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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些年,人们越来越关注动物的卫生安全问题,因此,动物卫生安全变成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话题。而在生猪养殖过程中进而无害化处理,可以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进而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猪肉。所以为了能够将无公害化处理这样工作认真落实,笔者分析了现在存在于生猪养殖无公害处理环节中的问题,之后提出了关于无害化处理的几点建议,具体见下文。
1 存在无公害处理中的问题
1.1 养殖户未意识到无害化处理的重要
大部分农村生猪养殖的特点就是规模小、不集中,一般情况下猪养殖人员都是那些年龄比较大、文化程度不高的弱势群体,他们不能应用科学的方法对动物疫病进行控制。针对病死猪,通常都随意丢弃或就近掩埋,这不但污染了环境,还埋下了传播疫病的隐患。
1.2 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场地不足
虽然掩埋是无害化处理的一种方式,可是此方法却不是非常彻底。病死猪通常情况下都来自于农村小规模猪厂或农户散养养殖,没有全面的无害化处理方法,一般都是应用掩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而当出现大批量的病死猪时,不能及时的进行科学处理,没有明确的无害化处理池与点。
1.3 没有充足的处理经费
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经费是一定要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我国虽然针对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提出了补贴政策,可这只有规模较大的饲养场才能享受到补贴,这样就使那些散养户在对病死猪进行处理时,不会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也不会进行无害化处理,只是随意的丢弃与掩埋。
1.4 没有足够的技术人员
通常情况下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这项工作是在基层进行的,所以,那些工作在基层的兽医人员便要承担起技术指导、防疫和免疫的重担。可以由于缺乏处理以及技术人员,所以不能深入到基层监督了解病。而死禽兽的情况以及产品需求和无害化处理的落实程度都不是十分良好,所以致使国家颁布的无害化处理法律就如同虚设,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2 无害化处理技术
2.1 对地质进行选择
首先,无害化处理点应该选在远离河流、公共场所、饮用水源地、学校、屠宰场所、居民住宅区、动物饲养场所、村庄等地。其二,应该选择的士偏高、与地下水不接触且干燥的地方。其三,交通一定要方便,以便于将病死猪及时的运走和处理掉。
2.2 安全方面的要求
首先,对警示区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应该将危险区域范围明确的出来,并在周围设置相应的安全隔离设施,禁止一些无关人员进入。其次,病死猪处置人员要做好防护。假如处置人员的皮肤上有伤口,一定不能参与病死猪的處理。处置人员在对病死猪进行处理时,应该戴上防护手套、穿上雨靴和工作服等,当处理工作完成以后,要在全身喷洒药物进行消毒,并把雨靴放到消毒液当中浸泡,一天以后方可再次使用。
2.3 操作方面的要求
2.3.1在移动病死猪之前,应该使用消毒药水在污染圈舍内、周围和病死猪体表面进行喷洒,然后把病死猪装进编织袋或者塑料袋当中进行掩埋,掩埋时应该在坑内投放一定量的生石灰,以达到良好的杀菌效果。
2.3.2掩埋之前,将需要进行掩埋处理的病死猪集中放在一起进行焚烧,然后应用消毒要在焚烧过的猪体表面喷洒,之后进行掩埋,最后夯实掩埋土。
2.3.3通常情况下,病死猪的尸体要与地表间保持1.7米以上的距离,然后应用4500倍的百毒杀溶液或是4%-6%的过氧乙酸溶液对掩埋后的地表进行喷洒消毒。
2.3.4处理完成以后,一定要对移尸过程中经过的路径进行消毒,只有是与病死猪接触过的用具、圈舍、环境都一定要反复彻底的消毒,通常一天消毒一次,一直持续一周的时间。
3 建议
3.1 对无害出处理加强重视
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动物卫生工作注重属于难点,也是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对动物传染病进行控制的源头以及安全监管工作的起点。因此政府一定要意识到一点,无害化处理其实是控制动物疫病的主要工作环节,应该充分应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宣传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让所有养殖户都可以应用无害化处理技术来进行生猪养殖。同时政府还应该把无害化处理这样工作纳入到免疫责任内容中,出台上报病死猪的政策,严禁将病死猪引进市场,如果发现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理,进而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
3.2 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
建立一个固定的无害化处理地点,或是修建无害化处理池。并在掌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修建于养殖规模相符合的处理场所,将病死猪放到一起进行处理,进而达到不影响人类健康、不破坏环境、没有残留、没有毒害的标准。
3.3 加大处理经费的投入
国家应该针对大规模养猪厂给予无害化处理补贴,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一些病死猪流入到市场。大多数农户所养殖的猪都属于小本经营,政府针对这些散养户应该实行购买政策,并规定凡饲养场把病死猪进行集中处理的,并进行上报的,政府会给予他们相应的资金补贴,这样可以防止病死猪流入到市场,使食品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3.4 各部门应该积极的进行沟通和配合
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等应根据控制猪病传播的规定,明确自己的责任,积极的进行配合,严格监管,将防控方法认真落实,并建立完善的病死猪责任追究机制及溯源机制。工作在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在兽医站的防检人员要经常走入各个养殖户家中,与他们进行沟通和交流,让他们了解到无害化处理的重要,进而认真对待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
3.5 对监管人员进行管理
革新各个乡镇的兽医体制,委派专门的监管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明确工作的实际目标,并将工作效率与工资待遇联系到一起,并且主管部门应该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新业务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规定,进而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要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和检查,加强执法的力度,使动物卫生监督水平得到大大提升。
结语
总之,针对病死猪所开展的无害化监管工作进行的好坏,将影响到畜牧业的未来发展情况,同时也关系着社会上的公共卫生安全。假如可以将上文介绍的所有措施都一一落实,那么将会促进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的持续发展,进而使市场上流通的猪产品都是安全的,更好的使人们的健康得到保障。
1 存在无公害处理中的问题
1.1 养殖户未意识到无害化处理的重要
大部分农村生猪养殖的特点就是规模小、不集中,一般情况下猪养殖人员都是那些年龄比较大、文化程度不高的弱势群体,他们不能应用科学的方法对动物疫病进行控制。针对病死猪,通常都随意丢弃或就近掩埋,这不但污染了环境,还埋下了传播疫病的隐患。
1.2 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场地不足
虽然掩埋是无害化处理的一种方式,可是此方法却不是非常彻底。病死猪通常情况下都来自于农村小规模猪厂或农户散养养殖,没有全面的无害化处理方法,一般都是应用掩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而当出现大批量的病死猪时,不能及时的进行科学处理,没有明确的无害化处理池与点。
1.3 没有充足的处理经费
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经费是一定要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我国虽然针对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提出了补贴政策,可这只有规模较大的饲养场才能享受到补贴,这样就使那些散养户在对病死猪进行处理时,不会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也不会进行无害化处理,只是随意的丢弃与掩埋。
1.4 没有足够的技术人员
通常情况下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这项工作是在基层进行的,所以,那些工作在基层的兽医人员便要承担起技术指导、防疫和免疫的重担。可以由于缺乏处理以及技术人员,所以不能深入到基层监督了解病。而死禽兽的情况以及产品需求和无害化处理的落实程度都不是十分良好,所以致使国家颁布的无害化处理法律就如同虚设,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2 无害化处理技术
2.1 对地质进行选择
首先,无害化处理点应该选在远离河流、公共场所、饮用水源地、学校、屠宰场所、居民住宅区、动物饲养场所、村庄等地。其二,应该选择的士偏高、与地下水不接触且干燥的地方。其三,交通一定要方便,以便于将病死猪及时的运走和处理掉。
2.2 安全方面的要求
首先,对警示区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应该将危险区域范围明确的出来,并在周围设置相应的安全隔离设施,禁止一些无关人员进入。其次,病死猪处置人员要做好防护。假如处置人员的皮肤上有伤口,一定不能参与病死猪的處理。处置人员在对病死猪进行处理时,应该戴上防护手套、穿上雨靴和工作服等,当处理工作完成以后,要在全身喷洒药物进行消毒,并把雨靴放到消毒液当中浸泡,一天以后方可再次使用。
2.3 操作方面的要求
2.3.1在移动病死猪之前,应该使用消毒药水在污染圈舍内、周围和病死猪体表面进行喷洒,然后把病死猪装进编织袋或者塑料袋当中进行掩埋,掩埋时应该在坑内投放一定量的生石灰,以达到良好的杀菌效果。
2.3.2掩埋之前,将需要进行掩埋处理的病死猪集中放在一起进行焚烧,然后应用消毒要在焚烧过的猪体表面喷洒,之后进行掩埋,最后夯实掩埋土。
2.3.3通常情况下,病死猪的尸体要与地表间保持1.7米以上的距离,然后应用4500倍的百毒杀溶液或是4%-6%的过氧乙酸溶液对掩埋后的地表进行喷洒消毒。
2.3.4处理完成以后,一定要对移尸过程中经过的路径进行消毒,只有是与病死猪接触过的用具、圈舍、环境都一定要反复彻底的消毒,通常一天消毒一次,一直持续一周的时间。
3 建议
3.1 对无害出处理加强重视
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动物卫生工作注重属于难点,也是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对动物传染病进行控制的源头以及安全监管工作的起点。因此政府一定要意识到一点,无害化处理其实是控制动物疫病的主要工作环节,应该充分应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宣传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让所有养殖户都可以应用无害化处理技术来进行生猪养殖。同时政府还应该把无害化处理这样工作纳入到免疫责任内容中,出台上报病死猪的政策,严禁将病死猪引进市场,如果发现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理,进而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
3.2 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
建立一个固定的无害化处理地点,或是修建无害化处理池。并在掌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修建于养殖规模相符合的处理场所,将病死猪放到一起进行处理,进而达到不影响人类健康、不破坏环境、没有残留、没有毒害的标准。
3.3 加大处理经费的投入
国家应该针对大规模养猪厂给予无害化处理补贴,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一些病死猪流入到市场。大多数农户所养殖的猪都属于小本经营,政府针对这些散养户应该实行购买政策,并规定凡饲养场把病死猪进行集中处理的,并进行上报的,政府会给予他们相应的资金补贴,这样可以防止病死猪流入到市场,使食品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3.4 各部门应该积极的进行沟通和配合
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等应根据控制猪病传播的规定,明确自己的责任,积极的进行配合,严格监管,将防控方法认真落实,并建立完善的病死猪责任追究机制及溯源机制。工作在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在兽医站的防检人员要经常走入各个养殖户家中,与他们进行沟通和交流,让他们了解到无害化处理的重要,进而认真对待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
3.5 对监管人员进行管理
革新各个乡镇的兽医体制,委派专门的监管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明确工作的实际目标,并将工作效率与工资待遇联系到一起,并且主管部门应该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新业务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规定,进而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要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和检查,加强执法的力度,使动物卫生监督水平得到大大提升。
结语
总之,针对病死猪所开展的无害化监管工作进行的好坏,将影响到畜牧业的未来发展情况,同时也关系着社会上的公共卫生安全。假如可以将上文介绍的所有措施都一一落实,那么将会促进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的持续发展,进而使市场上流通的猪产品都是安全的,更好的使人们的健康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