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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息公开是法律监督的前提,没有信息公开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监督。然而,对法律监督者来说,被监督者拥有某种信息优势:把哪些信息拿出来公开,在多大程度上公开,往往由被监督者说了算,而监督者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行使法律监督权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要说重大法律决策的背景信息,就连纳税人本该有权公开获取的政府信息、裁判文书,都缺乏全面正常的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