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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方面,它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大局出发,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积极落实国家战略,不断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与环境。
[关键词]金融风险;经济杠杆;去杠杆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07-0061-04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是今后三年必须重点打好的三大攻坚战,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则是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方面,它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对此,既要有党和国家的统筹安排和系统控制,也要有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共识与协调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大局出发,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积极落实国家战略,不断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人民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与环境。
一、我国经济杠杆及杠杆结构的变化趋势与特征
根据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2017年度)》显示,从1993年至2017年,我国实体经济杠杆率由107.8%上升至242.1%,累计上涨134.3个百分点。期间,从2008年至2015年这7年时间里上涨最快,增长86.2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增速最高,由95.2%增加到151.2%,几近翻倍。2016年我国进入“强制”去杠杆阶段,但在2016年实体经济杠杆率仍然上升12.4个百分点。其原因在于:一是居民杠杆率加速上涨,2016年上升了5.7个百分点,增幅几近翻番;二是2016年一季度GDP增速放缓至6.7%,创28个季度新低,使相关政府部门在执行去杠杆任务时有所顾忌,执行力度不够,甚至有放水之嫌。2017年去杠杆略有成效。一是总杠杆率比上年微升2.3个百分点,总体态势趋稳;二是局部去杠杆成果显现,杠杆结构发生变化。主要是:政府总杠杆率下降,从上年的36.6%下降到36.2%,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政府杠杆率从上年的16.1%上升至16.2%,上升了0.1个百分点,地方政府杠杆率由上年的20.6%下降到19.9%,下降了0.6个百分点,比照国际上通常使用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设定的60%预警线,中国政府债务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金融部门杠杆率明显回落,分别下降8.4个百分点(资产方)和4.8个百分点(负债方),相比于实体经济部门,可以说金融部门去杠杆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但居民部门加杠杆近两年呈现加速态势。1993-2008年,居民部门杠杆率由8.3%上升到17.9%,年均上升0.64个百分点;2008-2017年由17.9%上升到49%,年均增幅近3.5个百分点,近两年年均增幅为4.9个百分点,出现快速攀升态势。
显然,我国杠杆上升势头在总体上已经得到控制,政府和金融部门去杠杆初见成效,但总杠杆率和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仍然较高,杠杆结构呈现“一高两低”特征,即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政府和居民部门杠杆率相对较低,居民部门杠杆率加速上升。这种高杠杆和杠杆结构极易带来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会助长投机行为和短视行为,扩大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干扰社会预期,加大政府进行有效宏观调控难度。因此,需要继续降低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防止居民和政府部门杠杆率过度上涨,保证总杠杆率处于安全水平,这是我国目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
二、我国经济高杠杆风险及产生根源
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我国面临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结构调整压力与难度加大、前期刺激政策尚未完全消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外溢的严峻挑战。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风险不断暴露,并向金融领域传导集中,形成了潜在的、影響极大的各类金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高杠杆风险、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风险、违法犯罪风险、外部冲击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部分国企债务风险等。其中,传导性最强、危害最大的是经济高杠杆率风险。它源于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中连锁型的过度加杠杆行为,会加大金融交易结构的脆弱性,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源头和总根源。因为,市场中一旦资金层面紧张,流动性趋紧,或者市场一旦走低,收益下降,背负着高杠杆的资产就会暴露无遗,会引发资金链断裂、市场流动性下降、市场抛售踩踏等问题,甚至引爆系统性金融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被引爆,不仅会使投资者受损,甚至血本无归,更会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因此,我国目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就是要加快经济去杠杆,防范化解经济高杠杆风险。
我国经济高杠杆风险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
1.资金供给方面。一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直接融资渠道狭小,金融结构仍以信贷资金为主,导致企业融资不得不以信贷融资为主。二是居民储蓄余额不断攀升,在银行储蓄利率较低的情况下,持有较多储蓄余额的居民必然会寻求其他投资途径,但受投资渠道单一和投资能力不足的限制,委托理财便成为许多居民的首选,导致各种基金、信托等投资机构的受托资金规模日益增大,加杠杆能力与要求不断增强,金融监管一旦缺失,加杠杆行为必然扩大。三是银行机构改革尚不到位,内部资产风险控制能力相对不足,导致银行借贷资金投放失控,为实体经济部门提供了获取高杠杆资金的可能。
2.资金需求方面。一是我国实体部门增长方式尚未完全转变,投资拉动仍是主要增长动力,这在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直接融资渠道单一狭小的条件下,必然会形成信贷驱动的增长模式,从而带来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的不断提升。同时,一些实体企业在高负债经营的同时,还采取了外委投资模式,将从资本市场融入的资金再次投入资本市场,导致杠杆率上升与资金“脱实向虚”问题一并出现。二是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居民消费与投资不断升级,住房信贷、汽车信贷、信用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利用杠杆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意愿与要求开始增加,导致居民部门债务率加速上升。三是地方政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与要求加大,但受地方财政资金有限、直接融资能力不足的限制,难免会采取间接方式融入资金用于地方经济发展,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一度上升。同时,在金融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一些急于求成、不顾风险的地方政府还变相举债投资,导致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不断出现,使实际债务率或许高于名义债务率。 3.金融发展与监管方面。一是金融活动异常发展。近年来,我国金融部门的同业存单、同业理财、委外投资等表外业务不断繁荣,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中加杠杆行为异常活跃,加杠杆程度持续放大。银行理财资金中,委托外部投资的金额快速增加,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在银行理财资金的基础资产投向中的占比不断上升。这是一种金融杠杆不断加大的过程,金融链条拉长,风险主体和风险源错位,对实体经济的贡献度下降。债券市场中,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城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因受投资能力限制,大多选择了委托公募基金、证券公司或私募基金进行投资的外委投资模式进入债券市场,受托机构为了获得更高的风险收益,通常会加大杠杆。银行间债市投资中,投资机构考虑到变现问题往往选择流动性较强的债券,购进后再通过代持融入资金,这构成了一个循环。债券到期之后,再融入资金维持循环。这是一个往复循环的加杠杆过程,为了追逐更高的收益,杠杆率会不断加大。股市中,各种杠杆资金不断进进出出,使股市投资的杠杆率一度上升,并且增加了股市的投机性和不稳定性。二是金融监管相对不足。面对上述金融活动的异常活跃发展,金融监管改革发展明显滞后,既存在金融法治不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与监管空白等体制性问题,也存在金融监管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问题,导致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通透性不高,对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违规金融行为和金融“脱实向虚”问题治理不当,对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和金融风险的控制不足。
4.宏观调控方面。为了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一度采取了扩大内需、稳定增长的产业、财政和货币刺激政策,制定和实施了“四万亿”国家直接投资计划。这些刺激政策和国家直接投资,抵住了外来冲击,缓解了经济下行压力,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但所释放的流动性加速了广义货币M2的快速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了宏观杠杆率的加速上扬。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17年中央政府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提升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增加了加杠杆的难度,抑制了银行规模和业绩导向带来的加杠杆上升势头,也从源头上控制了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需求。但是,高杠杆风险没有完全消除,宏观调控依然在路上。
三、经济高杠杆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针对上述问题与根源,防范化解经济高杠杆风险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防范化解经济高杠杆风险的长效机制。同时,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对经济杠杆与杠杆结构变化进行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对此,党和国家已经做出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发出了改革攻堅号令。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创新工作,加快构筑经济去杠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
1.要以国企改革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与创新,切实建立完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内外治理相容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和长远发展要求,合理负债,科学管理,稳健经营。同时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调解下,迫使企业不断转变发展理念与增长方式,减少过度负债的动机与行为,坚守合理负债、稳健经营的理念。要全面落实企业破产法,迫使企业对杠杆风险有所敬畏。针对实体经济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债务过大问题,要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市场退出速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化债转股进程,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从而降低实体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杠杆率。
2.要合理规范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增长趋势,积极试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消化历史债务,警惕地方政府“名股实债”和变相融资行为,防止出现新的隐性债务。同时,要加快落实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计划,合理划分国家与地方财权和事权,建立健康可持续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发挥好各级地方政府作用,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3.要建立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平台,营造安全便捷的金融环境和稳定的金融基础,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帮助实体经济化解困难,引导实体企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目标。要严格控制资本市场中投资机构的加杠杆行为,防止资本市场中的高杠杆风险向其他经济部门传导和蔓延。
4.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法治,完善金融法治体系,包括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金融风险管控体系和金融机构合规体系等,依法防范金融风险,加快解决金融乱象丛生、监管法治缺位以及监管统筹协调等问题,保障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要加强金融监管,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监管机构定位,落实工作重点与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问责,实现监管机构统筹协调,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通透性。要推进科技创新,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丰富监管手段,弥补薄弱环节与现有短板,实现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监管全覆盖;要强化各类金融机构股权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提高各类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控能力。要重点整治乱办金融、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违法违规套利等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把银行表外理财与同业存单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体系,从源头上遏制金融“脱实向虚”、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杠杆率增大、金融风险产生与传递复杂化等问题,抑制金融体系内部杠杆过快增长,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回归本源,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可持续性。
5.要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坚持住房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信贷资金,适度控制居民部门杠杆率的增长幅度,避免金融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交叉传染和相互叠加。要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推动人民币与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落实金融业开放举措,引进国内外先进实践经验,积极引入有效竞争,破除旧有桎梏,激发市场活力。
6.要协调运用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改进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效率。高杠杆是全球性难题,很多国家都饱受高杠杆之苦,亦经历去杠杆之痛。上世纪90年代,日本针对高杠杆问题采取了“强监管+紧货币”的策略组合,短期内降低了杠杆率,但也使经济陷入长期停滞和政府持续加杠杆之中。2008年金融危机后,欧美国家采取了“强监管+松货币”的策略组合,避免了经济断崖式下跌,延缓了债务风险,但各国杠杆率仍在持续走高,资产风险依然在不断累积。对中国而言,采取上述两种策略组合,都有一定的风险,继续采取“强监管+中性货币”的策略组合,才是最佳的政策选择。中央银行将要继续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适时调整市场流动性,保持社会融资规模与货币供给合理增长,避免宏观经济杠杆率继续快速上涨。同时,中央政府和央行要协调控制信贷资金的投放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着力防控资产泡沫,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7.要坚持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管金融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组织保证。金融系统各级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决策部署。同时,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凝聚智慧和力量。
参考文献:
[1]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2017年度)[EB/OL].http?押//www.nifd.cn/Activity/Past/506.
[2]胡滨,范云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N].学习时报,2018-3-12.
责任编辑 魏亚男
[关键词]金融风险;经济杠杆;去杠杆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07-0061-04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是今后三年必须重点打好的三大攻坚战,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则是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方面,它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对此,既要有党和国家的统筹安排和系统控制,也要有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共识与协调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大局出发,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积极落实国家战略,不断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人民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与环境。
一、我国经济杠杆及杠杆结构的变化趋势与特征
根据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2017年度)》显示,从1993年至2017年,我国实体经济杠杆率由107.8%上升至242.1%,累计上涨134.3个百分点。期间,从2008年至2015年这7年时间里上涨最快,增长86.2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增速最高,由95.2%增加到151.2%,几近翻倍。2016年我国进入“强制”去杠杆阶段,但在2016年实体经济杠杆率仍然上升12.4个百分点。其原因在于:一是居民杠杆率加速上涨,2016年上升了5.7个百分点,增幅几近翻番;二是2016年一季度GDP增速放缓至6.7%,创28个季度新低,使相关政府部门在执行去杠杆任务时有所顾忌,执行力度不够,甚至有放水之嫌。2017年去杠杆略有成效。一是总杠杆率比上年微升2.3个百分点,总体态势趋稳;二是局部去杠杆成果显现,杠杆结构发生变化。主要是:政府总杠杆率下降,从上年的36.6%下降到36.2%,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政府杠杆率从上年的16.1%上升至16.2%,上升了0.1个百分点,地方政府杠杆率由上年的20.6%下降到19.9%,下降了0.6个百分点,比照国际上通常使用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设定的60%预警线,中国政府债务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金融部门杠杆率明显回落,分别下降8.4个百分点(资产方)和4.8个百分点(负债方),相比于实体经济部门,可以说金融部门去杠杆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但居民部门加杠杆近两年呈现加速态势。1993-2008年,居民部门杠杆率由8.3%上升到17.9%,年均上升0.64个百分点;2008-2017年由17.9%上升到49%,年均增幅近3.5个百分点,近两年年均增幅为4.9个百分点,出现快速攀升态势。
显然,我国杠杆上升势头在总体上已经得到控制,政府和金融部门去杠杆初见成效,但总杠杆率和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仍然较高,杠杆结构呈现“一高两低”特征,即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政府和居民部门杠杆率相对较低,居民部门杠杆率加速上升。这种高杠杆和杠杆结构极易带来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会助长投机行为和短视行为,扩大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干扰社会预期,加大政府进行有效宏观调控难度。因此,需要继续降低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防止居民和政府部门杠杆率过度上涨,保证总杠杆率处于安全水平,这是我国目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
二、我国经济高杠杆风险及产生根源
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我国面临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结构调整压力与难度加大、前期刺激政策尚未完全消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外溢的严峻挑战。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风险不断暴露,并向金融领域传导集中,形成了潜在的、影響极大的各类金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高杠杆风险、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风险、违法犯罪风险、外部冲击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部分国企债务风险等。其中,传导性最强、危害最大的是经济高杠杆率风险。它源于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中连锁型的过度加杠杆行为,会加大金融交易结构的脆弱性,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源头和总根源。因为,市场中一旦资金层面紧张,流动性趋紧,或者市场一旦走低,收益下降,背负着高杠杆的资产就会暴露无遗,会引发资金链断裂、市场流动性下降、市场抛售踩踏等问题,甚至引爆系统性金融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被引爆,不仅会使投资者受损,甚至血本无归,更会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因此,我国目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就是要加快经济去杠杆,防范化解经济高杠杆风险。
我国经济高杠杆风险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
1.资金供给方面。一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直接融资渠道狭小,金融结构仍以信贷资金为主,导致企业融资不得不以信贷融资为主。二是居民储蓄余额不断攀升,在银行储蓄利率较低的情况下,持有较多储蓄余额的居民必然会寻求其他投资途径,但受投资渠道单一和投资能力不足的限制,委托理财便成为许多居民的首选,导致各种基金、信托等投资机构的受托资金规模日益增大,加杠杆能力与要求不断增强,金融监管一旦缺失,加杠杆行为必然扩大。三是银行机构改革尚不到位,内部资产风险控制能力相对不足,导致银行借贷资金投放失控,为实体经济部门提供了获取高杠杆资金的可能。
2.资金需求方面。一是我国实体部门增长方式尚未完全转变,投资拉动仍是主要增长动力,这在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直接融资渠道单一狭小的条件下,必然会形成信贷驱动的增长模式,从而带来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的不断提升。同时,一些实体企业在高负债经营的同时,还采取了外委投资模式,将从资本市场融入的资金再次投入资本市场,导致杠杆率上升与资金“脱实向虚”问题一并出现。二是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居民消费与投资不断升级,住房信贷、汽车信贷、信用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利用杠杆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意愿与要求开始增加,导致居民部门债务率加速上升。三是地方政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与要求加大,但受地方财政资金有限、直接融资能力不足的限制,难免会采取间接方式融入资金用于地方经济发展,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一度上升。同时,在金融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一些急于求成、不顾风险的地方政府还变相举债投资,导致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不断出现,使实际债务率或许高于名义债务率。 3.金融发展与监管方面。一是金融活动异常发展。近年来,我国金融部门的同业存单、同业理财、委外投资等表外业务不断繁荣,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中加杠杆行为异常活跃,加杠杆程度持续放大。银行理财资金中,委托外部投资的金额快速增加,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在银行理财资金的基础资产投向中的占比不断上升。这是一种金融杠杆不断加大的过程,金融链条拉长,风险主体和风险源错位,对实体经济的贡献度下降。债券市场中,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城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因受投资能力限制,大多选择了委托公募基金、证券公司或私募基金进行投资的外委投资模式进入债券市场,受托机构为了获得更高的风险收益,通常会加大杠杆。银行间债市投资中,投资机构考虑到变现问题往往选择流动性较强的债券,购进后再通过代持融入资金,这构成了一个循环。债券到期之后,再融入资金维持循环。这是一个往复循环的加杠杆过程,为了追逐更高的收益,杠杆率会不断加大。股市中,各种杠杆资金不断进进出出,使股市投资的杠杆率一度上升,并且增加了股市的投机性和不稳定性。二是金融监管相对不足。面对上述金融活动的异常活跃发展,金融监管改革发展明显滞后,既存在金融法治不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与监管空白等体制性问题,也存在金融监管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问题,导致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通透性不高,对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违规金融行为和金融“脱实向虚”问题治理不当,对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和金融风险的控制不足。
4.宏观调控方面。为了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一度采取了扩大内需、稳定增长的产业、财政和货币刺激政策,制定和实施了“四万亿”国家直接投资计划。这些刺激政策和国家直接投资,抵住了外来冲击,缓解了经济下行压力,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但所释放的流动性加速了广义货币M2的快速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了宏观杠杆率的加速上扬。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17年中央政府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提升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增加了加杠杆的难度,抑制了银行规模和业绩导向带来的加杠杆上升势头,也从源头上控制了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需求。但是,高杠杆风险没有完全消除,宏观调控依然在路上。
三、经济高杠杆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针对上述问题与根源,防范化解经济高杠杆风险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防范化解经济高杠杆风险的长效机制。同时,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对经济杠杆与杠杆结构变化进行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对此,党和国家已经做出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发出了改革攻堅号令。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创新工作,加快构筑经济去杠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
1.要以国企改革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与创新,切实建立完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内外治理相容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和长远发展要求,合理负债,科学管理,稳健经营。同时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调解下,迫使企业不断转变发展理念与增长方式,减少过度负债的动机与行为,坚守合理负债、稳健经营的理念。要全面落实企业破产法,迫使企业对杠杆风险有所敬畏。针对实体经济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债务过大问题,要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市场退出速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化债转股进程,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从而降低实体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杠杆率。
2.要合理规范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增长趋势,积极试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消化历史债务,警惕地方政府“名股实债”和变相融资行为,防止出现新的隐性债务。同时,要加快落实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计划,合理划分国家与地方财权和事权,建立健康可持续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发挥好各级地方政府作用,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3.要建立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平台,营造安全便捷的金融环境和稳定的金融基础,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帮助实体经济化解困难,引导实体企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目标。要严格控制资本市场中投资机构的加杠杆行为,防止资本市场中的高杠杆风险向其他经济部门传导和蔓延。
4.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法治,完善金融法治体系,包括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金融风险管控体系和金融机构合规体系等,依法防范金融风险,加快解决金融乱象丛生、监管法治缺位以及监管统筹协调等问题,保障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要加强金融监管,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监管机构定位,落实工作重点与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问责,实现监管机构统筹协调,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通透性。要推进科技创新,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丰富监管手段,弥补薄弱环节与现有短板,实现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监管全覆盖;要强化各类金融机构股权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提高各类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控能力。要重点整治乱办金融、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违法违规套利等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把银行表外理财与同业存单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体系,从源头上遏制金融“脱实向虚”、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杠杆率增大、金融风险产生与传递复杂化等问题,抑制金融体系内部杠杆过快增长,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回归本源,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可持续性。
5.要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坚持住房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信贷资金,适度控制居民部门杠杆率的增长幅度,避免金融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交叉传染和相互叠加。要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推动人民币与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落实金融业开放举措,引进国内外先进实践经验,积极引入有效竞争,破除旧有桎梏,激发市场活力。
6.要协调运用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改进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效率。高杠杆是全球性难题,很多国家都饱受高杠杆之苦,亦经历去杠杆之痛。上世纪90年代,日本针对高杠杆问题采取了“强监管+紧货币”的策略组合,短期内降低了杠杆率,但也使经济陷入长期停滞和政府持续加杠杆之中。2008年金融危机后,欧美国家采取了“强监管+松货币”的策略组合,避免了经济断崖式下跌,延缓了债务风险,但各国杠杆率仍在持续走高,资产风险依然在不断累积。对中国而言,采取上述两种策略组合,都有一定的风险,继续采取“强监管+中性货币”的策略组合,才是最佳的政策选择。中央银行将要继续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适时调整市场流动性,保持社会融资规模与货币供给合理增长,避免宏观经济杠杆率继续快速上涨。同时,中央政府和央行要协调控制信贷资金的投放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着力防控资产泡沫,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7.要坚持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管金融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组织保证。金融系统各级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决策部署。同时,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凝聚智慧和力量。
参考文献:
[1]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2017年度)[EB/OL].http?押//www.nifd.cn/Activity/Past/506.
[2]胡滨,范云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N].学习时报,2018-3-12.
责任编辑 魏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