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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在 1994 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下诞生的。由于财政拨款有限,往往满足不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巨大的资金需求。为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继应运而生。然而,平台公司自身的发展却存在着诸多问题,其风险隐患更应该得到高度重视,本文将从以下几点分别阐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自身不能经营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数都由财政资金注资,或以国有资产注资。由于财政资金有限,通过该种方式注资的资本金相当少。另外,通过注入国有资产注资的方式也存在很大问题,注入地主政府融资平台的国有资产往往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有许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以国有土地注资的,注册资本会随着土地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波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项目基本上可以分为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基本上建成后基本上没有现金流入,既使有,也是杯水车薪。所以公益性的项目基本上是依靠财政资金、各种规费等偿还债务。由于地方政府自分税制改革以来,所获得的税收远远满足不了事权的执行。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过大的责任,在财政资金满足地方政府最基本的支出后,如文化、教育、卫生、农业、公务员工资,财政资金已所剩无几,可能还会入不敷出。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的偿债来源就显得岌岌可危。在当前银行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收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能会捉襟见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困境会导致城市建设的减速,甚至停滞,这无疑又会引发土地贬值,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仰仗的“第二财政”可能轰然倒塌。这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无法及时清偿巨额的到期债务,面临破产的境地。据财政部的监测数据显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平均负债率为 60%,有些甚至达到 80%,基至超过 100%。在土地财政失灵的情况下,这么高的资产负债率无疑将会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失去继续生存的空间。
二、地方政府信用将受到空前质疑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在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发改委、建委、财政局等的授权下成立的,其自身资金往往是财政资金注入或国有资产注入,并且从量来看,是相当少的,实际上发挥着“杠杆资金”的作用,即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信贷资金、企业债、中期票据。虽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自有资金相当少,甚至有些平台公司完全没有自有资金,但商业银行依然乐意把钱贷给这些公司,特别是 2009 年上半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了各大商业银行的座上宾,许多商业银行纷纷向期投放大量贷款和授信额度。例如北京基投,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其短期和长期贷款合计为427 亿元,较 2008 年末增加了 123.3 亿元,增幅为 41%,其获得的各银行授信额度为 1812.58 亿元。
商业银行对贷款主体的审查一向都很严格,并且非常注重对贷款风险的控制。然而对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什么又会抢着贷款呢?原因如下:
首先,随着 2009 年国家千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出台,各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有责任为国家的经济运行保驾护航,还有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也是这一轮银行无量信贷的主要参与者。各大银行在此时都选择了把信贷资源投给了推动地方国民经济增长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比如数量众多的城投公司。
其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深厚的政府背景,虽然其自有资金少,但是有财政资金、土地作担保,甚至还有人大担保函。虽然财政资金作担保可能会面临财政预算不足的风险,土地担保可能会面临土地贬值的风险,人大担保函最近也由财政部明确表明其无效,但各大银行依然相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究其深层资的原因,就是相信各级地方政府的信用。因为在中国至今没有出现过哪个地方政府破产的先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大量银行呆账最终都是由国家买单。如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及时清偿,有可能会由地方政府出面解决,地方政府没有能力解决就由上一级的政府来解决,最终无法解决的债务由中央财政兜底,也就是由国家买单。
这就是银行大量借贷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逻辑,也许这样的逻辑符合中国现实的国情,但这也极大地损害了各级地方政府的信用。我国地方政府本来就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只是这一情况还处于不太激烈的阶段。如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破产导致地方政府信用受到质疑,那么很有可能会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连锁反应,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三、地方经济发展停滞
在我国分税制改革以前,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普遍思维模式就是财政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但是由于财政资金有限,因此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就相当少,甚至成了无米之炊。这样的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导致地方国民经济发展的缓慢。
地方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只有基础设施比较齐全,才能带动其它产业以及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地方政府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平衡预算,按照“量入为主”的原则使用地方的财力,因此地方政府就不可能大力兴建城市基础设施,起不了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的作用。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采用了贷款——建设——卖地——还贷的运作模式。这一模式的内在含义就是,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然后用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城市经济环境的改变,地方经济迅速被拉动起来,地方经济一发展,就会促使地方财政税收的增加,并且推动房价的大幅上涨,地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地方政府通过增加的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偿还银行的贷款。
这一发展模式其实就是一个资金链条的循环,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会导致这一发展模式的破产。因此,随着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银行信贷的缩紧,这无疑就是破坏了这一发展模式的“贷款”环节,这一环节被破坏,将导致地方政府无力再对城市建设的进行投入,国民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可能出现放缓的后果,甚至是停滞的风险。地方政府本身就具有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和义务。地方公共基础设施,比如说道路、桥梁等,可以大大改善地方的投资环境,促进农业、工业的发展,进而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如果因为地方基础建设的停滞引发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停滞,这无疑是得不偿失的局面。
最近几年,我国地方政府可用收入一直稳定增长,但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所在比重一直居高不下,达 20%-30%,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收入,比如 2008 年,地方政府基金性收入的 79%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如果一旦地价大幅下滑,这种不合理的收入结构将导致地方政府支出资金的捉襟见肘,必然伤害地方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自身不能经营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数都由财政资金注资,或以国有资产注资。由于财政资金有限,通过该种方式注资的资本金相当少。另外,通过注入国有资产注资的方式也存在很大问题,注入地主政府融资平台的国有资产往往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有许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以国有土地注资的,注册资本会随着土地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波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项目基本上可以分为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基本上建成后基本上没有现金流入,既使有,也是杯水车薪。所以公益性的项目基本上是依靠财政资金、各种规费等偿还债务。由于地方政府自分税制改革以来,所获得的税收远远满足不了事权的执行。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过大的责任,在财政资金满足地方政府最基本的支出后,如文化、教育、卫生、农业、公务员工资,财政资金已所剩无几,可能还会入不敷出。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的偿债来源就显得岌岌可危。在当前银行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收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能会捉襟见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困境会导致城市建设的减速,甚至停滞,这无疑又会引发土地贬值,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仰仗的“第二财政”可能轰然倒塌。这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无法及时清偿巨额的到期债务,面临破产的境地。据财政部的监测数据显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平均负债率为 60%,有些甚至达到 80%,基至超过 100%。在土地财政失灵的情况下,这么高的资产负债率无疑将会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失去继续生存的空间。
二、地方政府信用将受到空前质疑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在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发改委、建委、财政局等的授权下成立的,其自身资金往往是财政资金注入或国有资产注入,并且从量来看,是相当少的,实际上发挥着“杠杆资金”的作用,即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信贷资金、企业债、中期票据。虽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自有资金相当少,甚至有些平台公司完全没有自有资金,但商业银行依然乐意把钱贷给这些公司,特别是 2009 年上半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了各大商业银行的座上宾,许多商业银行纷纷向期投放大量贷款和授信额度。例如北京基投,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其短期和长期贷款合计为427 亿元,较 2008 年末增加了 123.3 亿元,增幅为 41%,其获得的各银行授信额度为 1812.58 亿元。
商业银行对贷款主体的审查一向都很严格,并且非常注重对贷款风险的控制。然而对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什么又会抢着贷款呢?原因如下:
首先,随着 2009 年国家千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出台,各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有责任为国家的经济运行保驾护航,还有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也是这一轮银行无量信贷的主要参与者。各大银行在此时都选择了把信贷资源投给了推动地方国民经济增长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比如数量众多的城投公司。
其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深厚的政府背景,虽然其自有资金少,但是有财政资金、土地作担保,甚至还有人大担保函。虽然财政资金作担保可能会面临财政预算不足的风险,土地担保可能会面临土地贬值的风险,人大担保函最近也由财政部明确表明其无效,但各大银行依然相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究其深层资的原因,就是相信各级地方政府的信用。因为在中国至今没有出现过哪个地方政府破产的先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大量银行呆账最终都是由国家买单。如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及时清偿,有可能会由地方政府出面解决,地方政府没有能力解决就由上一级的政府来解决,最终无法解决的债务由中央财政兜底,也就是由国家买单。
这就是银行大量借贷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逻辑,也许这样的逻辑符合中国现实的国情,但这也极大地损害了各级地方政府的信用。我国地方政府本来就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只是这一情况还处于不太激烈的阶段。如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破产导致地方政府信用受到质疑,那么很有可能会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连锁反应,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三、地方经济发展停滞
在我国分税制改革以前,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普遍思维模式就是财政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但是由于财政资金有限,因此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就相当少,甚至成了无米之炊。这样的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导致地方国民经济发展的缓慢。
地方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只有基础设施比较齐全,才能带动其它产业以及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地方政府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平衡预算,按照“量入为主”的原则使用地方的财力,因此地方政府就不可能大力兴建城市基础设施,起不了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的作用。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采用了贷款——建设——卖地——还贷的运作模式。这一模式的内在含义就是,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然后用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城市经济环境的改变,地方经济迅速被拉动起来,地方经济一发展,就会促使地方财政税收的增加,并且推动房价的大幅上涨,地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地方政府通过增加的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偿还银行的贷款。
这一发展模式其实就是一个资金链条的循环,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会导致这一发展模式的破产。因此,随着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银行信贷的缩紧,这无疑就是破坏了这一发展模式的“贷款”环节,这一环节被破坏,将导致地方政府无力再对城市建设的进行投入,国民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可能出现放缓的后果,甚至是停滞的风险。地方政府本身就具有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和义务。地方公共基础设施,比如说道路、桥梁等,可以大大改善地方的投资环境,促进农业、工业的发展,进而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如果因为地方基础建设的停滞引发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停滞,这无疑是得不偿失的局面。
最近几年,我国地方政府可用收入一直稳定增长,但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所在比重一直居高不下,达 20%-30%,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收入,比如 2008 年,地方政府基金性收入的 79%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如果一旦地价大幅下滑,这种不合理的收入结构将导致地方政府支出资金的捉襟见肘,必然伤害地方经济的发展。