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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消防安全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消防监督工作对预防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消防监督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出现了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面临新的突出问题。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树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观念,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已显得尤为紧迫。
[关键词]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S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820182-01
一、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从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潜在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公众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公共消防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生产、生活、娱乐不注意防火,发生火灾后不会报警、不会扑救、不会逃生。个别保安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履行消防职责,不仅起不到管理作用,而且有的还是火灾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肇事者。深圳舞王火灾和福建长乐酒吧火灾的直接起因就是在室内燃放烟花,反映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通过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城镇商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尤其是娱乐场所普遍存在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封堵的现象。许多单位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设置数量不足或不起作用;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及前室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放堆放物品;不按规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操作,特别是违章电焊。笔者所在的常州市近几年发生的天宁宝塔火灾、亚邦储罐火灾等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都是由于违章电焊引起。农村地区柴草垛与住房间距不足、随处扔烟头、小孩玩火、大风天动火等现象随处可见。
2.社会单位重生产、轻安全,重经营、轻管理。一些企业只重效益、忽视安全,消防保卫部门被撤并,人员减少,出现消防安全管理真空,无人过问。企业主心存侥幸,认为安全工作只有投入没有产出。许多单位虽然保留了安全保卫组织,但是有的将原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和人员合并到生产、业务、储运、办公室等科室,消防工作仅仅是工作的兼项,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在一些经营性场所,大多还存在着这些现象:一是占道摆摊,堵门经营;二是以店代库,货物垒满,堵赛通道;三是追求豪华,盲目装饰,可燃性材料增加;四是供电线路较乱,绝缘程度太低,有些老化的电线该更新的照常使用;五是缺乏管理体制,消防措施不落实。
3.被监督人员与监督人员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存在巨大差距。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和被监督人员双方所拥有的消防知识不同,所处的环境、位置不同,导致了其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存在巨大差距。首先,双方在对消防知识的占有上是不对等的,且被监督者对火灾的预防缺乏应有的重视。其次,目前仅仅依靠消防监督手段尚不能完全消除火灾隐患,被监督者对此却缺乏认识。第三,由于建筑和人们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及差异,导致对可能发生火灾的预测认识各不相同,消防安全只是一种相对的状态。但对于任何火灾隐患,监督人员只是起到了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的作用。被监督人员,也就是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才是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的动力。然而,被监督人员与监督人员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存在巨大差距,决定了许多火灾隐患的整改浮于表面,不彻底,甚至是干脆不整改。
(二)从消防监督队伍内部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笔者所在的常州市登记在册的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有2827家,一般单位共有13459家,而目前常州市实际从事消防监督的人员仅仅有153人,其中消防支队和各辖区大队共有监督员56人,每个派出所有一名消防专职或兼职民警,共97人。按照对每个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来计算,平均每个监督员一年要检查169家单位,根据目前消防部队的工作情况,再去掉一些事务性的工作,这个监督检查任务显然显得过重。事实上,一些重点单位一年的检查次数远远大于一次。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的监督检查力量主要还是集中在重点单位和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上。而目前的事实却是,绝大多数的火灾发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发生在一些个体企业,小场所,这正是消防监督工作没有触及的地方。
2.粗放型的消防监督手段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们的消防监督手段还没有脱离保姆式特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还习惯于“全能消防”和“保姆消防”,在消防工作中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和“服务员”。在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上,从可行性研究至工程验收,从开业前检查到日常管理,都要经过层层级级的消防审批,在审批的过程中,除了必要的对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把关外,事实上消防部门已经直接全面参与了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活动,承担了应当由企业承担的管理责任,消防机构成了企业的消防安全保姆。目前,对于重点单位的管理大多还采取监督员列管的模式,支队的监督员一人少则监管单位七、八个,多则十几个,大队监督员则负责某一个或几个片区的重点单位监管,这样虽然有利于监督人员与单位的沟通协调,但是往往导致火灾隐患检查不彻底,该发现的隐患发现不了,甚至出现同一个监督员对一个单位检查次数多了以后,明知道存在隐患,却已经产生了麻木的感觉,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
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通过落实消防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建筑工程,进一步强化消防源头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产生;通过落实消防执法联合机制,重点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娱乐场所监管、消防产品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建立公共消防信息平台,媒体、网络以及各行政职能部门信息网站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共消防安全信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全面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综合管理水平
要解决当前消防监督员监督执法水平不适应消防监督工作的问题,提高消防监督员的业务素质是当务之急。一方面,消防监督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生活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工作流程、勤政廉政制度以及奖惩制度。针对消防监督工作点多、面广、分散性强的特点,应当建立消防监督工作的量化考评制度,将消防监督检查及执法的具体内容归纳、分解。应当建立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采取走出去、讲进来等多种形式,比如让消防监督人员到消防工程公司进行跟班实习。消防监督工作的警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将有效地利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并约束监督人员的行为举止。另一方面,每个消防监督员要有危机意识,要主动开展学习,不再一味拘泥于老的工作方式,积极学习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方法,用科技武装自己,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树立消防执法权威
新的《消防法》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的消防监督体系与原来相比有了许多的变化和改进,更有利于监督人员开展工作。新法设定了十五条新的违法行为,消防监督执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取消了许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规定了单位新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增加了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监督手段,扩展了责任追究的对象。因此,作为消防监督人员应该紧紧抓住这个时机,加大《消防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从严从重打击火灾隐患,树立消防执法权威。
(四)加强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要想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在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笔者认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是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知道为了消防安全,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哪些应该提倡,哪些应该禁止。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重点掌握火灾时的“四懂四会”。二是在形式上要体现生动性、趣味性、可操作性和群众参与性。培训要多样化,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等宣传工具,定期宣传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知识,以及一些典型的火灾案例,使职工牢记教训,居安思危,克服麻痹思想,还可以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召开消防运动会和组织灭火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丰富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训练活动,及时表彰鼓励消防先进工作者,严厉处罚违章行为。三是要坚持制度化和必要的强制性。对于社会单位来说,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坚持严格的制度,对每期新招收的职工,在正式录用前的培训中必须有防火灭火内容的安全课;对调入或转岗人员必须首先通过由安全部门实施的包括防火和安全操作内容的厂级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一次重要考核内容直接与工人工资调整、评优晋级挂钩,规定安全知识考试不及格或有严重违章行为的一律不得升级,甚至降职使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简介:
吴昉(1983-),男,江苏宜兴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关键词]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S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820182-01
一、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从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潜在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公众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公共消防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生产、生活、娱乐不注意防火,发生火灾后不会报警、不会扑救、不会逃生。个别保安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履行消防职责,不仅起不到管理作用,而且有的还是火灾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肇事者。深圳舞王火灾和福建长乐酒吧火灾的直接起因就是在室内燃放烟花,反映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通过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城镇商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尤其是娱乐场所普遍存在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封堵的现象。许多单位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设置数量不足或不起作用;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及前室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放堆放物品;不按规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操作,特别是违章电焊。笔者所在的常州市近几年发生的天宁宝塔火灾、亚邦储罐火灾等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都是由于违章电焊引起。农村地区柴草垛与住房间距不足、随处扔烟头、小孩玩火、大风天动火等现象随处可见。
2.社会单位重生产、轻安全,重经营、轻管理。一些企业只重效益、忽视安全,消防保卫部门被撤并,人员减少,出现消防安全管理真空,无人过问。企业主心存侥幸,认为安全工作只有投入没有产出。许多单位虽然保留了安全保卫组织,但是有的将原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和人员合并到生产、业务、储运、办公室等科室,消防工作仅仅是工作的兼项,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在一些经营性场所,大多还存在着这些现象:一是占道摆摊,堵门经营;二是以店代库,货物垒满,堵赛通道;三是追求豪华,盲目装饰,可燃性材料增加;四是供电线路较乱,绝缘程度太低,有些老化的电线该更新的照常使用;五是缺乏管理体制,消防措施不落实。
3.被监督人员与监督人员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存在巨大差距。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和被监督人员双方所拥有的消防知识不同,所处的环境、位置不同,导致了其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存在巨大差距。首先,双方在对消防知识的占有上是不对等的,且被监督者对火灾的预防缺乏应有的重视。其次,目前仅仅依靠消防监督手段尚不能完全消除火灾隐患,被监督者对此却缺乏认识。第三,由于建筑和人们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及差异,导致对可能发生火灾的预测认识各不相同,消防安全只是一种相对的状态。但对于任何火灾隐患,监督人员只是起到了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的作用。被监督人员,也就是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才是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的动力。然而,被监督人员与监督人员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存在巨大差距,决定了许多火灾隐患的整改浮于表面,不彻底,甚至是干脆不整改。
(二)从消防监督队伍内部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笔者所在的常州市登记在册的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有2827家,一般单位共有13459家,而目前常州市实际从事消防监督的人员仅仅有153人,其中消防支队和各辖区大队共有监督员56人,每个派出所有一名消防专职或兼职民警,共97人。按照对每个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来计算,平均每个监督员一年要检查169家单位,根据目前消防部队的工作情况,再去掉一些事务性的工作,这个监督检查任务显然显得过重。事实上,一些重点单位一年的检查次数远远大于一次。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的监督检查力量主要还是集中在重点单位和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上。而目前的事实却是,绝大多数的火灾发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发生在一些个体企业,小场所,这正是消防监督工作没有触及的地方。
2.粗放型的消防监督手段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们的消防监督手段还没有脱离保姆式特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还习惯于“全能消防”和“保姆消防”,在消防工作中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和“服务员”。在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上,从可行性研究至工程验收,从开业前检查到日常管理,都要经过层层级级的消防审批,在审批的过程中,除了必要的对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把关外,事实上消防部门已经直接全面参与了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活动,承担了应当由企业承担的管理责任,消防机构成了企业的消防安全保姆。目前,对于重点单位的管理大多还采取监督员列管的模式,支队的监督员一人少则监管单位七、八个,多则十几个,大队监督员则负责某一个或几个片区的重点单位监管,这样虽然有利于监督人员与单位的沟通协调,但是往往导致火灾隐患检查不彻底,该发现的隐患发现不了,甚至出现同一个监督员对一个单位检查次数多了以后,明知道存在隐患,却已经产生了麻木的感觉,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
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通过落实消防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建筑工程,进一步强化消防源头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产生;通过落实消防执法联合机制,重点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娱乐场所监管、消防产品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建立公共消防信息平台,媒体、网络以及各行政职能部门信息网站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共消防安全信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全面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综合管理水平
要解决当前消防监督员监督执法水平不适应消防监督工作的问题,提高消防监督员的业务素质是当务之急。一方面,消防监督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生活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工作流程、勤政廉政制度以及奖惩制度。针对消防监督工作点多、面广、分散性强的特点,应当建立消防监督工作的量化考评制度,将消防监督检查及执法的具体内容归纳、分解。应当建立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采取走出去、讲进来等多种形式,比如让消防监督人员到消防工程公司进行跟班实习。消防监督工作的警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将有效地利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并约束监督人员的行为举止。另一方面,每个消防监督员要有危机意识,要主动开展学习,不再一味拘泥于老的工作方式,积极学习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方法,用科技武装自己,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树立消防执法权威
新的《消防法》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的消防监督体系与原来相比有了许多的变化和改进,更有利于监督人员开展工作。新法设定了十五条新的违法行为,消防监督执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取消了许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规定了单位新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增加了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监督手段,扩展了责任追究的对象。因此,作为消防监督人员应该紧紧抓住这个时机,加大《消防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从严从重打击火灾隐患,树立消防执法权威。
(四)加强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要想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在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笔者认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是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知道为了消防安全,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哪些应该提倡,哪些应该禁止。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重点掌握火灾时的“四懂四会”。二是在形式上要体现生动性、趣味性、可操作性和群众参与性。培训要多样化,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等宣传工具,定期宣传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知识,以及一些典型的火灾案例,使职工牢记教训,居安思危,克服麻痹思想,还可以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召开消防运动会和组织灭火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丰富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训练活动,及时表彰鼓励消防先进工作者,严厉处罚违章行为。三是要坚持制度化和必要的强制性。对于社会单位来说,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坚持严格的制度,对每期新招收的职工,在正式录用前的培训中必须有防火灭火内容的安全课;对调入或转岗人员必须首先通过由安全部门实施的包括防火和安全操作内容的厂级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一次重要考核内容直接与工人工资调整、评优晋级挂钩,规定安全知识考试不及格或有严重违章行为的一律不得升级,甚至降职使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简介:
吴昉(1983-),男,江苏宜兴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