,其中不乏翻译佳作。杨必先生的译作近乎完美地传达了原作人物的个性化交际言语,达到了“得意忘形”的化境,使读者能够获得与原文风格一致的美感。在杨先生的译作中,翻译风格论的实践与自然运用随处可见,值得我们在文学翻译的探索过程中学习借鉴。
1.音系标记的风格美。人类的语言首先诉诸听觉,因此语言文字系统的音系特征就成了语体最基本的特征。音系标记可以构成语言独特的风格美。但是英汉两种语言的音系符号迥然各异,如何自然而不失源语风格的转换音系标记之美值得推敲。萨克雷在人物对话中经常使用大写字母、错误拼写等处理手法来塑造各个人物的语言特点,使之符合各自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说话时的心理活动等。作者通过这种手法彰显了小说的通俗化的风格,但为译者再现这种风格美增加了难度。下面来看看杨必先生是如何来处理这些难点的:
Example 1:“What a beautiful,BYOO-OOTIFUL song that was you sang last night,dear Miss Sharp,”said the Collector.“It made me cry almost;‘pon my honor it did.”(Chap.4)
收税官说:“亲爱的夏泼小姐,你昨天晚上唱的歌儿真是美……依……极了。我差点儿掉眼泪。真的不骗你。”
原作中用BYOO-OOTIFUL来代替beautiful,是为了让收税官拉长了语调来奉承夏泼小姐的形象栩栩如生,而杨先生用了汉语中押韵的两个字“依”和“极”来对应源语中的音系标记之美,恰到好处地再现了原文风格。
同样是大写字母,有些是无法通过汉语的音韵来表现的,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Example 2:“MISS JEMIMA!”exclaimed Miss Pinkerton,in the largest capitals.“Are you in your senses?Replace the Dixonary in the closet,and never venture to take such a liberty in future...”(Chap.1)
平克顿小姐一字一顿地大声嚷道:“吉米玛小姐,你疯了吗?把字典仍旧搁在柜子里,以后不准这么自作主张。”
萨克雷用大写的MISS JEMIMA来强调说话者不满和警告的语气,杨先生则采用了添加状语来修饰引述词的方法,间接强调了引述内容,实在不失为一种智慧的风格再现手段。对于原文中用错误拼写若干单词来显示各个人物的语言特征的表现手法,突出引述词也是可以减少源语风格的流失的。
Example 3:“Put down the letter,Dobbin replied,“no gentleman readth letterth.”(Chap.5)
都宾刁嘴咬舌地说:“把信放下来。君子不看人家私信。”
readth letterth即reads letters,在引述词前增加“刁嘴咬舌”一词,巧妙再现了都宾说话时的语气和神态。
2.词语标记的风格美。区别文学作品中的各个人物,赋予他们各自的语言特点,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在词语的选择上因人而异,有文野雅俗之分。原作中人物对话的用词可谓为量身定做,不但表现了人物特征,而且刻画出了作品的时代特征,这些都是萨克雷独具魅力的语言风格。下面就两个例子来欣赏一下杨先生译文的审美再现:
Example 1:“The girls were up at four this morning,packing her trunks,sister,”replied Miss Jemima,“we have made her a bow-pot.”
“Say a bouquet, sister Jemima, ’tis more genteel.”
“Well,a booky as big almost as a haystake;I have put up two bottles of the gillyflower water for Mrs. Sedley, and the receipt for making it,in Amelia’s box.”(Chap.1)
吉米玛小姐答道:“女孩子们清早四点钟就起来帮她理箱子了,姐姐。我们还给她扎了一捆花儿。”
“妹妹,用字文雅点儿,说一束花。”
“好吧。这一簇花儿大得像个草堆儿。我还包了两瓶子丁香花露(gillyflower water用来洗涤膏药遗留在皮肤上的污垢),送给赛特笠太太,连方子都在爱米丽亚箱子里。”
bow-pot和booky都是bouquet通俗的、口语化的表达,在姐妹俩的日常对话中完全可行,但是姐姐Miss Pinkerton却一再强调并要求妹妹使用正式的词语,从中不难看出她们各自的修养和个性,而作者对Miss Pinkerton不失时机的嘲讽也入木三分。杨先生在翻译时挑选了“捆”、“簇”、“束”这三个正式化程度依次递增的词语,举重若轻地实现了风格的换码模式。
Example 2:“What have we for dinner,Betsy?”said Baronet.
“Mutton broth,I believe,Sir Pitt,”answered Lady Crawley.
“Mouton aux navets,”added the butler gravely(pronounce,if you please,moutongonavvy),“and the soup is potage de mouton a I’Ecossaise.The side-dishes contain pommes de terre au naturel,and choufleur a I’eau.”(Chap.8)
从男爵说:“蓓翠,今天咱们吃什么?”
克劳莱夫人答道:“毕脱爵士,大概是羊肉汤吧?”
管酒的板着正经脸说:“今天吃Mouton aux navets,(他读得很像“木头窝囊废”)“汤是potage de mouton a I’Ecossaise,外加pommes de terre au naturel和 choufleur a I’eau。
[注]法国是著名讲究饭菜的国家,因此用法文菜名,显得名贵,实际上吃的菜不过是羊肉萝卜,苏格兰式羊肉汤,添的菜是白煮马铃薯和菜花。
原作中会出现一些外语来体现时代特征,如果直接译成汉语,就会损失原文风格,杨先生选择了保留法语原文,另外增加注释的方法,可谓原汁原味的风格再现。
3.修辞标记的风格美。修辞是一种不可忽视的风格手段,总的说来,各种修辞格都是属于表现法变异。所有修辞格的功能都是为了加强语言效果,因此可以作为一种风格手段来加以适当运用。
Example 1:(Mr.Osborne)“My father didn’t give me the education you have had,nor the advantages you have had,nor the money you have had.”(Chap.21)
“我爹没有给我受好教育,没有给我各式各样的好机会,没有给我这么多钱,我哪能跟你比?”
原文使用了一组排比句来强调父亲挖苦儿子的尖锐的语气,如果翻译时只是选择“没有……没有……”的排比句型,看似实现了对应式换码,实则削弱了语言的力量,淡化了原文写实、批判的风格。反观杨先生在句末增加的设问句,完全弥补了汉译本纯粹模范的不足,生动地表现出了父亲语气的强硬和不可侵犯的权威。
头韵作为一种音韵上的修辞手法通常被认为是很难翻译的,原作中也出现了这一修辞格,杨先生努力尝试再现这种修辞的风格美,但由于语际的文化障碍,这并没有成为十分成功的淡化式换码。
Example 2:“Yes,hang it”,said Sir Pitt(only he used,dear,a much wickeder word),“how’s Buty,Hodson?Buty’s my brother Bute,my dear——my brother parson.Buty and the Beast,I call him,ha,ha!”(Chap.8)
“哼,对了!”毕脱爵士还用了一个非常下流的字,他说:“霍特生,别滴怎么了?亲爱的,别滴也就是我弟弟别德——那个当牧师的弟弟。我说他一半是别滴一半是野兽,哈,哈!”
[注]指童话“美女与兽”,美人(Beauty)和别滴(Buty)同音。
四、结语
一部成功的文学译著既取决于原著作本身的艺术价值,也取决于译作的艺术价值。文学翻译“二次创作”的属性决定了在实践过程中对原文的艺术模仿和对译文的艺术创造的必要性。译者应该对源语中表达方式、篇章结构、交际意图的审美要素尽量予以保留,即保留原文的风格。
杨必先生的《名利场》译作在译坛长久以来享有美誉,是不可多得的学习和赏析文本,通过对上述人物对话翻译的研究与分析,我们窥探到风格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实践,进而更加深入地理解和领悟,语际转换时如何恰如其分地表现原作的风格与审美情趣。
参考文献:
[1]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修订本)[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2]秦秀白.英语语体和文体要略[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3]傅仲选.实用翻译美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3.
[4]毛荣贵.翻译美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5]黄源深.翻译的风格[M].重庆:重庆人学出版社,1994.
[6]冯庆华.文体翻译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7]冯建文.神似翻译学[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
[8]杨必.名利场(译)[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9]Thackeray,W.M.Vanity Fair[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5.
[10]王守仁,方杰.英国文学简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