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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2019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宁波获批建设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这是宁波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具体行动,也是国家赋予宁波的一项重大改革试点任务,综合性强、含金量高,对宁波壮大实体经济、改善社会民生、深化市域治理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争取改革试点不容易,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交出高质量的改革成绩单更不容易。市委召开十三届八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任务。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是其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必须走在前列、争创一流,推出一系列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实践成果。为此,我们提出,要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融资服务、数字支付、风险防控和金融知识教育四个全覆盖,建成全国普惠金融改革先行区、服务优质区、运行安全区。到2022年末,民营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超过60%,普惠小微贷款年均增速超过20%,直接融资额年均达到1500亿元,民生领域移动支付笔数年均增长10%,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是一件各方关注、企业受惠、百姓得利的大事要事。宁波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改革试验的使命担当,拉高标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释放普惠金融的巨大红利,在服务全国全省改革大局中充分展现“重要窗口”模范生的能力和作为。
要坚持扩大供给与优化服务相统一
发展普惠金融,最重要的就是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扩大优质金融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围绕建设“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等系列产业工程,持续扩大金融供给,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重点要把握好四个关键词。
一是“普惠”。要坚持机会平等、规则公平,一体满足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和不同社会群体的融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特别是要坚决纠正“嫌贫爱富”“重大轻小”等歧视性行为,降低首贷、续贷的门槛,完善授信管理机制,真正让所有金融服务对象有感有得。
二是“开源”。要加快推进银行普惠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大力发展证券、保险法人机构,做大宁波普惠金融资金池。同时,要积极支持企业上市直接融资,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不断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是“减负”。上半年,我市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74%,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12%,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下一步,要持续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不折不扣兑现国家和省市各项纾困惠企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四是“提速”。要深化“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加快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广泛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不断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好的金融服务体验。
要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相统一
发展普惠金融,市场和政府的作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尤其对各级政府来讲,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解决信息不畅、供需错配等市场失灵的问题,推动形成金融机构与企业互利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企业发债融资方面。要深入排摸掌握重点企业的发债需求,一对一进行辅导把关,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
在融资需求对接方面。要建立政策、产品和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提升普惠金融信息对接平台运作实效,引导金融機构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确保每年融资专场活动不低于100场,对接融资需求不低于1000亿元。
在推广新型融资产品方面。要做好创新型初创企业的排摸、分析、推荐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股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规模,当好企业的成长伙伴,分享企业的发展红利。
在推进保险创新方面。要在巩固扩大出口信保、巨灾保险等现有保险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等产品,更好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要坚持激发活力与防范风险相统一
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既要鼓励创新,疏通金融“血液”,让金融市场充满活力,又要守住底线,防范金融风险,让金融市场井然有序。目前,我市金融发展总体安全可控,上半年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99%的较低水平,但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丝毫不能松懈。重点要抓好三件事。
一要加强业务风险管理。要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坚守市场定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涵盖表内表外、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严防出现操作风险、腐败风险。
二要完善监管协作机制。要推动驻地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检法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综合监管、穿透式监管、协同监管,切实提高金融风险发现、处置能力。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
三要推进监管科技应用。要加快完善“天罗地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类金融机构全流程监管体系,推进金融App备案管理全覆盖,提高金融监管智能化水平。在当前形势下,找准风险控制与信贷投放的平衡点尤为重要。要设立合理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容忍度,防止因噎废食、矫枉过正。只要我们守住底线、管住根本,在关键时刻帮中小微企业一把,就一定能够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要坚持知识普及与信用建设相统一
普惠金融要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广泛参与、普遍受惠,既要靠知识普及提升公众金融素养,也需要通过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知识普及方面。要深入实施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提升工程,积极打造中国保险博物馆和“金语满堂”App等线上线下教育平台,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推广到各个教育阶段、覆盖到所有村(社),力争所有老百姓实现金融知识“脱盲”。特别是要把金融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引导全社会增强识别、防范、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
在信用建设方面。要结合宁波城市大脑建设,加快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征信替代数据归集力度,全面对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易贷”平台和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一朵云”互联互通。同時,要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
要坚持组织保障与政策支持相统一
要把建设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作为全市的中心工作来谋划推进,确保组织保障有力、政策支持给力。
一要争取上级指导支持。牢牢把握“一事一报”的试点机遇,积极主动向国家部委、省级部门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总部机构汇报、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试点政策和专业指导。
二要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抓紧抓好任务落实、督导推动、考核评估、宣传报道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党委政府与金融机构同心同向、部门与部门无缝衔接、部门与区县(市)紧密协同。
三要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在普惠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发挥撬动作用。要扩大“银政担”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让企业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
总之,宁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本地实际,围绕建设全国普惠金融改革先行区、服务优质区、运行安全区,结合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和业态多元互补,积极探索创新降低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科创企业融资成本的有效途径,着力发挥数字技术在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加快构建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形成一批普惠金融标志性成果,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增添活力,为全国普惠金融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文摘自裘东耀同志8月1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何海永
争取改革试点不容易,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交出高质量的改革成绩单更不容易。市委召开十三届八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任务。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是其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必须走在前列、争创一流,推出一系列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实践成果。为此,我们提出,要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融资服务、数字支付、风险防控和金融知识教育四个全覆盖,建成全国普惠金融改革先行区、服务优质区、运行安全区。到2022年末,民营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超过60%,普惠小微贷款年均增速超过20%,直接融资额年均达到1500亿元,民生领域移动支付笔数年均增长10%,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是一件各方关注、企业受惠、百姓得利的大事要事。宁波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改革试验的使命担当,拉高标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释放普惠金融的巨大红利,在服务全国全省改革大局中充分展现“重要窗口”模范生的能力和作为。
要坚持扩大供给与优化服务相统一
发展普惠金融,最重要的就是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扩大优质金融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围绕建设“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等系列产业工程,持续扩大金融供给,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重点要把握好四个关键词。
一是“普惠”。要坚持机会平等、规则公平,一体满足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和不同社会群体的融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特别是要坚决纠正“嫌贫爱富”“重大轻小”等歧视性行为,降低首贷、续贷的门槛,完善授信管理机制,真正让所有金融服务对象有感有得。
二是“开源”。要加快推进银行普惠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大力发展证券、保险法人机构,做大宁波普惠金融资金池。同时,要积极支持企业上市直接融资,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不断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是“减负”。上半年,我市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74%,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12%,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下一步,要持续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不折不扣兑现国家和省市各项纾困惠企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四是“提速”。要深化“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加快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广泛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不断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好的金融服务体验。
要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相统一
发展普惠金融,市场和政府的作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尤其对各级政府来讲,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解决信息不畅、供需错配等市场失灵的问题,推动形成金融机构与企业互利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企业发债融资方面。要深入排摸掌握重点企业的发债需求,一对一进行辅导把关,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
在融资需求对接方面。要建立政策、产品和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提升普惠金融信息对接平台运作实效,引导金融機构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确保每年融资专场活动不低于100场,对接融资需求不低于1000亿元。
在推广新型融资产品方面。要做好创新型初创企业的排摸、分析、推荐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股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规模,当好企业的成长伙伴,分享企业的发展红利。
在推进保险创新方面。要在巩固扩大出口信保、巨灾保险等现有保险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等产品,更好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要坚持激发活力与防范风险相统一
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既要鼓励创新,疏通金融“血液”,让金融市场充满活力,又要守住底线,防范金融风险,让金融市场井然有序。目前,我市金融发展总体安全可控,上半年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99%的较低水平,但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丝毫不能松懈。重点要抓好三件事。
一要加强业务风险管理。要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坚守市场定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涵盖表内表外、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严防出现操作风险、腐败风险。
二要完善监管协作机制。要推动驻地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检法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综合监管、穿透式监管、协同监管,切实提高金融风险发现、处置能力。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
三要推进监管科技应用。要加快完善“天罗地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类金融机构全流程监管体系,推进金融App备案管理全覆盖,提高金融监管智能化水平。在当前形势下,找准风险控制与信贷投放的平衡点尤为重要。要设立合理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容忍度,防止因噎废食、矫枉过正。只要我们守住底线、管住根本,在关键时刻帮中小微企业一把,就一定能够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要坚持知识普及与信用建设相统一
普惠金融要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广泛参与、普遍受惠,既要靠知识普及提升公众金融素养,也需要通过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知识普及方面。要深入实施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提升工程,积极打造中国保险博物馆和“金语满堂”App等线上线下教育平台,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推广到各个教育阶段、覆盖到所有村(社),力争所有老百姓实现金融知识“脱盲”。特别是要把金融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引导全社会增强识别、防范、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
在信用建设方面。要结合宁波城市大脑建设,加快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征信替代数据归集力度,全面对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易贷”平台和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一朵云”互联互通。同時,要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
要坚持组织保障与政策支持相统一
要把建设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作为全市的中心工作来谋划推进,确保组织保障有力、政策支持给力。
一要争取上级指导支持。牢牢把握“一事一报”的试点机遇,积极主动向国家部委、省级部门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总部机构汇报、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试点政策和专业指导。
二要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抓紧抓好任务落实、督导推动、考核评估、宣传报道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党委政府与金融机构同心同向、部门与部门无缝衔接、部门与区县(市)紧密协同。
三要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在普惠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发挥撬动作用。要扩大“银政担”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让企业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
总之,宁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本地实际,围绕建设全国普惠金融改革先行区、服务优质区、运行安全区,结合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和业态多元互补,积极探索创新降低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科创企业融资成本的有效途径,着力发挥数字技术在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加快构建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形成一批普惠金融标志性成果,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增添活力,为全国普惠金融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文摘自裘东耀同志8月1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何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