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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來,道路旅客运输事故频发,政府应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道路运输事故危害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政府应做好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工作,致力于减少道路运输事故。因此,选取三个事故进行分析,津蓟高速“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提出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道路运输安全;政府监管
一、案例分析
(一)准入环节
1.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件齐全有效。
2.客运车辆的行驶证、运营资质、保险等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车辆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3.客运经营者具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运营资质。其中:班车客运的运营线路符合规定;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核发存在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在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严重失职。
(二)市场监管
1.驾驶员和客运车辆均符合要求。
2.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均存在问题。
(1)运行过程中,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擅自改变许可运营路线,不按许可站点经营,关闭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逃避监管。最终由于客车实际载重严重超出设计标准,客车右前轮轮胎爆裂,发生事故。
(2)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22分,属疲劳驾驶,未能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3)驾驶员休息时间不满足安全驾驶要求。驾驶员在事发前连续三日内累计行驶1000余公里,每天睡眠时间不足7小时。事发当日,驾驶员夜间休息时间约 4 小时 20 分,睡眠严重不足,造成过度疲劳驾驶,在运行过程中多次与道路护栏、护墩等碰撞,最终发生事故。
3.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客运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开展旅客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对客运经营者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汽车站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查处和纠正汽车站违规接收事故车辆进站经营行为,致使事故车辆长期违规进站经营。
(1)在客运车辆出站后,驾驶员关闭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同时做出了许多违反行为规范和法律的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都没有及时发现异常并做出行动,致使事故发生。
(2)驾驶员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仍继续行车,同时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没有加强对凌晨2点至5点期间客运车辆停车休息情况的监管,对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的情况也没有做好监管工作。
(3)驾驶员存在过度疲劳驾驶、连续多日工作强度过大、缺乏充分休息的情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没有做到对客运市场驾驶员合理工作安排的监管,增加了事故发生风险。
二、改进对策方案
(一)重点加强对客运经营者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客运车辆运行过程符合行为规范和法律是保障客运安全的重要一关,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就尤为关键。目前企业在客运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已没有技术问题,建立GPS监控平台也可实现,所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必须落实企业动态监控工作,保障旅客的旅途安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自行建设客运车辆GPS动态监控中心,实现对客车的24小时监控,也可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联系,进入企业内部的GPS动态监控平台实现监控。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能提供很多信息,在显示屏上主要显示客车的实时位置信息(光点),可实现查询每一辆客车的车牌、车主、速度和营运线路信息。监控人员结合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可判断:
(1)班车客运是否按运营班线运营,驾驶员是否逃避监管。根据GPS动态监控平台显示的信息,管理人员将班车位置信息与班车运营线路进行比对,可知班车是否偏离运营线路,是否在线路途中无故、违规停车,在站点外停车就可能是站外上客或沿途揽客,若车辆光点消失或停滞在一处,则表示驾驶员可能故意关闭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逃避监管。
(2)驾驶员是否连续行驶超过4个小时。根据平台信息,管理人员可知车辆是否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中途未停车(速度为0),从而判断没有更换驾驶员,同一驾驶员连续行驶超时。
(3)驾驶员是否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运行。根据平台信息,若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仍显示车辆光点在移动,则表示驾驶员仍在驾驶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4)若对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对驾驶员的实时识别,如采用刷驾驶证并实时将驾驶员信息上传至监控平台,可对驾驶员连续工作情况有一定监管效果,避免驾驶员长期多日连续工作,造成过度疲劳,增加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信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非法经营生产行为,特别是查处对GPS车辆终端恶意损毁、故意下线,逃避监管等行为。在发现异常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驾驶员,或者直接进行对驾驶员的及时管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加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身的监管
案例中存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客运标志牌发放的问题,要严肃部门纪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客运标志牌等市场准入证件的发放必须符合要求,按规定进行发放,才能保障客运安全。
(三)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源头避免从业人员的疲劳与违规驾驶。
参考文献
[1]津蓟高速“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4]李升朝.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学.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7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交通运输管理系)
关键词:道路运输安全;政府监管
一、案例分析
(一)准入环节
1.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件齐全有效。
2.客运车辆的行驶证、运营资质、保险等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车辆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3.客运经营者具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运营资质。其中:班车客运的运营线路符合规定;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核发存在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在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严重失职。
(二)市场监管
1.驾驶员和客运车辆均符合要求。
2.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均存在问题。
(1)运行过程中,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擅自改变许可运营路线,不按许可站点经营,关闭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逃避监管。最终由于客车实际载重严重超出设计标准,客车右前轮轮胎爆裂,发生事故。
(2)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22分,属疲劳驾驶,未能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3)驾驶员休息时间不满足安全驾驶要求。驾驶员在事发前连续三日内累计行驶1000余公里,每天睡眠时间不足7小时。事发当日,驾驶员夜间休息时间约 4 小时 20 分,睡眠严重不足,造成过度疲劳驾驶,在运行过程中多次与道路护栏、护墩等碰撞,最终发生事故。
3.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客运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开展旅客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对客运经营者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汽车站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查处和纠正汽车站违规接收事故车辆进站经营行为,致使事故车辆长期违规进站经营。
(1)在客运车辆出站后,驾驶员关闭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同时做出了许多违反行为规范和法律的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都没有及时发现异常并做出行动,致使事故发生。
(2)驾驶员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仍继续行车,同时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没有加强对凌晨2点至5点期间客运车辆停车休息情况的监管,对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的情况也没有做好监管工作。
(3)驾驶员存在过度疲劳驾驶、连续多日工作强度过大、缺乏充分休息的情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没有做到对客运市场驾驶员合理工作安排的监管,增加了事故发生风险。
二、改进对策方案
(一)重点加强对客运经营者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客运车辆运行过程符合行为规范和法律是保障客运安全的重要一关,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就尤为关键。目前企业在客运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已没有技术问题,建立GPS监控平台也可实现,所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必须落实企业动态监控工作,保障旅客的旅途安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自行建设客运车辆GPS动态监控中心,实现对客车的24小时监控,也可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联系,进入企业内部的GPS动态监控平台实现监控。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能提供很多信息,在显示屏上主要显示客车的实时位置信息(光点),可实现查询每一辆客车的车牌、车主、速度和营运线路信息。监控人员结合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可判断:
(1)班车客运是否按运营班线运营,驾驶员是否逃避监管。根据GPS动态监控平台显示的信息,管理人员将班车位置信息与班车运营线路进行比对,可知班车是否偏离运营线路,是否在线路途中无故、违规停车,在站点外停车就可能是站外上客或沿途揽客,若车辆光点消失或停滞在一处,则表示驾驶员可能故意关闭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逃避监管。
(2)驾驶员是否连续行驶超过4个小时。根据平台信息,管理人员可知车辆是否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中途未停车(速度为0),从而判断没有更换驾驶员,同一驾驶员连续行驶超时。
(3)驾驶员是否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运行。根据平台信息,若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仍显示车辆光点在移动,则表示驾驶员仍在驾驶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4)若对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对驾驶员的实时识别,如采用刷驾驶证并实时将驾驶员信息上传至监控平台,可对驾驶员连续工作情况有一定监管效果,避免驾驶员长期多日连续工作,造成过度疲劳,增加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信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非法经营生产行为,特别是查处对GPS车辆终端恶意损毁、故意下线,逃避监管等行为。在发现异常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驾驶员,或者直接进行对驾驶员的及时管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加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身的监管
案例中存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客运标志牌发放的问题,要严肃部门纪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客运标志牌等市场准入证件的发放必须符合要求,按规定进行发放,才能保障客运安全。
(三)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源头避免从业人员的疲劳与违规驾驶。
参考文献
[1]津蓟高速“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4]李升朝.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学.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7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交通运输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