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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期间,《新京报》记者调查北京多家小学的数百名孩子,发现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成为家暴的“重灾区”,儿童受家暴存在难察觉、难介入、难干预的困境。
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更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对象,这一点在情理之外、意料之中。“打工子弟多家暴”有其诸多的现实而客观的原因。首先,一些打工者本身素质不高,教育孩子的方法简单粗暴;其次,打工者忙于工作、养家,对孩子缺少应有的关爱和管教,致使孩子身上出现许多问题,孩子问题越多,父母的暴力行为也相对越多;再次,打工者本身的地位使他们对孩子寄予更大的希望,希望孩子日后有出息,改变家庭的命运,因而对孩子给予很大的压力,一旦孩子达不到要求,就会受到或轻或重的惩罚;最后,进城务工者本身的处境和我们给予他们的区别对待的政策等。
略早的一些时候,打工者进城务工,最大的困境和悲愁是工资拖欠。那时,打工者的子弟也大多是留在其户口所在的原地或者农村的。但随着近些年城市对打工者的关注与关怀,打工者在城市中的地位和生活、收入和待遇等都有所改观。于是,不少打工者的孩子,有幸与打工者一起突进城墙,成为城市一员。但作为城市生活者之一,打工者子弟事实上依然是有着无形的身份标签的。他们与城市孩子有着明显的区别,甚至在教育上,其所能上的学校也是有区别的。分门别类,打工子弟有打工子弟的专门的学校,这些学校自然无法和每个城市的一小二小、一中二中等重点学校相比。而一些打工者,把自己的孩子与城市中的那些多才而乖巧的孩子一比,自然会生出“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然后祭出“打打打”这个“家长的王法”,在孩子略淘气、不听话或者成绩差时,就以暴力手段来对待。
另一方面,有一个不难理解的地方在于,因为打工者压力大,工作累,又缺少合理的发泄渠道,孩子往往容易扮演“沙袋”和“出气筒”的角色,成为最无辜的受害者。而留守妈妈等因为长期面对一个人持家养孩子的压力,也极容易拿孩子“撒气”。比如此前发生的四川留守妈妈唐成芬带儿喝农药自杀事件;再比如5月26日,北京丰台青塔春园,2岁和6岁的女童被其母亲砍死在家中,其间同样也有家长生活压力大的原因。
此外,“家暴非家事”常识的缺失,也极容易导致一些邻居、旁观者放弃干预甚至报警,从而导致家暴成为一种习惯。比如此前,山西平顺县7岁女孩小潇然被继母李某虐待致死,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邻居竟无一人干预与报警。
“打工子弟多家暴”事实上并不单纯是一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过是表现形式,其内在原因和根本,则在于务工者的素质和随务工者的存在而存在的“务工病”,比如农民工工资拖欠,比如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比如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市民同等的待遇等等,而且这些“务工病”又无法有效地得到重视和解决。
“打工子弟多家暴”是法律之痛,是社会发展之痛,更是孩子成长之痛!它催促我们,在立法专门保护打工子弟不陷家暴的同时,更要关注务工者,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务工者的地位和生存状态;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提升他们的素质。
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更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对象,这一点在情理之外、意料之中。“打工子弟多家暴”有其诸多的现实而客观的原因。首先,一些打工者本身素质不高,教育孩子的方法简单粗暴;其次,打工者忙于工作、养家,对孩子缺少应有的关爱和管教,致使孩子身上出现许多问题,孩子问题越多,父母的暴力行为也相对越多;再次,打工者本身的地位使他们对孩子寄予更大的希望,希望孩子日后有出息,改变家庭的命运,因而对孩子给予很大的压力,一旦孩子达不到要求,就会受到或轻或重的惩罚;最后,进城务工者本身的处境和我们给予他们的区别对待的政策等。
略早的一些时候,打工者进城务工,最大的困境和悲愁是工资拖欠。那时,打工者的子弟也大多是留在其户口所在的原地或者农村的。但随着近些年城市对打工者的关注与关怀,打工者在城市中的地位和生活、收入和待遇等都有所改观。于是,不少打工者的孩子,有幸与打工者一起突进城墙,成为城市一员。但作为城市生活者之一,打工者子弟事实上依然是有着无形的身份标签的。他们与城市孩子有着明显的区别,甚至在教育上,其所能上的学校也是有区别的。分门别类,打工子弟有打工子弟的专门的学校,这些学校自然无法和每个城市的一小二小、一中二中等重点学校相比。而一些打工者,把自己的孩子与城市中的那些多才而乖巧的孩子一比,自然会生出“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然后祭出“打打打”这个“家长的王法”,在孩子略淘气、不听话或者成绩差时,就以暴力手段来对待。
另一方面,有一个不难理解的地方在于,因为打工者压力大,工作累,又缺少合理的发泄渠道,孩子往往容易扮演“沙袋”和“出气筒”的角色,成为最无辜的受害者。而留守妈妈等因为长期面对一个人持家养孩子的压力,也极容易拿孩子“撒气”。比如此前发生的四川留守妈妈唐成芬带儿喝农药自杀事件;再比如5月26日,北京丰台青塔春园,2岁和6岁的女童被其母亲砍死在家中,其间同样也有家长生活压力大的原因。
此外,“家暴非家事”常识的缺失,也极容易导致一些邻居、旁观者放弃干预甚至报警,从而导致家暴成为一种习惯。比如此前,山西平顺县7岁女孩小潇然被继母李某虐待致死,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邻居竟无一人干预与报警。
“打工子弟多家暴”事实上并不单纯是一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过是表现形式,其内在原因和根本,则在于务工者的素质和随务工者的存在而存在的“务工病”,比如农民工工资拖欠,比如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比如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市民同等的待遇等等,而且这些“务工病”又无法有效地得到重视和解决。
“打工子弟多家暴”是法律之痛,是社会发展之痛,更是孩子成长之痛!它催促我们,在立法专门保护打工子弟不陷家暴的同时,更要关注务工者,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务工者的地位和生存状态;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提升他们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