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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是一个妥妥的农民。四方脸,小眼睛。种玉米,种番薯,几乎吃饭睡觉都在田里。
舅舅几次三番让外公别去种田,可外公就是不听,其中还不乏发生几次口舌。外公脾气暴,抄起手中为出门准备的袜子直直地朝比他高一头的舅舅头上抽去,“呵!臭小子,你懂什么!当年你老爹我拼命搞生产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跑来跑去呢,竟敢教训起老爹我来了!”接着又是“咻咻”地抽个不停,引得舅舅“啊啊”地叫。外婆大笑,所有人都大笑,外公也得意起来,甩着手中的袜子,活脱脱像只胜利的斗鸡。此时舅舅见外公心情好,又试探地来了一句,“爸,我也是为你好……”话没说完“斗鸡”又扬起手中的袜子,“臭小子!你又来……”哈哈,此时舅舅已经跑到集市上去了。
外公不愿在家享清福,宁愿每天早出晚归去地里劳作,谁劝都听不进去,脾气倔得跟头牛似的。外婆说“他就那样,闲不下来”,我想他是喜欢“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感觉。常年耕作让这个老人皮肤黝黑,小腿青筋凸起,却挺健康。不过外公这人挺古怪,早上不到六点就下地里去,晚上八点就睡觉了。据两个表弟说,每天八点准时传来外公打雷似的呼噜声。哈,脾气倔得像头牛,打起呼噜又是一只大野猪,我和表弟偷偷取笑着外公,没想到却被外公听见了。我们低着头偷笑,外公的小眼睛都变成了两倍大,“嘿嘿”地笑了两声,便背着手摇摇摆摆地走了出去。
别说,外公脾气虽暴,但对我们这些孙子辈的却格外有耐心。他有着自己一套“幽默”,特逗,经常把自己逗得乐呵呵,留下我们这些小孩子在原地无语。每年正月初二照旧妈妈要回娘家,我就照着妈妈教的词给外公拜年,又把爸爸为外公准备的几瓶好酒给外公,没想到外公慢悠悠地来了一句:“红包一包拿来是最好的啦。”这句话用闽南话说起来不知道多顺溜,尤其出自外公之口,逗得在场的人哈哈大笑。此后每年初二外公第一眼看见我们便说“红包一包拿来是最好的”,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原来是外公在开玩笑……最著名的外公式幽默是每次去他家他都说:“来我家吃饭预订了吗?”哇,尴尬症都犯了。
小时候不喜欢外公,现在觉得外公挺好。每天晚饭后一杯白酒,配上几粒花生米,出去闲逛一圈,回来便睡。房里外婆的梳妆台上垫着一片玻璃,玻璃下夾着许多照片,有外公外婆年轻时候的照片,有舅舅、妈妈小时候的照片,其中还有一个四方脸的老人,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我问外婆,这是谁。外婆说,这是你外公他爸。
外婆说,外公的父亲是做陶瓷的,有自己独到的手艺。整天的工作就是踩着拉坯机,转呀转的,烧出来的陶光光滑滑,瓷白白净净,外人是学不来的。
外太公有三个儿子,外公排第二,取名叫四方,原是要他走四方、去经商的意思。
那时候,手艺就是吃饭的根本。这手艺,外太公也是从他的父亲那得来的,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恰巧又有三个儿子,要传给谁呢?于是外太公就想啊,让大儿子继承手艺,二儿子搞销售,三儿子留在家里帮衬帮衬,兄弟三人同心,定能干出一番事业。
外公生来老实,骨子里又有一股认真劲,外太公要他学算账,他便认认真真学了起来。老三还小,反倒是他的大哥,因为村里来了个医生,治好了隔壁王家老儿多年的咳疾,他便从此立志学医,说要救人。这可把外太公气得呀,摔了几个刚成型的瓷器,大骂着要他滚出去,别再回来。外公他大哥就真的走了,只带走了几个面饼,便几十年没有音讯,后来回来了,也是后话了。
手艺还是要传下去。大哥走后,这担子自然就落到了外公身上。于是外公便边学制陶瓷,边学算数。因为有别人没有的手艺,日子当然过得跟别人不一样。虽算不上富裕,但也有一小笔积蓄。
五八年,大跃进。人民公社的风缓慢却有力地吹到了这个村子。外公家虽然不算农民,却也莫名其妙地进了公社。进了公社,谁理你是手艺人,所谓大家都是平等的,手艺人也得下地干活。
那年外公15岁,却不比外太公矮。全家人商量后决定先放下这门手艺,不劳动没的吃,外公老实,总是干比别人多的活,吃比别人少的食物。后来分配到一个开拖拉机的活,也算比较轻松。
之后的“三年大饥荒”实际上只有两年多,外公外婆也就是在这期间认识的。当时,外公的弟弟得了水肿病,全家人都没办法,上头规定不得开小灶,就算冒险生了火,也没有粮食。于是外公便决定到公社厨房碰碰运气,他发现大灶里还有两个地瓜,小心翼翼地掰了一半,迅速地藏到兜里去。但还是被发现了,发现外公偷粮食的就是外婆的母亲,她在公社厨房里当炊事员,她得知外公家里的情况后便让外公把两个地瓜带回去,后来还让外婆给他们家送过几回。不久,外公的弟弟痊愈了。
外公对外婆家感激不尽,又渐渐地对这个扎着两条整齐的麻花辫的女孩产生了好感。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娶过门。后来呀,说来也巧,外太公托人给说的女孩子就是外婆,外公原本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那后来呢?”我继续问外婆。“后来呀,”外婆说,“后来我和你外公结婚了,日子就渐渐好起来了。虽然还是不富裕,但有了自己的地之后,你外公干活更卖力了,一家人吃饱不成问题,你外公愣是没让你妈妈和舅舅吃多少苦……”
外公外婆结婚不久后,人民公社解散了,外公开始在地里种番薯、玉米还有花生,收成之后留下够自己吃的,剩下的就拿到县城里去卖。外公的弟弟当上了村干部,生活也好起来。
外太公着急啊,自己的儿子一个不知音讯,一个成了农民,还有一个当上了干部,难道这手艺要白白地断在他手里吗?据说在外太公临终前,脚还不停地踩着,就像当时踩着拉坯机一样。
外婆还说,我小时候外公可疼我了。可我现在记得的也没有多少了。只记得,有一个人,常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在集市上闲逛。
外公总是乐呵呵的,好像这世界上的烦恼都与他无关,这就是陶渊明说的“但使愿无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