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引言】
媒体近期报道的武昌88岁老人在距家100米的菜市场附近倒地不起,因无人搀扶最终死亡事件;江苏南通公交车司机殷红彬将老太太扶起后竟被误认为是肇事者的事件;以及广东佛山两岁小女孩小悦悦在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做没看见,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过去,最终悦悦被第19名路人抱到路边……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不仅是拷问围观路人的良知,也是对社会风气的质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个简单的搀扶动作,居然成了一个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作!搀扶有危险,助人须慎重!这种困局表明中国的世道人心都出现滑落的趋势,2011年9月6日,卫生部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有人说这个“技术指南”无疑又给道德热情泼了一盆冷水,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
【事件回放】
事件一 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公交车途中,发现一位骑三轮的老太太倒在路上,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这对驾驶员殷红彬来说,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善意之举。然而这样的好事却一度让他很郁闷,因为将老太太扶起后,自己竟被人误认为是肇事者,还惊动了公安部门。幸亏公交车内有监控录像,将他整个救人过程清晰记录了下来,这才还了他的清白。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最新的消息说,得悉有这段录像后,老太太表示道歉,老人全家备感内疚。(选自2011年9月4日《扬子晚报》)
事件二 2011年9月2日清晨7点半左右,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门口迎面摔倒在地上,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称,李大爷躺在地上1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李大爷的老伴和儿子赶来扶起他,并送往汉阳医院。1小时后,李大爷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守护着老伴遗体的周婆婆泪流满面,她称,家就在离菜市场不到100米的地方,眼看就要到家了,他却没能回来。“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帮他转个身,让鼻血流出来,或许他就不会走……”
(选自2011年9月3日《楚天都市报》)
事件三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发现老年人跌倒时应进行有效的处理。卫生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是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编写的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之一,该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如老人意识清楚,救助者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老人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人到医院或打急救电话。在热议“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当下,发布“扶老指南”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民众认为,“指南”所公布的干预技术,虽然告知公众,遇到老人跌倒时该怎么扶,但却没有告诉公众如何才能从被诬赖的阴影中走出来,义无反顾地伸出悬在半空中的援手。(新华社2011年9月7日)
【时评一】
扶一把倒地老人,有那么难吗?
社 论
据报道,9月2日上午,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门口迎面摔倒,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李大爷的亲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难道现在老人倒地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
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最近,几个“老太太”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见义勇为惹祸上身”事件高频率出现,不可能不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不可能不会助长围观者的冷漠。当年“彭宇案”之后,南京等地也曾出现很多老人雪地上摔倒无人敢扶。
实际上,面临这些事情的时候,每一个人应该怎么做,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要做符合道德规范的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社会对这些事件的关注,说明当下社会对道德的认知水准并不低。遗憾的是,在类似事件中,很多人并没有这样去做。说明在这些事件中,社会上很多人的道德认知和实践能力出现了严重的脱节。之所以会这样,有两个重要原因,“公权力机构能否秉持公正”和“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成熟与否”。
显然,比“老人恩将仇报”更恶劣的是,公权力机构不能明辨是非,伸张正义。在彭宇案等事件中,有些司法机关的判决传递出的信息是,做好事不但惹麻烦而且要受惩罚,这就进一步打击了人们的善心、善念。某些“老太太”的行为,说实话本来没有什么令人畏惧的力量,但是一旦公权力不辨是非,就成了帮凶,放大了不良影响。
所以,让公众对见义勇为“脱敏”,公权力机构一定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在南通长途车司机被冤枉事件中,有关部门及时根据录像还原事实,就避免了事态继续扩大。这样才能传递一种正面的价值,对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也是一种震慑与警示。
另一方面,在彭宇案后,老人摔倒无人搀扶的现象轮番上演,也说明现在社会的信任基础非常脆弱。这与当下很多人的公民意识不够成熟有关。因此,一旦出现信任危机,社会又呈现原子化的个体状态,自利、自保成为本能的第一选择。
公民本质乃是关心公共事务,担负公共责任之人,因而有责任帮助他人,而且也应该能够理性而客观地接收公共信息。所以,社会信任危机,一方面也是公民责任危机。大家如果都不肯承担责任,肯定没有好结果。越是信任缺失,其实就越需要公民履行自己的责任。也许,你不能确定帮助倒地的老人是否会遭到讹诈,但是,你可以确定,不帮助他,肯定就没有尽到公民的责任,就会遭受良知的惩罚。走出信任匮乏的恶性循环,除了从确定无疑地去履行公民责任开始,并无其他更好的办法。
事实上,“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还是极端少数的个案。就在最近,媒体也报道了上海游客黄山救人的事迹。网络上,也不断地有各种助人、遗物找回的微博被大量转发。当下社会的信任基础固然非常脆弱,但是,大家也不必过于悲观。
“老人倒地无人敢扶”,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信任缺乏之下的公民互助如何可能?但只要公权力和公民更加积极作为,互信和互助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可能。
(选自2011年9月5日《新京报》)
[点击] “搀扶有危险,助人须慎重”反映了当今社会的信任危机。像被殷红彬扶起的老太太的家属不由分说指认他撞了人,法律也应当出手相救。对诬陷做好事的人,如果证据确凿,法律就应当规定对其依法处理;如果勒索成功,法律也应视其金额大小和情节的轻重,可以用敲诈勒索罪来治罪量刑。
除了法律,社会道德的力量也不可或缺。可以通过政府、社会和民间组织设立基金会和奖励等方法,鼓励人们做好事,解除他们在“被彭宇”后的后顾之忧。像深圳市表彰两名搀扶跌倒老人的学生各奖励一万元,像广州民间公益网站拟成立“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必要时还会提供经济帮助等做法,都能最大限度地促进人们做好事。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平正义,让好人安心。
【时评二】
扶老人恐惧症才是真的悲哀
社 论
“扶老人恐惧症”在全社会正呈燎原之势,卫生部却在此时发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老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指南甫一出台就引来口水无数,不少人认为该指南的出台是因为频发的“扶老人做好事反被冤枉”,更有人指这是“中国的悲哀”。
其实将该指南归因于扶老人反被诬告事件,只是个不太美丽的误会。因为该指南指导的是正确救助跌倒老人的医学急救技术,而非如何防止救助老人却被诬告为肇事者。老年人即使没有重大病症也常是一身“老人病”,跌倒容易诱发脑血管意外及心脏病发作等症状,或因骨质疏松引起骨折,年轻人跌倒拍一拍灰就起来了,老人跌倒的后果却可大可小。数据显示,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而正是因为老人身体情况的特殊性,对老人跌倒时的救助方法就尤为重要,一旦方法不当很可能救人变伤人,好事变坏事,所以出台这样一个扶老人技术指南为救人者提供技术指导确实有其必要性。
扶老人技术指南的出台并不悲哀,该指南因“扶老人恐惧症”而“蒙冤”才是真正的悲哀。正是因为心中对扶老人风险的恐惧根深蒂固,所以选择性地无视同时出台的儿童溺水、儿童跌倒等伤害干预系列指南,只揪着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不放,所以一看到和救助跌倒老人沾边的指南就想当然地代入“扶老人反被冤枉”的角色,甚至只看到指南的名字就已经把它喷得狗血淋头。
扶老人技术指南的“蒙冤”只是社会信任基础脆弱的一个集中爆发点,而此前,民众对社会的信任早已被一个个“道德炸弹”炸得伤痕累累。2006年,南京的“彭宇案”震惊全国,彭宇扶起被撞成骨折的老太太却被指认成撞人者,此案历经三审最终和解撤诉,此后双方三缄其口;2009年发生在天津的“许云鹤案”更是此次“扶老人恐惧症”爆发高峰的直接原因,许云鹤称看到违章爬马路护栏倒地受伤的王老太,立即停车为其包扎并打了急救电话,老太却称被车撞伤将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许云鹤赔偿10万元,理由是许的车离老太很近引发其惊慌错乱而跌倒。此案二审开庭双方各执一词,如今仍是一个未有结果的“罗生门”;就在上周,南通的公交车司机殷红彬将跌倒在马路上的老太扶起却被诬告成肇事者,最后多亏监控录像才还了他一个清白,老太态度立即转变送上锦旗,让人啼笑皆非。正是这样的事一次次地伤害着民众对社会的信任,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事件不绝于耳。其实民众想要的是可以防止做好人反被诬告的《救助老人免责技术指南》,而这本医学急救技术指南只是为民众的愤慨背了黑锅。
扶老人的确是个“技术活”,既要在急救技术上扶对,又要在道德技术上扶好以免被诬告。扶老人技术指南的“蒙冤”再次凸显了民众对社会的不信任,“扶老人有风险,做好人需谨慎”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救不救是一个问题,但至少该指南的出台让我们知道了在医学技术上该怎么救。
(选自2011年9月8日《南方都市报》)
[点击] 老人跌倒无疑是生活中常见的突发事件,照常理,拥有“帮扶弱小、乐于助人”传统美德的国人应该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搀扶一把才对。然而,当下国人脑海中首先不是“怎么扶”的技术问题,而是“该不该扶”的道德纠结。
因为南京“彭宇案”的影响,以及舆论的放大,面对跌倒老人,人人自危,明哲保身自然也就成了大家一贯的做法。可面对一个个死去的老人,引发了舆论对社会道德的质疑和批评,其中有一种非常大众化的意见就是需要政府部门来扶起“摔倒的道德”。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技术指南”的面世承载了公众太多的期待,甚至有些过分,被误解,遭受质疑也是自然之举。如果公众因为“指南”就更不愿去救人,那只能说明公众的道德水平在自我放逐,而不是因为“技术指南”。
【时评三】
老人倒地死亡后的道德迷失
李克杰
有两则新闻让人心情沉重:一是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老汉因鼻血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楚天都市报》9月3日);二是江苏镇江六旬老人杨先生晨练时发现一名醉酒男子蹲在公交站台石阶上,便劝说其早点回家,随后又伸手相扶,不料男子误以为杨先生要偷自己的东西,随即与他人将老人暴打至重伤(《扬子晚报》9月4日)。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再到南通“殷红彬案”,从杭州高一男生帮扶倒地老人却遭家长训斥,到武汉老人倒地无人扶而窒息死亡,再到镇江老人扶醉汉被误解并被打成重伤,这些似乎都在提醒广大公众:帮人有风险,出手须谨慎!
不少人叹息,社会道德因上述事件而倒退30年。不少人将近年社会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归结为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这些解释不无道理,不过笔者坚定地认为,社会底线正义的偏差导致了道德的迷失,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
几年前的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结果,是司法机关失守社会正义的开端。当事法官采用绝对化推理,在双方对是否撞倒老太这一基本事实存在严重争议,并且双方均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通过自由心证式的逻辑推理,丝丝入扣地把自称“助人为乐”的彭宇,推入撞人赔偿的不利后果中。它较为持久地影响了社会公众的道德取舍。
此后,天津又出现“南京彭宇案”的升级版,不仅独创了“不接触的交通事故”说,还提出了“惊吓导致老太摔倒”的交通事故新类型,判决汽车司机承担近11万元的赔偿责任。而前不久的南通公交车司机帮扶老太反被污撞人的事件,虽然很快便真相大白,但只能归功于车上安装的视频录像设备,如果没有视频录像,后果会怎样?假如被撞老人将公交车司机告上法庭,没有录像为证,司机能逃脱责任吗?所有这些事件,都再次强化了公众的“助人恐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谁还敢大着胆子在街头搀扶老人?!
既然大家都不敢也不愿在大街上出手助人,一方面让那些需要帮扶的人很受伤,只能自己挣扎着站起来,或自行承担其他不利后果;另一方面,也让需要帮扶的人对获得帮助失去信心,不敢轻易相信关键时刻会有好心人,遇到有人出手反而认为其不怀好意。于是,就出现了镇江晨练老人帮助醉鬼反被疑为小偷,甚至被暴打致重伤的事件。
帮人也好,撞人也罢,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出现纠纷并且诉至法院,这在法制社会十分正常。但关键的问题是,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底线。可个别法官不依证据,也不遵法理,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和漏洞百出的逻辑推理就定谳下判,甚至用上“没撞人就不会跟随送医”这样令人胆战心寒的理由,这怎不让人望而生畏?如果最该坚守社会正义底线的法院,在底线问题上都频频失守,社会道德迷失也就成为必然。
(选自2011年9月6日《中国青年报》)
[点击] 众所周知,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与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律需要道德的奠基和撑持。道德的实施需要法律的强制保障。道德自律不仅要靠教育,而且要靠法治。为道德立法有利于促使人们逐渐形成道德自律。司法有引领公民向善、呵护公序良俗的义务。
“彭宇案”,一个缺乏足够证据的案子,断案法官却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当事人,“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自行离去”,进而做出对见义勇为者不利的判决。这样让善行、好人得不到法律尊重和保护的糊涂判例无疑放大了利他主义焦虑,深化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只有法律层面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才有可能避免已显颓势的公共道德继续滑坡。
【相关链接】
中国人不幸集体不悲伤
2011年10月13日,外国游客玛丽亚与丈夫在杭州西湖边散步时,在一个拐角的地方,看到有一个女子掉进了西湖。
当时,女子穿着衣服,应该不是在游泳,水已经没到了她的腰部。刚开始,玛丽亚并没有很在意。
但是后来,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湖里的女子继续下沉,水已经没到了她的胸部。玛丽亚当时就感觉情况不对,脱掉外套就跳进了湖中。
玛丽亚跳进西湖救人之时,岸上并不是只有她自己,但“人们都在拍照”,当她意识到“必须要有人做点什么了”,自己“又讲不了中文,没办法呼喊”,便果敢地跳了下去;而“当我带着她从湖里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有七八个相机在拍照,我开始用英语大叫起来,说你们在做什么,她快死了,你们只想着拍照片。我很生气,请走开,这不是时装秀”。她说:“有一个拍照片的,他拿着一个大相机,他过来安抚那个女人,跟她说话,他是唯一的一个,唯一的一个。每个人都在好奇地看,仅此而已。”
这位在杭州西湖里救人的外国美女,不是网传的美国人,而是乌拉圭人,名叫玛利亚·费尔南达。她是跟随在中国工作的丈夫来到中国,生活在上海。
一个外来的女子,跳入冰凉的湖水中完成了救人的壮举。她表示救人只是本能的反应,自己并不是什么英雄。可是那时围观的一些人,为什么失掉了这样的本能反应,那些拿相机的为什么如同面对“时装秀”,只顾“劈里啪啦”拍个不停?
一个外国女子,为湖水中的女子悲伤,为看客、拍客们悲伤,那些无动于衷的不悲伤的中国人理应为此而羞愧。
事情本来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外国人中也有冷漠的看客、拍客,中国人中也有富有同情心敢于见义勇为的“侠客”,不能绝对地下论断。正如玛利亚所说,不是中国外国的问题,而是全人类的问题。只是太多的悲伤的记忆,不能不挑动起民族的危机感的神经。若是中国人不幸集体不悲伤了,将意味着国家的沉沦的可怕。
那些不悲伤的中国人,似乎正在消磨掉人性里一些可贵的品质。在改革开放初期,放眼向洋看世界的中国人,曾经感叹于国外现代城市里人们来去匆匆的淡漠,津津乐道于中国大家庭式的温暖。不料几度春秋之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生活的富足,金钱至上、个人主义的漩涡却也在盘旋,让人发出此一时彼一时的感慨。
有人把中国发生的一些旁观、冷漠的个例,归纳为道德沦丧缺失的原因,有失偏颇。说来中国是不乏道德的,中国的道德积淀很深厚,甚至曾经沉重得压得人透不过气,而中国的传统美德则一直书写在厚厚的几千年的历史里。可知的是,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的过程中,中国的道德、美德一时地迷失了,这里面既有时代社会发展震荡的影响,也有引导弘扬机制没能及时得到强化的因素使然。
中国的道德、美德,其实只需重新捡拾起来,放在新的时代的背景下加以打磨,就可以进一步发扬光大。这是政府必须考虑的事,也是社会应该反思的事。在这一场拨开道德、美德迷雾的世纪大战中,每一个中国人都责无旁贷。
为弱者、难者悲伤的中国人,请勇敢地站出来吧,一副副坚挺的肩膀将扛起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一度不会悲伤的中国人,请流下觉悟的眼泪,加入到为弱者、难者悲伤的中国人的群体中吧,不仅仅是为了完成自我的救赎。
(编辑 文 墨)
媒体近期报道的武昌88岁老人在距家100米的菜市场附近倒地不起,因无人搀扶最终死亡事件;江苏南通公交车司机殷红彬将老太太扶起后竟被误认为是肇事者的事件;以及广东佛山两岁小女孩小悦悦在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做没看见,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过去,最终悦悦被第19名路人抱到路边……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不仅是拷问围观路人的良知,也是对社会风气的质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个简单的搀扶动作,居然成了一个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作!搀扶有危险,助人须慎重!这种困局表明中国的世道人心都出现滑落的趋势,2011年9月6日,卫生部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有人说这个“技术指南”无疑又给道德热情泼了一盆冷水,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
【事件回放】
事件一 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公交车途中,发现一位骑三轮的老太太倒在路上,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这对驾驶员殷红彬来说,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善意之举。然而这样的好事却一度让他很郁闷,因为将老太太扶起后,自己竟被人误认为是肇事者,还惊动了公安部门。幸亏公交车内有监控录像,将他整个救人过程清晰记录了下来,这才还了他的清白。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最新的消息说,得悉有这段录像后,老太太表示道歉,老人全家备感内疚。(选自2011年9月4日《扬子晚报》)
事件二 2011年9月2日清晨7点半左右,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门口迎面摔倒在地上,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称,李大爷躺在地上1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李大爷的老伴和儿子赶来扶起他,并送往汉阳医院。1小时后,李大爷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守护着老伴遗体的周婆婆泪流满面,她称,家就在离菜市场不到100米的地方,眼看就要到家了,他却没能回来。“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帮他转个身,让鼻血流出来,或许他就不会走……”
(选自2011年9月3日《楚天都市报》)
事件三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发现老年人跌倒时应进行有效的处理。卫生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是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编写的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之一,该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如老人意识清楚,救助者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老人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人到医院或打急救电话。在热议“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当下,发布“扶老指南”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民众认为,“指南”所公布的干预技术,虽然告知公众,遇到老人跌倒时该怎么扶,但却没有告诉公众如何才能从被诬赖的阴影中走出来,义无反顾地伸出悬在半空中的援手。(新华社2011年9月7日)
【时评一】
扶一把倒地老人,有那么难吗?
社 论
据报道,9月2日上午,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门口迎面摔倒,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李大爷的亲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难道现在老人倒地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
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最近,几个“老太太”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见义勇为惹祸上身”事件高频率出现,不可能不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不可能不会助长围观者的冷漠。当年“彭宇案”之后,南京等地也曾出现很多老人雪地上摔倒无人敢扶。
实际上,面临这些事情的时候,每一个人应该怎么做,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要做符合道德规范的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社会对这些事件的关注,说明当下社会对道德的认知水准并不低。遗憾的是,在类似事件中,很多人并没有这样去做。说明在这些事件中,社会上很多人的道德认知和实践能力出现了严重的脱节。之所以会这样,有两个重要原因,“公权力机构能否秉持公正”和“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成熟与否”。
显然,比“老人恩将仇报”更恶劣的是,公权力机构不能明辨是非,伸张正义。在彭宇案等事件中,有些司法机关的判决传递出的信息是,做好事不但惹麻烦而且要受惩罚,这就进一步打击了人们的善心、善念。某些“老太太”的行为,说实话本来没有什么令人畏惧的力量,但是一旦公权力不辨是非,就成了帮凶,放大了不良影响。
所以,让公众对见义勇为“脱敏”,公权力机构一定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在南通长途车司机被冤枉事件中,有关部门及时根据录像还原事实,就避免了事态继续扩大。这样才能传递一种正面的价值,对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也是一种震慑与警示。
另一方面,在彭宇案后,老人摔倒无人搀扶的现象轮番上演,也说明现在社会的信任基础非常脆弱。这与当下很多人的公民意识不够成熟有关。因此,一旦出现信任危机,社会又呈现原子化的个体状态,自利、自保成为本能的第一选择。
公民本质乃是关心公共事务,担负公共责任之人,因而有责任帮助他人,而且也应该能够理性而客观地接收公共信息。所以,社会信任危机,一方面也是公民责任危机。大家如果都不肯承担责任,肯定没有好结果。越是信任缺失,其实就越需要公民履行自己的责任。也许,你不能确定帮助倒地的老人是否会遭到讹诈,但是,你可以确定,不帮助他,肯定就没有尽到公民的责任,就会遭受良知的惩罚。走出信任匮乏的恶性循环,除了从确定无疑地去履行公民责任开始,并无其他更好的办法。
事实上,“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还是极端少数的个案。就在最近,媒体也报道了上海游客黄山救人的事迹。网络上,也不断地有各种助人、遗物找回的微博被大量转发。当下社会的信任基础固然非常脆弱,但是,大家也不必过于悲观。
“老人倒地无人敢扶”,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信任缺乏之下的公民互助如何可能?但只要公权力和公民更加积极作为,互信和互助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可能。
(选自2011年9月5日《新京报》)
[点击] “搀扶有危险,助人须慎重”反映了当今社会的信任危机。像被殷红彬扶起的老太太的家属不由分说指认他撞了人,法律也应当出手相救。对诬陷做好事的人,如果证据确凿,法律就应当规定对其依法处理;如果勒索成功,法律也应视其金额大小和情节的轻重,可以用敲诈勒索罪来治罪量刑。
除了法律,社会道德的力量也不可或缺。可以通过政府、社会和民间组织设立基金会和奖励等方法,鼓励人们做好事,解除他们在“被彭宇”后的后顾之忧。像深圳市表彰两名搀扶跌倒老人的学生各奖励一万元,像广州民间公益网站拟成立“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必要时还会提供经济帮助等做法,都能最大限度地促进人们做好事。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平正义,让好人安心。
【时评二】
扶老人恐惧症才是真的悲哀
社 论
“扶老人恐惧症”在全社会正呈燎原之势,卫生部却在此时发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老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指南甫一出台就引来口水无数,不少人认为该指南的出台是因为频发的“扶老人做好事反被冤枉”,更有人指这是“中国的悲哀”。
其实将该指南归因于扶老人反被诬告事件,只是个不太美丽的误会。因为该指南指导的是正确救助跌倒老人的医学急救技术,而非如何防止救助老人却被诬告为肇事者。老年人即使没有重大病症也常是一身“老人病”,跌倒容易诱发脑血管意外及心脏病发作等症状,或因骨质疏松引起骨折,年轻人跌倒拍一拍灰就起来了,老人跌倒的后果却可大可小。数据显示,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而正是因为老人身体情况的特殊性,对老人跌倒时的救助方法就尤为重要,一旦方法不当很可能救人变伤人,好事变坏事,所以出台这样一个扶老人技术指南为救人者提供技术指导确实有其必要性。
扶老人技术指南的出台并不悲哀,该指南因“扶老人恐惧症”而“蒙冤”才是真正的悲哀。正是因为心中对扶老人风险的恐惧根深蒂固,所以选择性地无视同时出台的儿童溺水、儿童跌倒等伤害干预系列指南,只揪着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不放,所以一看到和救助跌倒老人沾边的指南就想当然地代入“扶老人反被冤枉”的角色,甚至只看到指南的名字就已经把它喷得狗血淋头。
扶老人技术指南的“蒙冤”只是社会信任基础脆弱的一个集中爆发点,而此前,民众对社会的信任早已被一个个“道德炸弹”炸得伤痕累累。2006年,南京的“彭宇案”震惊全国,彭宇扶起被撞成骨折的老太太却被指认成撞人者,此案历经三审最终和解撤诉,此后双方三缄其口;2009年发生在天津的“许云鹤案”更是此次“扶老人恐惧症”爆发高峰的直接原因,许云鹤称看到违章爬马路护栏倒地受伤的王老太,立即停车为其包扎并打了急救电话,老太却称被车撞伤将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许云鹤赔偿10万元,理由是许的车离老太很近引发其惊慌错乱而跌倒。此案二审开庭双方各执一词,如今仍是一个未有结果的“罗生门”;就在上周,南通的公交车司机殷红彬将跌倒在马路上的老太扶起却被诬告成肇事者,最后多亏监控录像才还了他一个清白,老太态度立即转变送上锦旗,让人啼笑皆非。正是这样的事一次次地伤害着民众对社会的信任,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事件不绝于耳。其实民众想要的是可以防止做好人反被诬告的《救助老人免责技术指南》,而这本医学急救技术指南只是为民众的愤慨背了黑锅。
扶老人的确是个“技术活”,既要在急救技术上扶对,又要在道德技术上扶好以免被诬告。扶老人技术指南的“蒙冤”再次凸显了民众对社会的不信任,“扶老人有风险,做好人需谨慎”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救不救是一个问题,但至少该指南的出台让我们知道了在医学技术上该怎么救。
(选自2011年9月8日《南方都市报》)
[点击] 老人跌倒无疑是生活中常见的突发事件,照常理,拥有“帮扶弱小、乐于助人”传统美德的国人应该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搀扶一把才对。然而,当下国人脑海中首先不是“怎么扶”的技术问题,而是“该不该扶”的道德纠结。
因为南京“彭宇案”的影响,以及舆论的放大,面对跌倒老人,人人自危,明哲保身自然也就成了大家一贯的做法。可面对一个个死去的老人,引发了舆论对社会道德的质疑和批评,其中有一种非常大众化的意见就是需要政府部门来扶起“摔倒的道德”。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技术指南”的面世承载了公众太多的期待,甚至有些过分,被误解,遭受质疑也是自然之举。如果公众因为“指南”就更不愿去救人,那只能说明公众的道德水平在自我放逐,而不是因为“技术指南”。
【时评三】
老人倒地死亡后的道德迷失
李克杰
有两则新闻让人心情沉重:一是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老汉因鼻血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楚天都市报》9月3日);二是江苏镇江六旬老人杨先生晨练时发现一名醉酒男子蹲在公交站台石阶上,便劝说其早点回家,随后又伸手相扶,不料男子误以为杨先生要偷自己的东西,随即与他人将老人暴打至重伤(《扬子晚报》9月4日)。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再到南通“殷红彬案”,从杭州高一男生帮扶倒地老人却遭家长训斥,到武汉老人倒地无人扶而窒息死亡,再到镇江老人扶醉汉被误解并被打成重伤,这些似乎都在提醒广大公众:帮人有风险,出手须谨慎!
不少人叹息,社会道德因上述事件而倒退30年。不少人将近年社会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归结为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这些解释不无道理,不过笔者坚定地认为,社会底线正义的偏差导致了道德的迷失,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
几年前的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结果,是司法机关失守社会正义的开端。当事法官采用绝对化推理,在双方对是否撞倒老太这一基本事实存在严重争议,并且双方均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通过自由心证式的逻辑推理,丝丝入扣地把自称“助人为乐”的彭宇,推入撞人赔偿的不利后果中。它较为持久地影响了社会公众的道德取舍。
此后,天津又出现“南京彭宇案”的升级版,不仅独创了“不接触的交通事故”说,还提出了“惊吓导致老太摔倒”的交通事故新类型,判决汽车司机承担近11万元的赔偿责任。而前不久的南通公交车司机帮扶老太反被污撞人的事件,虽然很快便真相大白,但只能归功于车上安装的视频录像设备,如果没有视频录像,后果会怎样?假如被撞老人将公交车司机告上法庭,没有录像为证,司机能逃脱责任吗?所有这些事件,都再次强化了公众的“助人恐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谁还敢大着胆子在街头搀扶老人?!
既然大家都不敢也不愿在大街上出手助人,一方面让那些需要帮扶的人很受伤,只能自己挣扎着站起来,或自行承担其他不利后果;另一方面,也让需要帮扶的人对获得帮助失去信心,不敢轻易相信关键时刻会有好心人,遇到有人出手反而认为其不怀好意。于是,就出现了镇江晨练老人帮助醉鬼反被疑为小偷,甚至被暴打致重伤的事件。
帮人也好,撞人也罢,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出现纠纷并且诉至法院,这在法制社会十分正常。但关键的问题是,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底线。可个别法官不依证据,也不遵法理,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和漏洞百出的逻辑推理就定谳下判,甚至用上“没撞人就不会跟随送医”这样令人胆战心寒的理由,这怎不让人望而生畏?如果最该坚守社会正义底线的法院,在底线问题上都频频失守,社会道德迷失也就成为必然。
(选自2011年9月6日《中国青年报》)
[点击] 众所周知,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与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律需要道德的奠基和撑持。道德的实施需要法律的强制保障。道德自律不仅要靠教育,而且要靠法治。为道德立法有利于促使人们逐渐形成道德自律。司法有引领公民向善、呵护公序良俗的义务。
“彭宇案”,一个缺乏足够证据的案子,断案法官却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当事人,“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自行离去”,进而做出对见义勇为者不利的判决。这样让善行、好人得不到法律尊重和保护的糊涂判例无疑放大了利他主义焦虑,深化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只有法律层面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才有可能避免已显颓势的公共道德继续滑坡。
【相关链接】
中国人不幸集体不悲伤
2011年10月13日,外国游客玛丽亚与丈夫在杭州西湖边散步时,在一个拐角的地方,看到有一个女子掉进了西湖。
当时,女子穿着衣服,应该不是在游泳,水已经没到了她的腰部。刚开始,玛丽亚并没有很在意。
但是后来,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湖里的女子继续下沉,水已经没到了她的胸部。玛丽亚当时就感觉情况不对,脱掉外套就跳进了湖中。
玛丽亚跳进西湖救人之时,岸上并不是只有她自己,但“人们都在拍照”,当她意识到“必须要有人做点什么了”,自己“又讲不了中文,没办法呼喊”,便果敢地跳了下去;而“当我带着她从湖里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有七八个相机在拍照,我开始用英语大叫起来,说你们在做什么,她快死了,你们只想着拍照片。我很生气,请走开,这不是时装秀”。她说:“有一个拍照片的,他拿着一个大相机,他过来安抚那个女人,跟她说话,他是唯一的一个,唯一的一个。每个人都在好奇地看,仅此而已。”
这位在杭州西湖里救人的外国美女,不是网传的美国人,而是乌拉圭人,名叫玛利亚·费尔南达。她是跟随在中国工作的丈夫来到中国,生活在上海。
一个外来的女子,跳入冰凉的湖水中完成了救人的壮举。她表示救人只是本能的反应,自己并不是什么英雄。可是那时围观的一些人,为什么失掉了这样的本能反应,那些拿相机的为什么如同面对“时装秀”,只顾“劈里啪啦”拍个不停?
一个外国女子,为湖水中的女子悲伤,为看客、拍客们悲伤,那些无动于衷的不悲伤的中国人理应为此而羞愧。
事情本来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外国人中也有冷漠的看客、拍客,中国人中也有富有同情心敢于见义勇为的“侠客”,不能绝对地下论断。正如玛利亚所说,不是中国外国的问题,而是全人类的问题。只是太多的悲伤的记忆,不能不挑动起民族的危机感的神经。若是中国人不幸集体不悲伤了,将意味着国家的沉沦的可怕。
那些不悲伤的中国人,似乎正在消磨掉人性里一些可贵的品质。在改革开放初期,放眼向洋看世界的中国人,曾经感叹于国外现代城市里人们来去匆匆的淡漠,津津乐道于中国大家庭式的温暖。不料几度春秋之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生活的富足,金钱至上、个人主义的漩涡却也在盘旋,让人发出此一时彼一时的感慨。
有人把中国发生的一些旁观、冷漠的个例,归纳为道德沦丧缺失的原因,有失偏颇。说来中国是不乏道德的,中国的道德积淀很深厚,甚至曾经沉重得压得人透不过气,而中国的传统美德则一直书写在厚厚的几千年的历史里。可知的是,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的过程中,中国的道德、美德一时地迷失了,这里面既有时代社会发展震荡的影响,也有引导弘扬机制没能及时得到强化的因素使然。
中国的道德、美德,其实只需重新捡拾起来,放在新的时代的背景下加以打磨,就可以进一步发扬光大。这是政府必须考虑的事,也是社会应该反思的事。在这一场拨开道德、美德迷雾的世纪大战中,每一个中国人都责无旁贷。
为弱者、难者悲伤的中国人,请勇敢地站出来吧,一副副坚挺的肩膀将扛起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一度不会悲伤的中国人,请流下觉悟的眼泪,加入到为弱者、难者悲伤的中国人的群体中吧,不仅仅是为了完成自我的救赎。
(编辑 文 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