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多年的改革经验和教训,以及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看,国资改革并不是一个“卖”字的问题,它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或关系,特别是政府(股东)定位、债权人保护、职工权益、国有资产流失、公平透明等等问题。
政府的位置。国有资产属于全体国民,但实际上全体国民共同委托政府来管理这一部分资产,政府由此获得了股东的身份。同时,由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本身又是社会经济事务的规则制定者和裁判员。因此,国资改革并不排斥政府的介入,相反,这恰恰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关键的问题在于政府把握好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并处理好股东身份与社会管理者身份之间的关系。
国有出资人的诚信义务。现实中,大多数国有公司或企业里,国家大都是作为控股股东存在的,根据公司资本多数决定的原则,公司的经营者实际上受命于或受制于公司的控股股东。鉴于此,法律一般都要求控股股东对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承担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国资重组过程中,很有必要强调国有股东的诚信义务。
不应忘记债权人。有限责任意味着公司的债权人不能对股东的个人财产提出请求,因此,基于公司法的利益平衡的思想,现代公司法亦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地位表示了强烈的关注。
职工的权益。国资改革固然要考虑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保护职工权益也不容忽视。
公平透明性决定改革成效。国资改革的公正和透明的问题,是目前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问题。国资改革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既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国家所有权的实际价值被发现和得到实现,从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可以在最大范围内寻找最有可能成功重组该企业的投资者。因此,政府的最大作为实际上正在于此,国资重组能否成功也系于此。
北京马荣伟
政府的位置。国有资产属于全体国民,但实际上全体国民共同委托政府来管理这一部分资产,政府由此获得了股东的身份。同时,由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本身又是社会经济事务的规则制定者和裁判员。因此,国资改革并不排斥政府的介入,相反,这恰恰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关键的问题在于政府把握好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并处理好股东身份与社会管理者身份之间的关系。
国有出资人的诚信义务。现实中,大多数国有公司或企业里,国家大都是作为控股股东存在的,根据公司资本多数决定的原则,公司的经营者实际上受命于或受制于公司的控股股东。鉴于此,法律一般都要求控股股东对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承担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国资重组过程中,很有必要强调国有股东的诚信义务。
不应忘记债权人。有限责任意味着公司的债权人不能对股东的个人财产提出请求,因此,基于公司法的利益平衡的思想,现代公司法亦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地位表示了强烈的关注。
职工的权益。国资改革固然要考虑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保护职工权益也不容忽视。
公平透明性决定改革成效。国资改革的公正和透明的问题,是目前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问题。国资改革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既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国家所有权的实际价值被发现和得到实现,从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可以在最大范围内寻找最有可能成功重组该企业的投资者。因此,政府的最大作为实际上正在于此,国资重组能否成功也系于此。
北京马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