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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导,不仅仅是指党政掌握核心市场资源,更多是指中国党政的层级政治结构。中央和政治中间层的权力结构的周期性变动对于中国市场经济形态的形成起到了极大作用。
自从15年前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以来,中国上演了无数个人发达、地区飞腾的奇迹,一时商业和政治英雄的出局,企业的周期性震荡,某个地区的整体塌陷,也是不绝上演。这里既有把美好人性和天赋发挥到极致的典范,也有将潜规则发挥到无以复加地步的枭雄。最终,他们不是接受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裁判,就是要在党政主导与市场经济的二重奏下起舞。
党政主导和所谓的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两种市场经济模式中的后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虽然党政主导包含政府干预),因为政府干预这个因素只能部分解释中国15年如此丰富多彩的“兴亡史”,比如说宏观调控导致的企业周期性震荡和塌陷。政府干预,人们是可以学习和适应的,但党政主导可能意味着一种宿命。
这里说的党政主导,也不仅仅是指党政掌握核心市场资源,更多是指中国党政的层级政治结构,是中国实行市场经济面临的遗产。套用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博兰尼的说法,中国的市场经济是镶嵌在这种层级结构中的。惯常的说法是中央和地方,或者说中央和政治中间层(省以下每一级党政相对于上级来说也是中间层)。中央和政治中间层的权力结构的周期性变动对于中国市场经济形态的形成起到了极大作用。
放权让利到提高中央政府汲取能力
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之后,80年代鼓励地方之间的经济竞争的做法(“放权让利”)以惯性也在延续。鼓励地方之间的经济竞争曾经被认为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有人认为,正是由于激烈的地区竞争,使得中国政府的效率和基础设施迅速提高到可以和其他经济竞争的水平。
但为市场经济正名之后,在“大干快上”的气氛下,其短期效应开始放大。到后来就成为今天仍然是中央政府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重要目标的地方保护主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立至今已经6年多)。在90年代中期,人们谈起中国大国之难的时候,地方保护主义必定是赫然在列的。1993年夏天,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联手应对经济大局,成为那年中国最重要的事件。为了约束地方官员的“大干快上”,除了“16条”之外,中南海还连发7个指示,国务院派出了10个督察组到全国20个省区(后来又增加了7个)监督和检查。
在约束地方官员,控制经济过热的背后是对中央政府财税汲取能力下降的担忧。1993年著名的《国家能力报告》甚至提到了分裂的危险。1994年的央地财政分权,是党政主导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次分权有三个特点:第一是大部分公共服务(普通教育、医疗、绿化、交通等)都下放给地方政府;第二是税收的大头集中在生产环节0在这个环节里,中央政府又通过增值税的方式获得收入的大头(75%);第三是税收外的土地收益,非正式地界定给了地方政府。
今天人们谈到高房价,数量惊人的失地农民时,经常会追溯到1994年,地方政府获得了土地的经营权,才导致了后来的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强大冲动。问题的另一面是,为了竞争,地方政府用自己在一级土地市场上获得的收益,大举投资基础设施,并以低价土地的方式,对工业进行补贴,使我国工业在全球竞争中,获得了超乎寻常的竞争力。其结果是直接导致工业税收大增。中央税收后来的超速增长,部分就是来源于这种地方政府地租收益的转移。
虽然财政分权了,但国家权力和国家能力的悖论决定了效果不会立竿见影。朱镕基1998年就任国务院总理后,以铁腕著称。当年为了实现工商税收过千亿,百万税收大军倾巢出动。同时誓言要彻底查清已经发生的走私案件,缉私罚没收入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中央财政留30%,其余的缉私部门和省平分。1999年著名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爆发。2000年广东潮汕地区“骗税经济”也彻底塌陷。
一届政府的施政未必本届就得到收益。1998年朱镕基就任国务院总理时,推行的是发行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财政政策。到本届政府,中央税收的超速增长持续如此多年,这种政策才逐渐淡出。
对中间层与市场联盟的认可
除了因为遏制经济过热风险,中央必须约束中间层(比如2004年的铁本事件),为了提高中央财力,要和中间层分享企业税收外,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央并不排斥中间层与市场联盟。特别是提出三个代表之后,这种联盟也获得了一定的政治正当性。
并且,这种认可也是由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决定的。毕竟中国的超大性,决定了中央政府的基本路线,必须预留给中间层自由裁量的部分。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微观利益集团的弱小,这种自由裁量权决定了政治中间层充当了创新主体。
由于都是持续在规则破立、合法和非法之间走钢丝,也决定了市场经济大海里的主体倾向于借助中间层的庇护。一段时间里大行其道的“红帽子”企业就是典型例子。比如从1998年起,私营企业获得了合法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利,消除了在外贸政策上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不平等,越来越多的温州私企才摘掉了“红帽子”。
事后看不能不说,地方新兴官僚和企业家的联盟,是中国创造出小地方走出大企业奇迹的最不坏的选择,其活下来的几率更大,尤其是在家电行业。在世纪之交,他们的命运也开始分化。有成功突围,跨过产权门槛者,有继续坚守,追求世界声誉者,也有大量的出局:80其中之曲折故事,就是今天也未必能完全为人所知。
事实证明,正是市场的力量在改变着这种联盟。市场的兴起,给了有的人在增量里确立个人产权的通道,市场的竞争,迫使一些地方的新兴官僚继续“改革”,比如1998年开始苏南进行第二次改制。改革开放后新兴的国内经济蓬勃地区(在计划经济时代,反而多是“落后”地区)几乎都经历过类似过程。
这种联盟的方向也不止一种。2004年,安徽芜湖地区红顶商人成群的现象一经新华社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有为官员直接披挂上阵,可能源于企业家创业的制度成本过高,也可能是对所谓“垄断产生效益,垄断产生效率”的肆无忌惮的痴迷。至于有些地方官员成为不法商人的保护伞,则是这种联盟的变质。
对中间层与市场联盟的认可,并不代表中央的无所作为。一是从根本上讲,中央并不愿意看到地方权力的市场化,因此在制度上是主张党政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在清理政府部门办企业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脱钩摘帽的事情。这对一些地方的脱帽行动实际上是个契机。另一方面是,中央关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虽然,随着90年代推行的抓大放小和大国企的兴起,中央对地方企业的利益更直接只是体现在税收方面,但十六大以后更注重社会公平,对中间层与市场联盟实际又套上了另外一个紧箍咒。企业改制也成为反腐败的重点区域。
实际上,在进入新世纪之后,即使在原来被认为企业家和地方新兴官僚联盟做得比较好的地方,一些代表局部溃烂的大案也爆发了比如南海华光骗贷案。
又一次调整
2003年以后,随着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等的提出,市场经济所镶嵌的那个层级结构面临着变化。中央的新战略和政治中间层的惯性又产生了距离。政治中间层和市场的联盟也面临着新的约束。
如果说,在彻底以经济为中心的时候,政治中间层和市场的联盟还能起到“破坏性创造”的作用,在追求社会公平的时候,这种联盟并不具备动力进行创新。因此,过去5年,在政治中间层,虽然不时实行某个点上的追求社会公平的政策,但多局限在一些财政性的照顾上,一旦涉及对一种利益格局的调整的时候,多是模棱两可。搞社会公平,不像搞经济一样,具有进行深刻制度创新的动力。这说明,政治中间层和市场联盟这么多年,已经将政治中间层“公司化、市场化”的烙印刻得太深。这无形中提高了中央推行新战略的成本。在中央的压力之下,新一轮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能会泛滥。
对另一个主角市场经济主体(更准确地说是掌握资本的人),始终面临一种诱惑:对产权的饥渴,对“落后生产力”的依赖以及对日益减少的非市场化资源的争夺。因此,对与政治中间层的联盟,他们是仍将注意维系的。但随着中央对政治中间层贯彻新战略问责的加深,另一种性质的企业的周期性塌陷(而不是正常的优胜劣汰)有可能出现。
是彻底打破政治中间层和市场联盟的时候了。
自从15年前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以来,中国上演了无数个人发达、地区飞腾的奇迹,一时商业和政治英雄的出局,企业的周期性震荡,某个地区的整体塌陷,也是不绝上演。这里既有把美好人性和天赋发挥到极致的典范,也有将潜规则发挥到无以复加地步的枭雄。最终,他们不是接受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裁判,就是要在党政主导与市场经济的二重奏下起舞。
党政主导和所谓的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两种市场经济模式中的后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虽然党政主导包含政府干预),因为政府干预这个因素只能部分解释中国15年如此丰富多彩的“兴亡史”,比如说宏观调控导致的企业周期性震荡和塌陷。政府干预,人们是可以学习和适应的,但党政主导可能意味着一种宿命。
这里说的党政主导,也不仅仅是指党政掌握核心市场资源,更多是指中国党政的层级政治结构,是中国实行市场经济面临的遗产。套用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博兰尼的说法,中国的市场经济是镶嵌在这种层级结构中的。惯常的说法是中央和地方,或者说中央和政治中间层(省以下每一级党政相对于上级来说也是中间层)。中央和政治中间层的权力结构的周期性变动对于中国市场经济形态的形成起到了极大作用。
放权让利到提高中央政府汲取能力
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之后,80年代鼓励地方之间的经济竞争的做法(“放权让利”)以惯性也在延续。鼓励地方之间的经济竞争曾经被认为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有人认为,正是由于激烈的地区竞争,使得中国政府的效率和基础设施迅速提高到可以和其他经济竞争的水平。
但为市场经济正名之后,在“大干快上”的气氛下,其短期效应开始放大。到后来就成为今天仍然是中央政府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重要目标的地方保护主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立至今已经6年多)。在90年代中期,人们谈起中国大国之难的时候,地方保护主义必定是赫然在列的。1993年夏天,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联手应对经济大局,成为那年中国最重要的事件。为了约束地方官员的“大干快上”,除了“16条”之外,中南海还连发7个指示,国务院派出了10个督察组到全国20个省区(后来又增加了7个)监督和检查。
在约束地方官员,控制经济过热的背后是对中央政府财税汲取能力下降的担忧。1993年著名的《国家能力报告》甚至提到了分裂的危险。1994年的央地财政分权,是党政主导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次分权有三个特点:第一是大部分公共服务(普通教育、医疗、绿化、交通等)都下放给地方政府;第二是税收的大头集中在生产环节0在这个环节里,中央政府又通过增值税的方式获得收入的大头(75%);第三是税收外的土地收益,非正式地界定给了地方政府。
今天人们谈到高房价,数量惊人的失地农民时,经常会追溯到1994年,地方政府获得了土地的经营权,才导致了后来的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强大冲动。问题的另一面是,为了竞争,地方政府用自己在一级土地市场上获得的收益,大举投资基础设施,并以低价土地的方式,对工业进行补贴,使我国工业在全球竞争中,获得了超乎寻常的竞争力。其结果是直接导致工业税收大增。中央税收后来的超速增长,部分就是来源于这种地方政府地租收益的转移。
虽然财政分权了,但国家权力和国家能力的悖论决定了效果不会立竿见影。朱镕基1998年就任国务院总理后,以铁腕著称。当年为了实现工商税收过千亿,百万税收大军倾巢出动。同时誓言要彻底查清已经发生的走私案件,缉私罚没收入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中央财政留30%,其余的缉私部门和省平分。1999年著名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爆发。2000年广东潮汕地区“骗税经济”也彻底塌陷。
一届政府的施政未必本届就得到收益。1998年朱镕基就任国务院总理时,推行的是发行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财政政策。到本届政府,中央税收的超速增长持续如此多年,这种政策才逐渐淡出。
对中间层与市场联盟的认可
除了因为遏制经济过热风险,中央必须约束中间层(比如2004年的铁本事件),为了提高中央财力,要和中间层分享企业税收外,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央并不排斥中间层与市场联盟。特别是提出三个代表之后,这种联盟也获得了一定的政治正当性。
并且,这种认可也是由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决定的。毕竟中国的超大性,决定了中央政府的基本路线,必须预留给中间层自由裁量的部分。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微观利益集团的弱小,这种自由裁量权决定了政治中间层充当了创新主体。
由于都是持续在规则破立、合法和非法之间走钢丝,也决定了市场经济大海里的主体倾向于借助中间层的庇护。一段时间里大行其道的“红帽子”企业就是典型例子。比如从1998年起,私营企业获得了合法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利,消除了在外贸政策上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不平等,越来越多的温州私企才摘掉了“红帽子”。
事后看不能不说,地方新兴官僚和企业家的联盟,是中国创造出小地方走出大企业奇迹的最不坏的选择,其活下来的几率更大,尤其是在家电行业。在世纪之交,他们的命运也开始分化。有成功突围,跨过产权门槛者,有继续坚守,追求世界声誉者,也有大量的出局:80其中之曲折故事,就是今天也未必能完全为人所知。
事实证明,正是市场的力量在改变着这种联盟。市场的兴起,给了有的人在增量里确立个人产权的通道,市场的竞争,迫使一些地方的新兴官僚继续“改革”,比如1998年开始苏南进行第二次改制。改革开放后新兴的国内经济蓬勃地区(在计划经济时代,反而多是“落后”地区)几乎都经历过类似过程。
这种联盟的方向也不止一种。2004年,安徽芜湖地区红顶商人成群的现象一经新华社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有为官员直接披挂上阵,可能源于企业家创业的制度成本过高,也可能是对所谓“垄断产生效益,垄断产生效率”的肆无忌惮的痴迷。至于有些地方官员成为不法商人的保护伞,则是这种联盟的变质。
对中间层与市场联盟的认可,并不代表中央的无所作为。一是从根本上讲,中央并不愿意看到地方权力的市场化,因此在制度上是主张党政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在清理政府部门办企业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脱钩摘帽的事情。这对一些地方的脱帽行动实际上是个契机。另一方面是,中央关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虽然,随着90年代推行的抓大放小和大国企的兴起,中央对地方企业的利益更直接只是体现在税收方面,但十六大以后更注重社会公平,对中间层与市场联盟实际又套上了另外一个紧箍咒。企业改制也成为反腐败的重点区域。
实际上,在进入新世纪之后,即使在原来被认为企业家和地方新兴官僚联盟做得比较好的地方,一些代表局部溃烂的大案也爆发了比如南海华光骗贷案。
又一次调整
2003年以后,随着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等的提出,市场经济所镶嵌的那个层级结构面临着变化。中央的新战略和政治中间层的惯性又产生了距离。政治中间层和市场的联盟也面临着新的约束。
如果说,在彻底以经济为中心的时候,政治中间层和市场的联盟还能起到“破坏性创造”的作用,在追求社会公平的时候,这种联盟并不具备动力进行创新。因此,过去5年,在政治中间层,虽然不时实行某个点上的追求社会公平的政策,但多局限在一些财政性的照顾上,一旦涉及对一种利益格局的调整的时候,多是模棱两可。搞社会公平,不像搞经济一样,具有进行深刻制度创新的动力。这说明,政治中间层和市场联盟这么多年,已经将政治中间层“公司化、市场化”的烙印刻得太深。这无形中提高了中央推行新战略的成本。在中央的压力之下,新一轮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能会泛滥。
对另一个主角市场经济主体(更准确地说是掌握资本的人),始终面临一种诱惑:对产权的饥渴,对“落后生产力”的依赖以及对日益减少的非市场化资源的争夺。因此,对与政治中间层的联盟,他们是仍将注意维系的。但随着中央对政治中间层贯彻新战略问责的加深,另一种性质的企业的周期性塌陷(而不是正常的优胜劣汰)有可能出现。
是彻底打破政治中间层和市场联盟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