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以来,西双版纳中支按照云南省政府和昆明中支的工作部署,把推进“一创两建”作为全行的重点工作来抓,立足于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等资源优势,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作为有力抓手,把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作为支持“三农”的切入点和重点创新产品强力推动,通过早谋划,建机制,强措施,重落实,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实现4年翻三番。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强化金融助推“三农”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成立了“一创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在全省各地州率先建立以人民银行、财政、林业、银监、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16家机构为成员单位的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反馈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鼓励林权抵押贷款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积极推动州政府建立对金融系统的考核奖励机制,代拟《西双版纳州金融系统考核奖励办法》,并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执行,其中将“金融产品创新”列为专项考核奖励项目;几年来,西双版纳州政府对辖内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专项奖励已达130多万元,有效调动了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林权抵押贷款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充分运用好差别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近4年来全州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8.7亿元,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大“三农”信贷投放;把落实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管理与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信贷结构调整优化相结合,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近4年来辖内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年均增长幅度达44.6%。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快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加强与地方政府、财政、林业、银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快发展。结合西双版纳州政府出台的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对规定金额内的单笔贷款并且用橡胶林等经济林木所有权做抵押的贷款,实行借款人和金融机构协议评估,有效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快速增长。
(五)建立评估监测机制,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把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以及涉农、中小企业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范畴,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监测制度,跟踪监测、分析林权抵押贷款发展动态,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信贷风险提示工作,引导、督促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好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
二、取得成效
(一)林权抵押贷款快速增长,实现4年翻三番
西双版纳林权抵押贷款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2008年至2012年林权抵押贷款年均增长46%,高于同期全州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8个百分点;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州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8.2亿元,跃升至全省第二位,比2008年末增长3.7倍;2012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6.5亿元,年内增量全省最多。
(二)林权抵押贷款迅速推广,实现覆盖面大幅提高
西双版纳州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2008年的4家增加到2012年的11家,在全省率先实现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覆盖;各乡镇也迅速推开,由2008年的10个扩大到2012年的28个,已覆盖全州90%的乡镇;林权抵押贷款受益农户、企业数由2008年的409户增加到2012年的2000户,增长近4倍。
(三)林权抵押贷款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农民增收、银行增效
自2010年以来,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累计减少2240万元,下降159%;2012年12月末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为0.77%,低于同期全州不良贷款率1.4个百分点,比2010年末下降4.8个百分点。2008年至2012年全州农户贷款年均增长2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6%,均高于同期云南省平均水平;2012年全州银行业实现利润突破6亿元,比2008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22%。
三、几点体会
(一)部门联动是基础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动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是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
(二)政策运用是关键
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动力和实力,积极发挥信贷政策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三农”发展,提高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奖惩机制是重点
建立健全考核奖励、监测分析和评估督导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是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快发展的动力。
(四)防范风险是根本
正确处理好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与防范林权抵押融资风险关系,引导好农民合理把握林业资源资产抵押融资风险,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始终保持高质量推进是林权抵押贷款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的根本。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成立了“一创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在全省各地州率先建立以人民银行、财政、林业、银监、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16家机构为成员单位的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反馈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鼓励林权抵押贷款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积极推动州政府建立对金融系统的考核奖励机制,代拟《西双版纳州金融系统考核奖励办法》,并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执行,其中将“金融产品创新”列为专项考核奖励项目;几年来,西双版纳州政府对辖内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专项奖励已达130多万元,有效调动了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林权抵押贷款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充分运用好差别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近4年来全州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8.7亿元,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大“三农”信贷投放;把落实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管理与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信贷结构调整优化相结合,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近4年来辖内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年均增长幅度达44.6%。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快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加强与地方政府、财政、林业、银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快发展。结合西双版纳州政府出台的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对规定金额内的单笔贷款并且用橡胶林等经济林木所有权做抵押的贷款,实行借款人和金融机构协议评估,有效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快速增长。
(五)建立评估监测机制,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
西双版纳中支把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以及涉农、中小企业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范畴,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监测制度,跟踪监测、分析林权抵押贷款发展动态,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信贷风险提示工作,引导、督促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好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
二、取得成效
(一)林权抵押贷款快速增长,实现4年翻三番
西双版纳林权抵押贷款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2008年至2012年林权抵押贷款年均增长46%,高于同期全州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8个百分点;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州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8.2亿元,跃升至全省第二位,比2008年末增长3.7倍;2012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6.5亿元,年内增量全省最多。
(二)林权抵押贷款迅速推广,实现覆盖面大幅提高
西双版纳州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2008年的4家增加到2012年的11家,在全省率先实现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覆盖;各乡镇也迅速推开,由2008年的10个扩大到2012年的28个,已覆盖全州90%的乡镇;林权抵押贷款受益农户、企业数由2008年的409户增加到2012年的2000户,增长近4倍。
(三)林权抵押贷款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农民增收、银行增效
自2010年以来,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累计减少2240万元,下降159%;2012年12月末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为0.77%,低于同期全州不良贷款率1.4个百分点,比2010年末下降4.8个百分点。2008年至2012年全州农户贷款年均增长2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6%,均高于同期云南省平均水平;2012年全州银行业实现利润突破6亿元,比2008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22%。
三、几点体会
(一)部门联动是基础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动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是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
(二)政策运用是关键
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动力和实力,积极发挥信贷政策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三农”发展,提高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奖惩机制是重点
建立健全考核奖励、监测分析和评估督导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是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快发展的动力。
(四)防范风险是根本
正确处理好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与防范林权抵押融资风险关系,引导好农民合理把握林业资源资产抵押融资风险,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始终保持高质量推进是林权抵押贷款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