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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明媚的春天,但在改革行进的征程中,沉重的村级债务就像一块积久不化的“坚冰”,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和谐的音符,制约了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如何化解“坚冰”是当务之急,本文就村级债务化解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一、村级债务的成因及存在的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村级债务除了政策与体制的因素,其主要因素的形成是一个日积月累、不良循环的过程,如不计实力举债办事业、盲目投资资金难回笼、高息借贷以及村级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等,都是村级债务的沉重包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原有的村级债务基础上,由于村级道路建设及兴办企业投资等因素。
二是由于资源溃乏,有债村可筹集的化债资金越来越难,再加上农户内部往来欠款无政策清收,致使村级债务化解难上加难。
三是集体资产拍卖、抵转等资源利用有限,化解村级债务的偿债空间变小。
四是村级财政基础薄弱、管理不善,导致收入减少、开支缺口增大。
二、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
(一)提高化解意识
基层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村级债务问题,乡村干部首先要提高觉悟,不仅要从经济角度上来分析,更重要的是从政治角度上来看,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因地制宜开展调查研究,寻求破解方法,努力消除村级债务困扰农村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要敢于面对困难,克服“办法已用尽、来源已枯竭、债务难化解”的思想包袱,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减负就是增收、化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化债意识。其次,要坚持化债原则,维护农民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办事,发扬民主,村务公开,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化解债务的过程。坚持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不擅自立项筹资,不乱摊派。做好化债宣传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结合实际出台化解债务的相关制度,成立债务清查小组,总结经验,借鉴学习,开门纳谏,形成干群化债合力。三是坚持“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先群众后干部、先村内后村外、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还债工作程序,有先有后,有缓有急,循序渐进。
(二)明确化债职责
基层干部要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上主要出台三项措施:1、年初根据村级债务实际,认真组织了村级财务预算。在财务预算资金安排上,一方面坚决杜绝及禁止村级产生借贷收入,另一方面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用于村级债务化解。2、各村对照国办发文件精神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化债措施及办法,力争用3至5年或更短的时间化解完村级债务。3、村级不准增加新的债务,否则按新增债务的20%扣减书记、主任工资。对每年化解村级债务达总债务30%以上的村,按化债金额的5%对书记、主任进行奖励。
(三)化旧债抑新债
近年来,各地村级组织深入开展了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化解工作,通过削减高息减债、清收债权还债、结对抵冲销债、划转债务降债、落实减免政策清债、处置集体财产还债等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摸清债务底数,有效化解旧债,制止新增债务,是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重心。在实际工作中,确立了“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的化债思路,结合村级债务实情,认真制定各村的财务预算及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化债的总体目标,多法并举,广辟财源,从拍卖资产、清收债权、相互抵转、发展经济、转移支付等方面共化解债务。如通过拍卖山林承包经营权、旧学校等办法筹集资金,全部用于化解村级债务;通过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采取了债权债务相互抵转的办法,直接化解村级债务。在发展经济化债方面,通过利用村级所处的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企业,利用引资企业上交的利润化解村级债务。还有部分村通过开展年初财务预算,严控非生产性开支,在确保干部工资及正常办公经费的情况下,挤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化解村级债务。通过各项措施和办法,达到了有债村降债,无债村不新增债务的目的。
(四)拓宽化债思路
破解债务“坚冰”,非一日之功,不仅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还要创新化解债务的思路,推出新办法。一是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并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生产技术指导及市场销售引导,以此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村集体的化债能力。二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要求村集体不准为单位和个人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准为农民代垫各种税费,不准挤占和挪用集体资金,不准用集体资金请客送礼、报销村级招待费或超编超标增发村组干部补贴。村干部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要按照“谁借款,谁负责还款”的原则处理,坚决堵住村组乱开支的源头,杜绝新增借债。同时,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职能,严格办事程序,对擅自借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坚决立案查处,做到令行禁止。三是需要详尽的可操作的政策出台,为村级化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1、继续加大对村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量要求债务村不配套资金,避免加大增加债务的风险。2、通过核实债务,对农户欠集体的各种应缴政策规费准予清收及抵扣,对国家建设、普九达标等要求村级配套而形成的公益事业债务予以补贴。3、按村债形成原因,区分情况,做到债务该上划就上划,该核销的就核销。4、建立债务公示制度,随时将村级债务增减情况通过村务公开进行公示,阳光操作,群策群力化债。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
一、村级债务的成因及存在的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村级债务除了政策与体制的因素,其主要因素的形成是一个日积月累、不良循环的过程,如不计实力举债办事业、盲目投资资金难回笼、高息借贷以及村级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等,都是村级债务的沉重包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原有的村级债务基础上,由于村级道路建设及兴办企业投资等因素。
二是由于资源溃乏,有债村可筹集的化债资金越来越难,再加上农户内部往来欠款无政策清收,致使村级债务化解难上加难。
三是集体资产拍卖、抵转等资源利用有限,化解村级债务的偿债空间变小。
四是村级财政基础薄弱、管理不善,导致收入减少、开支缺口增大。
二、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
(一)提高化解意识
基层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村级债务问题,乡村干部首先要提高觉悟,不仅要从经济角度上来分析,更重要的是从政治角度上来看,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因地制宜开展调查研究,寻求破解方法,努力消除村级债务困扰农村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要敢于面对困难,克服“办法已用尽、来源已枯竭、债务难化解”的思想包袱,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减负就是增收、化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化债意识。其次,要坚持化债原则,维护农民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办事,发扬民主,村务公开,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化解债务的过程。坚持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不擅自立项筹资,不乱摊派。做好化债宣传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结合实际出台化解债务的相关制度,成立债务清查小组,总结经验,借鉴学习,开门纳谏,形成干群化债合力。三是坚持“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先群众后干部、先村内后村外、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还债工作程序,有先有后,有缓有急,循序渐进。
(二)明确化债职责
基层干部要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上主要出台三项措施:1、年初根据村级债务实际,认真组织了村级财务预算。在财务预算资金安排上,一方面坚决杜绝及禁止村级产生借贷收入,另一方面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用于村级债务化解。2、各村对照国办发文件精神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化债措施及办法,力争用3至5年或更短的时间化解完村级债务。3、村级不准增加新的债务,否则按新增债务的20%扣减书记、主任工资。对每年化解村级债务达总债务30%以上的村,按化债金额的5%对书记、主任进行奖励。
(三)化旧债抑新债
近年来,各地村级组织深入开展了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化解工作,通过削减高息减债、清收债权还债、结对抵冲销债、划转债务降债、落实减免政策清债、处置集体财产还债等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摸清债务底数,有效化解旧债,制止新增债务,是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重心。在实际工作中,确立了“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的化债思路,结合村级债务实情,认真制定各村的财务预算及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化债的总体目标,多法并举,广辟财源,从拍卖资产、清收债权、相互抵转、发展经济、转移支付等方面共化解债务。如通过拍卖山林承包经营权、旧学校等办法筹集资金,全部用于化解村级债务;通过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采取了债权债务相互抵转的办法,直接化解村级债务。在发展经济化债方面,通过利用村级所处的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企业,利用引资企业上交的利润化解村级债务。还有部分村通过开展年初财务预算,严控非生产性开支,在确保干部工资及正常办公经费的情况下,挤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化解村级债务。通过各项措施和办法,达到了有债村降债,无债村不新增债务的目的。
(四)拓宽化债思路
破解债务“坚冰”,非一日之功,不仅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还要创新化解债务的思路,推出新办法。一是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并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生产技术指导及市场销售引导,以此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村集体的化债能力。二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要求村集体不准为单位和个人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准为农民代垫各种税费,不准挤占和挪用集体资金,不准用集体资金请客送礼、报销村级招待费或超编超标增发村组干部补贴。村干部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要按照“谁借款,谁负责还款”的原则处理,坚决堵住村组乱开支的源头,杜绝新增借债。同时,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职能,严格办事程序,对擅自借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坚决立案查处,做到令行禁止。三是需要详尽的可操作的政策出台,为村级化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1、继续加大对村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量要求债务村不配套资金,避免加大增加债务的风险。2、通过核实债务,对农户欠集体的各种应缴政策规费准予清收及抵扣,对国家建设、普九达标等要求村级配套而形成的公益事业债务予以补贴。3、按村债形成原因,区分情况,做到债务该上划就上划,该核销的就核销。4、建立债务公示制度,随时将村级债务增减情况通过村务公开进行公示,阳光操作,群策群力化债。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