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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结合2016版甘肃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工作实践,对建筑工程资料的填写、组卷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简单的罗列及提出解决的办法,从而使工程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真实。
关键词:工程;资料填写;组卷
中图分类号:TU7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5-0300-02
建筑工程资料是记录工程施工全过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四阶段验收及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建筑工程资料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并且贯穿工程始终,从工程开工进场、材料报验取样复试、各种工序的检验批、隐蔽记录、技术复核等一系列施工过程资料,要求资料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才能胜任。这就要求资料员必须认真收集填写,在熟悉图纸和方案的情况下,必须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以保证资料填写的真实性和规范化。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条理性均反映了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和工程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的水平。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组卷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单位工程分为十个分部工程,将部分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了调整。
1 资料的填写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下面将本人在做资料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总结如下:
1.1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检验批编号:检验批表编号按“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附录B)规定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代码、检验批代码(依据专业验收规范)和资料顺序号统一为11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8位数字均印在了表上,后3位为下划线空格,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
(2)表头的填写:
①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全称,如为群体工程,则按群体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形式填写;
②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如“主体结构分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
③分项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规定:如“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结构分项”;
④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具有职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⑤分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指符合建筑工程总、分包管理规定,应填写总包分包单位名称,即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填写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寫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⑥检验批容量:指本检验批的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填写,计量单位按专业验收规范中对检验批容量的规定;
⑦检验批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按实际情况标注清楚;
⑧“施工依据”栏,应填写施工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号,可以填写所采用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齐全;可以是技术或施工标准、工艺规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⑨“验收依据”栏,填写验收依据的标准名称及编号,即验收规范: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等。
(3)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照统一标准的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施工员等进行验收,并依据验收情况形成《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施工员共同签署,《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记录必须依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没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视同作假。
1.2 接头工艺检验不够或者没有
用于焊接、机械连接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正式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生产厂家进场的钢筋均应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而多数项目只对第一批进场钢筋做了工艺检验,其他批次即便是换了厂家也不会再去做;
1.3 同条件试块留置不够
对于冬期混凝土施工,其竖向结构模板拆除,要在竖向混凝土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30%,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要达到50%),柱墙模板才可以拆除。有些工程,同条件试块留置不够或根本就没有留同条件试块,模板也是按常温进行拆除,混凝土是否受冻当时也无从考证。
1.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桩基人工成孔验收记录中,桩孔直径实测值填写错误.均填写成了设计尺寸,应按实际尺寸进行填写。 (2)基础垫层、防水保护层、后浇带、地下室外剪力墙止水带隐蔽验收多数项目忽略不做。
(3)地基验槽隐蔽记录,不仅要有地槽(坑)的平面、断面尺寸,槽(坑)底标高,而且土质种类、土质是否均匀一致、是否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地基土是否超挖,地下古坟、沟、洞、管道等详细情况也要阐述清楚。
(4)外墙外保温隐蔽中,保温材料与基层的连接,门窗洞口、穿墙管线洞口、檐口、变形缝及基层不同构造、不同材料结合处应描述清楚。若采用保温板保温还要注明保温板的厚度及锚固(锚钉)长度。
1.5 沉降观测记录不全
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开始观测,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筏板浇筑完成后开始观测。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所存在的问题有:
(1)缺少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图。
(2)对于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0.000以下沉降观测都没有做。应该从混凝土底板浇筑完成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冬休或停工期间,在停工时和开工时的观测也未做。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应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4)记录不完整: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减观测次数。
1.6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的填写
施工过程中对原材进场报验复试不及时,导致有些资料无法补做。如: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报告,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规范要求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1.7 钢筋复试
盘卷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其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相关规定。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2 技术资料的归档和组卷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施工阶段的质量影响到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和工程的使用寿命,而且归档的建设工程资料还是建筑工程使用中变更建筑功能、房屋改造、加固、维修及处理与工程有关质量问题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满足工程质量追溯的需要。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规定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由专业承包单位独立施工的应单独组卷,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1~C8组卷。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單位;总包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首次提出了参建各方在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的同时,应同步收集、整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纸质文件一致的建设工地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归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2/T25-3016-2016).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收稿日期:2018-4-23
关键词:工程;资料填写;组卷
中图分类号:TU7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5-0300-02
建筑工程资料是记录工程施工全过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四阶段验收及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建筑工程资料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并且贯穿工程始终,从工程开工进场、材料报验取样复试、各种工序的检验批、隐蔽记录、技术复核等一系列施工过程资料,要求资料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才能胜任。这就要求资料员必须认真收集填写,在熟悉图纸和方案的情况下,必须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以保证资料填写的真实性和规范化。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条理性均反映了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和工程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的水平。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组卷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单位工程分为十个分部工程,将部分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了调整。
1 资料的填写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下面将本人在做资料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总结如下:
1.1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检验批编号:检验批表编号按“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附录B)规定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代码、检验批代码(依据专业验收规范)和资料顺序号统一为11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8位数字均印在了表上,后3位为下划线空格,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
(2)表头的填写:
①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全称,如为群体工程,则按群体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形式填写;
②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如“主体结构分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
③分项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规定:如“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结构分项”;
④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具有职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⑤分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指符合建筑工程总、分包管理规定,应填写总包分包单位名称,即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填写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寫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⑥检验批容量:指本检验批的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填写,计量单位按专业验收规范中对检验批容量的规定;
⑦检验批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按实际情况标注清楚;
⑧“施工依据”栏,应填写施工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号,可以填写所采用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齐全;可以是技术或施工标准、工艺规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⑨“验收依据”栏,填写验收依据的标准名称及编号,即验收规范: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等。
(3)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照统一标准的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施工员等进行验收,并依据验收情况形成《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施工员共同签署,《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记录必须依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没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视同作假。
1.2 接头工艺检验不够或者没有
用于焊接、机械连接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正式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生产厂家进场的钢筋均应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而多数项目只对第一批进场钢筋做了工艺检验,其他批次即便是换了厂家也不会再去做;
1.3 同条件试块留置不够
对于冬期混凝土施工,其竖向结构模板拆除,要在竖向混凝土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30%,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要达到50%),柱墙模板才可以拆除。有些工程,同条件试块留置不够或根本就没有留同条件试块,模板也是按常温进行拆除,混凝土是否受冻当时也无从考证。
1.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桩基人工成孔验收记录中,桩孔直径实测值填写错误.均填写成了设计尺寸,应按实际尺寸进行填写。 (2)基础垫层、防水保护层、后浇带、地下室外剪力墙止水带隐蔽验收多数项目忽略不做。
(3)地基验槽隐蔽记录,不仅要有地槽(坑)的平面、断面尺寸,槽(坑)底标高,而且土质种类、土质是否均匀一致、是否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地基土是否超挖,地下古坟、沟、洞、管道等详细情况也要阐述清楚。
(4)外墙外保温隐蔽中,保温材料与基层的连接,门窗洞口、穿墙管线洞口、檐口、变形缝及基层不同构造、不同材料结合处应描述清楚。若采用保温板保温还要注明保温板的厚度及锚固(锚钉)长度。
1.5 沉降观测记录不全
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开始观测,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筏板浇筑完成后开始观测。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所存在的问题有:
(1)缺少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图。
(2)对于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0.000以下沉降观测都没有做。应该从混凝土底板浇筑完成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冬休或停工期间,在停工时和开工时的观测也未做。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应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4)记录不完整: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减观测次数。
1.6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的填写
施工过程中对原材进场报验复试不及时,导致有些资料无法补做。如: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报告,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规范要求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1.7 钢筋复试
盘卷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其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相关规定。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2 技术资料的归档和组卷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施工阶段的质量影响到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和工程的使用寿命,而且归档的建设工程资料还是建筑工程使用中变更建筑功能、房屋改造、加固、维修及处理与工程有关质量问题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满足工程质量追溯的需要。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规定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由专业承包单位独立施工的应单独组卷,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1~C8组卷。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單位;总包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首次提出了参建各方在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的同时,应同步收集、整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纸质文件一致的建设工地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归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2/T25-3016-2016).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收稿日期:20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