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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没有改变,但是在土地利用中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耕地面积的持续减少等。本文分析了广西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策略,期望实现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利用;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大力推进西部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的全面实施,并建立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珠三角经济合作区等,我区形成了多区域的合作框架,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证边疆的繁荣稳定等方面承担着重大的责任,所以,对于广西土地管理来说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主要分析了广西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农村土地利用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土地经营规模小,农户生产效益低
我国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归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且实行土地承包家庭责任制。广西农村地区的土地也不例外,根据人口进行平均分配。由于每户农民分得的土地有限,所以农业的生产规模较小,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和机械化生产及推广新的农业技术,导致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缓慢。我国的农业具有小农经济色彩,农产品的成本过高,缺乏竞争力,造成农民收入减少。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大量的国外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农业发展将面临巨大挑战。
1.2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我国农村地区现在实行的土地制度是以农村所有制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上制定的。“三级”也就是“乡,村,组”,在实践中操作的难度较大。首先,根本不存在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废除政社合一体制后,乡农民合作社也不复存在,因此也就没有了农村土地所有权代表。法律中规定的土地归乡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也就是没有所属者。其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不能成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最后,村民小组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就已经解除,因而它也不能成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根据法律的角度来讲,农村集体可以对土地实行占有、收益等权利,但在客观事实中,国家有权利对农民集体所有权实施最终的处分权,而且也不能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利益。最具有说服力的就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国家具有最终的土地所有权和获得部分经营收益,政府强行征地,剥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
1.3耕地仍趋于减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根据2005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相关的农村土地利用情况,广西的人均耕地面积持续下降,由1996年的1.44亩到现在的1.29亩。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为了发展新农村,在村中建设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导致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另外就是由于一些自然灾害的影响,也会导致我国的耕地面积及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还有就是村中出现盲目占用和占而不用的情况,出现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和耕地,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我国规定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的最高标准为150m2,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用地早已超过此标准。
2解决策略
2.1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广西全区的耕地,全面管护耕地的质量、数量及生态环境。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修建水利等,保证粮食产量实现全区自给自足,保持稳定的自给率。政府重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耕地的质量及数量,确保实现耕地的补占平衡。严格控制村中宅基地的闲置状况,降低占而不用的现象产生,对于一些闲置的宅基地,村委会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对其进行收回,进行复垦,使其成为耕地。确保广西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2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5404万亩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2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把控非农建设占用农田耕地。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定要严格执行区政府下达的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任务。为了提高广西全区的经济受益,难免会有一些企业、住宅区等的建设,为了确保耕地的数量,在建设项目时,一定要加强选址和用地评价,尽量少占或者是不占用耕地尤其是一些优质农田。到2020年,广西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154万亩以内。
2.3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
由于现在的农民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产生的经济效益较低。为了不断提高我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对果园、经济林、水产、养殖等农业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农民受益。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面积。此外,政府还要采取相关的措施,如经济补偿机制,对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引导,使其向着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2.4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严格把控耕地占用,积极防治自然灾害对耕地的损毁,加强耕地保护监测,提高其防灾抗灾能力,降低甚至是杜绝自然灾害造成的耕地流失。对于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耕地及时安排复垦,如果耕地损毁严重,短期内不能实现复耕,也要对其进行合理安排利用。对于桂西、桂北、桂中、桂西南及桂东北等岩溶石漠化生态脆弱地区及桂东江河下游区域易遭受水毁耕地的区域重点加强保护,确保灾毁耕地面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5明确土地财产归属
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农民作为集体中的一员,要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使他们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处置的决策权,将农民对土地的这种权利实现资产化,允许农民对耕地、牧草地等各种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包、租赁、抵押等,实现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3结束语
我国经济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但是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取得收益不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如农村土地管理体制缺失等;另一方面,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已经不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对于广西来说,由于它是少数民族的自治区,存在很多的传统习俗,所以在处理相关的农村土地问题时,一定要以尊重为前提,改变相关的土地制度,提高耕地面积和土地利用率。
参考文献
[1]吴平.新形势下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策略的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07.
[2]刘丽.世界主要国家国有土地管理概述[J].国土资源情报,2008(1):19.
[3]刘志.我国西部土地荒漠化防治的法律对策[J].甘肃社会科学,2009(6):15.
关键词:农村;土地利用;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大力推进西部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的全面实施,并建立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珠三角经济合作区等,我区形成了多区域的合作框架,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证边疆的繁荣稳定等方面承担着重大的责任,所以,对于广西土地管理来说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主要分析了广西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农村土地利用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土地经营规模小,农户生产效益低
我国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归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且实行土地承包家庭责任制。广西农村地区的土地也不例外,根据人口进行平均分配。由于每户农民分得的土地有限,所以农业的生产规模较小,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和机械化生产及推广新的农业技术,导致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缓慢。我国的农业具有小农经济色彩,农产品的成本过高,缺乏竞争力,造成农民收入减少。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大量的国外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农业发展将面临巨大挑战。
1.2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我国农村地区现在实行的土地制度是以农村所有制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上制定的。“三级”也就是“乡,村,组”,在实践中操作的难度较大。首先,根本不存在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废除政社合一体制后,乡农民合作社也不复存在,因此也就没有了农村土地所有权代表。法律中规定的土地归乡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也就是没有所属者。其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不能成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最后,村民小组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就已经解除,因而它也不能成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根据法律的角度来讲,农村集体可以对土地实行占有、收益等权利,但在客观事实中,国家有权利对农民集体所有权实施最终的处分权,而且也不能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利益。最具有说服力的就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国家具有最终的土地所有权和获得部分经营收益,政府强行征地,剥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
1.3耕地仍趋于减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根据2005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相关的农村土地利用情况,广西的人均耕地面积持续下降,由1996年的1.44亩到现在的1.29亩。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为了发展新农村,在村中建设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导致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另外就是由于一些自然灾害的影响,也会导致我国的耕地面积及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还有就是村中出现盲目占用和占而不用的情况,出现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和耕地,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我国规定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的最高标准为150m2,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用地早已超过此标准。
2解决策略
2.1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广西全区的耕地,全面管护耕地的质量、数量及生态环境。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修建水利等,保证粮食产量实现全区自给自足,保持稳定的自给率。政府重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耕地的质量及数量,确保实现耕地的补占平衡。严格控制村中宅基地的闲置状况,降低占而不用的现象产生,对于一些闲置的宅基地,村委会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对其进行收回,进行复垦,使其成为耕地。确保广西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2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5404万亩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2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把控非农建设占用农田耕地。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定要严格执行区政府下达的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任务。为了提高广西全区的经济受益,难免会有一些企业、住宅区等的建设,为了确保耕地的数量,在建设项目时,一定要加强选址和用地评价,尽量少占或者是不占用耕地尤其是一些优质农田。到2020年,广西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154万亩以内。
2.3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
由于现在的农民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产生的经济效益较低。为了不断提高我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对果园、经济林、水产、养殖等农业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农民受益。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面积。此外,政府还要采取相关的措施,如经济补偿机制,对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引导,使其向着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2.4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严格把控耕地占用,积极防治自然灾害对耕地的损毁,加强耕地保护监测,提高其防灾抗灾能力,降低甚至是杜绝自然灾害造成的耕地流失。对于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耕地及时安排复垦,如果耕地损毁严重,短期内不能实现复耕,也要对其进行合理安排利用。对于桂西、桂北、桂中、桂西南及桂东北等岩溶石漠化生态脆弱地区及桂东江河下游区域易遭受水毁耕地的区域重点加强保护,确保灾毁耕地面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5明确土地财产归属
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农民作为集体中的一员,要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使他们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处置的决策权,将农民对土地的这种权利实现资产化,允许农民对耕地、牧草地等各种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包、租赁、抵押等,实现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3结束语
我国经济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但是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取得收益不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如农村土地管理体制缺失等;另一方面,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已经不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对于广西来说,由于它是少数民族的自治区,存在很多的传统习俗,所以在处理相关的农村土地问题时,一定要以尊重为前提,改变相关的土地制度,提高耕地面积和土地利用率。
参考文献
[1]吴平.新形势下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策略的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07.
[2]刘丽.世界主要国家国有土地管理概述[J].国土资源情报,2008(1):19.
[3]刘志.我国西部土地荒漠化防治的法律对策[J].甘肃社会科学,200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