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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发展是一个缓慢曲折的过程,隐私权的保护由"场所"向"人"转变,许多国家已经承认对公共场所隐私权的保护。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新媒体的发展,在某些情景下,网络空间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公民在其中的行为应受到隐私权的保护。本研究对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发展进行梳理,总结网络空间这一新型"公共场所"的生态特征,探讨公共场所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下的新变化并从网络空间中的不同场景的视角对其隐私权的保护提出建议。首先对传统的物理公共场所进行界定,认为其具有开放性、公共性、多元性和不确定性。然后从公共场所无隐私和公共场所隐私权的确立对传统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发展和变迁进行总结梳理。其中支持公共场所无隐私的原因是基于"场所理论"、风险自担理论和公共场所的行为记录下来与在公共场所观看是一样的。公共场所无隐私是一个单一且执行力强的标准,但是由于它受制于时代的局限而被批判和质疑。随着"合理隐私期待"理论的提出,公共场所隐私权得到确立。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对网络空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讨论此起彼伏。网络空间具有一定的公共场所的属性,文章提出对网络空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界定应结合特定场景的属性和使用网络空间主体的期待来综合衡量,并总结网络空间作为新型公共场所的生态特征,包括虚拟化、去中心化、用户行为无尺度、场景多样化、公私界限模糊化以及舆论传播的裂变和爆发性。本研究利用公共场所隐私权理论作为工具探讨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公共场所隐私权在网络空间发生了新的变化,包括以物理空间的场所来判断隐私权的标准已经失效,隐私保护更加困难复杂;匿名表达权和被遗忘权为公民网络空间隐私权的保护提供可能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相应责任保证公民的网络空间隐私权不被侵犯。最后,将网络空间存在的几类不同场景总结为私人聊天场景、公共聊天场景、主动分享场景、公共评论场景和电商平台的购物评论区,并对每类场景如何进行网络空间的隐私权保护提出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