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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全国各地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发展。使得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有了越来越多的闲钱。在近些年流行的个人理财背景下,更多的居民不在将闲钱放在银行储存,更愿意将闲钱投资到理财产品中,获取更高的收益。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当前形式下个人理财及个人投资存在哪些误区,并针对这些误区给出实际有利的解决对策作出探讨。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误区;发展对策
引言:
当前的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主要涵盖这几方面的内容:一是股票投资;二是国债投资;三是储蓄理财;四是基金投资。个人理财的内在含义是:居民个人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建立一套符合个人实际情况的财务规划,同时参与到一些理财与投资的项目中。本文将谈谈居民在诸多理财产品中进行投资时所存在的显著问题及建议对策。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几个误区
(一)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法律上的误区
目前,我国对金融这块市场采用的是分行业经营和分行业监管的方式。而金融市场主要划分了三大行业:一是保险行业;二是证券行业;三是银行行业。最近几年,这三大行业的行业监管力度都逐步加强。同时,国家也对这三大行业出台了对应的金融法律[1]。但现实中的金融产品往往不单纯属于某一金融行业,相反金融产品往往会在这三大行业之间交叉。正是如此,不仅三大金融行业各自的利益难以得到足够的保障,也使得居民很难放心的理财投资。所以,重新建立一套融合了三大金融行业的完整法律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二)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人员设置上的误区
理财人员是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的发展中顺势产生的。理财人员的任务是:通过自身的知识帮助理财投资客户更合理地打理自己的财产。上面谈到:金融市场主要划分了三大行业:一是保险行业;二是证券行业;三是银行行业。当今,这三大行業都聘请了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无论哪个行业的理财人员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这主要体现在:这些理财人员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却很少,面对某些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这些理财人员就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所以,三大金融行业尽量培养和聘请综合性的理财人员就成了亟待解决的事情。
(三)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产品品种上的误区
当前,我国各大金融行业所推出的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都比较相似。例如:在银行业中一般来说都有这些服务或者产品:代理缴费的服务;保险代理的服务;兑换债券的服务;金融政策的服务信息;汇市的服务信息;股市的服务信息。以上这些服务或产品在各家银行中都有推出。所以,当前的各家银行往往把目标定位在“拉拢客户以谋取利润”这个方向上,而普遍没有考虑拓展新服务或新产品来尽量吸引客户。因此,本文认为三大金融行业迅速摆脱产品品种上的误区是很现实的事情。
(四)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宣传上的误区
本文认为三大金融业针对个人理财、个人投资的宣传主要有两方面的误区。第一、理财人员在跟客户宣传本行业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时候,为了尽量吸引和拉拢客户,往往采取“报喜不报忧”的方式。所谓“报喜不报忧”就是指:理财人员只是一味宣传某款产品能带来的潜在利润,而对某款产品中的潜在风险却闭口不谈或者谈得很少。第二、三大金融业在对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做广告时,一般都选用一些传统型的宣传方式。而传统宣传方式的宣传面往往太窄。因此,国内依然有许多居民并不能深刻理解理财的真正含义。
二、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
(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
(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准确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
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理财投资需要具备练好的投资风险意识,而不是盲目的相信理财人员口中的毫无风险,并且每一位理财投资人员需要详细了解理财产品,通过多方面的分析,作出正确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如有相关条件,可以向理财人员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实时关注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理财公司或者相关理财人员反馈,需要索赔,应立即索要赔偿,出现拒赔现象,需要跟有关部分反映,请相关监管部门来维护理财投资人员的权益。以上均是理论意见,面对实际情况还需根据问题,作出对应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王宏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障碍与对策[J].中州大学学报,2006(02):44-46.
[2]周炜.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半月),2008(04):87.
[3]王怡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投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21):30-31.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误区;发展对策
引言:
当前的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主要涵盖这几方面的内容:一是股票投资;二是国债投资;三是储蓄理财;四是基金投资。个人理财的内在含义是:居民个人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建立一套符合个人实际情况的财务规划,同时参与到一些理财与投资的项目中。本文将谈谈居民在诸多理财产品中进行投资时所存在的显著问题及建议对策。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几个误区
(一)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法律上的误区
目前,我国对金融这块市场采用的是分行业经营和分行业监管的方式。而金融市场主要划分了三大行业:一是保险行业;二是证券行业;三是银行行业。最近几年,这三大行业的行业监管力度都逐步加强。同时,国家也对这三大行业出台了对应的金融法律[1]。但现实中的金融产品往往不单纯属于某一金融行业,相反金融产品往往会在这三大行业之间交叉。正是如此,不仅三大金融行业各自的利益难以得到足够的保障,也使得居民很难放心的理财投资。所以,重新建立一套融合了三大金融行业的完整法律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二)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人员设置上的误区
理财人员是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的发展中顺势产生的。理财人员的任务是:通过自身的知识帮助理财投资客户更合理地打理自己的财产。上面谈到:金融市场主要划分了三大行业:一是保险行业;二是证券行业;三是银行行业。当今,这三大行業都聘请了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无论哪个行业的理财人员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这主要体现在:这些理财人员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却很少,面对某些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这些理财人员就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所以,三大金融行业尽量培养和聘请综合性的理财人员就成了亟待解决的事情。
(三)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产品品种上的误区
当前,我国各大金融行业所推出的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都比较相似。例如:在银行业中一般来说都有这些服务或者产品:代理缴费的服务;保险代理的服务;兑换债券的服务;金融政策的服务信息;汇市的服务信息;股市的服务信息。以上这些服务或产品在各家银行中都有推出。所以,当前的各家银行往往把目标定位在“拉拢客户以谋取利润”这个方向上,而普遍没有考虑拓展新服务或新产品来尽量吸引客户。因此,本文认为三大金融行业迅速摆脱产品品种上的误区是很现实的事情。
(四)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体现在宣传上的误区
本文认为三大金融业针对个人理财、个人投资的宣传主要有两方面的误区。第一、理财人员在跟客户宣传本行业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时候,为了尽量吸引和拉拢客户,往往采取“报喜不报忧”的方式。所谓“报喜不报忧”就是指:理财人员只是一味宣传某款产品能带来的潜在利润,而对某款产品中的潜在风险却闭口不谈或者谈得很少。第二、三大金融业在对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做广告时,一般都选用一些传统型的宣传方式。而传统宣传方式的宣传面往往太窄。因此,国内依然有许多居民并不能深刻理解理财的真正含义。
二、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
(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
(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准确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
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理财投资需要具备练好的投资风险意识,而不是盲目的相信理财人员口中的毫无风险,并且每一位理财投资人员需要详细了解理财产品,通过多方面的分析,作出正确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如有相关条件,可以向理财人员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实时关注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理财公司或者相关理财人员反馈,需要索赔,应立即索要赔偿,出现拒赔现象,需要跟有关部分反映,请相关监管部门来维护理财投资人员的权益。以上均是理论意见,面对实际情况还需根据问题,作出对应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王宏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障碍与对策[J].中州大学学报,2006(02):44-46.
[2]周炜.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半月),2008(04):87.
[3]王怡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投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2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