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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主要用于收集包括被告人的社区矫正信息在内的与缓刑适用相关的量刑事实,社会调查制度在缓刑适用与社区矫正的执行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当前运行的社会调查制度存在启动主体一元化、司法证明规则不明确等问题。社会调查制度的设计要立足于提升调查的效率和保障调查的公正,既要保障调查结论的公正又要保障调查程序的公正。控辩双方均具有启动社会调查的建议权,社会调查评估意见的证明责任分配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明标准采用优势证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