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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关于共和政体,孟德斯鸠和美国联邦党人,处于理论创新的不同节点,前者多于猜想,后者在参照这种猜想以及其他先辈政治学说的基础上,联系他们所处社会的特点,做出了一种成功的尝试,并且为它做了全面的辩护和诠释,重新界定了“共和政体”。联邦党人所定义的共和政体,突破了孟德斯鸠对共和政体——“人民”与贵族分享权力的混合政体的界定,生动形象地表现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这种“新型共和政体”是完全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的代议制政体,与该政体相适应的社会基础、价值取向和适应范围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而这种变化的过程,亦是民主的过程,可以称作由小共和国到“扩展共和国”。
关键词:孟德斯鸠;联邦党人;共和国;发展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9-0087-02
如果读罢《论法的精神》再拿起《联邦党人文集》,不仅不会对其中的论题感到陌生,而且还会发现书中的颇多引用以及探讨问题是多么相似。诚然,孟德斯鸠的理论多集中体现于《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其共和政体理论为美国联邦党人的建国明确了方向,但后者并非简单挪用,而是对孟氏诸多猜想祥加研讨,透过《联邦党人文集》讲述了别样的共和。
一、概念的延伸
18世纪,共和主义风靡大西洋两岸,深刻影响了欧美人的思想与生活,实现了由古典共和主义向现代共和主义转变。在此背景下,孟德斯鸠依据权力掌握在哪些人手中将共和政体界定为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两种形式,其核心为主权在民和选举制度。孟德斯鸠基于历史的分析方法所得出的结论,使联邦党人深受启发,但理论付诸实践,却并非一蹴而就。如何实现共和概念与美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实践问题。
为此,破题是关键,鉴于美国当时的政治语境,如何对原有的共和主义理念进行调整,以因势利导赢得舆论基础。就孟氏的共和政体理论而言,政体原理的改变,势必会造成政府的转变,若平等精神发挥过甚,民主政府将会转变为无政府或专制政府;若完全消灭,民主政府将转化为贵族政府或君主政府。孟氏的共和政体理论是以平等为前提,将德行视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原理。就平等而言,涉及财产的平等,即均分土地,以及政治权利的平等,以使得拥有土地的自由者构建共和政体,但此设想与多阶层、多利益的美国社会相违背。为了突破桎梏,将共和政体屹立于美利坚的大地,联邦党人借助财产之间的不平等建立“两院制”以实现相互之间的利益制约。由此,既符合了主权在民的共和理念,又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建立了共和政体。至于德行,孟氏所谓的德行并不是指道德上抑或是基督教徒所谓的美德,而是指向爱祖国和爱平等,这种爱要求个人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就某种程度而言,德行甚至可以替代法律发挥作用。鉴于德行的如此属性,孟氏对德行持批判态度,认为德行是对公民的一种“折磨”,在这样的原则下德行将剥夺公民诸如文艺、教育等方面的自由。联邦党人在考究孟氏的共和理论时,既承接了孟氏对德行的批判,发现德行在人性和现实面前基本不堪一击,又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一种安排,即:若要真正实现公共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需要一个明智的政府来利用人的私欲,需要割裂德行与共和政体的必然联系,依靠法治来构建共和政体,由此提出宪法的性质要与政府的性质相结合。
基于上述对孟氏共和理论核心价值的重新探讨,改变了美国民众和社会对共和概念的认识,吸引了社会舆论,那应如何构建一个明智的政府呢?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麦迪逊认为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区别在于:一是共和政体的权力委托给选举出来的公民;二是共和政體管辖公民和领土远大于民主政体。所以代议制政体是美国建国之初的最佳选择。准确而言,这种选择继承了孟德斯鸠共和理论主权在民和选举制度的精髓,通过选举制度,构建代议制政体形式,通过权力的委托实现人民主权。这种巧妙设计使代议制遵循人民主权原则,使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有机结合,让共和政体与美国具体国情相适应,延伸了孟德斯鸠的共和概念。
二、治下领土与党争
就孟氏的共和政体理论而言,政体原理的改变,势必会造成政府的转变。为了维系原理,保持政府结构不变,孟氏将政府治下的领土视为根本,在《论法的精神》中摒弃了希腊人将规模之“小”与公民德行相结合的观念,认为共和国,若地域偏小,则由于自身力量的弱小,很容易被外力摧毁;若大,则造成分配不均,产生私有制,使得公民丧失节制的美德,亡于内部。由此两难之地,提出“小共和国联邦主义”的构想。这种由小共和国组成的共和政体,便享有共和国的内部幸福,由于联合,在对外事务上,它又具有大君主国的一切优点。实际上,联邦共和国仍是小共和国的延续,联邦政治由主权小共和国主宰。虽然无法确定联邦政府的性质,也无法进行社会定位,但该构想为联邦党人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有鉴于此,联邦党人在结合孟德斯鸠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扩展共和国”的概念,在他们看来“社会愈小,组成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的可能性就愈少;而组成多数的人数愈少,他们所处的范围就愈小,他们就更容易结合起来,执行他们的压迫人民的计划。把范围扩大,就可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有侵犯其他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可能性也就少了。”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对党争的形成根源做了独到分析,党争是根植于人性之中,产生于人们之间财产的不平等。在分析根源的基础上,联邦党人还进一步阐述了可有效消除党争的方法,即扩大政府治理范围,通过构建多元社会,有效解决党争,这也正是我们现在所探讨的美国多元社会、多元文化的制度根源。
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党人明确提出共和国的国土规模并非一定要小,而是在他们看来国土规模的扩大可以解决小共和国民主的弊端,诸如:党争、多数人的暴政等。可见,联邦党人构建其所谓“扩展共和国”的框架和结构上吸收了孟德斯鸠小共和国理论的合理性依据,这是对孟德斯鸠“小共和国”观点的发展。当然,其结论自然与孟氏的结论有所出入,即:国土规模与共和政体优势的正相关性,国土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共和政体的发展。大范围的选举能够完善共和政府,把值得公众信任的人选到政府中。与小共和国相比,大共和国选择范围大,更有利于选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同时共和国可以抵抗外来力量,自己维持而内部不腐化。 三、选举与“多数人的暴政”
诚如之前所述,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会合在一起,亲自管理政府;在共和政府下,他们通过代表和代理人组织管理政府。前者是直接民主;后者是代议制,这也正是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所提到的消除多数人暴政以及党争危害的一种特殊的宪政安排。每每提及代议制就离不开选举,而选举则离不开每个个体。就个体的人性而言,联邦党人与孟德斯鸠都持性恶论,认为每个人都有野心,掌握权力者也不例外,需辅之以必要的制度的安排来抑制人性的恶。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党人创造性地认识到解决潜在党争危害的有效办法就是分配正义,而这需要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为依托。通过构建“扩展共和国”实现治理范围的扩大化,增加了社会中利益集团的数量,降低了单个利益集团的社会整合力,单一的利益集团就无法依靠自己组成多数。由此,单一的利益集团就必须通过联合或妥协才能形成,而这个过程可以很大程度地缓和多数统治,使得新形成的多数集团的政策无法与公共利益相敌对。结果就是任何政党想获得多数都要去寻求广泛支持,就必然会遇到基于宗教、地理与阶级的利益差别,而整个社会就会划分为不同的利益与党派,使得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有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在分析和比较《联邦党人文集》中对选举的相关论述,联邦党人对于选举的认识以及选举制度的构建,实质是对孟德斯鸠贵族政治观的继承发展。孟德斯鸠认为人民选举代理人有两种方式,一是具有民主政治性质的抽签选举方式;二是具有贵族性质的选举方式。二者互有利弊,但孟氏并未明确以哪种选举方式为宜。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以苏格拉底的遭遇为例,说明希腊的直接民主政制导致其朝令夕改,使得雅典的议会似乌合之众。而“扩展共和国”由于国土规模庞大,选民人数众多,极大地降低贿选的可能性,保证了决策集团人员选举的公正性,为民主政治的运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保障。同时,在“扩展共和国”中可以通过选举见解高明、道德高尚的代表,以使他们能超出局部偏见和不公正的计划产生代表来管理国家,从而避免“多数人暴政”悲剧的发生。代议制作为预防多数暴政与党争危害的外在制度保证,也是对联邦党人“扩展共和国”设想的补充,它有效解决了共和政府治理的“主权”与“治权”之间的问题。既保证政府的民主成分,提高办事效率,也可维护政府的稳定性及其决策的合法性。在选举上,虽然孟德斯鸠曾涉及对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探讨,但没有意识到议会组成人员与国家公民总数之间的相关性,只是简单的论述了有关议会权力构建的相关内容。而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党人意识到议会的人数要受到限制,人数少可能违反民主性质,但是为了防止产生“多数人的暴政”,人数不能太庞大。所以联邦党人提出“两院制”的构想,以保证选举人权利得到实现和保障,这是对孟氏理论的突破和制度創新。
四、结语
在《联邦党人文集》的激辩中构建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建立在当时人们对民主、共和、自由等价值理念之上的。但是,这种建立并非乌托邦式的幻想,《联邦党人文集》所反映的共和理论继承了孟德斯鸠民主政治理论的精髓,联邦党人所构建的政治体制中无论是主权在民的思想,还是选举制度的构建,抑或是央地矛盾的处理等诸多方面,都可以看到孟德斯鸠政治思想的影子。所以,由小共和国到“扩展共和国”是从另一个视角对《联邦党人文集》的重新解读。
参考文献:
[1][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程逢如,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3]侯学华. 联邦主义者的立宪共和思想论析[J]. 理论月刊, 2011(10).
关键词:孟德斯鸠;联邦党人;共和国;发展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9-0087-02
如果读罢《论法的精神》再拿起《联邦党人文集》,不仅不会对其中的论题感到陌生,而且还会发现书中的颇多引用以及探讨问题是多么相似。诚然,孟德斯鸠的理论多集中体现于《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其共和政体理论为美国联邦党人的建国明确了方向,但后者并非简单挪用,而是对孟氏诸多猜想祥加研讨,透过《联邦党人文集》讲述了别样的共和。
一、概念的延伸
18世纪,共和主义风靡大西洋两岸,深刻影响了欧美人的思想与生活,实现了由古典共和主义向现代共和主义转变。在此背景下,孟德斯鸠依据权力掌握在哪些人手中将共和政体界定为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两种形式,其核心为主权在民和选举制度。孟德斯鸠基于历史的分析方法所得出的结论,使联邦党人深受启发,但理论付诸实践,却并非一蹴而就。如何实现共和概念与美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实践问题。
为此,破题是关键,鉴于美国当时的政治语境,如何对原有的共和主义理念进行调整,以因势利导赢得舆论基础。就孟氏的共和政体理论而言,政体原理的改变,势必会造成政府的转变,若平等精神发挥过甚,民主政府将会转变为无政府或专制政府;若完全消灭,民主政府将转化为贵族政府或君主政府。孟氏的共和政体理论是以平等为前提,将德行视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原理。就平等而言,涉及财产的平等,即均分土地,以及政治权利的平等,以使得拥有土地的自由者构建共和政体,但此设想与多阶层、多利益的美国社会相违背。为了突破桎梏,将共和政体屹立于美利坚的大地,联邦党人借助财产之间的不平等建立“两院制”以实现相互之间的利益制约。由此,既符合了主权在民的共和理念,又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建立了共和政体。至于德行,孟氏所谓的德行并不是指道德上抑或是基督教徒所谓的美德,而是指向爱祖国和爱平等,这种爱要求个人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就某种程度而言,德行甚至可以替代法律发挥作用。鉴于德行的如此属性,孟氏对德行持批判态度,认为德行是对公民的一种“折磨”,在这样的原则下德行将剥夺公民诸如文艺、教育等方面的自由。联邦党人在考究孟氏的共和理论时,既承接了孟氏对德行的批判,发现德行在人性和现实面前基本不堪一击,又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一种安排,即:若要真正实现公共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需要一个明智的政府来利用人的私欲,需要割裂德行与共和政体的必然联系,依靠法治来构建共和政体,由此提出宪法的性质要与政府的性质相结合。
基于上述对孟氏共和理论核心价值的重新探讨,改变了美国民众和社会对共和概念的认识,吸引了社会舆论,那应如何构建一个明智的政府呢?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麦迪逊认为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区别在于:一是共和政体的权力委托给选举出来的公民;二是共和政體管辖公民和领土远大于民主政体。所以代议制政体是美国建国之初的最佳选择。准确而言,这种选择继承了孟德斯鸠共和理论主权在民和选举制度的精髓,通过选举制度,构建代议制政体形式,通过权力的委托实现人民主权。这种巧妙设计使代议制遵循人民主权原则,使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有机结合,让共和政体与美国具体国情相适应,延伸了孟德斯鸠的共和概念。
二、治下领土与党争
就孟氏的共和政体理论而言,政体原理的改变,势必会造成政府的转变。为了维系原理,保持政府结构不变,孟氏将政府治下的领土视为根本,在《论法的精神》中摒弃了希腊人将规模之“小”与公民德行相结合的观念,认为共和国,若地域偏小,则由于自身力量的弱小,很容易被外力摧毁;若大,则造成分配不均,产生私有制,使得公民丧失节制的美德,亡于内部。由此两难之地,提出“小共和国联邦主义”的构想。这种由小共和国组成的共和政体,便享有共和国的内部幸福,由于联合,在对外事务上,它又具有大君主国的一切优点。实际上,联邦共和国仍是小共和国的延续,联邦政治由主权小共和国主宰。虽然无法确定联邦政府的性质,也无法进行社会定位,但该构想为联邦党人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有鉴于此,联邦党人在结合孟德斯鸠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扩展共和国”的概念,在他们看来“社会愈小,组成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的可能性就愈少;而组成多数的人数愈少,他们所处的范围就愈小,他们就更容易结合起来,执行他们的压迫人民的计划。把范围扩大,就可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有侵犯其他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可能性也就少了。”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对党争的形成根源做了独到分析,党争是根植于人性之中,产生于人们之间财产的不平等。在分析根源的基础上,联邦党人还进一步阐述了可有效消除党争的方法,即扩大政府治理范围,通过构建多元社会,有效解决党争,这也正是我们现在所探讨的美国多元社会、多元文化的制度根源。
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党人明确提出共和国的国土规模并非一定要小,而是在他们看来国土规模的扩大可以解决小共和国民主的弊端,诸如:党争、多数人的暴政等。可见,联邦党人构建其所谓“扩展共和国”的框架和结构上吸收了孟德斯鸠小共和国理论的合理性依据,这是对孟德斯鸠“小共和国”观点的发展。当然,其结论自然与孟氏的结论有所出入,即:国土规模与共和政体优势的正相关性,国土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共和政体的发展。大范围的选举能够完善共和政府,把值得公众信任的人选到政府中。与小共和国相比,大共和国选择范围大,更有利于选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同时共和国可以抵抗外来力量,自己维持而内部不腐化。 三、选举与“多数人的暴政”
诚如之前所述,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会合在一起,亲自管理政府;在共和政府下,他们通过代表和代理人组织管理政府。前者是直接民主;后者是代议制,这也正是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所提到的消除多数人暴政以及党争危害的一种特殊的宪政安排。每每提及代议制就离不开选举,而选举则离不开每个个体。就个体的人性而言,联邦党人与孟德斯鸠都持性恶论,认为每个人都有野心,掌握权力者也不例外,需辅之以必要的制度的安排来抑制人性的恶。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党人创造性地认识到解决潜在党争危害的有效办法就是分配正义,而这需要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为依托。通过构建“扩展共和国”实现治理范围的扩大化,增加了社会中利益集团的数量,降低了单个利益集团的社会整合力,单一的利益集团就无法依靠自己组成多数。由此,单一的利益集团就必须通过联合或妥协才能形成,而这个过程可以很大程度地缓和多数统治,使得新形成的多数集团的政策无法与公共利益相敌对。结果就是任何政党想获得多数都要去寻求广泛支持,就必然会遇到基于宗教、地理与阶级的利益差别,而整个社会就会划分为不同的利益与党派,使得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有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在分析和比较《联邦党人文集》中对选举的相关论述,联邦党人对于选举的认识以及选举制度的构建,实质是对孟德斯鸠贵族政治观的继承发展。孟德斯鸠认为人民选举代理人有两种方式,一是具有民主政治性质的抽签选举方式;二是具有贵族性质的选举方式。二者互有利弊,但孟氏并未明确以哪种选举方式为宜。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以苏格拉底的遭遇为例,说明希腊的直接民主政制导致其朝令夕改,使得雅典的议会似乌合之众。而“扩展共和国”由于国土规模庞大,选民人数众多,极大地降低贿选的可能性,保证了决策集团人员选举的公正性,为民主政治的运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保障。同时,在“扩展共和国”中可以通过选举见解高明、道德高尚的代表,以使他们能超出局部偏见和不公正的计划产生代表来管理国家,从而避免“多数人暴政”悲剧的发生。代议制作为预防多数暴政与党争危害的外在制度保证,也是对联邦党人“扩展共和国”设想的补充,它有效解决了共和政府治理的“主权”与“治权”之间的问题。既保证政府的民主成分,提高办事效率,也可维护政府的稳定性及其决策的合法性。在选举上,虽然孟德斯鸠曾涉及对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探讨,但没有意识到议会组成人员与国家公民总数之间的相关性,只是简单的论述了有关议会权力构建的相关内容。而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党人意识到议会的人数要受到限制,人数少可能违反民主性质,但是为了防止产生“多数人的暴政”,人数不能太庞大。所以联邦党人提出“两院制”的构想,以保证选举人权利得到实现和保障,这是对孟氏理论的突破和制度創新。
四、结语
在《联邦党人文集》的激辩中构建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建立在当时人们对民主、共和、自由等价值理念之上的。但是,这种建立并非乌托邦式的幻想,《联邦党人文集》所反映的共和理论继承了孟德斯鸠民主政治理论的精髓,联邦党人所构建的政治体制中无论是主权在民的思想,还是选举制度的构建,抑或是央地矛盾的处理等诸多方面,都可以看到孟德斯鸠政治思想的影子。所以,由小共和国到“扩展共和国”是从另一个视角对《联邦党人文集》的重新解读。
参考文献:
[1][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程逢如,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3]侯学华. 联邦主义者的立宪共和思想论析[J]. 理论月刊,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