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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课堂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每年假期,大学生走出校门,开展科技扶贫、社会服务、支教、社会走访等活动,了解国情,锻炼素质,增长才干,彌补学校教育不足。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把时代精神和科学技术传递给工人、农民、厂矿企业,达到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
应该说,社会实践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载体,帮助他们尽快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开展这项活动的过程中,还有很多不尽合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社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时间过短。由于课业设置方面原因,学期中没有太多可支配时间,目前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由于中国传统习俗,春节讲究团圆,学生寒假期间没有充足时间做其它事,实际造成大部分学生只能在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时间过于集中,实践安排更加紧张。另外,由于实践时间短,学生没有时间熟悉相关行业规程,很多用人单位也不敢把核心工作交给他们,只是派给一些打杂的差事,导致学生无法学到真正的东西。
(二)学生对社会实践意义认识不足,存在着应付交差
的心态。我们的学生从小生活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缺乏对社会和前途的独立判断。很多学生没有认识到社会实践带给他们的深远影响和辐射效应,抱有应付学校和交差了事的心态,不能沉下心踏踏实实去锻炼学习,更不能体会实践带给他们的真正提高。很多学校在开展社会实践的时候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组织实施和后期总结之上,缺乏前期的教育动员,没有使学生真正从思想上把这项活动重视起来,不能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参与的意识。
(三)学校和实践单位缺乏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随意性比较大。现在各学校一般都是团委主抓社会实践工作。在确定实践单位的过程中需要和地方沟通协调。但是由于团组织都是隶属于各级党委之下,团组织之间缺乏制度保障,遇到问题时缺乏有力的解决办法,从而影响了社会实践的统筹协调。在实际操作中,各学校往往只能利用私下关系进行协调,随意性比较大。
(四)社会实践内容安排不尽合理,影响了实践效果的
达成。很多学校在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缺乏理性分析,没有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践计划,出现文科和理科、农村和城市学生都开展同样活动的情况,既浪费资源,又不利于发挥专业优势和调动学生积极性,实际锻炼效果也大打折扣。
(五)社会实践法律法规不健全,参与单位存在后顾之忧。目前关于社会实践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社会实践中如果出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意外情况,学校和实践单位都缺乏处理相关事宜的法律依据,各方都存在很大思想顾虑。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学生无法和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保障合同,遇到问题无法保障切身利益。实践单位怕承担责任,也对实践学生抱有抵触心理。
改进的意见
社会层面
党政部门充分重视,成立教育主导,相关部门参与
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社会实践工作。社会实践是一个牵涉多个部门的复杂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责任,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齐抓共管,立体整合。在中国的体制下,没有党政部门的统筹协调,单靠学校或教育部门推进,会碰到很多阻力,往往导致工作停滞于表面,组织者最后只能草草了事,大大地阻碍了实践效果的达成。
增加实践时间,保证实践效果。目前的教育体制下,
学生大部分时间限制在课堂,实践时间短暂,效果难于达成。教育部门应该积极就此展开调研,适当延长假期时间,让学生多和社会接触,把课堂知识和社会实际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
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实践有法可依,顺
利开展。社会实践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目前社会实践遇到的重要阻碍。学生没有办法和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合同,如果遇到法律纠纷,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在这方面,有些地区已经先行试点,比如2004年4月,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从很大程度上规范了社会实践中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在法律保护下健康开展,全国其它地区也应该结合本地特点积极推进相关立法进程。
加强宣传,提高实践单位接受大学生的积极性。各部
门要加大对实践单位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认识接受学生参加实践对于企业的综合营销和人才培养具有积极意义。《中国青年研究》杂志社社长刘俊彦说:“采取实习的方法,可以更好地了解被聘员工的素质,实际降低了公司的用人成本。”由于中国的教育现状,高分和名校都不是很能靠得住,而招聘过程往往时间较短,很难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而通过让学生参加实习,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考察办法,实际上降低了选拔人才的成本。同时要让用人单位看到,年轻人的加入会给他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发展动力。比如,当年宝马公司的无级变速箱就是由实习生发明的。其次,接纳实践学生,还有用人成本低廉和增加企业知名度等好处,通过这些有效的宣传,逐步打消用人单位的顾虑,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中来。
学校层面
认清自身特点,增加制定规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学
校要做好充分调研,从本校学生的专业、生源和实际能力出发,制定既有利于发挥和调动学生特长,又对实践单位有切实帮助的实践主题。比如,文科学生可以多组织他们到文化单位担任讲解员或档案整理等工作,理科生则要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到工厂企业一线实习,使他们能够把课堂知识和实际应用结合起来。避免一刀切的简单化处理方式。
加强前期教育和资源整合。社会实践效果差的一个重
要原因是学生从思想上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人到心不到,敷衍了事。教育工作具有自身规律,工作对象是思想活跃的青年人,要和他们从心里达成共识,调动主观能动性。要让大学生认识到,社会实践是进入正式工作前的实战培训。学校要在社会实践之前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利用各种方式让他们认识到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后期的社会实践实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另外,学校也要充分预期到实践过程中的物质需要,争取在实践之前就统一筹备,发放给各实践团,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加强社会实践师资力量的配备力度,规范实践效果评
定标准。应该看到,社会实践涉及面广,点面结合繁杂,想要切实给予监督和指导需要投入较多的师资力量。学校应该尽量多派老师跟进指导,保证实践活动开展的质量。另外,学校也应该在总结历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实践效果评定标准,使实践活动更加规范化。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课堂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每年假期,大学生走出校门,开展科技扶贫、社会服务、支教、社会走访等活动,了解国情,锻炼素质,增长才干,彌补学校教育不足。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把时代精神和科学技术传递给工人、农民、厂矿企业,达到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
应该说,社会实践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载体,帮助他们尽快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开展这项活动的过程中,还有很多不尽合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社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时间过短。由于课业设置方面原因,学期中没有太多可支配时间,目前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由于中国传统习俗,春节讲究团圆,学生寒假期间没有充足时间做其它事,实际造成大部分学生只能在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时间过于集中,实践安排更加紧张。另外,由于实践时间短,学生没有时间熟悉相关行业规程,很多用人单位也不敢把核心工作交给他们,只是派给一些打杂的差事,导致学生无法学到真正的东西。
(二)学生对社会实践意义认识不足,存在着应付交差
的心态。我们的学生从小生活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缺乏对社会和前途的独立判断。很多学生没有认识到社会实践带给他们的深远影响和辐射效应,抱有应付学校和交差了事的心态,不能沉下心踏踏实实去锻炼学习,更不能体会实践带给他们的真正提高。很多学校在开展社会实践的时候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组织实施和后期总结之上,缺乏前期的教育动员,没有使学生真正从思想上把这项活动重视起来,不能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参与的意识。
(三)学校和实践单位缺乏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随意性比较大。现在各学校一般都是团委主抓社会实践工作。在确定实践单位的过程中需要和地方沟通协调。但是由于团组织都是隶属于各级党委之下,团组织之间缺乏制度保障,遇到问题时缺乏有力的解决办法,从而影响了社会实践的统筹协调。在实际操作中,各学校往往只能利用私下关系进行协调,随意性比较大。
(四)社会实践内容安排不尽合理,影响了实践效果的
达成。很多学校在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缺乏理性分析,没有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践计划,出现文科和理科、农村和城市学生都开展同样活动的情况,既浪费资源,又不利于发挥专业优势和调动学生积极性,实际锻炼效果也大打折扣。
(五)社会实践法律法规不健全,参与单位存在后顾之忧。目前关于社会实践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社会实践中如果出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意外情况,学校和实践单位都缺乏处理相关事宜的法律依据,各方都存在很大思想顾虑。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学生无法和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保障合同,遇到问题无法保障切身利益。实践单位怕承担责任,也对实践学生抱有抵触心理。
改进的意见
社会层面
党政部门充分重视,成立教育主导,相关部门参与
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社会实践工作。社会实践是一个牵涉多个部门的复杂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责任,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齐抓共管,立体整合。在中国的体制下,没有党政部门的统筹协调,单靠学校或教育部门推进,会碰到很多阻力,往往导致工作停滞于表面,组织者最后只能草草了事,大大地阻碍了实践效果的达成。
增加实践时间,保证实践效果。目前的教育体制下,
学生大部分时间限制在课堂,实践时间短暂,效果难于达成。教育部门应该积极就此展开调研,适当延长假期时间,让学生多和社会接触,把课堂知识和社会实际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
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实践有法可依,顺
利开展。社会实践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目前社会实践遇到的重要阻碍。学生没有办法和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合同,如果遇到法律纠纷,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在这方面,有些地区已经先行试点,比如2004年4月,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从很大程度上规范了社会实践中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在法律保护下健康开展,全国其它地区也应该结合本地特点积极推进相关立法进程。
加强宣传,提高实践单位接受大学生的积极性。各部
门要加大对实践单位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认识接受学生参加实践对于企业的综合营销和人才培养具有积极意义。《中国青年研究》杂志社社长刘俊彦说:“采取实习的方法,可以更好地了解被聘员工的素质,实际降低了公司的用人成本。”由于中国的教育现状,高分和名校都不是很能靠得住,而招聘过程往往时间较短,很难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而通过让学生参加实习,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考察办法,实际上降低了选拔人才的成本。同时要让用人单位看到,年轻人的加入会给他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发展动力。比如,当年宝马公司的无级变速箱就是由实习生发明的。其次,接纳实践学生,还有用人成本低廉和增加企业知名度等好处,通过这些有效的宣传,逐步打消用人单位的顾虑,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中来。
学校层面
认清自身特点,增加制定规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学
校要做好充分调研,从本校学生的专业、生源和实际能力出发,制定既有利于发挥和调动学生特长,又对实践单位有切实帮助的实践主题。比如,文科学生可以多组织他们到文化单位担任讲解员或档案整理等工作,理科生则要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到工厂企业一线实习,使他们能够把课堂知识和实际应用结合起来。避免一刀切的简单化处理方式。
加强前期教育和资源整合。社会实践效果差的一个重
要原因是学生从思想上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人到心不到,敷衍了事。教育工作具有自身规律,工作对象是思想活跃的青年人,要和他们从心里达成共识,调动主观能动性。要让大学生认识到,社会实践是进入正式工作前的实战培训。学校要在社会实践之前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利用各种方式让他们认识到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后期的社会实践实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另外,学校也要充分预期到实践过程中的物质需要,争取在实践之前就统一筹备,发放给各实践团,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加强社会实践师资力量的配备力度,规范实践效果评
定标准。应该看到,社会实践涉及面广,点面结合繁杂,想要切实给予监督和指导需要投入较多的师资力量。学校应该尽量多派老师跟进指导,保证实践活动开展的质量。另外,学校也应该在总结历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实践效果评定标准,使实践活动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