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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稳定是企业发展建设中的基本前提,更是企业持续发展建设中的一道重要屏障。企业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制约或影响着发展的进程,如何做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实现企业又快又稳发展,就必须不断改进保卫工作、不断创新观念、不断创新机制,提高治安保卫水平。
一、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可以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别是大型和特大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一般生产装置密集,关键重大设备集中,生产线更具有连续性。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可以使企业扩大在行业和市场中的知名度,压制企业内邪气、树立企业正气、鼓舞企业士气、提振企业职工向邪恶倾向斗争的勇气。这是一种无形的潜在效益。从而使企业员工在某种程度上增加正义感和拼搏精神,从而为企业谋求到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内部或内外勾结犯罪,即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使之在效益上取得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时期,企业要想求得效益最大化,提高企业治安防范的能力,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任务。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进而使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求得效益最大化。
三是应对处置企业内部突发事件更为快速有效。现代企业生产中面临许多不确定的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一个良好的企业内部保卫工作,必有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和素质能力很强的治安保卫队伍。这支队伍在企业面临如火灾、爆炸、危险品泄漏、地震等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事故时,能快速反应,实施道路封闭,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可疑人员或物的搜寻、抢救伤员等等,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援。在面临突发的职工集访、闹访等群体性事件时,能够引导分流人员,协助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为企业的稳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面临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基层员工岗位不稳定。企业基层治安保卫工作力量弱化严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种新的违法犯罪活动手法不断增加和变化。与此相反,作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非但没有增加,相反正处于弱化或同比减少的状况,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
二是突发事件及其不确定因素难以预防。企业在正常运营及发展过程中,自身不可避免会遭遇一些突发性事件。这些突发事件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社会性突发事件也会殃及企业内部,例如地震等。在突发性事件中有许多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该有能力预防和控制的,但它需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有强有力的能力,如果平时不注重或加强这方面的演练和队伍建设,以及能力培养和装备配置,真正遇到突发性事件就难以招架。
三是对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认识有滞后性。企业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特征。有很多是随社会和企业变化而变化的,所发生的情况很多在企业规定的范围之外。随着社会和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结构的调整与经营模式的改变。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面临更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众多企业对此认识有一定的滞后性,或者就根本没有重视如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特性以及相对措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需要注重新的现实问题。针对内部治安保卫事件的特性及时修正相关的管理制度,针对有些情况,还要有前瞻性和预测性、预警性。
三、强化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治保工作的领导。安全和稳定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稳定是目的,治安是基础。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就是要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的科学要求,创新开展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职工群众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如果治安稳定工作抓不好,厂区生产、经营建设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没有保障,就是对党和职工群众赋予的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的亵渎。认识提高了,就要进一步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治安保卫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总体要求,积极围绕企业发展大局,不断推进平安企业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条块协同、依靠职工、综合治理,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各项措施,依法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狠抓严打整治和生产、交通安全,强化对待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继续构建和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努力提高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在全企业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龙头,强化群防群治。治安保卫工作具有综合性、长期性、系统性的特征,是一项系统化工程。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专职部门,要做好牵头和组织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如节日、重大活动等期间,要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统一安排,结合企业内部自身实际,开展工作。如对厂区、经济要害部门、重要消防部位要重点保护,既要安排护卫队员巡逻守护,又要落实好基层单位岗位人员值班,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层层有目标,项项有对策,人人有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基层单位情况、辖区治安动向,掌握第一手资料,分门别类认真处理,把不安定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大宣教力度,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只有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治安防范意识,才能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变成人人参与的自觉行动,才能有效地减少和避免盗窃、抢劫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应该把治安保卫宣传工作作为治安稳定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并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宣传栏、班前班后会等多样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治安保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运用丰富的宣传内容,宣传自我防范常識,宣传“防抢、防盗”知识,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宣传灭火常识,宣传爆炸、危险物品的安全知识,宣传涉枪、涉爆犯罪以及黄、赌、毒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性;还要宣传有功、举报受奖,又要宣传违法违纪挨罚,使广大职工在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增强法制观念。同时还要把日常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重大事项保卫宣传结合起来,动员各方面力量,争取各有关单位、部门的配合,增强治安宣传的针对性。
四是以监督检查为抓手,推动工作落实。监督检查是治安保卫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要把对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作为常规性工作,经常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自查与抽查,普遍查与重点查,平常查与临时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堵塞治安漏洞。并根据不同情况,列出检查重点,使检查不走过场,发挥实效。例如:对企业目前有多少重点人口,有多少危险人物,有多少监管对象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搞好防范。各基层单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落实情况,值班、值勤人员是否到位,硬件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制度是否健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同评先、奖惩挂钩。对出现内部职工打架斗殴、刑事拘留、发生被盗案件、火灾火险等现象的单位、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底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单位或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可以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别是大型和特大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一般生产装置密集,关键重大设备集中,生产线更具有连续性。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可以使企业扩大在行业和市场中的知名度,压制企业内邪气、树立企业正气、鼓舞企业士气、提振企业职工向邪恶倾向斗争的勇气。这是一种无形的潜在效益。从而使企业员工在某种程度上增加正义感和拼搏精神,从而为企业谋求到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内部或内外勾结犯罪,即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使之在效益上取得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时期,企业要想求得效益最大化,提高企业治安防范的能力,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任务。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进而使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求得效益最大化。
三是应对处置企业内部突发事件更为快速有效。现代企业生产中面临许多不确定的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一个良好的企业内部保卫工作,必有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和素质能力很强的治安保卫队伍。这支队伍在企业面临如火灾、爆炸、危险品泄漏、地震等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事故时,能快速反应,实施道路封闭,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可疑人员或物的搜寻、抢救伤员等等,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援。在面临突发的职工集访、闹访等群体性事件时,能够引导分流人员,协助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为企业的稳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面临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基层员工岗位不稳定。企业基层治安保卫工作力量弱化严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种新的违法犯罪活动手法不断增加和变化。与此相反,作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非但没有增加,相反正处于弱化或同比减少的状况,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
二是突发事件及其不确定因素难以预防。企业在正常运营及发展过程中,自身不可避免会遭遇一些突发性事件。这些突发事件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社会性突发事件也会殃及企业内部,例如地震等。在突发性事件中有许多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该有能力预防和控制的,但它需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有强有力的能力,如果平时不注重或加强这方面的演练和队伍建设,以及能力培养和装备配置,真正遇到突发性事件就难以招架。
三是对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认识有滞后性。企业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特征。有很多是随社会和企业变化而变化的,所发生的情况很多在企业规定的范围之外。随着社会和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结构的调整与经营模式的改变。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面临更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众多企业对此认识有一定的滞后性,或者就根本没有重视如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特性以及相对措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需要注重新的现实问题。针对内部治安保卫事件的特性及时修正相关的管理制度,针对有些情况,还要有前瞻性和预测性、预警性。
三、强化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治保工作的领导。安全和稳定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稳定是目的,治安是基础。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就是要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的科学要求,创新开展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职工群众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如果治安稳定工作抓不好,厂区生产、经营建设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没有保障,就是对党和职工群众赋予的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的亵渎。认识提高了,就要进一步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治安保卫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总体要求,积极围绕企业发展大局,不断推进平安企业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条块协同、依靠职工、综合治理,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各项措施,依法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狠抓严打整治和生产、交通安全,强化对待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继续构建和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努力提高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在全企业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龙头,强化群防群治。治安保卫工作具有综合性、长期性、系统性的特征,是一项系统化工程。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专职部门,要做好牵头和组织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如节日、重大活动等期间,要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统一安排,结合企业内部自身实际,开展工作。如对厂区、经济要害部门、重要消防部位要重点保护,既要安排护卫队员巡逻守护,又要落实好基层单位岗位人员值班,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层层有目标,项项有对策,人人有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基层单位情况、辖区治安动向,掌握第一手资料,分门别类认真处理,把不安定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大宣教力度,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只有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治安防范意识,才能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变成人人参与的自觉行动,才能有效地减少和避免盗窃、抢劫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应该把治安保卫宣传工作作为治安稳定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并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宣传栏、班前班后会等多样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治安保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运用丰富的宣传内容,宣传自我防范常識,宣传“防抢、防盗”知识,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宣传灭火常识,宣传爆炸、危险物品的安全知识,宣传涉枪、涉爆犯罪以及黄、赌、毒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性;还要宣传有功、举报受奖,又要宣传违法违纪挨罚,使广大职工在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增强法制观念。同时还要把日常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重大事项保卫宣传结合起来,动员各方面力量,争取各有关单位、部门的配合,增强治安宣传的针对性。
四是以监督检查为抓手,推动工作落实。监督检查是治安保卫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要把对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作为常规性工作,经常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自查与抽查,普遍查与重点查,平常查与临时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堵塞治安漏洞。并根据不同情况,列出检查重点,使检查不走过场,发挥实效。例如:对企业目前有多少重点人口,有多少危险人物,有多少监管对象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搞好防范。各基层单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落实情况,值班、值勤人员是否到位,硬件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制度是否健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同评先、奖惩挂钩。对出现内部职工打架斗殴、刑事拘留、发生被盗案件、火灾火险等现象的单位、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底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单位或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