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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日本正式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5周年。将目光投到日本,或能为国内教师证管理带来一些启示。
不更新将失效
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有关今后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方式》审议报告中,对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进行了如下定义: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指的是“对资格证书设置有效期限,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再次授予教师的制度”。
根据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规定,日本教师自取得教师资格证10年后若不进行更新将自动失效。在失效之前,为更新资格证,教师应当学习由指定大学提供的相关课程并通过考核,若未通过考核,其教师资格证将失效并失去教师身份。为了让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落地”,日本于2007年修订了《教育职员资格证法》以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目前,在日本,教师在职进修已通过法律形式成为了教师应尽的义务。进修学习不仅是教师的个人行为,现已成为日本政府主导的、带有一定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同时,日本政府借该制度向教育教学“指导能力不足”的教师“亮剑”。按照制度规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参加规定的进修学习,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教师而言,将面临提前甚至终身“下课”的危机。
目的:培养值得尊重的教师
2009年4月,日本正式实施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从该制度的酝酿到实施,其实也走过了一段艰难历程。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最初始于2000年日本“教育改革国民会议”在“最终报告”中有关引入此制度的提案。此后,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针对时任日本文部科学大臣町村信孝所做的《有关今后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形式》报告进行了审议,在2001年“中间报告”中表明了谨慎的态度,而“最终报告”决定对其暂缓实施。
日本教育再生会议于2004年提出了题为《以全社会之力实现教育再生》的报告书,该报告提出,必须用一切方法培养有魅力、值得尊重的教师,其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导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表示,出台此举宗旨有二:一是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和不断变化的教育对象,促使在职教师不断进修,促进其专业化成长与发展,克服教师职业倦怠;二是加大排除不合格教师的力度。在他们看来,未引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之前的教师制度,对于教师身份过于保护,让教师感觉教师这一职业永远是“铁饭碗”;因此,难以将不合格教师排除出教师队伍。
2006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其审议报告中提出了以下主要内容:政府主导的教育改革,要求实施综合性的教师人事管理体系和学校评价体系改革;对于财界的教育改革,建议要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为重点。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强调,教师资格证制度“作为一种基本形态,以及作为实施对教师必要资质能力的更新,有必要进行一项制度设计”;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是在保持教师必要资质能力的基础上,要求定期更新的制度”,它的直接目的不在于开除不合格教师,而是强调“作为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能在更新后仍能自信执教,获得社会的尊敬和信赖的一种具有积极性的制度”。
面临的理论与实践困境
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的出笼并非一帆风顺。2002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其“中期报告”中指出,对于教师资格证制度,必须谨慎对待。在数次的审议中,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主要围绕下列问题展开了咨询与质疑:教师资格证更新的目的,究竟是为了审查教师的合格性,还是为了保证和提高教师的专业性;评价教师的客观标准是如何设定的;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的引入,对比其现行的培训和职位制度等,是否能在大幅度修改制度后产生真正应有的效果;没有引入教师证更新制度时,依据公务员和职位制度相关的现行法律,是否能够对教师进行免职,或者将教师转岗至非教师岗位。
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统计,在2012年,全日本参加教师资格证更新“必修领域”讲座学习的教师达9.23万人,参加“选择领域”学习的教师达25.53万人。如此庞大的教师学习队伍,给大学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影响到中小学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为此,一线教师苦不堪言。
在前行中日臻完善
针对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本文部科学省一直在进行跟踪调查研究,通过组织专家研讨与进行政策论证,以寻求改进现行制度之良策。据报道,日本文部科学省已经设立了改善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研讨会相关组织机构,委任日本放送大学小川正人教授担任该研讨会负责人。据了解,该研讨会研讨主要基于2007年所修订的《教育职员资格证法》以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等法律相关条款,为了今后更好地实施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而对现行更新制度中所反映出的有待改进的问题进行梳理并研讨,为日本文部科学省进一步完善该制度提供决策的理论依据。
2014年3月18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告了《有关改善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的报告说明》全文。其中提出,要完善现行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使教师能适时更新自身相关知识并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以达到较好地履行其职责的目的。该报告共分三章,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为应对现代教育课题所带来的挑战,对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中所规定的知识更新的框架、学习内容进行改善;清晰界定教师资格证更新学习制度与现职教师研修学习制度各自应承担的职责与发挥的作用;寻求改善现行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文本与实践操作层面的其他对策。
不更新将失效
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有关今后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方式》审议报告中,对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进行了如下定义: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指的是“对资格证书设置有效期限,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再次授予教师的制度”。
根据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规定,日本教师自取得教师资格证10年后若不进行更新将自动失效。在失效之前,为更新资格证,教师应当学习由指定大学提供的相关课程并通过考核,若未通过考核,其教师资格证将失效并失去教师身份。为了让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落地”,日本于2007年修订了《教育职员资格证法》以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目前,在日本,教师在职进修已通过法律形式成为了教师应尽的义务。进修学习不仅是教师的个人行为,现已成为日本政府主导的、带有一定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同时,日本政府借该制度向教育教学“指导能力不足”的教师“亮剑”。按照制度规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参加规定的进修学习,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教师而言,将面临提前甚至终身“下课”的危机。
目的:培养值得尊重的教师
2009年4月,日本正式实施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从该制度的酝酿到实施,其实也走过了一段艰难历程。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最初始于2000年日本“教育改革国民会议”在“最终报告”中有关引入此制度的提案。此后,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针对时任日本文部科学大臣町村信孝所做的《有关今后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形式》报告进行了审议,在2001年“中间报告”中表明了谨慎的态度,而“最终报告”决定对其暂缓实施。
日本教育再生会议于2004年提出了题为《以全社会之力实现教育再生》的报告书,该报告提出,必须用一切方法培养有魅力、值得尊重的教师,其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导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表示,出台此举宗旨有二:一是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和不断变化的教育对象,促使在职教师不断进修,促进其专业化成长与发展,克服教师职业倦怠;二是加大排除不合格教师的力度。在他们看来,未引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之前的教师制度,对于教师身份过于保护,让教师感觉教师这一职业永远是“铁饭碗”;因此,难以将不合格教师排除出教师队伍。
2006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其审议报告中提出了以下主要内容:政府主导的教育改革,要求实施综合性的教师人事管理体系和学校评价体系改革;对于财界的教育改革,建议要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为重点。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强调,教师资格证制度“作为一种基本形态,以及作为实施对教师必要资质能力的更新,有必要进行一项制度设计”;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是在保持教师必要资质能力的基础上,要求定期更新的制度”,它的直接目的不在于开除不合格教师,而是强调“作为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能在更新后仍能自信执教,获得社会的尊敬和信赖的一种具有积极性的制度”。
面临的理论与实践困境
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的出笼并非一帆风顺。2002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其“中期报告”中指出,对于教师资格证制度,必须谨慎对待。在数次的审议中,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主要围绕下列问题展开了咨询与质疑:教师资格证更新的目的,究竟是为了审查教师的合格性,还是为了保证和提高教师的专业性;评价教师的客观标准是如何设定的;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的引入,对比其现行的培训和职位制度等,是否能在大幅度修改制度后产生真正应有的效果;没有引入教师证更新制度时,依据公务员和职位制度相关的现行法律,是否能够对教师进行免职,或者将教师转岗至非教师岗位。
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统计,在2012年,全日本参加教师资格证更新“必修领域”讲座学习的教师达9.23万人,参加“选择领域”学习的教师达25.53万人。如此庞大的教师学习队伍,给大学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影响到中小学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为此,一线教师苦不堪言。
在前行中日臻完善
针对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本文部科学省一直在进行跟踪调查研究,通过组织专家研讨与进行政策论证,以寻求改进现行制度之良策。据报道,日本文部科学省已经设立了改善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研讨会相关组织机构,委任日本放送大学小川正人教授担任该研讨会负责人。据了解,该研讨会研讨主要基于2007年所修订的《教育职员资格证法》以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等法律相关条款,为了今后更好地实施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而对现行更新制度中所反映出的有待改进的问题进行梳理并研讨,为日本文部科学省进一步完善该制度提供决策的理论依据。
2014年3月18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告了《有关改善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的报告说明》全文。其中提出,要完善现行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使教师能适时更新自身相关知识并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以达到较好地履行其职责的目的。该报告共分三章,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为应对现代教育课题所带来的挑战,对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中所规定的知识更新的框架、学习内容进行改善;清晰界定教师资格证更新学习制度与现职教师研修学习制度各自应承担的职责与发挥的作用;寻求改善现行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文本与实践操作层面的其他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