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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银行住房信贷业务中,由于工程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银行的贷款抵押权,加大了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本文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有关条款进行分析,阐述了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在实践中的正确适用,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和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