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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文化旅游业的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宣传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各具特色的文化,实现文化和经济的双赢。然而,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也面临很多困难,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立足基本事实,从可持续发展观的高度分析其困境,提出通过提高管理手段、制定科学发展规划、深层次挖掘民族文化潜力、把握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来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文化旅游业;民族地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文化旅游业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旅游部门要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把文化资源转化成旅游产品,在寓教于游中传承创新优秀历史文化。所谓文化旅游业,即实现文化与旅游业的融合,文化旅游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环节都或多或少地蕴涵着各种文化因素,如文化旅游中旅游产品的生产、消费、流通、交换、决策、管理等,都是牢牢地建立在文化基础之上的。由此可见,旅游业的经济属性与文化属性是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
一、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实际情况出发,探析文化旅游业在该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位于湖南省西北部,辖吉首市和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7个县,世居主体民族土家族占41.5%、苗族占33.1%,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是湖南省经济基础薄弱地区,又是湖南省民族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湘西少数民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如古朴浓郁的民俗风情、神奇独特的古迹遗存、信仰传说、饮食服饰、民族节庆、建筑工艺、风土人物以及相关的生产生活方式等造就了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天然宝库,为湘西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来,该民族地区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在“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背景下,推出了“探寻中国土家源”、“神秘湘西苗家乐”等精品线路,民族文化旅游业已经逐步成为当地经济新兴的支柱产业,是近年来湘西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强劲增长点。
文化旅游业是一项投入少、见效快、关联度强的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业有助于改善当地的经济状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该地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可壮大服务业规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该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经济结构由长期依赖农牧业和简单加工向服务业转型,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第二,文化旅游业在湘西自治州的发展能够拉动经济增长,是实现跨越发展的支柱产业。文化旅游业是覆盖面比较广、带动性大的新兴产业,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特点。通过旅游者在该地的食、住、行、游、购、娱等一系列活动,把货币资金转移到了该旅游地区,有利于湘西自治州地区吸引外部投资,促进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对金融、物流、信息、中介等新型服务业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文化旅游业在湘西地区的发展,可以使城乡经济对接,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湘西地区广阔的田园是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业的基底,深厚浓郁的少数民族文化、乡土文化、草根文化、农耕文化为湘西自治州地区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业注入了活力。例如:在凤凰的旅游路线中就有苗寨之旅,这不仅有利于苗文化的传播,还能促进当地的农民增收。可见,文化旅游业能够平衡城乡之间的资源配置和要素流动,是对接城乡经济的重要纽带。
第四,文化旅游业发展有助于塑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功能。文化旅游业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是突出文化特色、彰显城市魅力、提升城市品位、传播城市形象的重要媒介。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可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发展品位,优化发展环境,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高端资源、优质资源的集聚,助推双流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
第五,发展文化旅游业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传承,有助于人们了解各民族的文化,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二、从湘西土家族苗族地区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探析其困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的民族文化旅游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势头却很快,现已形成四个主要旅游区,即龙山里耶古镇旅游区、猛洞河旅游区、吉首旅游区和凤凰古城旅游区。里耶古镇和猛洞河旅游区集奇特异俗与胜景山水于一体,游客既可以享受参加特色民俗活动的乐趣,又可欣赏秀美的自然风光。吉首旅游区是以德夯苗寨为中心,通过苗家迎客酒、拦门礼、苗家山歌和篝火晚会等民俗活动吸引游客。凤凰古城是湘西旅游区中的主要旅游区,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借助“神秘湘西”这一宣传口号,湘西吸引了很多游客,带动了当地经济的繁荣,但是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如下:
1.忽视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生态环境
旅游地区商业气息过浓,当地民族文化遭到歪曲和破坏,失去了它原始的古朴民风的特质,被现代主流文化所同化,甚至有导致民族文化生态失衡的危险。比如凤凰虹桥下的老街,餐馆林立,污水遍地,每到晚上满街的烧烤摊位使得整条街油烟滚滚;王村古镇不少仿古吊脚楼是纯粹为旅游而兴建的,是购物的商场,早已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旅游区的低层次的模仿和重复建设,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以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来粗糙的发展文化旅游业,不利于湘西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区域旅游缺乏关联性
湘西自治州地区的文化旅游开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布局,缺乏宏观的组织协调,县与县之间缺乏合作开发,呈现出各自为阵的局面,从而难以形成跨县、区域性的成熟旅游产品,使区域整体竞争力不足。虽然该自治州的吉首市和七个县都凭借自身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出各种文化旅游景点,但大多规模较小,项目雷同,重复建设多,布局欠合理,各地的文化旅游资源难以形成一股合力,导致湘西文化旅游的整体形象不清晰。村寨之间没有实现整合,民族村寨群的整体合力在湘西民族旅游区中没有得到实现。例如,在凤凰已经有一个山水环绕的民族文化古城,吉首市却在乾州打造了一个与凤凰几乎一样的乾州古城,缺乏创新。 3.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缺乏地方本土特色
首先,产品缺乏创新能力,形式比较老化。如凤凰是已有多年旅游开发历史的古城,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仍以传统观光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始终没有增添新的旅游产品,这样很难吸引回头客源;其次,仍以观光旅游为主体,缺乏文化体验性和参与性的旅游项目,更缺乏以细分客源市场为目标的专项旅游项目,产品层次低、结构单一,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多停留于浅层次的模仿阶段;最后,对高层次的民族文化资源,提升文化品位上下的工夫不足,而且挖掘和体现民族文化内涵不够,使得文化旅游的产品特色不够鲜明,个性不突出。凤凰古城老街店铺中的手工艺品,虽然商品琳琅满目,但大都是从贵州、云南批发过来的,如银饰、蜡染、背包、刺绣、雕刻等。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一些非常有名的传统手工艺品,如土家族的西兰卡普、织锦等却只有少数人在制作,而且传统图案越来越少。
三、以可持续发展观引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文化旅游业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要保持人类、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不可再生,湘西州在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防止盲目开发、粗放管理和急功近利,把保护、开发与利用有机地统一起来。如果保护问题未能解决而急于开发利用,就会付出巨大的代价。面对湘西自治州发展文化旅游业的现状与困境,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1.提高保护手段和管理水平,制定科学的资源开发规划和严格的保护措施
一方面,必须使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建立在湘西自治州文化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才能保证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要求必须对旅游环境承载力、开发能力、综合影响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从而为和谐平衡的资源开发和保护提供依据。例如:在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要继续注意保护古城的原有风貌,特别要保护好文物古迹、具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另一方面,湘西州相关政府部门要采用各种形式提高全州人民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形成整个社会、全体公众支持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和参与民族文化旅游并且保护民族文化旅游业的良好氛围,并逐年加大民族文化资源保护费用。
2.挖掘民族文化潜力,打造“魅力湘西”旅游品牌
要有针对性地研究旅游景区景点的信仰传说、饮食服饰、民俗节庆、建筑工艺、风土人物等,开发出具有湘西州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产品多元化。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抓好旅游商品的开发,打造购物旅游品牌,把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推进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建立民间工艺品和绿色食品等旅游产品生产基地,不断推出既有湘西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又有便携性、实用性和纪念性的旅游商品,并逐步实现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品牌化、系列化和规模化。
3.把握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实施总体规划,完善发展体制
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是一个涉及分属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庞大产业群,地区分割、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民族文化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这要求必须要把握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实施总体规划,完善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体制。湘西州应精心研究苗文化和土家文化的历史渊源,准确界定苗文化和土家文化的概念,把握其在该地区的表现形式,准确定位好湘西自治州民族文化旅游的整体形象,并为各县和各景区提供分类指导,使各县在整个自治州整体布局与规划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各自的地方文化特色,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这样在同一民族文化旅游形象的定位下,克服单纯仅从经济收益着眼的意识,树立整体观念、全局观念。发展各县各地区的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可以形成一股合力,实现跨地区旅游经济体系的“点线”联合、客源分享、联合促销。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业所蕴含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功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不至于出现各自为阵,重复建设,整体竞争力不足的消极状况。
参考文献:
[1]洪晓楠,林丹.马克思主义文化软实力理论述要[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09,(3):50-55.
[2]龙茂兴,王华.民族地区文化生态旅游探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J].生态经济,2013(7):102-104.
[3]张珂艋,蒋才芳.基于乡村旅游发展视阈的社会文化多样性保护研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6(7):79-81.
[4]卓玛措.对发展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的思考[J].攀登,2008,(08):76-79.
[5]孙丽坤.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案例[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2011.
[6]王毅.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联动发展-以大湘西地区为例[J].中国集团经济,2009,(6):146-148.
[7]田建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4):18-22.
关键词:文化旅游业;民族地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文化旅游业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旅游部门要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把文化资源转化成旅游产品,在寓教于游中传承创新优秀历史文化。所谓文化旅游业,即实现文化与旅游业的融合,文化旅游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环节都或多或少地蕴涵着各种文化因素,如文化旅游中旅游产品的生产、消费、流通、交换、决策、管理等,都是牢牢地建立在文化基础之上的。由此可见,旅游业的经济属性与文化属性是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
一、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实际情况出发,探析文化旅游业在该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位于湖南省西北部,辖吉首市和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7个县,世居主体民族土家族占41.5%、苗族占33.1%,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是湖南省经济基础薄弱地区,又是湖南省民族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湘西少数民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如古朴浓郁的民俗风情、神奇独特的古迹遗存、信仰传说、饮食服饰、民族节庆、建筑工艺、风土人物以及相关的生产生活方式等造就了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天然宝库,为湘西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来,该民族地区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在“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背景下,推出了“探寻中国土家源”、“神秘湘西苗家乐”等精品线路,民族文化旅游业已经逐步成为当地经济新兴的支柱产业,是近年来湘西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强劲增长点。
文化旅游业是一项投入少、见效快、关联度强的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业有助于改善当地的经济状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该地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可壮大服务业规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该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经济结构由长期依赖农牧业和简单加工向服务业转型,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第二,文化旅游业在湘西自治州的发展能够拉动经济增长,是实现跨越发展的支柱产业。文化旅游业是覆盖面比较广、带动性大的新兴产业,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特点。通过旅游者在该地的食、住、行、游、购、娱等一系列活动,把货币资金转移到了该旅游地区,有利于湘西自治州地区吸引外部投资,促进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对金融、物流、信息、中介等新型服务业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文化旅游业在湘西地区的发展,可以使城乡经济对接,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湘西地区广阔的田园是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业的基底,深厚浓郁的少数民族文化、乡土文化、草根文化、农耕文化为湘西自治州地区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业注入了活力。例如:在凤凰的旅游路线中就有苗寨之旅,这不仅有利于苗文化的传播,还能促进当地的农民增收。可见,文化旅游业能够平衡城乡之间的资源配置和要素流动,是对接城乡经济的重要纽带。
第四,文化旅游业发展有助于塑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功能。文化旅游业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是突出文化特色、彰显城市魅力、提升城市品位、传播城市形象的重要媒介。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可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发展品位,优化发展环境,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高端资源、优质资源的集聚,助推双流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
第五,发展文化旅游业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传承,有助于人们了解各民族的文化,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二、从湘西土家族苗族地区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探析其困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的民族文化旅游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势头却很快,现已形成四个主要旅游区,即龙山里耶古镇旅游区、猛洞河旅游区、吉首旅游区和凤凰古城旅游区。里耶古镇和猛洞河旅游区集奇特异俗与胜景山水于一体,游客既可以享受参加特色民俗活动的乐趣,又可欣赏秀美的自然风光。吉首旅游区是以德夯苗寨为中心,通过苗家迎客酒、拦门礼、苗家山歌和篝火晚会等民俗活动吸引游客。凤凰古城是湘西旅游区中的主要旅游区,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借助“神秘湘西”这一宣传口号,湘西吸引了很多游客,带动了当地经济的繁荣,但是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如下:
1.忽视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生态环境
旅游地区商业气息过浓,当地民族文化遭到歪曲和破坏,失去了它原始的古朴民风的特质,被现代主流文化所同化,甚至有导致民族文化生态失衡的危险。比如凤凰虹桥下的老街,餐馆林立,污水遍地,每到晚上满街的烧烤摊位使得整条街油烟滚滚;王村古镇不少仿古吊脚楼是纯粹为旅游而兴建的,是购物的商场,早已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旅游区的低层次的模仿和重复建设,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以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来粗糙的发展文化旅游业,不利于湘西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区域旅游缺乏关联性
湘西自治州地区的文化旅游开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布局,缺乏宏观的组织协调,县与县之间缺乏合作开发,呈现出各自为阵的局面,从而难以形成跨县、区域性的成熟旅游产品,使区域整体竞争力不足。虽然该自治州的吉首市和七个县都凭借自身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出各种文化旅游景点,但大多规模较小,项目雷同,重复建设多,布局欠合理,各地的文化旅游资源难以形成一股合力,导致湘西文化旅游的整体形象不清晰。村寨之间没有实现整合,民族村寨群的整体合力在湘西民族旅游区中没有得到实现。例如,在凤凰已经有一个山水环绕的民族文化古城,吉首市却在乾州打造了一个与凤凰几乎一样的乾州古城,缺乏创新。 3.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缺乏地方本土特色
首先,产品缺乏创新能力,形式比较老化。如凤凰是已有多年旅游开发历史的古城,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仍以传统观光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始终没有增添新的旅游产品,这样很难吸引回头客源;其次,仍以观光旅游为主体,缺乏文化体验性和参与性的旅游项目,更缺乏以细分客源市场为目标的专项旅游项目,产品层次低、结构单一,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多停留于浅层次的模仿阶段;最后,对高层次的民族文化资源,提升文化品位上下的工夫不足,而且挖掘和体现民族文化内涵不够,使得文化旅游的产品特色不够鲜明,个性不突出。凤凰古城老街店铺中的手工艺品,虽然商品琳琅满目,但大都是从贵州、云南批发过来的,如银饰、蜡染、背包、刺绣、雕刻等。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一些非常有名的传统手工艺品,如土家族的西兰卡普、织锦等却只有少数人在制作,而且传统图案越来越少。
三、以可持续发展观引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文化旅游业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要保持人类、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不可再生,湘西州在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防止盲目开发、粗放管理和急功近利,把保护、开发与利用有机地统一起来。如果保护问题未能解决而急于开发利用,就会付出巨大的代价。面对湘西自治州发展文化旅游业的现状与困境,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1.提高保护手段和管理水平,制定科学的资源开发规划和严格的保护措施
一方面,必须使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建立在湘西自治州文化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才能保证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要求必须对旅游环境承载力、开发能力、综合影响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从而为和谐平衡的资源开发和保护提供依据。例如:在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要继续注意保护古城的原有风貌,特别要保护好文物古迹、具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另一方面,湘西州相关政府部门要采用各种形式提高全州人民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形成整个社会、全体公众支持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和参与民族文化旅游并且保护民族文化旅游业的良好氛围,并逐年加大民族文化资源保护费用。
2.挖掘民族文化潜力,打造“魅力湘西”旅游品牌
要有针对性地研究旅游景区景点的信仰传说、饮食服饰、民俗节庆、建筑工艺、风土人物等,开发出具有湘西州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产品多元化。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抓好旅游商品的开发,打造购物旅游品牌,把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推进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建立民间工艺品和绿色食品等旅游产品生产基地,不断推出既有湘西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又有便携性、实用性和纪念性的旅游商品,并逐步实现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品牌化、系列化和规模化。
3.把握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实施总体规划,完善发展体制
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是一个涉及分属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庞大产业群,地区分割、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民族文化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这要求必须要把握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实施总体规划,完善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体制。湘西州应精心研究苗文化和土家文化的历史渊源,准确界定苗文化和土家文化的概念,把握其在该地区的表现形式,准确定位好湘西自治州民族文化旅游的整体形象,并为各县和各景区提供分类指导,使各县在整个自治州整体布局与规划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各自的地方文化特色,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这样在同一民族文化旅游形象的定位下,克服单纯仅从经济收益着眼的意识,树立整体观念、全局观念。发展各县各地区的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可以形成一股合力,实现跨地区旅游经济体系的“点线”联合、客源分享、联合促销。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业所蕴含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功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不至于出现各自为阵,重复建设,整体竞争力不足的消极状况。
参考文献:
[1]洪晓楠,林丹.马克思主义文化软实力理论述要[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09,(3):50-55.
[2]龙茂兴,王华.民族地区文化生态旅游探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J].生态经济,2013(7):102-104.
[3]张珂艋,蒋才芳.基于乡村旅游发展视阈的社会文化多样性保护研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6(7):79-81.
[4]卓玛措.对发展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的思考[J].攀登,2008,(08):76-79.
[5]孙丽坤.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案例[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2011.
[6]王毅.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联动发展-以大湘西地区为例[J].中国集团经济,2009,(6):146-148.
[7]田建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4):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