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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一個语文教师交流群里,有位老师对在指导学生做病句辨析题目时,遇到的一个作为没有毛病选项的句子的正确性提出了质疑。这个句子是:
这本署名为《记住乡愁》的书,是庄乾坤的一本长篇散文集,封面设计精美,画面淡雅宜人,用不着展卷阅读书里内容,仅看书名,就能够被它吸引住。
对于这个问题,老师们七嘴八舌,展开了较为热烈的讨论。
或认为该句存在问题,表现在两处:“被它吸引住”;“封面”“画面”,用不着。
或认为:“读者”二字不能少,否则便是偷换主语。
或认为:虽然最后才是句号,但实际上是两个句子。第二句缺少主语——读者。但有人随即加以否定:读起来,不会误会。
或认为:这本……书,做主语;后面的部分,都做谓语。这样看就不是病句了。
或认为:《记住乡愁》应该是书名,不是“署名”,错一词。
或认为:《记住乡愁》的书……用不着展卷阅读书里的内容——误用主语。
有人小结为:这样看来,此句有两个错误:1.该用“书名”却误用为“署名”;2.缺主语“读者”。
笔者当时也参与了讨论,兹将我当时发表的意见和事后的思考,从几个角度整理概括于下,以就正于方家。
首先从用词方面来看。“署名”的意思是,在书信、文件或文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由此可见,“署名”所指只能是人的姓名,用于别的事物是错误的。所以,“署名”当是“书名”之误。这一个错误,应该说确定无疑。
其次,关于是否缺少主语。在这个问题上,学界是有不同观点的,或以为是缺主语,或以为是省略主语。我觉得,在一定的语境当中,只要根据上下句,能够清楚地看出所指的对象,就不必纠缠于是否缺少主语了。像这个句子,“展卷”“看”的主语是“读者”,大家心知肚明,就大可不必为是否缺少主语的问题而耿耿于怀了。
第三,从标点符号的使用和这段话的层次来看。这段话一逗到底,客观上导致了这段话的层次不够清晰。仔细梳理分析后,我们会发现它实际上包含三层意思:先说这本书的名称、属性,再谈该书封面设计的特点,最后谈书名的吸人眼球。据此,我把它暂时修改为:
这本署名为《记住乡愁》的书,是庄乾坤的一本长篇散文集。封面设计精美,画面淡雅宜人。用不着展卷阅读书里内容,仅看书名,就能够被它吸引住。
第四,从语脉方面着眼,这段话的思路也是不够连贯的:开头提到书名之后束之高阁而置之不理,转而谈起封面设计,最后又回到书名。从语法上看,这属于陈述对象即主语不一致。另外,这段话的语意重点就是强调书的封面好,从内容到形式都非常吸引人。因此,这段话最好的表达形式应该是,把最后这句作为前面两句话的总括。而“书名”是不足以涵盖前面两句话的内容的,所以宜将其改换为“封面”一词来概括前面两句所提到的书的名称、属性和设计特点。这样修改之后,它的语脉是不是更清晰了一些呢?
最后,从语言表达的效果来看,语言表达不仅必须说得对,而且应该说得好。也就是说,语言表达既得符合语法规则,也得讲究修辞方法。从修辞的角度着眼,原文读起来让人不免生出些啰嗦之感。为了使其更为简洁明快一些,并综合以上几方面的考虑,我试着将其删繁就简修改为:
《记住乡愁》,是庄乾坤的长篇散文集。封面设计精美,画面淡雅宜人。用不着展卷阅读,封面就能够吸引住人。
当然,对于我的修改,也有老师提出不同的看法与建议。
有人认为:原文应该是介绍语,相当于广告,语言不能过简。
也有人认为:修改文章,一个原则是多就少改。
还有人认为:有时候,作者这样表达,无非是想借助个人评价,抒发一下赞赏的情感,我们作为读者,需要理解其用心。湖州有位蒋老师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分析了文章的“腔调”,是很有见地的。对这类表达的分析,大约就可用“腔调”来考虑。
对一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实属正常现象,无可厚非。也期盼方家对拙见的不当之处,继续提出批评意见。只是对最后一种观点,我觉得有必要从文章体裁的角度谈一下我的看法。对于带有文学色彩的文字表现出一点个性或曰“腔调”,是值得而且必须给予肯定和鼓励的。只是对于所涉语料这种评析性的文字,愚见还是觉得保留一些朴素、简洁的本色为佳,以免出现矫揉造作、哗众取宠、啰嗦冗赘等弊端。
对于原句不宜作为语料进入命题的现象,老师们还是达成了一些的共识的:这个句子确乎是有问题的。如果认定一个句子的运用是正确的,则一定要经得起推敲。否则,像这个有瑕疵甚至用词错误的句子,虽不属于语法错误,但还是应该避免拟出。否则就会造成孩子们无所适从,考题的效度也差。
就笔者日常所见的病句辨析题来看,欠推敲的情况司空见惯。在此呼吁,命题人对待所采用的正确选项的语料应该慎之又慎,要经得起挑剔、斟酌,必须做到既要说得对,又要说得好,真正起到语言的示范作用。
[作者通联:董婷婷,山东福山第一中学;李慧,山东福山第一中学]
这本署名为《记住乡愁》的书,是庄乾坤的一本长篇散文集,封面设计精美,画面淡雅宜人,用不着展卷阅读书里内容,仅看书名,就能够被它吸引住。
对于这个问题,老师们七嘴八舌,展开了较为热烈的讨论。
或认为该句存在问题,表现在两处:“被它吸引住”;“封面”“画面”,用不着。
或认为:“读者”二字不能少,否则便是偷换主语。
或认为:虽然最后才是句号,但实际上是两个句子。第二句缺少主语——读者。但有人随即加以否定:读起来,不会误会。
或认为:这本……书,做主语;后面的部分,都做谓语。这样看就不是病句了。
或认为:《记住乡愁》应该是书名,不是“署名”,错一词。
或认为:《记住乡愁》的书……用不着展卷阅读书里的内容——误用主语。
有人小结为:这样看来,此句有两个错误:1.该用“书名”却误用为“署名”;2.缺主语“读者”。
笔者当时也参与了讨论,兹将我当时发表的意见和事后的思考,从几个角度整理概括于下,以就正于方家。
首先从用词方面来看。“署名”的意思是,在书信、文件或文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由此可见,“署名”所指只能是人的姓名,用于别的事物是错误的。所以,“署名”当是“书名”之误。这一个错误,应该说确定无疑。
其次,关于是否缺少主语。在这个问题上,学界是有不同观点的,或以为是缺主语,或以为是省略主语。我觉得,在一定的语境当中,只要根据上下句,能够清楚地看出所指的对象,就不必纠缠于是否缺少主语了。像这个句子,“展卷”“看”的主语是“读者”,大家心知肚明,就大可不必为是否缺少主语的问题而耿耿于怀了。
第三,从标点符号的使用和这段话的层次来看。这段话一逗到底,客观上导致了这段话的层次不够清晰。仔细梳理分析后,我们会发现它实际上包含三层意思:先说这本书的名称、属性,再谈该书封面设计的特点,最后谈书名的吸人眼球。据此,我把它暂时修改为:
这本署名为《记住乡愁》的书,是庄乾坤的一本长篇散文集。封面设计精美,画面淡雅宜人。用不着展卷阅读书里内容,仅看书名,就能够被它吸引住。
第四,从语脉方面着眼,这段话的思路也是不够连贯的:开头提到书名之后束之高阁而置之不理,转而谈起封面设计,最后又回到书名。从语法上看,这属于陈述对象即主语不一致。另外,这段话的语意重点就是强调书的封面好,从内容到形式都非常吸引人。因此,这段话最好的表达形式应该是,把最后这句作为前面两句话的总括。而“书名”是不足以涵盖前面两句话的内容的,所以宜将其改换为“封面”一词来概括前面两句所提到的书的名称、属性和设计特点。这样修改之后,它的语脉是不是更清晰了一些呢?
最后,从语言表达的效果来看,语言表达不仅必须说得对,而且应该说得好。也就是说,语言表达既得符合语法规则,也得讲究修辞方法。从修辞的角度着眼,原文读起来让人不免生出些啰嗦之感。为了使其更为简洁明快一些,并综合以上几方面的考虑,我试着将其删繁就简修改为:
《记住乡愁》,是庄乾坤的长篇散文集。封面设计精美,画面淡雅宜人。用不着展卷阅读,封面就能够吸引住人。
当然,对于我的修改,也有老师提出不同的看法与建议。
有人认为:原文应该是介绍语,相当于广告,语言不能过简。
也有人认为:修改文章,一个原则是多就少改。
还有人认为:有时候,作者这样表达,无非是想借助个人评价,抒发一下赞赏的情感,我们作为读者,需要理解其用心。湖州有位蒋老师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分析了文章的“腔调”,是很有见地的。对这类表达的分析,大约就可用“腔调”来考虑。
对一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实属正常现象,无可厚非。也期盼方家对拙见的不当之处,继续提出批评意见。只是对最后一种观点,我觉得有必要从文章体裁的角度谈一下我的看法。对于带有文学色彩的文字表现出一点个性或曰“腔调”,是值得而且必须给予肯定和鼓励的。只是对于所涉语料这种评析性的文字,愚见还是觉得保留一些朴素、简洁的本色为佳,以免出现矫揉造作、哗众取宠、啰嗦冗赘等弊端。
对于原句不宜作为语料进入命题的现象,老师们还是达成了一些的共识的:这个句子确乎是有问题的。如果认定一个句子的运用是正确的,则一定要经得起推敲。否则,像这个有瑕疵甚至用词错误的句子,虽不属于语法错误,但还是应该避免拟出。否则就会造成孩子们无所适从,考题的效度也差。
就笔者日常所见的病句辨析题来看,欠推敲的情况司空见惯。在此呼吁,命题人对待所采用的正确选项的语料应该慎之又慎,要经得起挑剔、斟酌,必须做到既要说得对,又要说得好,真正起到语言的示范作用。
[作者通联:董婷婷,山东福山第一中学;李慧,山东福山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