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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南部的乡村之中,存在着大量的社、庙信仰,这些信仰不仅反映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也深深影响着乡村社会的建构。那么,民间生活紧密相连的社、庙,对于其所在的社会有着怎样的作用?或者说,乡民是否会依靠地域性的信仰而形成村落的认同?如果,存在这种因信仰而产生的村落认同,它又具有何种形式以及意义?这正是本文所要探究的。本文将依托对博白县一个客家村落的调查,试图说明:社、庙信仰作为一种地域性的信仰,有助于宗族村落认同的形成,并起到联结不同宗族的作用。
【关键词】:社 庙 信仰 村落认同
大垌鎮地处博白县东南部,古代归属六务堡管辖,民国时得以成立六永乡,建国为那卜乡所管辖,1989年由那卜乡析设大垌乡,1993年改置镇。大垌村为镇政府所在地,成有全镇唯一的墟市—大垌墟,这一墟市始建于清乾隆晚期,地处宽大平坦田垌西边,故名。
大垌村为行政村,下辖大垌墟、绿萝村、芙拉村等自然村,农业人口一万多人。大垌村下辖的自然村,除大垌墟是多姓聚居,其它自然村大都是单姓村,绿萝为廖姓、芙拉为许姓、井冲为龙姓、甶垌为周姓、龙井垌和黎头田等自然村为庞姓,这其中,庞姓最为人多势众。诸多的自然村,都有各自的社。
“社”的本意为土地之主,也即是管理一方土地的神灵,从周代的贵族置社,到秦汉的州社、县社,再到宋明以后的“里社”【1】, “社”就变成地方的象征,人类的定居,就会以“社”的形式宣告并加入到一个地区的秩序当中。明初期,把一切民间结社、祭拜鬼神归纳到“里社”之中,“里社”就成为合法的沟通现实与神灵两个世界的地方。更为重要的是,在里甲制度户籍的世袭化和赋役的定额化过程中【2】,社逐渐演变成为宗族村落的神庙,固定为宗族村落的地区性神庙,里社就成为一个家族化、社区化的地域神信仰,而对社的供奉就成为整个村落的大事。如井冲的社位于村落的水口处,整个井冲的居民都必须参加其的“做社”,也就是春夏秋冬“四季社”,“做社”就是轮值家户,以猪肉、鸡肉等,先是奉祀社夏“伯公”,再众人分食,这里参与的单位就是家户,每一次“做社”,就相当于对社夏“伯公”禀告,其所管辖范围内住户的数量,也就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被大家所承认的住户人数,能够参与到一个地方的“做社”,就是得到了这一地方社会的默认,因为,只有成为其社会的一员,才有资格获得地方“伯公”的庇佑,这就有点现实世界中上户口的性质。
“庙”就是指各种庙宇,庙宇即为祭祀各种神灵的场所,其规模可大可小,在民间社会中,庙宇供奉的神灵也是多种多样,三教五仙皆有。庙宇不会是自然的产物,只有在人类社会才会存在,是人类赋予庙宇各种意义。在精神层面,庙宇是信仰的中心,是人神沟通的地方;在物质层面,庙宇是人类建筑文化的结晶,往往成为地方的标志性建筑,“表现了实践留给空间的印痕”【3】;在社会层面,庙宇是乡村的一个公共空间,人们在此集会、交流,庙宇在乡村社会中,就不仅是一个神灵信仰的场所,更是一个展演乡村秩序的舞台。
而庙宇在乡村社会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通过庙宇的仪式展现出来。最小的庙宇,几乎无任何仪式,所发挥作用的形式就是做“官塘”,所谓“官塘”类似于“做社”,不过它的影响范围更大,而且,它是完全以地域性为原则,只要居住在一个地域范围内,不论姓氏,皆可以参与到其中,这就打破了姓氏的区隔。如井冲村的“知事府”,此庙宇为大帝庙管辖下的一座小庙,本地人也称之为“官塘”,仅有一间小屋,在其旁有一简陋的炉灶,这里便是每年做一次“官塘”,参与的人群就包括:井冲、马安垌、木旺垌、甶垌等村民,其中,前三个是龙姓,后一个是周姓,周姓之所以能参与进来,是因为其居住在同一个小盆地之内,甶垌村的水口,就是整个小盆地的水口,也是出口,地理上的封闭性使得人们自然的形成一种区域认同感,这就体现在跨村落的“官塘”之上。
而更高等级的庙宇,则会影响更大范围的人群,如大垌墟上的复显殿。这是一座建于乾隆年间的庙宇,它每年都举行数次的仪式,其中最为盛大的就是闹元宵仪式,这是一个以复显殿神灵为主体的,大型的打醮仪式。每年于正月十三到十六日定期举行,在这个仪式中,复显殿就会利用其影响力,邀请附近村落的庙宇参与其中,使得其的辐射范围大大增加,最兴盛的时候,整个大垌镇、那卜名六村的一些庙宇都参与其中,年复一年的确认其信仰圈的边界,也就是复显殿的认同圈范围。
社、庙把不同的人群横向的联结起来,并通过集体的仪式来展现共同的信仰。在仪式的实践当中,人们就极易发现这样一条边界:什么人参与到仪式中,什么人在仪式之外。在村落的内部,社的信仰和仪式就可以强化村落的认同感,体现对外的排斥;而在区域之中,庙的信仰和仪式则把不同的社联结起来,塑造区域的认同。
【参考文献】:
【1】 郑振满、陈春生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335-336页
【2】 郑振满:《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117页
【3】 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11.72页
作者简介:周子嵘(1994—),男,汉族,广西玉林人,2017级研究生,单位: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民族学专业,研究方向:跨文化比较研究。
基金项目: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社、庙信仰在村落认同中的作用探析》CX2019SP245)资助。
【关键词】:社 庙 信仰 村落认同
大垌鎮地处博白县东南部,古代归属六务堡管辖,民国时得以成立六永乡,建国为那卜乡所管辖,1989年由那卜乡析设大垌乡,1993年改置镇。大垌村为镇政府所在地,成有全镇唯一的墟市—大垌墟,这一墟市始建于清乾隆晚期,地处宽大平坦田垌西边,故名。
大垌村为行政村,下辖大垌墟、绿萝村、芙拉村等自然村,农业人口一万多人。大垌村下辖的自然村,除大垌墟是多姓聚居,其它自然村大都是单姓村,绿萝为廖姓、芙拉为许姓、井冲为龙姓、甶垌为周姓、龙井垌和黎头田等自然村为庞姓,这其中,庞姓最为人多势众。诸多的自然村,都有各自的社。
“社”的本意为土地之主,也即是管理一方土地的神灵,从周代的贵族置社,到秦汉的州社、县社,再到宋明以后的“里社”【1】, “社”就变成地方的象征,人类的定居,就会以“社”的形式宣告并加入到一个地区的秩序当中。明初期,把一切民间结社、祭拜鬼神归纳到“里社”之中,“里社”就成为合法的沟通现实与神灵两个世界的地方。更为重要的是,在里甲制度户籍的世袭化和赋役的定额化过程中【2】,社逐渐演变成为宗族村落的神庙,固定为宗族村落的地区性神庙,里社就成为一个家族化、社区化的地域神信仰,而对社的供奉就成为整个村落的大事。如井冲的社位于村落的水口处,整个井冲的居民都必须参加其的“做社”,也就是春夏秋冬“四季社”,“做社”就是轮值家户,以猪肉、鸡肉等,先是奉祀社夏“伯公”,再众人分食,这里参与的单位就是家户,每一次“做社”,就相当于对社夏“伯公”禀告,其所管辖范围内住户的数量,也就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被大家所承认的住户人数,能够参与到一个地方的“做社”,就是得到了这一地方社会的默认,因为,只有成为其社会的一员,才有资格获得地方“伯公”的庇佑,这就有点现实世界中上户口的性质。
“庙”就是指各种庙宇,庙宇即为祭祀各种神灵的场所,其规模可大可小,在民间社会中,庙宇供奉的神灵也是多种多样,三教五仙皆有。庙宇不会是自然的产物,只有在人类社会才会存在,是人类赋予庙宇各种意义。在精神层面,庙宇是信仰的中心,是人神沟通的地方;在物质层面,庙宇是人类建筑文化的结晶,往往成为地方的标志性建筑,“表现了实践留给空间的印痕”【3】;在社会层面,庙宇是乡村的一个公共空间,人们在此集会、交流,庙宇在乡村社会中,就不仅是一个神灵信仰的场所,更是一个展演乡村秩序的舞台。
而庙宇在乡村社会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通过庙宇的仪式展现出来。最小的庙宇,几乎无任何仪式,所发挥作用的形式就是做“官塘”,所谓“官塘”类似于“做社”,不过它的影响范围更大,而且,它是完全以地域性为原则,只要居住在一个地域范围内,不论姓氏,皆可以参与到其中,这就打破了姓氏的区隔。如井冲村的“知事府”,此庙宇为大帝庙管辖下的一座小庙,本地人也称之为“官塘”,仅有一间小屋,在其旁有一简陋的炉灶,这里便是每年做一次“官塘”,参与的人群就包括:井冲、马安垌、木旺垌、甶垌等村民,其中,前三个是龙姓,后一个是周姓,周姓之所以能参与进来,是因为其居住在同一个小盆地之内,甶垌村的水口,就是整个小盆地的水口,也是出口,地理上的封闭性使得人们自然的形成一种区域认同感,这就体现在跨村落的“官塘”之上。
而更高等级的庙宇,则会影响更大范围的人群,如大垌墟上的复显殿。这是一座建于乾隆年间的庙宇,它每年都举行数次的仪式,其中最为盛大的就是闹元宵仪式,这是一个以复显殿神灵为主体的,大型的打醮仪式。每年于正月十三到十六日定期举行,在这个仪式中,复显殿就会利用其影响力,邀请附近村落的庙宇参与其中,使得其的辐射范围大大增加,最兴盛的时候,整个大垌镇、那卜名六村的一些庙宇都参与其中,年复一年的确认其信仰圈的边界,也就是复显殿的认同圈范围。
社、庙把不同的人群横向的联结起来,并通过集体的仪式来展现共同的信仰。在仪式的实践当中,人们就极易发现这样一条边界:什么人参与到仪式中,什么人在仪式之外。在村落的内部,社的信仰和仪式就可以强化村落的认同感,体现对外的排斥;而在区域之中,庙的信仰和仪式则把不同的社联结起来,塑造区域的认同。
【参考文献】:
【1】 郑振满、陈春生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335-336页
【2】 郑振满:《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117页
【3】 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11.72页
作者简介:周子嵘(1994—),男,汉族,广西玉林人,2017级研究生,单位: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民族学专业,研究方向:跨文化比较研究。
基金项目: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社、庙信仰在村落认同中的作用探析》CX2019SP245)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