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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的媒介批评多集中于学界和业界,普通受众的参与可谓寥寥,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囿于学者书斋里的“高雅”理论。微博的出现正在改变这一现状。本文结合相关案例,通过对媒介批评内涵及微博特性的探讨,就微博对媒介批评的影响做了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媒介批评 微博 “微”力量
媒介批评这一概念自1995年引入中国大陆学界以来一度是学界和新闻界的热点。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运用不同的理论原理和方法提出了各种各样有关媒介批评的定义。如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媒介批评就是对大众传播媒介的批评,是对媒介产品以及媒介自身作用的理性思考”①“媒介批评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的判断,它是对新闻传播媒介系统及其各要素进行批评的过程”②等。中国人民大学郑保卫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是社会与公众依据其价值判断,对媒介产品及其传播行为的一种社会评价活动,即“社会与公众”是媒介批评的主体。③暨南大学董天策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是批评者对媒介产品、媒介行为、媒介现象乃至媒介体制、媒介文化的是非、善恶、美丑、得失作出分析评判与价值判断。”④这个定义把媒介批评的主体扩大为所有进行批评的批评者。
可见,普通受众是媒介批评的重要主体,这已是学界的共识。理论上如此,然而我国大陆长期的媒介批评实践中,普通受众这一重要主体却处于弱势甚至缺失的地位。从数量上讲,普通受众在媒介批评者中占少数。媒介批评的主体是新闻学院的学者、专家,主要在专业期刊、报纸上和网站的媒介批评专栏进行。对于普通受众而言,期刊报纸的门槛高,缺乏适合他们进行媒介批评的渠道。从影响力来讲,普通受众的媒介批评并不能像专家学者、媒体监管者的批评一样,及时引起媒介的注意,并影响到媒体的决策和行为,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而微博出现后,其技术特性给广大普通受众提供了媒介批评的渠道,并且在形成舆论场之后,往往可以产生以往的媒介批评所无法达到的影响力。
一、微博的独特优势及对媒介批评的影响
国内知名新媒体领域研究学者陈永东在国内率先给出了微博的定义:微博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140字以内)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相比传统媒体,微博自身独特的优势使它得以成为媒介批评新的有力“阵地”。
1、低门槛的准入机制
不管是在学术期刊还是在报纸上发表媒介批评,都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背景。而微博的准入门槛较低,使用人群广泛。据中国互联网发展中心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较2011年底增长了5873万,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达到54.7%。这个庞大的使用人群都是潜在的媒介批评主体。微博开放的传播方式,使用户可以将自己最直观、最原始的看法和评论发布出来。目前,在微博上进行媒介批评的人群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大类。一是普通受众;二是传媒从业人员,多为加V认证;三是专家学者或者学术类期刊的官方微博。比如@报业观察、@南方传媒研究。
2、微博的裂变式传播
微博的传播方式并不是传统的点对点、点对面,而是与生物裂变相类似的一种特殊传播方式。以新浪微博为例,它有两种传播路径:“一个是‘粉丝路径’,A发布信息后,A的粉丝甲乙丙丁……直到无限,都可以实时接收信息;一个是‘转发路径’,如果甲觉得A的某条微博不错,他可以‘一键’转发,这条信息立即同步到甲的微博里,同时,甲的粉丝1234……(直到无限),都可以实时接收信息,然后以此类推,实现几何级的极速传播。”⑤这种极速并且影响广泛的信息传播,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无法比拟的,而微博这一技术特性可以使某些微博信息在广泛转发中形成舆论场,产生轰动效应,成为社会热点,从而扩大媒介批评的影响力。
一个典型案例是“摆拍门”事件。2012年11月17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今日早报》在头版刊登一张“哨所女兵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照片。一位网友通过求证发现,照片中的女兵看报纸的版面内容与报纸宣称的“学习十八大精神”毫无关系。该网友将求证的过程制作成图片,通过微博“@报纸观察”独家发布出来,随后该微博呈几何级速度扩散。这个事件在微博上的大量传播,引发网友联合“抵制摆拍”。一位微博认证为“高级编辑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学术部副主任”的网友则在微博上以图文并茂的长微博贴出了自己在文革期间学习如何摆拍的业务笔记,并作为反面教材告诫要远离摆拍,坚持真实、客观、公正。他的这一微博也获得了1892条的转发和418条评论。在舆论的压力下,浙报集团下属图片新闻中心在官网上发布启事致歉,并对图片中心值班编辑和照片作者做出处罚。事件并未就此结束。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人民日报则两次发微博追问摆拍事件。新京报也发表署名评论号召以“摆拍”为镜鉴,多些踏踏实实,少些弄虚作假,向形式主义说“不”。回顾这个事件,摆拍事件先是由一个普通网友发现由一个粉丝量较多的行业微博发出后,迅速得到转发、扩散,引起公众大范围关注讨论,进而不少网友开始在网上发起抵制摆拍的行动。最后舆论的强大压力迫使浙报集团做出处理的反应和道歉声明。之后,其他媒体账号诸如“@财经网”“@头条新闻”“@人民日报”纷纷加入报道,最后传统媒介也纷纷介入,将整个事件推至最高点。“摆拍门”事件也入评为《新闻记者》评选的2012年度的十大假新闻之一。
3、微博的高度交互性
微博的高度交互性使得学界和业界不仅能看到普通公众的批评,还能进行话语沟通。而对于普通受众而言,除了发出自己的声音,还可以接触专业水平的媒介批评,无形中也能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对于引导其客观理性思考也具有重要意义。微博上使得多元的批评主体可以直接对话,在媒介批评这个“社会角色的对话空间”内,对话的实质是“建构权威·协商规范”。⑥多元批评主体之间通过对话相互协商,建立专业规范、道德规范、价值规范,从而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这也就是媒介批评的意义所在。在微博的媒介批评中,这种多元批评主体之间的互动协商由于微博的高度交互的技术特性得以实现。 二、“微”力量背后的思考
1、微博上的媒介批评反映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媒介评议机构的制度缺陷
微博出现后,成为了媒介批评有力的阵地。这除了与微博的技术特性相关外,也侧面反映了媒介批评机制自身不健全的固有缺陷。作为媒介批评最主要的主体——广大社会公众,长期以来缺乏批评的路径和渠道,致使媒介批评长期局限于在学界和业界的狭窄圈子里。虽然不少报纸设有更正栏目,这种提倡公众通过读报发现错误反馈给报社的行为也是极少数读者的行为,而且批评的内容也仅仅是文字、版面等浅层次的错误,不涉及媒介产品、媒介行为乃至媒介体制等等深层次的批评。事实上,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新闻评议制度。而具有新闻评议功能的媒介评议机构,行政化倾向严重,在公众中知名度不高。虽然评议机构的投诉电话是公开的,但大部分阅听人并不知晓,因此社会公众参与度低,更别提影响力。正因为如此,这些机构无法完全发挥媒介评议的功效。反观世界,目前约有30多个国家建立媒介评议组织。各国的新闻评议会大部分是一种民间自愿性的新闻行业评议组织,其组成成员通常由行业组织、新闻机构、资深检察官和法官、新闻院校及新闻科研机构专家、群团组织代表等相关人士共同组成。从其成员的组成看,是一种兼有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两种成份的新闻评议机构,这使得它在实行媒介批评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既可以发挥行业内的优势,又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⑦而目前,除了香港地区有这种组织,大陆地区缺乏这种有效的媒介评议组织。
2、微博上的媒介批评存在的缺陷
虽然微博拓宽了媒介批评的渠道,但这种渠道具备偶然性,缺乏制度性。作为普通公众,微博主要的功能依旧是社交功能,只有在某个有关媒介批评的事件成为微博上的讨论热点时,才会参与其中。其次,虽然微博注册目前需要实名,但是目前微博用户大部分是匿名的。匿名性使得微博的批评文本存在非理性,情绪化严重,甚至出现谩骂攻击的现象。而这些不理性的言论一定程度上会稀释媒介批评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微博上的媒介批评还存在着话语权过于集中的缺陷。表面看来微博将媒介批评权回归公众,不管是名人专家还是普通人,人人皆有平等发表言论的权利,但实际上,在微博上人群也分“三六九等”。在微博上,话语权多集中在名人用户上。名人用户主要是指娱乐、传媒、财经、政府官员、艺术等领域的知名人士或者某些组织的官方微博,多加V认证。这些名人用户拥有较多的粉丝量和关注度,微博内容更容易被大量转发和评论,因而在舆论中扮演了意见领袖的角色。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他们的批评,传播范围有限,影响力自然也有限。以上文的“摆拍门”事件为例。发现此事并将此事做成长微博的网友,不是选择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而是发给一个传媒研究性质的微博@报纸观察,而@报纸观察的粉丝量为10万。假定该网友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出此条信息,是很难得到如此大的影响力的。
结语
纵然微博上的媒介批评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我们必须肯定媒介批评的“微”力量却并不“微小”。在目前媒介评议制度缺失的情况下,这种“微”力量更是不容小觑。虽然微博是无意中成为媒介批评的渠道,但是它所发挥的影响力证明了自媒体在促进媒介批评发展方面有着优势,可以作为促进媒介评议机制的有力辅助和补充。
参考文献
①吴迪,《媒介批评:特性与职责》,《现代传播》,1995(5)
②王君超,《媒介批评:起源·标准·方法》,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15
③郑保卫,《当前中国媒介批评的几个问题》,《现代传播》,2010(4)
④董天策,《媒介批评的空间》,《新闻记者》,2011(2)
⑤孟波,《一场正在发生的信息传播革命》,《南方传媒研究》,第21辑
⑥谢静:《建构权威·协商规范——美国新闻媒介批评解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5
⑦宋双峰,《国外媒介批评机制研究》,《新闻记者》,2006(6)
(作者: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
【关键词】媒介批评 微博 “微”力量
媒介批评这一概念自1995年引入中国大陆学界以来一度是学界和新闻界的热点。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运用不同的理论原理和方法提出了各种各样有关媒介批评的定义。如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媒介批评就是对大众传播媒介的批评,是对媒介产品以及媒介自身作用的理性思考”①“媒介批评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的判断,它是对新闻传播媒介系统及其各要素进行批评的过程”②等。中国人民大学郑保卫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是社会与公众依据其价值判断,对媒介产品及其传播行为的一种社会评价活动,即“社会与公众”是媒介批评的主体。③暨南大学董天策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是批评者对媒介产品、媒介行为、媒介现象乃至媒介体制、媒介文化的是非、善恶、美丑、得失作出分析评判与价值判断。”④这个定义把媒介批评的主体扩大为所有进行批评的批评者。
可见,普通受众是媒介批评的重要主体,这已是学界的共识。理论上如此,然而我国大陆长期的媒介批评实践中,普通受众这一重要主体却处于弱势甚至缺失的地位。从数量上讲,普通受众在媒介批评者中占少数。媒介批评的主体是新闻学院的学者、专家,主要在专业期刊、报纸上和网站的媒介批评专栏进行。对于普通受众而言,期刊报纸的门槛高,缺乏适合他们进行媒介批评的渠道。从影响力来讲,普通受众的媒介批评并不能像专家学者、媒体监管者的批评一样,及时引起媒介的注意,并影响到媒体的决策和行为,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而微博出现后,其技术特性给广大普通受众提供了媒介批评的渠道,并且在形成舆论场之后,往往可以产生以往的媒介批评所无法达到的影响力。
一、微博的独特优势及对媒介批评的影响
国内知名新媒体领域研究学者陈永东在国内率先给出了微博的定义:微博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140字以内)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相比传统媒体,微博自身独特的优势使它得以成为媒介批评新的有力“阵地”。
1、低门槛的准入机制
不管是在学术期刊还是在报纸上发表媒介批评,都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背景。而微博的准入门槛较低,使用人群广泛。据中国互联网发展中心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较2011年底增长了5873万,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达到54.7%。这个庞大的使用人群都是潜在的媒介批评主体。微博开放的传播方式,使用户可以将自己最直观、最原始的看法和评论发布出来。目前,在微博上进行媒介批评的人群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大类。一是普通受众;二是传媒从业人员,多为加V认证;三是专家学者或者学术类期刊的官方微博。比如@报业观察、@南方传媒研究。
2、微博的裂变式传播
微博的传播方式并不是传统的点对点、点对面,而是与生物裂变相类似的一种特殊传播方式。以新浪微博为例,它有两种传播路径:“一个是‘粉丝路径’,A发布信息后,A的粉丝甲乙丙丁……直到无限,都可以实时接收信息;一个是‘转发路径’,如果甲觉得A的某条微博不错,他可以‘一键’转发,这条信息立即同步到甲的微博里,同时,甲的粉丝1234……(直到无限),都可以实时接收信息,然后以此类推,实现几何级的极速传播。”⑤这种极速并且影响广泛的信息传播,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无法比拟的,而微博这一技术特性可以使某些微博信息在广泛转发中形成舆论场,产生轰动效应,成为社会热点,从而扩大媒介批评的影响力。
一个典型案例是“摆拍门”事件。2012年11月17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今日早报》在头版刊登一张“哨所女兵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照片。一位网友通过求证发现,照片中的女兵看报纸的版面内容与报纸宣称的“学习十八大精神”毫无关系。该网友将求证的过程制作成图片,通过微博“@报纸观察”独家发布出来,随后该微博呈几何级速度扩散。这个事件在微博上的大量传播,引发网友联合“抵制摆拍”。一位微博认证为“高级编辑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学术部副主任”的网友则在微博上以图文并茂的长微博贴出了自己在文革期间学习如何摆拍的业务笔记,并作为反面教材告诫要远离摆拍,坚持真实、客观、公正。他的这一微博也获得了1892条的转发和418条评论。在舆论的压力下,浙报集团下属图片新闻中心在官网上发布启事致歉,并对图片中心值班编辑和照片作者做出处罚。事件并未就此结束。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人民日报则两次发微博追问摆拍事件。新京报也发表署名评论号召以“摆拍”为镜鉴,多些踏踏实实,少些弄虚作假,向形式主义说“不”。回顾这个事件,摆拍事件先是由一个普通网友发现由一个粉丝量较多的行业微博发出后,迅速得到转发、扩散,引起公众大范围关注讨论,进而不少网友开始在网上发起抵制摆拍的行动。最后舆论的强大压力迫使浙报集团做出处理的反应和道歉声明。之后,其他媒体账号诸如“@财经网”“@头条新闻”“@人民日报”纷纷加入报道,最后传统媒介也纷纷介入,将整个事件推至最高点。“摆拍门”事件也入评为《新闻记者》评选的2012年度的十大假新闻之一。
3、微博的高度交互性
微博的高度交互性使得学界和业界不仅能看到普通公众的批评,还能进行话语沟通。而对于普通受众而言,除了发出自己的声音,还可以接触专业水平的媒介批评,无形中也能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对于引导其客观理性思考也具有重要意义。微博上使得多元的批评主体可以直接对话,在媒介批评这个“社会角色的对话空间”内,对话的实质是“建构权威·协商规范”。⑥多元批评主体之间通过对话相互协商,建立专业规范、道德规范、价值规范,从而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这也就是媒介批评的意义所在。在微博的媒介批评中,这种多元批评主体之间的互动协商由于微博的高度交互的技术特性得以实现。 二、“微”力量背后的思考
1、微博上的媒介批评反映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媒介评议机构的制度缺陷
微博出现后,成为了媒介批评有力的阵地。这除了与微博的技术特性相关外,也侧面反映了媒介批评机制自身不健全的固有缺陷。作为媒介批评最主要的主体——广大社会公众,长期以来缺乏批评的路径和渠道,致使媒介批评长期局限于在学界和业界的狭窄圈子里。虽然不少报纸设有更正栏目,这种提倡公众通过读报发现错误反馈给报社的行为也是极少数读者的行为,而且批评的内容也仅仅是文字、版面等浅层次的错误,不涉及媒介产品、媒介行为乃至媒介体制等等深层次的批评。事实上,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新闻评议制度。而具有新闻评议功能的媒介评议机构,行政化倾向严重,在公众中知名度不高。虽然评议机构的投诉电话是公开的,但大部分阅听人并不知晓,因此社会公众参与度低,更别提影响力。正因为如此,这些机构无法完全发挥媒介评议的功效。反观世界,目前约有30多个国家建立媒介评议组织。各国的新闻评议会大部分是一种民间自愿性的新闻行业评议组织,其组成成员通常由行业组织、新闻机构、资深检察官和法官、新闻院校及新闻科研机构专家、群团组织代表等相关人士共同组成。从其成员的组成看,是一种兼有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两种成份的新闻评议机构,这使得它在实行媒介批评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既可以发挥行业内的优势,又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⑦而目前,除了香港地区有这种组织,大陆地区缺乏这种有效的媒介评议组织。
2、微博上的媒介批评存在的缺陷
虽然微博拓宽了媒介批评的渠道,但这种渠道具备偶然性,缺乏制度性。作为普通公众,微博主要的功能依旧是社交功能,只有在某个有关媒介批评的事件成为微博上的讨论热点时,才会参与其中。其次,虽然微博注册目前需要实名,但是目前微博用户大部分是匿名的。匿名性使得微博的批评文本存在非理性,情绪化严重,甚至出现谩骂攻击的现象。而这些不理性的言论一定程度上会稀释媒介批评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微博上的媒介批评还存在着话语权过于集中的缺陷。表面看来微博将媒介批评权回归公众,不管是名人专家还是普通人,人人皆有平等发表言论的权利,但实际上,在微博上人群也分“三六九等”。在微博上,话语权多集中在名人用户上。名人用户主要是指娱乐、传媒、财经、政府官员、艺术等领域的知名人士或者某些组织的官方微博,多加V认证。这些名人用户拥有较多的粉丝量和关注度,微博内容更容易被大量转发和评论,因而在舆论中扮演了意见领袖的角色。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他们的批评,传播范围有限,影响力自然也有限。以上文的“摆拍门”事件为例。发现此事并将此事做成长微博的网友,不是选择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而是发给一个传媒研究性质的微博@报纸观察,而@报纸观察的粉丝量为10万。假定该网友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出此条信息,是很难得到如此大的影响力的。
结语
纵然微博上的媒介批评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我们必须肯定媒介批评的“微”力量却并不“微小”。在目前媒介评议制度缺失的情况下,这种“微”力量更是不容小觑。虽然微博是无意中成为媒介批评的渠道,但是它所发挥的影响力证明了自媒体在促进媒介批评发展方面有着优势,可以作为促进媒介评议机制的有力辅助和补充。
参考文献
①吴迪,《媒介批评:特性与职责》,《现代传播》,1995(5)
②王君超,《媒介批评:起源·标准·方法》,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15
③郑保卫,《当前中国媒介批评的几个问题》,《现代传播》,2010(4)
④董天策,《媒介批评的空间》,《新闻记者》,2011(2)
⑤孟波,《一场正在发生的信息传播革命》,《南方传媒研究》,第21辑
⑥谢静:《建构权威·协商规范——美国新闻媒介批评解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5
⑦宋双峰,《国外媒介批评机制研究》,《新闻记者》,2006(6)
(作者: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