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刘铁男落马,关于他如何贪腐的各种报道迅速出笼,有报道称其有12本护照、8个情妇,生活如何糜烂腐化云云。可这些情色故事并没有靠谱的来源,而是来自“内地网络风传的一个帖子”。不加核实就以网帖为据编贪腐故事,让人大跌眼镜。
连将刘铁男拉下马的实名举报者罗昌平都感慨:如此不符常识,居然大获转评。事前体制性护短与事后报复式羞辱,构成與情系统的两极。很多尚有节操的媒体都感慨:反腐报道奔着下三路方向去了。
没有点儿活色生香的情色故事,好像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贪腐报道。一个统计说,多数落马的贪官都有情妇――一方面是贪确实与色相随而生,权力是最好的春药,权色本就是不可分割的联合体。更重要的是,媒体在报道贪腐故事时偏爱对情色细节的报道,使情妇在贪腐故事中显得尤为突出。一些媒体对贪官艳事的报道,比很多地摊非法黄色小杂志的尺度更大。
当然,媒体会抱怨,记者所以这么写,是因为公众喜欢看情色故事;而公众会抱怨,媒体这么报道,公众只能看这些故事。互相推卸责任,其实这是一个互相激发的恶性循环,互相的恶趣味臭味相投,眼球与利益相互利用,催生出黄色化、下三滥的报道。
为什么本应严肃正经、深刻反思权力变异和堕落轨迹的反腐报道,会一路狂奔走向无可救药的娱乐化和情色化呢?一方面是公众眼球的恶趣味和媒体的迎合与炒作,这是一个娱乐化消解一切的时代,情色化更是提升点击率和收视率的不二法宝。当然,这只是表层原因,还有很多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首先,尽一切可能去往贪官身上吐口水和泼污水,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官本位刺激出的一个对立面是仇官,一方面当官员在位时,因其掌握着权势,社会会以一种无以复加的方式去围着、宠着、仰视着官员,崇拜权力,以官为尊,忌讳谈论官员的任何问题,媒体和公众都会捧他。可当官员失势时,就会拿出吃奶的力气去踩他,把官本位社會中受权力压制的那股气和仇恨全发泄出来,泼向落马者。
在我们的体制下,官员在位时享受着各种特权,可一旦落马,不但权力全失,甚至基本的公民权利都被舆论的道德审判所剥夺了,可以随意涂污和谩骂。贪官成了阶下囚,成为被批判和奚落的对象,成为廉政教育的反面教材,成为众矢之的,又无法为自己辩护,所以媒体和公众似乎是可以随意往他身上安罪名,将其描画成一个无恶不作的妖魔和贪得无厌的恶人。
在中国传统中,败坏一个人名声最好的方式,无非是往其身上泼各种桃色污水,拿情色说事。于是,反腐报道便充斥着各种桃色丑闻。人们尽情想像和编造着贪官的情事,比如刘志军,媒体报道他是在与两个卖淫女交欢时被“两规”的,然后又称其拥有多少个情妇,睡遍了“新红楼”剧组的所有女性,尽一切可能在情色上让他身败名裂。即使其中有诸多不实,可贪官是无法反驳和维权的,成为阶下囚似乎就失去了名誉权。
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常的舆论场对官员行为过度神秘化、封闭化的一种反弹。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一个平民的私生活不应受到舆论的关注和评判,而官员不一样,因为他手中掌握着公权力,许多生活很难以公私截然分开,他们8小时之外的许多行为不仅涉及私德,还涉及公德,应该在舆论和公众的监督范围之内。可在现实中,在8小时内的监督尚末完全的语境下,8小时外更是异常神秘和封闭了,媒体根本不可能做半点监督和曝光——即使当年胡长清、张二江等人的风流韵事已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的情况下。这种过度禁忌和神秘下,公众只好把一种监督热情转移到对“死老虎”私生活的关注上。贪官情事被爆炒,是舆论对神秘和禁忌的一种“报复性反弹”——瞧,这些主儿在私下就干着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反腐报道的情色化是一种病,但应该吃药的不仅仅是媒体。
连将刘铁男拉下马的实名举报者罗昌平都感慨:如此不符常识,居然大获转评。事前体制性护短与事后报复式羞辱,构成與情系统的两极。很多尚有节操的媒体都感慨:反腐报道奔着下三路方向去了。
没有点儿活色生香的情色故事,好像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贪腐报道。一个统计说,多数落马的贪官都有情妇――一方面是贪确实与色相随而生,权力是最好的春药,权色本就是不可分割的联合体。更重要的是,媒体在报道贪腐故事时偏爱对情色细节的报道,使情妇在贪腐故事中显得尤为突出。一些媒体对贪官艳事的报道,比很多地摊非法黄色小杂志的尺度更大。
当然,媒体会抱怨,记者所以这么写,是因为公众喜欢看情色故事;而公众会抱怨,媒体这么报道,公众只能看这些故事。互相推卸责任,其实这是一个互相激发的恶性循环,互相的恶趣味臭味相投,眼球与利益相互利用,催生出黄色化、下三滥的报道。
为什么本应严肃正经、深刻反思权力变异和堕落轨迹的反腐报道,会一路狂奔走向无可救药的娱乐化和情色化呢?一方面是公众眼球的恶趣味和媒体的迎合与炒作,这是一个娱乐化消解一切的时代,情色化更是提升点击率和收视率的不二法宝。当然,这只是表层原因,还有很多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首先,尽一切可能去往贪官身上吐口水和泼污水,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官本位刺激出的一个对立面是仇官,一方面当官员在位时,因其掌握着权势,社会会以一种无以复加的方式去围着、宠着、仰视着官员,崇拜权力,以官为尊,忌讳谈论官员的任何问题,媒体和公众都会捧他。可当官员失势时,就会拿出吃奶的力气去踩他,把官本位社會中受权力压制的那股气和仇恨全发泄出来,泼向落马者。
在我们的体制下,官员在位时享受着各种特权,可一旦落马,不但权力全失,甚至基本的公民权利都被舆论的道德审判所剥夺了,可以随意涂污和谩骂。贪官成了阶下囚,成为被批判和奚落的对象,成为廉政教育的反面教材,成为众矢之的,又无法为自己辩护,所以媒体和公众似乎是可以随意往他身上安罪名,将其描画成一个无恶不作的妖魔和贪得无厌的恶人。
在中国传统中,败坏一个人名声最好的方式,无非是往其身上泼各种桃色污水,拿情色说事。于是,反腐报道便充斥着各种桃色丑闻。人们尽情想像和编造着贪官的情事,比如刘志军,媒体报道他是在与两个卖淫女交欢时被“两规”的,然后又称其拥有多少个情妇,睡遍了“新红楼”剧组的所有女性,尽一切可能在情色上让他身败名裂。即使其中有诸多不实,可贪官是无法反驳和维权的,成为阶下囚似乎就失去了名誉权。
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常的舆论场对官员行为过度神秘化、封闭化的一种反弹。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一个平民的私生活不应受到舆论的关注和评判,而官员不一样,因为他手中掌握着公权力,许多生活很难以公私截然分开,他们8小时之外的许多行为不仅涉及私德,还涉及公德,应该在舆论和公众的监督范围之内。可在现实中,在8小时内的监督尚末完全的语境下,8小时外更是异常神秘和封闭了,媒体根本不可能做半点监督和曝光——即使当年胡长清、张二江等人的风流韵事已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的情况下。这种过度禁忌和神秘下,公众只好把一种监督热情转移到对“死老虎”私生活的关注上。贪官情事被爆炒,是舆论对神秘和禁忌的一种“报复性反弹”——瞧,这些主儿在私下就干着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反腐报道的情色化是一种病,但应该吃药的不仅仅是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