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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发展林下经济是林业发展新的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既符合当前建设现代林场的要求,也利于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是推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该文通过对景宁县林业总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以期为国有林场、集体林等发展林下经济提供参考借鉴,加快推进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
关键词: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6.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9)22-0004-02
林下经济是指借助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动植物和微生物种类,进行种植、养殖以及休养生息等的一种可持续经济模式[1]。近年来,其在全国各地得了的普及、推广并不断拓展,极大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应坚持公益性改革方向,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的原则,围绕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生态责任[2],明确国有林场改革要“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3]。本文介绍了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总场(以下简称“林业总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了林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1 发展现状
林业总场成立于1965年12月,位于浙江省景宁县境内,地处瓯江支流和飞云江源头,是浙江省4大国有林场之一。总人数220人,其中在职在岗70人,退休职工150人,下设大仰、大际、草鱼塘、鹤溪、荒田湖5个分场、28个林区,毗邻6个乡镇、44个行政村。总经营面积5910hm2,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5120hm2、占总经营面积的86.7%;林木总蓄积64120m3,毛竹66.41万株,森林覆盖率92.7%。
2013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关于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文件精神,林业总场通过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验收,并确定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落实事业编制49人。林场改革后,林业总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确立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的生态公益型林场,逐步实现林业总场成为森林、湿地生态文化建设的示范区,森林经济发展的实验区,森林、湿地生态康养休闲旅游的核心区的“三区”现代林场[4]。近年来,林业总场借助自身优势,探索林下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因地制宜进行林下经济建设。
2 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2.1 “林+旅”模式 自1995年在草鱼塘分场建立省级森林公园以来,打造集林业产业、养生、生态农产品、观光游憩等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体,实现林旅融合,助推绿色经济转型发展,被评为景宁县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示范基地。例如,草鱼塘分场重点推进草鱼塘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在整合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然、人文资源,建成了一批健体强身、休闲养生、自然教育、红色教育等森林康养项目[5];大际分场以民宿为特色打造的龙溪山庄,借助云中大际AAAA级景区、林旅融合的优势,发展特色游。目前正在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将林场打造成森林、湿地生态文化建设的示范区和森林、湿地生态休闲养生旅游的核心区,进一步实现林旅深度融合。
2.2 “林+菌”模式 通过在草鱼塘分场阔叶林下开展仿野生栽培灵芝、竹林下仿野生栽培蝉虫等林菌模式,使大面积闲置林下土地得到了有效利用,降低了食用菌栽培的生产成本,简化了栽培程序,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为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产空间,并使得食用菌采摘后的废料成为树木生长的有机肥料,实现了林菌共生互长。
2.3 “林+药”模式 据调查,全县国有林场区域内常用的中药材原植物和具有一定药用功效的民间草药共计883种,占本区野生植物的53.0%[6]。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为发展“林+药”模式提供了广阔的利用空间。例如,具有独特药用价值的黄精、三叶青、七叶一枝花等,在草鱼塘、大际、荒田湖分场在林下种植133.34hm2,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3 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科学规划 由于单位性质改变为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经济创收已不再是国有林场主要的经营模式,也未将林下经济发展作为林场工作的重点,对林下经济的发展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更没有开展合理科学的规划,制约了林业总场林下经济的发展。
3.2 资源利用不够充分 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末对林场资源做到充分利用,林下经济在林场发展中仍然是初步发展阶段,在充分利用资源探索产业化发展、建设产业链等环节中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林场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3.3 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健全 国有林场大多位于较高的山区,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旅游等产业所必备的道路交通、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同时,信息通讯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也不完善。这些发展林下经济必备的基础和配套设施不完善,制约了其更好的发展。
3.4 必要的资金投入不足 公益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算和使用制度的制约、政府部门对国有林场的政策扶持不足,国有林场要争取到更多的资金发展林下经济相当困难,导致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必要的资金投入不足。
4 对策措施
4.1 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国有林场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 要利用好已有项目、资金等政策以及当地发展软环境,借助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考虑发展林下经济需要的地理、区域及环境等因素,充分利用国有林场自身的优势,整合各方资源,进行合理的布局和科学的规划。
4.2 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要整合资金、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发展林下经济的区域内必要的交通运输、水电、通讯等的通畅,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条件。 4.3 加大資金、技术、人才等政策扶持力度 当前,国家、各地方政府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制订了许多的政策鼓励支持林下经济发展,这可谓是发展林下经济的“天时”;国有林场主要特点是区域面积广,拥有丰富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别适合林下种植、养殖和旅游休闲养生等产业的发展,正是发展林下经济的“地利”;当前社会上农林、医疗保健及旅游等技术人才充裕,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对林下种植、养殖等科研成果亟需得到转化等等这些就是林下经济发展的“人和”。因此,在发展林下经济时,要充分借助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好各种政策,发挥国有林场资源的优势,促进林下经济的健康、繁荣发展。
4.4 提供优质的产销一体化发展环境 为使生产的产品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林下经济的发展要围绕地域特色、生产和制作标准,创建自身品牌,实现产品品牌化,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借助会展、电商网络等销售渠道,搭建产销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实现林下经济良性发展。例如,景宁在全县600m海拔以上区域种植生态农产品,打造“景宁600”品牌,全力推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并成立了丽水市“丽水山耕”品牌体系,实施“母子品牌”战略,以庞大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形成“平台+企业+产品”价值链,实现区域产品产销一体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苗雨露,周杨,杨春宁,等.我国林下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建议[J].森林工程,2015,31(05):35-39.
[2]莫文希,陈进宁,唐璇.高峰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林业经济,2018,40(07):106-110.
[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09.
[4]潘长生,李光强,赵昌高,等.浅析景宁县林业总场改革与发展之路径[J].华东森林经理,2019,33(01):38-39,42.
[5]林坚,孙小明,郑丽智,等.南方林区国有林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探索——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草鱼塘国有林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9,47(12):153-155.
[6]刘日林,陈征海,季必浩.浙江景宁望东垟、大仰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植物植被调查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158.
(责编:张宏民)
关键词: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6.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9)22-0004-02
林下经济是指借助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动植物和微生物种类,进行种植、养殖以及休养生息等的一种可持续经济模式[1]。近年来,其在全国各地得了的普及、推广并不断拓展,极大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应坚持公益性改革方向,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的原则,围绕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生态责任[2],明确国有林场改革要“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3]。本文介绍了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总场(以下简称“林业总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了林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1 发展现状
林业总场成立于1965年12月,位于浙江省景宁县境内,地处瓯江支流和飞云江源头,是浙江省4大国有林场之一。总人数220人,其中在职在岗70人,退休职工150人,下设大仰、大际、草鱼塘、鹤溪、荒田湖5个分场、28个林区,毗邻6个乡镇、44个行政村。总经营面积5910hm2,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5120hm2、占总经营面积的86.7%;林木总蓄积64120m3,毛竹66.41万株,森林覆盖率92.7%。
2013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关于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文件精神,林业总场通过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验收,并确定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落实事业编制49人。林场改革后,林业总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确立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的生态公益型林场,逐步实现林业总场成为森林、湿地生态文化建设的示范区,森林经济发展的实验区,森林、湿地生态康养休闲旅游的核心区的“三区”现代林场[4]。近年来,林业总场借助自身优势,探索林下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因地制宜进行林下经济建设。
2 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2.1 “林+旅”模式 自1995年在草鱼塘分场建立省级森林公园以来,打造集林业产业、养生、生态农产品、观光游憩等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体,实现林旅融合,助推绿色经济转型发展,被评为景宁县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示范基地。例如,草鱼塘分场重点推进草鱼塘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在整合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然、人文资源,建成了一批健体强身、休闲养生、自然教育、红色教育等森林康养项目[5];大际分场以民宿为特色打造的龙溪山庄,借助云中大际AAAA级景区、林旅融合的优势,发展特色游。目前正在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将林场打造成森林、湿地生态文化建设的示范区和森林、湿地生态休闲养生旅游的核心区,进一步实现林旅深度融合。
2.2 “林+菌”模式 通过在草鱼塘分场阔叶林下开展仿野生栽培灵芝、竹林下仿野生栽培蝉虫等林菌模式,使大面积闲置林下土地得到了有效利用,降低了食用菌栽培的生产成本,简化了栽培程序,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为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产空间,并使得食用菌采摘后的废料成为树木生长的有机肥料,实现了林菌共生互长。
2.3 “林+药”模式 据调查,全县国有林场区域内常用的中药材原植物和具有一定药用功效的民间草药共计883种,占本区野生植物的53.0%[6]。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为发展“林+药”模式提供了广阔的利用空间。例如,具有独特药用价值的黄精、三叶青、七叶一枝花等,在草鱼塘、大际、荒田湖分场在林下种植133.34hm2,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3 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科学规划 由于单位性质改变为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经济创收已不再是国有林场主要的经营模式,也未将林下经济发展作为林场工作的重点,对林下经济的发展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更没有开展合理科学的规划,制约了林业总场林下经济的发展。
3.2 资源利用不够充分 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末对林场资源做到充分利用,林下经济在林场发展中仍然是初步发展阶段,在充分利用资源探索产业化发展、建设产业链等环节中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林场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3.3 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健全 国有林场大多位于较高的山区,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旅游等产业所必备的道路交通、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同时,信息通讯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也不完善。这些发展林下经济必备的基础和配套设施不完善,制约了其更好的发展。
3.4 必要的资金投入不足 公益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算和使用制度的制约、政府部门对国有林场的政策扶持不足,国有林场要争取到更多的资金发展林下经济相当困难,导致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必要的资金投入不足。
4 对策措施
4.1 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国有林场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 要利用好已有项目、资金等政策以及当地发展软环境,借助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考虑发展林下经济需要的地理、区域及环境等因素,充分利用国有林场自身的优势,整合各方资源,进行合理的布局和科学的规划。
4.2 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要整合资金、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发展林下经济的区域内必要的交通运输、水电、通讯等的通畅,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条件。 4.3 加大資金、技术、人才等政策扶持力度 当前,国家、各地方政府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制订了许多的政策鼓励支持林下经济发展,这可谓是发展林下经济的“天时”;国有林场主要特点是区域面积广,拥有丰富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别适合林下种植、养殖和旅游休闲养生等产业的发展,正是发展林下经济的“地利”;当前社会上农林、医疗保健及旅游等技术人才充裕,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对林下种植、养殖等科研成果亟需得到转化等等这些就是林下经济发展的“人和”。因此,在发展林下经济时,要充分借助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好各种政策,发挥国有林场资源的优势,促进林下经济的健康、繁荣发展。
4.4 提供优质的产销一体化发展环境 为使生产的产品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林下经济的发展要围绕地域特色、生产和制作标准,创建自身品牌,实现产品品牌化,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借助会展、电商网络等销售渠道,搭建产销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实现林下经济良性发展。例如,景宁在全县600m海拔以上区域种植生态农产品,打造“景宁600”品牌,全力推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并成立了丽水市“丽水山耕”品牌体系,实施“母子品牌”战略,以庞大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形成“平台+企业+产品”价值链,实现区域产品产销一体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苗雨露,周杨,杨春宁,等.我国林下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建议[J].森林工程,2015,31(05):35-39.
[2]莫文希,陈进宁,唐璇.高峰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林业经济,2018,40(07):106-110.
[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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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坚,孙小明,郑丽智,等.南方林区国有林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探索——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草鱼塘国有林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9,47(12):153-155.
[6]刘日林,陈征海,季必浩.浙江景宁望东垟、大仰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植物植被调查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158.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