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第一章总则第1条1.本法舰定允许外国实体在波兰共和国境内经营企业、分享收益的条件。2.外国实体经营第1款所称企业,只能开办所在地设在波兰共和国境内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或者承担或购买经营此类企业的公司中的股份或股票。3.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商业法各项条款对有外资参与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