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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将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家庭矛盾、感情纠葛等作为主题,搬上荧幕,为他们提供倾诉交流、寻求帮助的平台。但与此同时,情感类谈话节目将个人及家庭隐私通过电视媒体传播呈现,使其暴露于广大电视受众面前,这种形式与中国传统常理相悖,同时会使嘉宾遭受话语暴力。
关键词: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隐私;话语暴力
从1996年开播的央视《实话实说》、1997年湖南电视台开办的《真情对对碰》开始,各类情感类谈话节目在电视上大放异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从以前大多关注名人、明星的个人生活、成长经历,渐渐过渡到现如今将镜头也对准了广大的普通老百姓,开始关注他们的亲情及爱情故事,并邀请心理、法律的相关专家对嘉宾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供心理疏导和帮助,以解决嘉宾的情感困扰。情感类谈话节目开办的初衷,通过讲述平常百姓自己的故事,给普通人倾诉、吐露内心世界一个平台,对他们的问题提供帮助,从而引起电视机前广大受众的情感共鸣和认同,最终达到提高收视率的目的。在这看似双赢的背后,情感类谈话节目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却是不容忽视的,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涉嫌暴露个人隐私,以个人隐私作为节目内容与看点以吸引受众的方式,与中国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常理是相悖的,同时由于暴露隐私而使嘉宾个人很容易遭受话语暴力。
一、隐私与话语暴力的概念界定
隐私源于“知耻心”,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由于偷吃了禁果,发现自己与对方身体上的差异,用树叶将自己身体的部分遮住,由此便产生了羞耻心。“在心理学领域,隐私是一种在羞耻感的驱使下旨在保护个人尊严、人格独立和控制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从而为自己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一种意识和心态”①中国有句
古话“家丑不可外扬”,就是说家庭内部不体面的事情不宜向外人宣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文明国度、礼仪之邦,十分注重礼节贤孝,道德伦常,对于违背准则规范、有失体统的事情,常常羞于说出口,更不用说告知于外人了。当今社会,“家丑”转变成了隐私,是涉及私人空间内的事情,仅限于少数人知道。通常,家庭事务总是在家庭内部处理解决,外人一般很少插手,在家庭矛盾中受委屈的一方多会找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倾诉、评理,以得到他们的同情和帮助,家庭内部处理不了的或复杂的事情至多也是寻求街坊邻里、社区、街道出面调解,都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且与当事人关系较为紧密的人之间传播解决,相信所有人最不愿看到的解决办法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对簿公堂,这样会让更多的人知道家里的隐私。
可以看出,家庭事务的解决,绝大多数人都是希望在不暴露个人隐私、在最少人知道的情况下进行,以免有失颜面,这种方式始终秉承了中国的传统常理,捍卫了个人的尊严和道德底线。而情感类谈话节目却反其道而行之,将普通百姓的家常里短、家庭矛盾通过交流沟通的形式呈现在广大电视观众面前,将个人及家庭隐私赤裸裸地暴露在无数不相干的人面前,让众多旁人对嘉宾及其行为评头论足,这无疑是将隐私公开化。关于隐私概念的界定,中国学者张新宝所持的生活安宁和秘密说认为,“隐私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隐私包括私生活安宁和私生活秘密两个方面。”②情感类谈话节目将个人及家庭隐私公开化,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对嘉宾当事人的私生活不可避免地带来影响和干扰。网上公布的一项关于情感类谈话节目对社会的影响的调研显示,在被问及“如果生活中有类似节目中的主人公的困扰会不会参加节目?”时,在234个人当中,有83人明确表示“不会,不想让别人知道”,而只有18人选择“会,因为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其他人选择了“会考虑”或“不清楚”。③一位热心网友做了一个关于上海卫视《幸福魔方》栏目的投票活动,问题是“你有问题时会上这节目吗?”,在106位网友投票中,其中有77位选择“不会”,只有8位选择“会”。④虽然这两项小型调研不具有代表性、广泛性与正规性,但至少从侧面表明了中国普通民众对个人及家庭隐私所持有的态度。
说到暴力,通常会联想到个人或群体之间由于矛盾引发的蓄意的、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从而造成当事人不同程度的伤害和后果。这种暴力是外在、显性的,“雷蒙·威廉姆斯曾区分了暴力这个词的许多特定含义:不受约束的行为;侵害财产或尊严;猛烈的行为;使用身体力量;对身体的攻击;具有以上任一个或全部的表证或征兆。”⑤还有另一种解释就是,将暴力放在社会文化互动的語境中去理解,出现了话语暴力或符号暴力,这种形式内在隐性,空间场域广阔,其实施并不直接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由个人自我操纵和控制。本文涉及的暴力界定为社会文化互动语境下的话语暴力
二、 隐私与话语暴力的理论分析
个人及家庭隐私不宜公开,可以援引象征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的理论观点予以解释。家庭和外界空间的不同对个人的感受是不同的,家庭的有限空间氛围对于个人而言是熟悉的,是相对安全有序的,是个人能够掌控的,在家庭的空间范围内,个人能够感觉到轻松惬意,不被外界干扰,对于发生的事情也能够驾驭的了,也就是说,家庭环境处于一种有序的、安全的状态。相对家庭空间而言的外界空间,对个人而言,则是陌生的,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个人无法掌控,因此外界给个人的感受就是不安全的,危险的。当个人及家庭成员发生问题或矛盾时,面对家庭和外界两种不同的环境,个人当然更愿意选择在安全的、自己能够掌控的家庭环境内将问题或矛盾解决,而将矛盾从家庭呈现到外界,是将个人置于一个陌生的、无序的环境里,会让个人感到危险、不安全,这显然不利于解决处理个人及家庭矛盾。情感类谈话节目则正是将个人及家庭隐私通过电视呈现在公众面前,置个人于陌生、危险的空间,让嘉宾没有安全感,可想而知,在这种安全感缺失的空间里,想要有效地解决个人及家庭问题谈何容易。
具体来讲,在谈话节目的录制现场这个陌生的环境里,面对主持人、专家、现场和电视机前的广大观众,还有灯光和镜头,嘉宾置身于大庭广众之下,会出现紧张、坐立不安、语无伦次的情况,这源于嘉宾缺乏安全感,对状况无法操控,而原本在家庭里能够随心所欲、无所顾忌的言行,由于进入了陌生的环境,会使嘉宾有所顾忌,有可能无法将问题完整清晰的进行阐述。另外,在这种缺乏安全感的公共空间,嘉宾的情绪和状态很可能受到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原本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被刻意地放大、复杂化,嘉宾将自己放在弱势、受委屈的位置,以非客观、情绪化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这种讲述有刻意渲染的成份,目的无外乎放大自己受委屈的程度,以博得更多观众的同情,而存在过错的一方则完全身处一种道德沦丧、十恶不赦、千夫所指的境地,被广大电视观众肆意评判、妄加论断,成了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得不承受巨大的道德压力,成为了话语暴力的受害者,就算实际所犯的过错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嘉宾处于谈话节目的演播现场这种无序危险的公共空间和环境下,常常无法将问题或矛盾真实客观地呈现,还会因此遭受话语暴力和道德舆论的压力,这肯定无益于当事人矛盾的有效解决,甚至会激化彼此之间的矛盾。 三、 具体节目案例分析
江苏卫视《人间》2011年4月11日的节目《真假离婚》,男嘉宾曾俊为了自己的事业、家庭生活,也为了帮助妻子曹倩的好友小吴顺利买到房子,与妻子曹倩经过协商签订了一份假的离婚协议书,与小吴签订了合作协议,以夫妻的名义帮助小吴买房,事成之后小吴付给曾俊10万元报酬。就在曾俊与小吴履行他们之间的协议时,曾俊的丈母娘听到了传闻,便求助栏目组协助调查,发现女婿与小吴的确很暧昧地一起去看楼盘,并在家中无意中发现了女儿与女婿之间的离婚协议,女儿却说是假的,在母亲的指责和质问下,曹倩也开始怀疑丈夫假戏真做了。就事实的真相三个人在演播现场进行了交流与沟通,最后以曾俊终止与小吴的协议,挽回与家人的感情而告终。
湖南卫视《8090》2010年11月15日的节目《不能说的秘密》,男嘉宾李德胜为了挽回与自己女友莉莉的恋情,来到节目现场寻求帮助,而令人吃惊的是,莉莉却是一个比他大22岁的女人,在与李德胜开始以情侣的身份开始交往时,莉莉以两年时间让他赚够100万作为结婚的条件,李德胜满口答应。而其实在两人开始交往时,莉莉由于与李德胜之间巨大的年龄差距,只是喜欢他,却从没有考虑过要与他结婚,只是以那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爱情承诺作为拒绝李德胜的挡箭牌,李德胜在交往中对自己的不信任、过分干涉自由等诸多矛盾,还有考虑到双方父母的意见,于是选择与他分手。男女嘉宾在节目现场对彼此的恋情作了了断,以两人的和平分手结束。
上海卫视《幸福魔方》2011年6月7日的节目《婆婆别逼我》,嘉宾小何的丈夫突发急性白血病去世,她的婆婆田女士却三番五次去小何家里闹,要求小何把房子和车子都卖掉,得到的钱分给婆婆一半,小何不想卖掉房子。小何与其婆婆田女士、自己的母亲娄女士就小何与婆婆之间的矛盾进行沟通,田女士由于不满意小何的家庭生长环境,对其始终怀有成见,叙述中对其儿子的去世包括后来因小何的身体原因无奈堕胎导致抱孙子的愿望落空,田女士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小何身上,只为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考虑,并没有设身处地得为小何着想,经过问题的展开与交流,在主持人、心理专家和幸福攻略团成员的劝说与开导下,最终田女士同意愿意重新审视自己与儿媳小何之间的关系,会给小何足够的时间处理房产的问题。
以上只是选取了几个省市卫视中收视率、人气比较高的情感类谈话节目当中的某一期作为案例,并不全面,但基本都符合情感类谈话节目的定位,面向普通民众的情感困惑与矛盾。这三期节目涉及的都是亲情与爱情矛盾,事件当事人都将各自的经历和做法呈现在节目现场,在嘉宾们将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合盘托出的时候,其个人及家庭隐私已经毫无遮掩地呈现出来,而不管当事人的初衷和做法是否正确。其中在《真假离婚》节目中,虽然曾俊与曹倩为赚钱的做法在旁人看来既荒唐又危险,但毕竟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家庭内部的事,外人其实并没有权利妄加评判,而曾俊也在演播现场表示其实并不愿意将事情放在电视节目中说。以上三个节目都涉嫌侵犯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而情感类谈话节目的共同问题是,嘉宾在电视媒体这个公共空间里,面对的并不是家庭内部少数几个人,而是面对着全国广大的电视观众,个人及家庭隐私在节目中曝光,当事人有会面临着成千上万人的道德与情感评判的可能性,会被武断地烙上某种形象的印记,会面临各种道德话语的攻击,成为话语暴力的受害者。而在节目播出之后,嘉宾的日常生活还可能为此受到各种影响和干扰,继续遭受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和各种话语暴力,为此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些是情感类访谈节目在节目播出之后所没有考虑到的,不知道会有多少的电视观众对节目中像曾俊、李德胜、田女士这样的普通嘉宾针对他们的言行作出自己的评判,而对于他们节目结束以后,在节目现场看似得到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是否真正化解,还是原地踏步,生活是否还是会像往常一样平静,我们需要打一个问号。笔者相信每个上过节目的嘉宾在下节目之后都或多或少经历过自己的生活被干扰的情况,而这与张新宝先生关于隐私概念中“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干扰”是完全相悖的。
四、 结语
在中国传统观念和常理的文化背景与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文化互动语境之下,对个人隐私的关注和保护已经成为热议的話题,与此同时,社会环境与公众舆论对个人施加的心理和精神压力与日俱增,作为个人越来越需要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安全空间。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原本以感受普通百姓的人情冷暖、家长里短,提供情感宣泄、化解矛盾为初衷和目的,实质上却难掩以探究嘉宾个人及家庭隐私和满足受众普遍窥探欲来提高节目收视率为目的之嫌,不仅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触碰道德底线,将嘉宾当事人置于自我无法自如掌控的不安全的公共场域中,让其陷入公众的道德评判和话语暴力之中,并且对嘉宾在重返个人空间时可能遭受到的干扰和压力根本没有考虑。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所暴露出的问题和弊端是很明显的,基于普通民众现实情况的考虑,还是应该提倡将家庭矛盾置于各自安全的空间场域内予以解决。
注释:
① 刘德良:《隐私与隐私权问题研究》,载《社会科学》2003年第8期。
② 张新宝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③ 关于情感类谈话节目对社会的影响的调研 http://www.sojump.com/report/630763.aspx 问卷星。
④ http://y.pps.tv/show.php?entry_id=4054812 PPS娱乐圈。
⑤ [英]奈杰尔·拉波特,乔安娜·奥弗林著:《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关键概念》,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332页。
参考文献:
[1]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文化研究的历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英]玛丽·道格拉斯著,黄剑波,柳博赟,卢忱译.洁净与危险[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3]刘彦民.隐私权若干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6.
[4]王明霞.隐私权研究[D].安徽大学,2003.
[5]蔡琪,盛兰.悲情叙事的影像传播——解析我国电视情感类谈话节目[J].现代传播,2010(03).
[6]张晓辉.大众媒介传播范式之改变——对主动型隐私公开节目的分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2).
[7]许莉.浅析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的兴盛原因及背后问题[J].新闻界,2009(06).
(作者简介:严小刚(1979.9-),男,陕西陇县人,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人类学。)
关键词: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隐私;话语暴力
从1996年开播的央视《实话实说》、1997年湖南电视台开办的《真情对对碰》开始,各类情感类谈话节目在电视上大放异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从以前大多关注名人、明星的个人生活、成长经历,渐渐过渡到现如今将镜头也对准了广大的普通老百姓,开始关注他们的亲情及爱情故事,并邀请心理、法律的相关专家对嘉宾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供心理疏导和帮助,以解决嘉宾的情感困扰。情感类谈话节目开办的初衷,通过讲述平常百姓自己的故事,给普通人倾诉、吐露内心世界一个平台,对他们的问题提供帮助,从而引起电视机前广大受众的情感共鸣和认同,最终达到提高收视率的目的。在这看似双赢的背后,情感类谈话节目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却是不容忽视的,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涉嫌暴露个人隐私,以个人隐私作为节目内容与看点以吸引受众的方式,与中国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常理是相悖的,同时由于暴露隐私而使嘉宾个人很容易遭受话语暴力。
一、隐私与话语暴力的概念界定
隐私源于“知耻心”,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由于偷吃了禁果,发现自己与对方身体上的差异,用树叶将自己身体的部分遮住,由此便产生了羞耻心。“在心理学领域,隐私是一种在羞耻感的驱使下旨在保护个人尊严、人格独立和控制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从而为自己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一种意识和心态”①中国有句
古话“家丑不可外扬”,就是说家庭内部不体面的事情不宜向外人宣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文明国度、礼仪之邦,十分注重礼节贤孝,道德伦常,对于违背准则规范、有失体统的事情,常常羞于说出口,更不用说告知于外人了。当今社会,“家丑”转变成了隐私,是涉及私人空间内的事情,仅限于少数人知道。通常,家庭事务总是在家庭内部处理解决,外人一般很少插手,在家庭矛盾中受委屈的一方多会找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倾诉、评理,以得到他们的同情和帮助,家庭内部处理不了的或复杂的事情至多也是寻求街坊邻里、社区、街道出面调解,都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且与当事人关系较为紧密的人之间传播解决,相信所有人最不愿看到的解决办法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对簿公堂,这样会让更多的人知道家里的隐私。
可以看出,家庭事务的解决,绝大多数人都是希望在不暴露个人隐私、在最少人知道的情况下进行,以免有失颜面,这种方式始终秉承了中国的传统常理,捍卫了个人的尊严和道德底线。而情感类谈话节目却反其道而行之,将普通百姓的家常里短、家庭矛盾通过交流沟通的形式呈现在广大电视观众面前,将个人及家庭隐私赤裸裸地暴露在无数不相干的人面前,让众多旁人对嘉宾及其行为评头论足,这无疑是将隐私公开化。关于隐私概念的界定,中国学者张新宝所持的生活安宁和秘密说认为,“隐私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隐私包括私生活安宁和私生活秘密两个方面。”②情感类谈话节目将个人及家庭隐私公开化,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对嘉宾当事人的私生活不可避免地带来影响和干扰。网上公布的一项关于情感类谈话节目对社会的影响的调研显示,在被问及“如果生活中有类似节目中的主人公的困扰会不会参加节目?”时,在234个人当中,有83人明确表示“不会,不想让别人知道”,而只有18人选择“会,因为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其他人选择了“会考虑”或“不清楚”。③一位热心网友做了一个关于上海卫视《幸福魔方》栏目的投票活动,问题是“你有问题时会上这节目吗?”,在106位网友投票中,其中有77位选择“不会”,只有8位选择“会”。④虽然这两项小型调研不具有代表性、广泛性与正规性,但至少从侧面表明了中国普通民众对个人及家庭隐私所持有的态度。
说到暴力,通常会联想到个人或群体之间由于矛盾引发的蓄意的、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从而造成当事人不同程度的伤害和后果。这种暴力是外在、显性的,“雷蒙·威廉姆斯曾区分了暴力这个词的许多特定含义:不受约束的行为;侵害财产或尊严;猛烈的行为;使用身体力量;对身体的攻击;具有以上任一个或全部的表证或征兆。”⑤还有另一种解释就是,将暴力放在社会文化互动的語境中去理解,出现了话语暴力或符号暴力,这种形式内在隐性,空间场域广阔,其实施并不直接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由个人自我操纵和控制。本文涉及的暴力界定为社会文化互动语境下的话语暴力
二、 隐私与话语暴力的理论分析
个人及家庭隐私不宜公开,可以援引象征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的理论观点予以解释。家庭和外界空间的不同对个人的感受是不同的,家庭的有限空间氛围对于个人而言是熟悉的,是相对安全有序的,是个人能够掌控的,在家庭的空间范围内,个人能够感觉到轻松惬意,不被外界干扰,对于发生的事情也能够驾驭的了,也就是说,家庭环境处于一种有序的、安全的状态。相对家庭空间而言的外界空间,对个人而言,则是陌生的,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个人无法掌控,因此外界给个人的感受就是不安全的,危险的。当个人及家庭成员发生问题或矛盾时,面对家庭和外界两种不同的环境,个人当然更愿意选择在安全的、自己能够掌控的家庭环境内将问题或矛盾解决,而将矛盾从家庭呈现到外界,是将个人置于一个陌生的、无序的环境里,会让个人感到危险、不安全,这显然不利于解决处理个人及家庭矛盾。情感类谈话节目则正是将个人及家庭隐私通过电视呈现在公众面前,置个人于陌生、危险的空间,让嘉宾没有安全感,可想而知,在这种安全感缺失的空间里,想要有效地解决个人及家庭问题谈何容易。
具体来讲,在谈话节目的录制现场这个陌生的环境里,面对主持人、专家、现场和电视机前的广大观众,还有灯光和镜头,嘉宾置身于大庭广众之下,会出现紧张、坐立不安、语无伦次的情况,这源于嘉宾缺乏安全感,对状况无法操控,而原本在家庭里能够随心所欲、无所顾忌的言行,由于进入了陌生的环境,会使嘉宾有所顾忌,有可能无法将问题完整清晰的进行阐述。另外,在这种缺乏安全感的公共空间,嘉宾的情绪和状态很可能受到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原本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被刻意地放大、复杂化,嘉宾将自己放在弱势、受委屈的位置,以非客观、情绪化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这种讲述有刻意渲染的成份,目的无外乎放大自己受委屈的程度,以博得更多观众的同情,而存在过错的一方则完全身处一种道德沦丧、十恶不赦、千夫所指的境地,被广大电视观众肆意评判、妄加论断,成了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得不承受巨大的道德压力,成为了话语暴力的受害者,就算实际所犯的过错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嘉宾处于谈话节目的演播现场这种无序危险的公共空间和环境下,常常无法将问题或矛盾真实客观地呈现,还会因此遭受话语暴力和道德舆论的压力,这肯定无益于当事人矛盾的有效解决,甚至会激化彼此之间的矛盾。 三、 具体节目案例分析
江苏卫视《人间》2011年4月11日的节目《真假离婚》,男嘉宾曾俊为了自己的事业、家庭生活,也为了帮助妻子曹倩的好友小吴顺利买到房子,与妻子曹倩经过协商签订了一份假的离婚协议书,与小吴签订了合作协议,以夫妻的名义帮助小吴买房,事成之后小吴付给曾俊10万元报酬。就在曾俊与小吴履行他们之间的协议时,曾俊的丈母娘听到了传闻,便求助栏目组协助调查,发现女婿与小吴的确很暧昧地一起去看楼盘,并在家中无意中发现了女儿与女婿之间的离婚协议,女儿却说是假的,在母亲的指责和质问下,曹倩也开始怀疑丈夫假戏真做了。就事实的真相三个人在演播现场进行了交流与沟通,最后以曾俊终止与小吴的协议,挽回与家人的感情而告终。
湖南卫视《8090》2010年11月15日的节目《不能说的秘密》,男嘉宾李德胜为了挽回与自己女友莉莉的恋情,来到节目现场寻求帮助,而令人吃惊的是,莉莉却是一个比他大22岁的女人,在与李德胜开始以情侣的身份开始交往时,莉莉以两年时间让他赚够100万作为结婚的条件,李德胜满口答应。而其实在两人开始交往时,莉莉由于与李德胜之间巨大的年龄差距,只是喜欢他,却从没有考虑过要与他结婚,只是以那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爱情承诺作为拒绝李德胜的挡箭牌,李德胜在交往中对自己的不信任、过分干涉自由等诸多矛盾,还有考虑到双方父母的意见,于是选择与他分手。男女嘉宾在节目现场对彼此的恋情作了了断,以两人的和平分手结束。
上海卫视《幸福魔方》2011年6月7日的节目《婆婆别逼我》,嘉宾小何的丈夫突发急性白血病去世,她的婆婆田女士却三番五次去小何家里闹,要求小何把房子和车子都卖掉,得到的钱分给婆婆一半,小何不想卖掉房子。小何与其婆婆田女士、自己的母亲娄女士就小何与婆婆之间的矛盾进行沟通,田女士由于不满意小何的家庭生长环境,对其始终怀有成见,叙述中对其儿子的去世包括后来因小何的身体原因无奈堕胎导致抱孙子的愿望落空,田女士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小何身上,只为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考虑,并没有设身处地得为小何着想,经过问题的展开与交流,在主持人、心理专家和幸福攻略团成员的劝说与开导下,最终田女士同意愿意重新审视自己与儿媳小何之间的关系,会给小何足够的时间处理房产的问题。
以上只是选取了几个省市卫视中收视率、人气比较高的情感类谈话节目当中的某一期作为案例,并不全面,但基本都符合情感类谈话节目的定位,面向普通民众的情感困惑与矛盾。这三期节目涉及的都是亲情与爱情矛盾,事件当事人都将各自的经历和做法呈现在节目现场,在嘉宾们将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合盘托出的时候,其个人及家庭隐私已经毫无遮掩地呈现出来,而不管当事人的初衷和做法是否正确。其中在《真假离婚》节目中,虽然曾俊与曹倩为赚钱的做法在旁人看来既荒唐又危险,但毕竟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家庭内部的事,外人其实并没有权利妄加评判,而曾俊也在演播现场表示其实并不愿意将事情放在电视节目中说。以上三个节目都涉嫌侵犯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而情感类谈话节目的共同问题是,嘉宾在电视媒体这个公共空间里,面对的并不是家庭内部少数几个人,而是面对着全国广大的电视观众,个人及家庭隐私在节目中曝光,当事人有会面临着成千上万人的道德与情感评判的可能性,会被武断地烙上某种形象的印记,会面临各种道德话语的攻击,成为话语暴力的受害者。而在节目播出之后,嘉宾的日常生活还可能为此受到各种影响和干扰,继续遭受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和各种话语暴力,为此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些是情感类访谈节目在节目播出之后所没有考虑到的,不知道会有多少的电视观众对节目中像曾俊、李德胜、田女士这样的普通嘉宾针对他们的言行作出自己的评判,而对于他们节目结束以后,在节目现场看似得到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是否真正化解,还是原地踏步,生活是否还是会像往常一样平静,我们需要打一个问号。笔者相信每个上过节目的嘉宾在下节目之后都或多或少经历过自己的生活被干扰的情况,而这与张新宝先生关于隐私概念中“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干扰”是完全相悖的。
四、 结语
在中国传统观念和常理的文化背景与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文化互动语境之下,对个人隐私的关注和保护已经成为热议的話题,与此同时,社会环境与公众舆论对个人施加的心理和精神压力与日俱增,作为个人越来越需要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安全空间。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原本以感受普通百姓的人情冷暖、家长里短,提供情感宣泄、化解矛盾为初衷和目的,实质上却难掩以探究嘉宾个人及家庭隐私和满足受众普遍窥探欲来提高节目收视率为目的之嫌,不仅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触碰道德底线,将嘉宾当事人置于自我无法自如掌控的不安全的公共场域中,让其陷入公众的道德评判和话语暴力之中,并且对嘉宾在重返个人空间时可能遭受到的干扰和压力根本没有考虑。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所暴露出的问题和弊端是很明显的,基于普通民众现实情况的考虑,还是应该提倡将家庭矛盾置于各自安全的空间场域内予以解决。
注释:
① 刘德良:《隐私与隐私权问题研究》,载《社会科学》2003年第8期。
② 张新宝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③ 关于情感类谈话节目对社会的影响的调研 http://www.sojump.com/report/630763.aspx 问卷星。
④ http://y.pps.tv/show.php?entry_id=4054812 PPS娱乐圈。
⑤ [英]奈杰尔·拉波特,乔安娜·奥弗林著:《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关键概念》,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332页。
参考文献:
[1]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文化研究的历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英]玛丽·道格拉斯著,黄剑波,柳博赟,卢忱译.洁净与危险[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3]刘彦民.隐私权若干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6.
[4]王明霞.隐私权研究[D].安徽大学,2003.
[5]蔡琪,盛兰.悲情叙事的影像传播——解析我国电视情感类谈话节目[J].现代传播,2010(03).
[6]张晓辉.大众媒介传播范式之改变——对主动型隐私公开节目的分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2).
[7]许莉.浅析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的兴盛原因及背后问题[J].新闻界,2009(06).
(作者简介:严小刚(1979.9-),男,陕西陇县人,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