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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开始,延边州坚定而又扎实稳妥地进行着培育专业农场,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探索与实践。目的是要在不改变现行土地承包制度的前提下,从根本上破解家庭分散经营这个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难题。四年来,他们通过创新完善,典型示范,破解难题,思想发动,加强督促检查等全方位的推动,开启了农村经营模式创新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成绩
该州专业农场是指承租农民土地为主,经营面积水田、蔬菜、经济作物达到30公顷以上,旱田作物达到50公顷以上,经农业部门认定并工商注册的农业生产经济组织。至今,全州专业农场已经发展到451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35719公顷,其中,流转农民土地30718公顷,占专业农场总规模的86%。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79公顷,共涉及土地流转农户16331户,平均每个专业农场流转36家农户土地。
按照专业农场种植作物分类,经营旱田作物的309家,水田作物的94家,蔬菜作物的16家,经济作物的32家。专业农场类型:一是农民种粮大户领办类型201家,占农场总数的44.6%。主要指种植大户、村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专业农场;二是农民合伙类型81家,占农场总数的18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类型127 家,占农场总数的28%;四是城镇个人创办类型21家,占农场总数的4.7%;五是城乡企业带动创办类型21 家,占农场总数的4.7%。
2011年199家专业农场中98%实现了盈利,共实现净利润1.07亿元,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盈利54万元,专业农场的粮食单产高出全州平均值20%左右。并且,土地流转农民也得到了实惠。土地流转价格从过去每公顷2000元至3000元提高到5000元左右,有些已达到6000元以上,土地流转价格的提高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2011年,该州土地流转面积比前一年增加37.4%,城镇化率达到67.04%,较前一年提高0.84个百分点。2012年,我州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6517公顷,较2011年增幅30.7%,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0.3%。
二、主要做法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着眼于农场风险的最小化和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原则。既要让农场主挣大钱,又要保证和提升农户的收益。农场主获得的是土地连片整理、实施科学耕作、降低生产成本等规模效益;农民获得的是土地收益和劳动力价值的双重收入。
为确保农场风险最小化,主要实施了七项扶持政策。
一是贷款贴息。专业农场贷款的利息由政府补贴60%,州和县市各30%。二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含农机具购置补贴、钢骨架储粮仓补贴),不受身份和户籍限制。三是在原一次性3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基础上,扩大到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四是提高农作物保险额度。专业农场农作物政策性保险保额在省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水田每公顷增加3000元,达到7000元;旱田每公顷增加2000元,达到5000元,保费增加部分州和县市财政补贴三分之二。五是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专业农场倾斜。六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1)专业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专业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免企业所得税。(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而占用农村集体林地、牧业用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4)直接用于农、林、牧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七是在仓库、晾晒场、农机具库房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上给予土地政策支持。
为保证农民利益最大化,共出台六项措施。一是固化农民土地收益权,确保现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民离乡进城即使把户口迁出,其承包土地也不收回、不调整,依附于土地的各项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并可继承或有偿转让。二是专业农场实现超额利润时,给予农户不低于农场超额利润20%的利益补偿。三是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后的农民进城定居。进城农民在就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享受同等市民待遇。四是进城农民仍然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权。五是政府通过实施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等政策,解决进城农民住房问题,并积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减轻农民购房负担。六是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对流转土地生活困难的农民,纳入民政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三、未来打算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完全符合2012年中央1号文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精神,其重要意义可概括为三点:第一,是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现代农业最基本的条件是规模经营。没有规模经营,现代科技、现代机械就无法实施,生态农业、绿色农业也要打折扣。实行规模经营,不仅农业生产力等到提高,而且农业的科学化、标准化生产更有保障,农产品的品质也得到了提高。第二,是富裕农民的迫切要求。现在的分散经营形式不改变,广大农民从根本上富裕是不可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性,分散经营也就分散了收益。劳动力的相对闲置和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成本的相对占比过高,注定了农民收益的局限性。只有大多数农民在不失去土地收益的前提下离开土地,实现双重收益,农民的致富才有广阔前景。第三,是推动城镇化的必然选择。现代社会是城市社会,城市是现代社会的火车头。社会发展水平的根本标志就是城市化率。城市化是农民变成市民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城市规划、城市基础建设,把更多的农民划到城镇才是城镇化。不让农民离开土地进城,不把大批的农民变成市民,城镇化就没有可能。通过专业农场这个载体把农民土地集中起来,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就可以发展其他产业或可以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富裕起来并摆脱土地束缚的农民,只要有适度政策引导,一定会最终融入城市。
四年来的实践证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农村工作总体思路,符合延边州实际,顺应了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客观规律,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随着土地租金的迅速拉高和农场主致富效应的显现,广大农户土地向外流转和一些能人租地办农场这两个积极性不断高涨,专业农场发展势头强劲。并且2012年州人大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草案)》予以通过,按程序报省人大批准后,将给予专业农场法律保障。今后的发展目标是:力争再用三年时间,专业农场发展到l000个以上,实现50%以上的村由专业农场集中耕种土地的目标。主要措施是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种田能手投身创办专业农场,加快规模经营步伐;统筹和捆绑使用各项惠农政策,集中向专业农场倾斜;向州林合牧业担保公司进一步注资,为更多专业农场贷款提供金融支撑;进一步完善专业农场保险制度,化解规模经营风险;积极探索引导农民进城的有效办法,让更多摆脱土地束缚的农民尽快融入城市。
一、主要成绩
该州专业农场是指承租农民土地为主,经营面积水田、蔬菜、经济作物达到30公顷以上,旱田作物达到50公顷以上,经农业部门认定并工商注册的农业生产经济组织。至今,全州专业农场已经发展到451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35719公顷,其中,流转农民土地30718公顷,占专业农场总规模的86%。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79公顷,共涉及土地流转农户16331户,平均每个专业农场流转36家农户土地。
按照专业农场种植作物分类,经营旱田作物的309家,水田作物的94家,蔬菜作物的16家,经济作物的32家。专业农场类型:一是农民种粮大户领办类型201家,占农场总数的44.6%。主要指种植大户、村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专业农场;二是农民合伙类型81家,占农场总数的18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类型127 家,占农场总数的28%;四是城镇个人创办类型21家,占农场总数的4.7%;五是城乡企业带动创办类型21 家,占农场总数的4.7%。
2011年199家专业农场中98%实现了盈利,共实现净利润1.07亿元,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盈利54万元,专业农场的粮食单产高出全州平均值20%左右。并且,土地流转农民也得到了实惠。土地流转价格从过去每公顷2000元至3000元提高到5000元左右,有些已达到6000元以上,土地流转价格的提高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2011年,该州土地流转面积比前一年增加37.4%,城镇化率达到67.04%,较前一年提高0.84个百分点。2012年,我州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6517公顷,较2011年增幅30.7%,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0.3%。
二、主要做法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着眼于农场风险的最小化和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原则。既要让农场主挣大钱,又要保证和提升农户的收益。农场主获得的是土地连片整理、实施科学耕作、降低生产成本等规模效益;农民获得的是土地收益和劳动力价值的双重收入。
为确保农场风险最小化,主要实施了七项扶持政策。
一是贷款贴息。专业农场贷款的利息由政府补贴60%,州和县市各30%。二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含农机具购置补贴、钢骨架储粮仓补贴),不受身份和户籍限制。三是在原一次性3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基础上,扩大到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四是提高农作物保险额度。专业农场农作物政策性保险保额在省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水田每公顷增加3000元,达到7000元;旱田每公顷增加2000元,达到5000元,保费增加部分州和县市财政补贴三分之二。五是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专业农场倾斜。六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1)专业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专业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免企业所得税。(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而占用农村集体林地、牧业用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4)直接用于农、林、牧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七是在仓库、晾晒场、农机具库房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上给予土地政策支持。
为保证农民利益最大化,共出台六项措施。一是固化农民土地收益权,确保现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民离乡进城即使把户口迁出,其承包土地也不收回、不调整,依附于土地的各项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并可继承或有偿转让。二是专业农场实现超额利润时,给予农户不低于农场超额利润20%的利益补偿。三是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后的农民进城定居。进城农民在就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享受同等市民待遇。四是进城农民仍然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权。五是政府通过实施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等政策,解决进城农民住房问题,并积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减轻农民购房负担。六是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对流转土地生活困难的农民,纳入民政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三、未来打算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完全符合2012年中央1号文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精神,其重要意义可概括为三点:第一,是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现代农业最基本的条件是规模经营。没有规模经营,现代科技、现代机械就无法实施,生态农业、绿色农业也要打折扣。实行规模经营,不仅农业生产力等到提高,而且农业的科学化、标准化生产更有保障,农产品的品质也得到了提高。第二,是富裕农民的迫切要求。现在的分散经营形式不改变,广大农民从根本上富裕是不可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性,分散经营也就分散了收益。劳动力的相对闲置和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成本的相对占比过高,注定了农民收益的局限性。只有大多数农民在不失去土地收益的前提下离开土地,实现双重收益,农民的致富才有广阔前景。第三,是推动城镇化的必然选择。现代社会是城市社会,城市是现代社会的火车头。社会发展水平的根本标志就是城市化率。城市化是农民变成市民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城市规划、城市基础建设,把更多的农民划到城镇才是城镇化。不让农民离开土地进城,不把大批的农民变成市民,城镇化就没有可能。通过专业农场这个载体把农民土地集中起来,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就可以发展其他产业或可以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富裕起来并摆脱土地束缚的农民,只要有适度政策引导,一定会最终融入城市。
四年来的实践证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农村工作总体思路,符合延边州实际,顺应了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客观规律,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随着土地租金的迅速拉高和农场主致富效应的显现,广大农户土地向外流转和一些能人租地办农场这两个积极性不断高涨,专业农场发展势头强劲。并且2012年州人大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草案)》予以通过,按程序报省人大批准后,将给予专业农场法律保障。今后的发展目标是:力争再用三年时间,专业农场发展到l000个以上,实现50%以上的村由专业农场集中耕种土地的目标。主要措施是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种田能手投身创办专业农场,加快规模经营步伐;统筹和捆绑使用各项惠农政策,集中向专业农场倾斜;向州林合牧业担保公司进一步注资,为更多专业农场贷款提供金融支撑;进一步完善专业农场保险制度,化解规模经营风险;积极探索引导农民进城的有效办法,让更多摆脱土地束缚的农民尽快融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