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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主体功能分区与土地利用分区的内涵,深刻分析两者协调的缘起及基础,以县级土地利用分区为例,引用"优势度"概念及模型,对问卷调查方式获取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主要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土地利用分区的优势度差距很大,调查对象和地域差异对调查结果影响很大。针对分析结果,从法律、理念、技术、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协调两者的基本策略,以此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划分土地利用区工作及其与主体功能分区协调提供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